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古代男人會以“三寸金蓮”為美
三寸金蓮的起源其實是南唐后期的君王李煜為了討好愛妃,給愛妃定做的一套衣物,包括一雙鞋子,當時的愛妃穿上之后就像是腳踩著三寸金蓮,很是美觀,所以這樣的說法便是很快的傳到了民間,三寸金蓮也是很快的在民間盛行了起來。
其實說到底,三寸金蓮還是因為古代男尊女卑的思想,那時候的女人在社會之中是沒有實際地位的,當時對于女子,貞潔是最為重要的,其實就是為了取悅當時社會的男人,女子的纏足三寸金蓮,便是因為是古代的男子覺得好看。
那時候女子纏足,因為腳小的緣故,還有因為纏足也會導致的腳痛,所以走起路來屁股便是會一扭一扭的,對于男子來說很是喜愛,所以纏足這一陋習便是一發(fā)不可收拾。總的來說,還是因為男尊女卑的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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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足飯飽思淫欲,老爺們吃飽飯沒事干,總琢磨著研究點啥,順道尋求點感觀方面的刺激。喜歡腳的男人不單單在古代有,現在也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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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社會,男人占據社會的主導地位,女人則多承擔著輔助工作,依附于男人才能生活。而且,官宦人家的男人多是三妻四妾,女人們的競爭壓力也很大,就得想盡辦法迎合男人的喜好。
三寸金蓮如何成為了時尚唐朝時期,女子的社會地位還是比較高的,這或許和李唐皇室的鮮卑血統(tǒng)有很大的關系。可在宋朝,陳朱理學的發(fā)展,讓女子的社會地位急轉直下,形成了未來一千多年被壓制的局面。
那這個拐點在哪里?小腳丫又如何成為了時尚?
這里要提到一個名人即南唐后主李煜。
李煜是生活在五代十國時期,是南唐最后一個皇帝。這哥們在詩詞方面頗具造詣。他生于深宮之中,張于婦人之手,完全不善于治國理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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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煜即位的初期曾也想當一個勵精圖治的人,奈何實力不允許,他也就慢慢放棄了自己,迷失在詩詞歌賦之中。
李煜與大小周后的二三事早已家喻戶曉,這里也不再贅述。在他的后宮之中,還有一個叫窅娘的人。
后宮女人這么多,要想上位,就得拿出點絕活來。這位窅娘長相不能力壓群芳,可她長了一雙小腳丫。
并且還根據自己的特色,創(chuàng)造了一套金蓮舞。舞起之時,就好似蓮花凌波,引起了李煜濃厚的興趣。
李煜為了追求極致,便令人打造了一座高約六尺的金蓮臺,窅娘在上面跳舞,李煜得已用不同的視角來欣賞這雙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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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喜歡啥,嬪妃們就會去做什么。窅娘火了之后,就有其他嬪妃為了爭寵,便用錦帛直接將腳裹小了,博取皇帝的喜愛。
當然,這場時尚僅僅是停留在南朝后宮之中。
當南唐被北宋所滅,原本后宮中的一些宮女嬪妃便被帶到了宋朝,囚禁在皇宮亦或者是分到了某些士大夫的家中。
在五代十國到北宋的這段時間,朝代更迭實在是過于頻繁,后宮的這些女眷早已看慣了這些,不管是被分配到誰的府邸,爭寵就對了。
于是,小腳之風被到了北宋,在士大夫貴族圈子里面,一度得到了風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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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如何讓金蓮之風肆虐全國如果這事發(fā)生在唐代,唐朝以武立國,武將或許更喜歡能夠上馬安天下的女子。而宋朝則是以文立國,趙匡胤為了避免發(fā)生唐朝式的悲劇,奠定了重文輕武的基本國策。
在宋朝,文人士大夫混得那是風生水起。那這與金蓮之風盛行有啥關系?我總結來看,無非是以下幾點:
第一:李煜是婉約詞派的代表,在文壇中享有盛譽。雖然皇帝做的不咋地,可他詞寫得是真好。這些文人士大夫里面,必然存在不少李煜的“鐵粉”。偶像喜歡的東西,粉絲自然也要嘗試。
第二:文人們怕什么?怕老婆太強勢,怕自己的掌控力度不足。文人沒有武將的孔武有力,要是真動起手來,或許還真不如女人剽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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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男人們的地位,文人們看透不說透,制定了一系列的條條框框來壓制女性。三從四德,貞潔大于生命,包括這個三寸金蓮,全都成為了女性身上無形的枷鎖。
第三:封建時代女人地位低,為了獲取爭寵,自己主動加入裹腳之列。凡是一個制度與風氣的盛行,基本都會有特定的背景作為加持。
男人們喜歡什么,他并不能夠強制的實施,那金蓮之風能夠盛行的一大原因,就是女人們自己主動去接受。
在這種社會風氣,使得金蓮之風得已盛行。
老百姓們咋也愛上了“三寸金蓮”上文說道,士大夫們或是附庸風雅,或者是為了混圈子,紛紛喜歡上了裹腳,促使裹腳之風在上流社會中盛行。
可為何這股裹腳之風,還在老百姓中刮了起來?
窮人家的婦女,是需要勞作的,扭扭捏捏的小腳,會極大的降低婦女的勞動生產力,她們?yōu)楹我矔x擇裹腳?
