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知道:漢代稅率的讀者,下面小編就為大家?guī)碓敿毥榻B,接著往下看吧~
翻開中國古代史書典籍,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輕徭薄賦”的政策在任何時代都備受史官和文學大家所推崇。這不僅因為“輕徭薄賦”這一理念是歷代百姓所夢寐以求之事,而且更是歷代先賢大儒所認為的“施王政、興教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如果要問中國古代王朝中哪一個朝代真正實現(xiàn)了“輕徭薄賦”這一理想,則首推漢朝。自漢朝立國初年國家定下“休養(yǎng)生息”政策之后的數(shù)百年間,漢朝稅額規(guī)定的征收數(shù)目就只有“十五稅一”,而且在政策實際執(zhí)行中有時百姓只要繳納一半即可,即“三十稅一”。
除了低稅率外,官方每逢重要年頭甚至還會全國性的施行免稅政策,在漢文帝在位期間,國家甚至曾經(jīng)連續(xù)免收田租達十一年之久。按照儒家標準,漢代不僅真正做到了“王者之政”,甚至做得比他們理想中的還要好。
但在漢代“王者之政”的另一面,每年有大量百姓賣掉耕地甘心為奴,受封建地主所驅(qū)使,那這究竟是為什么呢?
一、繁重的兵役和力役制度
在漢代,男子服兵役是一種強制性的國民義務(wù),任何人都不能逃避。漢代兵役制度分為三種,每一個男性國民都要輪流進行服役:
第一種是到中央軍隊服兵役,即我們所熟知的南北軍。南軍的主要職責是守衛(wèi)皇宮的安全,相當于宮廷禁衛(wèi)軍;北軍的任務(wù)則是負責護衛(wèi)首都長安城的安全,即首都衛(wèi)戍部隊。南北軍是由各地壯丁輪流到中央戍守一年,因為守衛(wèi)的是首都,因此在中央服役期間的所有花費都由朝廷負擔,待遇是及其優(yōu)渥的。
第二種是到邊疆地區(qū)戍守,在漢朝被稱之為戍卒。與中央軍不同,無論是來回旅費還是食宿費用朝廷是都不負責的,全部都由戍卒自己負擔。雖然依照漢制邊疆戍卒只需戍邊3天,但是由于古代交通不便,往往戍邊來回的時間都要在半年以上,況且在這期間的一切費用都要自己負責,對于靠土地吃飯的農(nóng)民來說這無疑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第三種是在原地方服兵役。相較于前兩種兵役制度,第三種看起來還算是很仁慈的,每年為期一個月,期滿就可以回鄉(xiāng),但其間花費仍需自己自理。
除了服兵役之外,百姓還要服力役。每個公民每年都要抽出一個月來無條件替國家做義務(wù)勞動,去修建一些例如城墻、宮殿、皇陵之類的國家工程。在漢代,這種叫做“更卒”。在古代社會,這種力役是純義務(wù)性質(zhì)的,國家不會出一分錢,所有花費都由民眾自己負責。
猛地一看除了第二種之外,漢朝兵役制度還不算繁重。但是我們需要知道的是在漢朝那個全民皆兵的國家,服兵役并不是把這三種兵役來過一次就沒事了,而是自二十三歲開始就不斷循環(huán)重復直到五十六歲才算結(jié)束,而且除了中央軍外,其余都要自己承擔花費,對于小農(nóng)經(jīng)濟的中國社會大眾來說無疑是一筆不小的支出。
二、逃無可逃的人頭稅
自秦末天下大亂到為期四年的楚漢爭霸結(jié)束,中國的人口和社會經(jīng)濟都遭到了毀滅性的破壞。為了穩(wěn)定國計民生,雖然漢朝初年在實行“輕徭薄賦,與民休息”的政策以促進社會經(jīng)濟恢復和發(fā)展,但與此同時,漢朝政府并沒有放棄對百姓征收人頭稅的政策。
漢代人頭稅分為兩種,一種是“口賦”,即對未成年人征收的人頭稅,又稱兒童人口稅;另一種是“算賦”,就是對成年人征收的人頭稅。
(一) 口賦
漢朝立國之初規(guī)定,口賦征收范圍是七歲到十四歲的兒童,每人每年二十三錢。
“民年七歲至十四出口賦錢,人二十三。二十錢以食天子,其三錢者,武帝加口錢以補車騎馬?!薄稘h儀注》
