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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江南道御史錢灃上書彈劾山東巡撫國泰和布政使于易簡:吏治廢弛,貪縱營私,貪婪無饜,搜刮百姓,導致山東歷城等州縣出現(xiàn)巨額虧空。
一石激起千層浪,滿朝震驚,因為甘肅冒賑案審結(jié)完才一年時間,滿朝大臣還沒從恐懼中緩過神來。這國泰何許人也?竟在這節(jié)骨眼上往刀口上蹭。
乾隆更是又驚又怒,驚的是國泰這廝竟貪污索賄,難道不怕死嗎?怒的是大膽國泰,竟敢罔顧皇恩,頂風作案。
盛怒之余,乾隆當即命心腹大臣尚書和珅、左都御史劉墉前往調(diào)查處理,并令錢灃一同前往協(xié)查。
這國泰何許人也?他到底犯了什么滔天大罪?居然讓乾隆大動干戈,同時派自己最倚重的兩大朝廷重臣和珅與劉羅鍋同時出馬呢?
一、國泰驕橫跋扈蔑視王法,皆因其父養(yǎng)子無教
國泰是滿洲鑲白旗人,富察氏家族一脈,其父文綬,歷任山西布政使、河南巡撫、陜甘總督、湖廣總督、四川總督,曾三次因徇庇貪污犯等罪而被免官,最后被發(fā)配到新疆伊犁充軍。
文綬常年在京外做官,無暇嚴格管教兒子國泰。再說老子這德行,教也好不到哪里去。所以,國泰就是典型的那種紈绔官二代,他依仗出身八旗上三旗,家族是皇后一脈,父親又是封疆大吏,打小就非常的張狂得意,驕橫跋扈。為官后對待屬吏,小不當意,更是大發(fā)脾氣,動輒呵斥辱罵。
就是這么個主,靠著父親的權(quán)勢,居然也當了官,而且官運亨通。國泰起初任刑部主事,再遷郎中,后升任山東布政使。
對國泰此人,因是富察皇后一族,乾隆還是印象挺深的。尤其是在國泰擔任山東布政使期間,有件事國泰給乾隆曾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當時國泰的父親文綬任四川總督,奉命查前四川總督阿爾泰放縱兒子明德布貪婪勒索屬吏之案,因受賄徇私隱瞞案情獲罪,被發(fā)配伊犁充軍。
國泰能官運亨通,說明也不是純粹草包一個。他一看情形不對,知道乾隆喜“仁孝”之人,立即假意上疏謝罪,請求跟從父親到伊犁戍邊,并請求代父親贖罪。這招真靈,果不其然,乾隆下諭道:“汝無罪,何必惶懼? ”隨后,乾隆念其孝心,國泰不光沒因父受牽連,反而于乾隆四十二年 (1777年),擢升為山東巡撫。
國泰因禍得福,當了山東巡撫,更是目中無人。據(jù)說當時任山東布政使的于易簡見了山東巡撫國泰,竟然“長跪白事”,就是跪著說事。于易簡是何許人? 他是當朝大學士、軍機大臣、 頭名狀元于敏中的弟弟,再說布政使是相當于副省長。由此可見,國泰驕橫之氣焰是何等張狂。
人狂沒好事,狗狂拉稀屎。但凡張狂之人,必有底氣,底氣何來?只有兩個來處:權(quán)力和金錢。國泰張狂到連皇帝乾隆的話都當耳邊風,那他不光靠權(quán)勢,肯定還要靠錢。錢從何來?俸祿肯定不夠,那只有貪污了。如此一來,大禍就離他不遠了,于是也就有了文章開頭一幕。
二、國泰瞞天過海欲蓋彌彰,孰料天網(wǎng)疏而不漏。
看到彈劾國泰的奏折,乾隆覺得不可思議,他想不通國泰雖然驕橫了些,但那么一個甘愿為父替罪的大孝子,怎能做出如此貪贓枉法之事?!
