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就給大家?guī)砬宕装坐喌奈恼?,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p>
前言
清代的時候,各地的刑案中出現(xiàn)了一種叫"宰白鴨"的事件,皇帝曾經(jīng)看見這樣的案件的時候都非常生氣,痛罵了這種行為,"宰白鴨"有多慘呢?陳其元的父親陳鰲就曾經(jīng)遇到過,讓我們看看陳鰲是怎么說的吧。
1、 何為"宰白鴨"?
"宰白鴨"最開始是在福建一帶出現(xiàn),一些紈绔子弟仗著家中的權(quán)勢犯了事,尤其是沾了人命,為了逃避懲處,就會用銀子收買一些家境貧寒或者四處流浪的人,頂替真正的兇手去認罪,用現(xiàn)在的話來講就是"替罪羊"。無論是"鴨"還是"羊",都沒有自己的選擇,只能任人宰割。
在清代的刑案記錄中,這種事件發(fā)生的次數(shù)還挺多,從一開始的福建到后來廣西、湖南等地都陸續(xù)出現(xiàn)過,這種做法不但擾亂律法,讓真正的兇手逍遙法外,而且頂罪的人也很慘,他們這么做也許是為了家中父母,也許是為了養(yǎng)活妻兒,用自己的性命來換家里的口糧。
若是遇到了昏庸的官員,見有人認罪就判了,頂罪的人就代替真兇接受懲罰;遇到貪官,到了公堂上,突然反悔不想頂罪也會被屈打成招;即使運氣好,碰上了明察秋毫的官員,那些大戶人家也會想方設(shè)法的讓其頂罪。在陳其元的《庸閑齋筆記》中就記錄了父親陳鰲遇到的一起"宰白鴨"事件。
2、 “宰白鴨”有多慘
陳鰲在泉州府任職的時候,曾經(jīng)接到過一個打架斗毆的案子,并且兇手把對方毆打致死。人民官司馬虎不得,等到兇手被帶到公堂之后,陳鰲很驚訝,因為兇手看上去瘦瘦弱弱的十六歲少年,風(fēng)一刮就會倒一樣,別人不毆打他就不錯了,他竟然還毆打別人?仵作驗過死者身上的傷:大小創(chuàng)傷共有十幾處,并且也不是同一個人毆打的。陳鰲表示懷疑,但是更加令他吃驚的還在后面。
審問這個少年的時候,陳鰲問的事無巨細,但是少年一一都能回答上來,對于作案動機、作案過程描述的和案件文書上一模一樣,仿佛這件事就是他親自做過的一樣。但是陳鰲還是不太相信這個瘦弱的少年,于是他要求少年再把案發(fā)過程敘述一遍,少年又是說的和案件文書上一字不差。這下陳鰲就明白了,原來這個少年早就把案件文書背了下來。
這就說明案件有蹊蹺,于是陳鰲明里暗里的告訴少年:我知道你不是兇手,但是你為什么要這么做?真正的兇手是誰呢?但少年不為所動,始終堅持自己就是殺人兇手,陳鰲看這個少年年紀輕輕,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少年松口喊冤,哭著告訴陳鰲自己不是兇手,只是一個替罪的"白鴨"。
陳鰲立刻將案件打回重新審理,但是等到這個案子再回到陳鰲的手中,兇手又變成了這個少年,這一次不管陳鰲再怎么勸說,少年都一口咬定自己就是兇手。陳鰲沒有辦法,少年自己不肯翻案,直到終審的時候,其他官員也看出了不對,于是旁敲側(cè)擊的問少年:你這么小,怎么能這么心狠呢?少年只是平靜的說:"是我太恨他了而已"。
等到案子判下來,少年被押回縣里又遇到了陳鰲,陳鰲問少年:你到底有什么苦衷呢?明明可以活,卻一心尋死。少年這才嚎啕大哭道:"不是我不想活,但是我想翻供,縣太爺對我屈打成招,我實在撐不住了。連我的父母都跑過來罵我是個不孝子,說我翻供就是想要他們的命,賣他的錢早就被他們花完了,就算他現(xiàn)在被無罪釋放,他們一家也沒好日子,還會把我打死您的大恩大德我記住了,下輩子一定報答您"。
于是少年萬念俱灰,進一步也是死退一步也是死,還是不要連累父母就這樣一個人死去吧,這才有了陳鰲后來看到的樣子。
3、 陳鰲的哀嚎
陳鰲聽了少年的話不知不覺已經(jīng)淚如雨下,他只是一個小小的審案官員,面對案件后面的盤根錯節(jié)根本有心無力,他為少年有這樣的父母而痛心,又為朝廷有這樣的官員而不平,想想每年的人命案子里還不知道有多少這樣的事情,不禁發(fā)出"為民牧者如何忍此心也"哀嚎。
當然在記錄中也有其他類似的"宰白鴨"案子,他們的生死都不能由他們自己決定,在權(quán)利和金錢之下,窮人的性命和一只只鴨子沒有什么兩樣,宰不宰,只看他們“餓不餓”了。
“宰白鴨”是封建社會中長期存在的,在死刑案件中雇人頂包的一種現(xiàn)象。這里所說的白鴨,并非人們經(jīng)常食用的鴨子,而是借喻案件中代替犯人頂包的人。
宰白鵝現(xiàn)象,古代早已有之,晚清尤其嚴重。當時福建的漳州與泉州,是宰白鴨現(xiàn)象最為嚴重的地方,頂兇案之多反映了清晚期雇人代死的獄政腐敗情況。