漢武帝時期,由于國家對外用兵日多,國庫日益捉襟見肘,無奈之下又改為從三歲開始征收,“民產(chǎn)子三歲,則出口錢”。這種情況一直延續(xù)到漢元帝年間才又改為從三歲開始征收。東漢末年,由于政治黑暗,為了滿足統(tǒng)治者揮霍無度的奢侈生活,東漢朝廷居然將口賦的征收年齡下調(diào)至一歲,天下百姓到了“民多不舉子”的悲慘境遇。
(二)算賦
漢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朝廷下令正式征收算賦,規(guī)定凡年齡15歲到56歲的成年男女每年繳納一算,即120錢。
“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賦錢,為置庫兵車馬?!薄稘h儀注》
惠帝在位期間,政府還曾將算賦作為一種鼓勵人們生育的政治手段?!盎莸哿辏邮逡陨现寥患?,五算?!币簿褪钦f女子到了十五歲還沒有出嫁成家的,人口稅就要交常人的五倍,即600錢。
后來隨著國家的發(fā)展,政府也會有臨時性的減賦政策。比如漢文帝在位期間最低時每人每年繳納40錢即可,昭帝、成帝時期也有過類似的減賦政策,但終因是政策性的因素,這種減賦措施并不會長期施行,百姓身上的負擔依舊很重。
所謂田賦,有“田”才有“賦”,也就是說田賦是擁有土地的人繳納的稅種,沒有土地的人就不用繳納田賦。沒有耕地的人雖然不用繳納田賦,但是人頭稅卻是他們逃不掉的。
在漢朝,從出生到退休,只要名字出現(xiàn)在政府的戶口冊子上,所有人都要交人頭稅。雖然田賦稅率很低,但對于一家人來說人頭稅還是要交不少。
三、私人奴隸的優(yōu)越待遇
隨著漢代土地兼并現(xiàn)象的愈演愈烈,大量百姓都喪失了自己養(yǎng)家糊口的土地,自己的生存都成了問題,但卻仍要承擔政府分攤下來的各種兵役、勞役和人口稅。
沒錢交稅,欠稅的農(nóng)民會被充作官奴,被迫在各級官府衙門中充當苦力做事。不僅待遇十分差勁,而且當了奴隸也要交人口稅,還要加倍上繳。
于是相比于官奴,許多人寧愿出賣自己去私人家做奴隸。這是因為賣給私人當奴隸不但不用自己出人口稅,而且私人奴隸的生活在相當程度上還要遠遠優(yōu)越于當時的普通民戶。
雖然養(yǎng)著大批奴隸要出雙倍的人口稅,但是那些有著大批奴隸的地主卻省下了大量雇傭勞動力的錢。他們不但用自己手中的奴隸去種田勞作、開墾荒地,個別有權(quán)有勢者甚至還用這些奴隸去進行入山燒炭、砍伐開礦之類的活動。這些經(jīng)濟活動帶給地主的利益要遠遠大于他們所出的人口稅,多余的錢還可以拿來一部分改善奴隸生活,吸引更多的人來為自己服務(wù)。
在那個脆弱的小農(nóng)經(jīng)濟時代,雖然國家田賦征稅很低,但是農(nóng)業(yè)產(chǎn)量也很低。遇到豐收年景,除去各種稅役花費之外,百姓勉強還可豐衣足食,一旦遇到天災(zāi)人禍,蝗水旱災(zāi),無數(shù)百姓便會立即破產(chǎn)。
在男耕女織的社會中,男性就相當于家中所有的勞動力。這唯一的勞動力除了每年要負擔全家人的人頭稅外,一年之中還要花費至少兩個月的時間為國家無償服務(wù)。這樣而來的后果就是不但自己田地來不及照顧,而且服役期間的花費也是一筆不小的支出。在服役期間不僅賺不到錢,相反還會自己搭上不少錢,對于本不富裕的農(nóng)民來說繁重的兵役和力役制度無疑是雪上加霜的事情。
政治清明、天下太平的前期漢朝百姓尚可茍活,但是隨著后期土地兼并現(xiàn)象的愈演愈烈,百姓身上的稅賦也越來越重。在那些走投無路的百姓看來,相比于做奴隸,如何活下去才是他們需要考慮的切身問題。
參考資料:《史記?貨殖列傳》《漢書》《漢儀注》《中國賦役制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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