慎重期間,乾隆命心腹大臣戶部尚書和珅、都察院左都御史劉墉以及工部侍郎諾穆親和御史錢灃,于四月四日率領相關(guān)隨員即刻離京查辦。專案組一行為避免打草驚蛇,名義上前往涿州、德州一帶查辦案件,實際上則馳奔山東,調(diào)查國泰等人。
乾隆派這三人去查案,同時也是大有深意的,因為這三個人態(tài)度不同:劉墉呢, 正直清廉,一貫主持正義,這次又因國泰虐害其山東家鄉(xiāng),所以偏向錢灃。
錢灃呢,因首先揭發(fā)此案,所以必將堅持嚴查到水落石出,不然難圓其說,還得背上誣告朝廷大員的大罪。
而和珅呢,雖“怵錢灃”,卻暗里袒護國泰,以免引火上身,牽連到自己。
因此,三人還沒動身,和珅就先立馬通過國泰的弟弟國霖向國泰傳信。國泰接到和珅的密信后,立即著手準備,在富商大戶等處假借市銀迅速補足了庫銀虧空。
三人一行到了濟南后,便立即前往盤查山東歷城銀庫里的帑銀,和珅令抽看庫銀數(shù)十封,一看足數(shù)無缺,便徑直起身返回行館住所。
這里要解釋一下,清代帑銀和市銀是有區(qū)別的。帑銀也就是官銀,帑銀以五十兩為一鋌,而市銀是市面上流通的銀子,有五十兩、十兩、五兩等規(guī)格,就是說帑銀與市銀的規(guī)格與包裝是不一樣的。
劉塘和錢灃一看和珅敷衍了事,就覺得事有蹊蹺,于是等和珅走后,兩人立即將銀庫封上了,并派人專門看守。
第二天,兩人以復查為名,硬是將和珅叫來一起來到銀庫。仔細一查,居然發(fā)現(xiàn)庫銀全部為外借的市銀充數(shù)。劉墉和錢灃于是向歷城縣令責問,縣令見瞞不過去,就全招認了借市銀充數(shù)的事實。劉墉和錢灃隨即召來富商,歸還了所借銀兩,還完后發(fā)現(xiàn)銀庫為之一空。
接著,劉墉和錢灃再查章丘、東平、益都三個州縣的銀庫,發(fā)現(xiàn)全都虧缺,無一足數(shù)。最后經(jīng)查,山東各州縣銀庫總共虧空二百多萬兩銀子,而且虧空都是發(fā)生在國泰任山東巡撫期間。
鐵證如山,本該畏罪收斂,沒想到在審訊國泰時,國泰對錢灃罵道:
“汝何物,敢劾我耶! ”
就是說你錢灃是個什么東西,居然敢來彈劾我!
劉墉當即大怒道:
“御史(錢灃)奉詔治汝,汝敢罵天使耶? ”
意為錢灃奉皇帝之命來查辦你,你竟敢辱罵欽差大臣,眼里還有皇上嗎?!劉墉罵完當即命人抽國泰的嘴巴,一頓嘴巴下來,國泰這才害怕泄氣了,跪在地上求饒不止。
此案經(jīng)進一步審理,國泰承認了貪污庫銀及向下屬索賄的罪行,數(shù)目竟達白銀千萬兩。而布政使于易簡諂媚勾結(jié)國泰,共同參與了貪污受賄。
最后,此案的初步處理結(jié)果是:“獄定,皆論斬”,但下詔時被乾隆改為“斬監(jiān)候,下刑部獄?!?/p>
乾隆為何把“皆論斬”改成了“斬監(jiān)候”呢?原來國泰在山東巡撫任上經(jīng)常給乾隆送禮進貢,就在案發(fā)前不久,國泰還給乾隆還送來一批古董家具,值錢不菲,所以乾隆看完審案判決后下旨,
“此等賄求原非各屬所樂為,必系國泰等抑勒需索,致有不得不從之勢。若伊等能供出實情,其罪尚可量從末減?!?/p>
意思是說國泰雖罪孽深重,但是他所得贓款,大都上貢朝廷,和那些中飽私囊、賣官鬻爵之人還是有區(qū)別的,倘若坦白認罪,可從寬處理,故改為死緩。
原來如此,吃人的嘴軟,拿人的手短,自稱千古明君的乾隆也不例外啊。聽聞結(jié)果,此時國泰長吁了一口氣,心想給乾隆還是沒白花錢,總算保住命了。
然而國泰高興得太早了,就在這關(guān)頭,乾隆接到了直隸總督的一份奏折:國泰以他弟弟國霖和兩個侄子的名義在河北易州買了8000多畝土地和5座莊園,然后租出賺錢,此事由于易簡代為操辦。
乾隆皇帝看完后,頓時大怒,好你個國泰,給朕送幾套破家具糊弄,自個兒居然買8000畝地,外加5座大莊園,這不是拿我當傻子嗎!隨后,乾隆下旨:“國泰加恩賜自盡”,并查抄家產(chǎn)入官。
那么從犯山東布政使于易簡呢,他的命運又會如何呢?
