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清朝滅亡后很感興趣的小伙伴們,小編帶來詳細的文章供大家參考。
1912年2月12日,溥儀頒布了退位詔書,存在268年的清朝從此結(jié)束。原本各地清朝的的各級衙門,象征性地把原來的招牌拿掉,換上革命黨的“門頭”,搖身一變就成了民國政府的機關(guān)!所以大牢還是原來的大牢,守衛(wèi)大牢的人也還是原來的那批人,犯人們也沒有大家想象中的那樣全都跑了,因為清朝的滅亡非常的平靜,一下子就過渡到了民國,原本的大牢還是有人管理的,這些犯人們一個都跑不掉。但是他們都如何了?改朝換代,免不了對一些犯人進行減刑和赦免不同的犯人他們的命運也是各不相同,或釋放、或保釋、或繼續(xù)關(guān)押。
一、革命黨全部釋放
這些革命黨全部隸屬于政治犯,但其實清朝被推翻之時,政治犯們其實在大牢里面沒剩下幾個了,他們大都因為清朝皇帝的一份罪己詔,得到了釋放,就如“罪大惡極”的汪精衛(wèi),他刺殺攝政王,也在清朝滅亡前的1911年10月也得到了釋放。至于袁世凱當權(quán)后,大牢里面剩下的政治犯、革命黨人也全部得到了釋放。
二、殺人放火者,依舊從嚴處置
這一類重罪者,新政府是不可能放他們出來的,因為這樣會引發(fā)群眾的不滿,所以沒有輕易的饒過他們。但要營造一個法治社會,便需要給他們重新量刑。罪名輕一些的罪犯給予適當?shù)臏p刑,死刑犯轉(zhuǎn)為無期監(jiān)禁等,他們并沒有得到釋放。
三、小偷小盜的雞毛蒜皮案與冤假錯案得到機會
清朝滅亡后,袁世凱作為大總統(tǒng)需要得到百姓們的擁護,對于那些犯了小偷小盜等一類雞毛蒜皮案件的,基本上都得到了釋放,至于一小部分沒有得到赦免的,也只需要繳納一定的保釋金,就可以獲得減刑或者贖身的機會。然后就是冤假錯案的審理,這些人也全都得到了釋放。
四、假釋制度的建立
1913年袁世凱推行了全新的《監(jiān)獄準則》,對于那些符合條件的罪犯準許辦理假釋出獄。賈萬和便因此成為了我國歷史上第一位被獲準假釋的犯人。1913年,因為在監(jiān)獄表現(xiàn)良好,獲準假釋。同時其它的在監(jiān)獄里表現(xiàn)良好,或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的犯人也可以獲得提前釋放的機會。
看到這里,我想大家都知道了,清朝滅亡后,大牢里面的那些犯人都是如何處置的,除去大奸大惡之人,一般的罪犯都獲得了減刑或釋放的機會。
本文地址:http://www.mcys1996.com/lishitanjiu/17945.html.
聲明: 我們致力于保護作者版權(quán),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無法核實真實出處,未能及時與作者取得聯(lián)系,或有版權(quán)異議的,請聯(lián)系管理員,我們會立即處理,本站部分文字與圖片資源來自于網(wǎng)絡(luò),轉(zhuǎn)載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quán)益,請立即通知我們(管理員郵箱:douchuanxin@foxmail.com),情況屬實,我們會第一時間予以刪除,并同時向您表示歉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