宰白鴨現(xiàn)象出現(xiàn)的原因并不復(fù)雜,一是古代封建社會官場腐敗所致;二是參與其中的各方形成環(huán)環(huán)相扣的利益鏈,三是社會上有許多難以活命的待宰“白鴨”。
傳說,康熙曾在茶樓目睹過一起宰白鴨現(xiàn)象,茶樓老板向他解釋說,如今的大戶犯了死罪,又不想去世,就花錢買個窮得沒法活下去的替身,這叫宰白鴨。
這些當白鴨的人,有些本身就有死罪,以一人死而換得家小有人贍養(yǎng),有些則是家中出了大事,急等用錢而拿命去換。這種現(xiàn)象的核心因素就是利用需求。
下面我們來看幾起案件,可以直觀地了解一下宰白鴨現(xiàn)象。清代有一起兇殺案,陳官員從尸檢得知,案件并非一人所為,但令他奇怪地抓獲的人僅有16歲。
在提審過程中,這位少年對答如流,與案卷所書分毫不差。最后經(jīng)陳官員耐心勸導(dǎo),他才哭喊冤枉,于是案件被發(fā)回重審,等再提審少年時,他死不翻供。
無奈的陳官在衙門私問少年為何要這樣,少年哭著說,他父母把賣他的錢早已花光,如果他翻供,父母就會丟了性命。無力回天的陳官員,只好辭官回鄉(xiāng)。
康熙年間,王姓兄弟以把持公倉罪,被判處死刑。一位胥吏對他們說,你們每人如能拿出五百兩黃金,我便可讓你們活命。兄弟兩目瞪口呆地問如何辦到?
胥吏便告訴他們?nèi)绾蝸碚胰隧斕?,一旁的同僚提醒胥吏這是殺頭之罪,胥吏說如果此事暴露,我們固然要死,但難辭其咎的審官不會為此毀了自己的前程。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那位胥吏是深諳此道,對當時的絕大多數(shù)官員而言,保住權(quán)力猶如保命。官場利用環(huán)環(huán)相扣,沒人為兩個“白鴨”性命而弄丟烏紗帽。
宰白鴨并非牢不可破,光緒年間就有一起案件中的“白鴨”被救下。據(jù)文獻記載,光緒年間有個大盜名叫胡體安,此人膽大妄為,竟然敢偷盜當?shù)氐氖赘弧?/p>
案件很快報到省里,河南巡撫涂宗瀛下令抓捕胡體安。胡體安平日里與一幫胥吏相交甚好,他們商量后準備讓胡的家童王樹汶來做“白鴨”,替自己入獄。
王樹汶當時只有十五歲,在胥吏們的嚴刑拷打與許諾不死后,他被迫同意頂替來做“白鴨”。胡體安上下打點之后,縣令閉著眼將羸弱的王樹汶草草定案。
清朝時期出現(xiàn)了一種奇特的社會現(xiàn)象,宰白鵝就是宰白鴨,是封建專制統(tǒng)治下一種罪惡的社會現(xiàn)象,他的意思就是犯了死罪的人,如果不愿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zé),可以花錢買別人替他上法場,以此保證自己的性命。
宰白鴨這種現(xiàn)象在清朝時期通常發(fā)生在東南沿海地區(qū),一些大戶人家的子弟或者是官僚貴族等子弟,他們?yōu)榉亲鞔跗勰邪耘畾⑷朔呕?,最終在官府證據(jù)確鑿的逮捕文書下無力爭辯后,就會通過各種關(guān)系與官府勾結(jié),花大價錢去買一個愿意替死的人送到監(jiān)獄里,冒充真正的死罪,犯人在經(jīng)過官府的審理定案,逐級上報,最終批準執(zhí)行死刑,這樣一來就讓許多真正的殺人犯逍遙法外。
這種現(xiàn)象出現(xiàn)的根本原因,就是封建專制統(tǒng)治下的黑暗。封建社會下官僚主義他們能夠一手遮天,目無法紀不講公平道理,經(jīng)過他們手的案件可以說是為所欲為,有權(quán)有勢就能夠不承擔律法,對他們的懲罰能夠逍遙法外,這種行為本質(zhì)上就是權(quán)錢的交易,是政治腐敗的證明,但是就是這樣一件事最終被太后發(fā)現(xiàn)。
同治末年有一個捕快叫做胡體安,明面上是個捕快,實際上是一個犯罪集團的頭目,有一次,他帶了幾個人去了一戶有錢人家洗劫,但是沒想到這戶人家是京城退休返鄉(xiāng)的高級官員,讓這家主人發(fā)現(xiàn)勢必是要抓住的,最終證據(jù)確鑿就在抓胡體安時被他跑了,無奈只能讓小弟冒充胡體安,本以為三五年就能出來沒想到刑部認為此事嚴重要秋后問斬,這下替罪的小弟當場爭辯說自己是冒充的,此事就鬧到太后面前引來訓(xùn)斥,嚴令要查辦。最終小弟無罪釋放,撤了縣令職位,發(fā)配邊疆,負責(zé)審理案件的官員不是被革職就是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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