在審訊于易簡的過程中,于易簡一口咬定堅稱自已沒有貪污受賄之事。劉墉等人自然不信,于是“遍行查訪,傳集全省各員,逐一提問”。然而,調(diào)查結(jié)果讓人深感意外,沒有任何證據(jù)能證明于易簡有勒索受賄之事。
據(jù)濟南知府馮埏、歷城知縣郭德平等人供稱,于易簡在藩司任內(nèi),諸事不能做主,只是一味諂媚迎合國泰,人皆鄙視之,自然無人送銀子給他。
那么是否于易簡有更隱蔽的受賄方式,或者轉(zhuǎn)移隱匿了財產(chǎn)呢?為此,乾隆命兩江總督到于易簡老家去調(diào)查,但據(jù)其族人稱,于易簡自幼跟隨哥哥于敏中在京城居住,從未在原籍買過房地產(chǎn),也從沒有把銀兩帶回去托人經(jīng)營生息或置買田產(chǎn)。乾隆又命錢灃和于易簡當面對質(zhì),錢灃說關(guān)于于易簡索受賄之事也只是聽聞,并沒有確切證據(jù)。
如此一來,沒有證據(jù)證明于易簡索賄收賄,按律應從輕發(fā)落。但出人意料的是,乾隆卻下旨將于易簡處死,這又是為什么呢?
原來一年前,也就是乾隆四十六年,國泰在山東驕橫跋扈、隨意呵斥下屬的事,引起州縣官員不滿,頗多微詞。因為國泰與朝中和珅等很多大臣素有交情,和珅等覺得任由國泰張狂下去,遲早會出事,于是跟乾隆奏報,建議把國泰調(diào)入京城工作,以便“消弭其事”。
但乾隆聽后,并沒準奏,而是傳諭山東布政使于易簡進京詢問。于易簡在乾隆面前信誓旦旦,力保國泰沒有不法行為,說國泰只是律下甚嚴,脾氣暴躁而已。因此,乾隆只是給國泰下旨告誡國泰:
“凡事要寬嚴適中,不可太過亦不可不及”。
如今國泰案發(fā),乾隆發(fā)現(xiàn)于易簡欺騙了自己,明知國泰犯罪而不舉報,而且蒙蔽圣聽,當面睜眼說瞎話,于易簡雖沒有貪污受賄之罪,卻有結(jié)黨、瀆職、欺君之罪,不得不死。
至此,山東庫銀虧空案終于塵埃落定。該案主犯國泰和于易簡皆判斬立決,家產(chǎn)充公;從犯濟南知府馮埏發(fā)往新疆伊犁軍前效力,家產(chǎn)籍沒;余犯歷城知縣郭德平等人發(fā)往軍臺充軍;國泰的弟弟國霖因通風報信,由一等侍衛(wèi)降為三等侍衛(wèi),“在大門上行走贖罪”;其他的涉案官員,也得到了相應的處罰。
而和珅、劉墉和錢灃等人因辦案有功,受到乾隆嘉獎,特別是御史錢灃更是連升三級,官至通政使司副使。那么為什么對錢灃的封賞如此厚重呢?
事情是這樣的,錢灃在彈劾國泰前,自知兇多吉少,提前就做被治罪戍邊的準備。他對好友翰林邵南江說:“家有急用,需錢十千,可借乎? ”邵答:“錢可移用,將何事也? ”錢說:“子勿問何事?!庇谑巧劢暇蛯㈠X借給了錢灃。
三天后,錢灃上了彈劾國泰的奏章。事后,邵問錢:“子前告吾需錢十千,豈為此事耶? ”錢灃說:是的,我想彈劾國泰必被譴戍,故預備點錢用。邵說:若有此事,十千錢不夠用啊! 錢說:我喜食牛肉,在路上可以不用仆從,以五千錢買牛肉,每天吃肉充饑,其余錢我自預備,能到達戍地就行。
聽到這番話的人無不震驚,陳康祺對此評說:
“乾隆至今,不少敢言之諫官, 求如通政之廉儉為體,剛正為用,亦本朝有數(shù)直臣也。”
然而,自古直臣無好下場,錢灃自此也成為了貪官污吏們的眼中釘、肉中刺。乾隆六十年(1795年),和珅設計將錢灃毒死。可見在古代做個言官,堅持正義,剛正直言,多么不易啊!
三、為何貪官污吏不懼重典?源濁流不能清也。
然而,國泰案理結(jié)兩年后,又出了一件官二代貪污大案,跟國泰如出一轍。兩江總督郝玉麟之子郝碩,官任江西巡撫,被彈劾鞫實。乾隆命郝碩同國泰例,賜自裁,并通諭:“諸直省督撫,當持名節(jié),畏憲典,以國泰、郝碩為戒! ”
此案后,就連乾隆也深感納悶:難道這些貪官真不怕死嗎?為何層出不窮,前仆后繼?
《清史稿》曾為乾隆朝18位省部級貪官列傳或附傳,纂者最后論道:
“高宗譴諸貪吏,身大辟,家籍沒,繆及于子孫。凡所連染,窮治不稍貸,可謂嚴矣! ”
在乾隆如此重典之下,為什么貪污之風依然屢禁不止,且愈演愈烈呢?《清史稿》纂者又評論:
“乃營私骸法,前后相望,豈以執(zhí)政者尚貪侈,源濁流不能清歟? 抑以坐苞苴敗者,亦或論才宥罪,執(zhí)法未嘗無撓歟? ”
意思是說,乾隆朝貪污不絕的原因在于源頭。那么這源頭在哪里?當然在整個滿清朝廷,在整個封建體制,在皇權(quán)代表乾隆身上。
乾隆自己標榜的所謂清平盛世,其實已經(jīng)腐朽透頂,盛世光環(huán)之下,幾乎無官不貪。而乾隆居然還因為國泰給他送禮進貢,想法外開恩。上有所好,下必效之,皇帝如此想法,官員們豈能畏懼?焉能不貪?
結(jié)束語
通過國泰案,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乾隆年間貪污大案有一個共性,那就是和王亶望案、郝碩案一樣,貪官主犯皆是封疆大吏,而且都是官二代。這就不由得讓人深思,原來乾隆時期貪官層出不窮的原因,非律不嚴,制不全,乃是整個封建體制出了毛病,而且已經(jīng)病入膏肓了。
乾隆盛世雖用重典,貪贓枉法,代價沉重:身陷極刑,家產(chǎn)籍沒,妻妾為奴,殃及子孫。但貪官多為寵臣,怙寵亂政,民饑成亂。源清流不濁,源濁流不清,乾隆懲貪重點是那些諸如總督、巡撫、布政使等的封疆大吏,而自己卻燈下黑,漏掉了身邊最大的貪官和珅。
君不見臣誤,父不知子驕,皇帝寵溺近臣,父親縱容兒子,兒子無法無天,官官相護,世代為官,這就是乾隆晚年時期整個朝廷的真實寫照。
由此可見,在封建王朝皇權(quán)統(tǒng)治下,體制上的漏洞是根本無法健全的,盡管律法嚴酷、監(jiān)察森嚴,但本質(zhì)上都是為其統(tǒng)治服務的,清王朝的腐朽沒落,注定是歷史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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