愚以為,之所以會產生這樣的現象,根本原因在于兩個心理:(1)攀比之心;(2)飛上枝頭變鳳凰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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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也說道,裹腳風起初是在士大夫階層之間流行,這個圈子里面的女人,不需要種地,也不需要勞作。裹腳取悅老公,其實也并不影響什么。
但這股風刮起來之后,一些不是士大夫的人,竟然也以娶到裹腳女人為榮。這一度導致了裹腳女人供不應求,不少自小裹腳的女子,便以此為契機,紛紛嫁入豪門,改變了人生。
而那些沒有裹腳的女子,即便是條件再優(yōu)越,也進不了豪門之家。
改變人生處境的心理誰都有,因此,不少的父母為了讓自己的女兒能嫁個好人家,便從小給她裹腳。
在這種情況下,裹腳之風愈演愈烈,從上直接刮到了窮苦百姓之家。
裹小腳的歷史 古代男性為何十分喜愛三寸金蓮
裹小腳是什么時候開始的?小腳,是古代中國社會最為人詬病的毒螫之一。上至王公貴族、豪門深宅,下至尋常巷陌、平民娼妓,無不以纏足為是,甚至以不纏足為恥。雖然纏足的弊病昭然若著,纏足的風氣卻屢禁不止,久盛不衰。纏足,這一中國獨有的文化現象,正隨著它的最后一代實踐者的減少走向消亡。過去的女孩一般在五六歲時開始纏足,用長布條將拇趾以外的四個腳趾連同腳掌折斷彎向腳心,形成“筍”形的“三寸金蓮”。其慘其痛可想而知,這樣做一般大都是在長輩的逼迫下進行的。母親或祖母不顧孩子的眼淚與喊叫,以盡到她們的責任,并以此保證孩子未來的婚姻生活。
這種人為的傷殘行為之所以能廣為流行,事實上包含了濃厚的性意識,清朝文人李漁在其《閑情偶寄》中甚至公然聲稱,纏足的最高目的是為了滿足男人的 *** 。由于小腳“香艷欲絕”。玩弄起來足以使人“魂銷千古”。在古典名著《金瓶梅》中就有“羅襪一彎,金蓮三寸,是砌坑時破土的鍬鋤”之類的說法。甚至穿在小腳上的繡鞋也被賦予了性的內涵。清朝時,一位中國留學生被日本海關官員要求解釋為什么攜帶一些小巧的編織繡鞋,這位學生有點害羞地說他希望在空閑時間能欣賞到他愛人的腳。
除此以外,纏足似乎還有另一個目的。由于腳小不方便行走,讓女人纏了足就可以防止“紅杏出墻”。這類似于古代埃及的男人不給妻子鞋穿,中世紀的歐洲男人為女人制作貞操帶。事實上,在貧窮落后的中國,除了少數的富裕人家女子外,大多數小腳女人不得不為生計而奔波,她們付出的艱辛,要遠遠超過一個正常的女人。纏足作為一種習俗,也造成了另外一些習俗的形成,如古時山西大同每年農歷六月初六的賽腳會,在這一天,女人們向人們展示自己的小腳,以博得好評為榮。
纏足在歷史上也曾被禁止過。清康熙帝曾明令禁止, 太平天國 也曾頒布過類似法令。直到清末,閉關鎖國的大門被洞開后,在外來的文化和先進知識分子的不斷呼吁聲中,纏足的風氣才非常緩慢地走向滅亡。特別是辛亥革命后,從城市到鄉(xiāng)村纏足才逐漸被廢除。今天,我們還可以看到一些被稱為“解放腳”或“半裹腳”的婦女,而那些真正的“三寸金蓮”已經幾乎絕跡。纏足這一習俗,體現了中國古代獨特的審美標準和男尊女卑的社會結構。它的消亡,顯示了婦女的解放和地位的提高,也標志了中國已從傳統(tǒng)走向現代。
揭秘:古代女子的高跟鞋是怎樣的?
有媒體報道,一個女孩從16歲開始穿高跟鞋,到31歲的時候,足部變形,只能拄拐杖行走,網絡稱之為“高跟鞋事件”,讓眾多愛高跟鞋的女士“談鞋色變”。
古往今來,女性穿鞋并不只是為了走路,講究的是“足下生輝”。據有關記載,2200多年前,周朝女性所穿的禮履,就是圓頭高底的鞋子,姑且稱之為“古代高跟鞋”。
《玉臺新詠》中有首《和湘東王名士悅傾城》詩:“履高疑上砌,裾開特畏風?!睂懙煤苄蜗?,那“高跟鞋”是有相當高度的,否則,腳還沒有抬,怎么就讓人看著像上了個臺階呢?這是1500多年前梁代女性的穿鞋情形。
唐宋時期也有“高跟鞋”。宋代書法家米芾在《唐文德皇后遺履圖》的跋中記述,唐代長孫皇后的鞋子“以丹羽織成,前后金葉裁云飾,長尺,底向上三寸許?!边@種“高跟鞋”底高三寸多,下底窄小,時人給這樣的鞋子起了個很詩意的名字叫“晚下”,寓意為,鞋子的底是慢慢落下的,高而危。
這種鞋子適合“婦人短者著之”,在宮廷貴婦、大家閨秀中很風行。——如今流行的女式坡跟鞋,類似于這種叫“晚下”的高底鞋,腳底如同踩了塊磚頭,讓人視覺有沉重之感。但是,女性因此“增高”近10厘米。而那些不是高底的鞋子,當時統(tǒng)稱為“遠游履”,相當于運動鞋。
中國古代禮教講究婦女的衣裙要曳地,但這不是為了漂亮,意在防“走光”。在封建專制嚴重的明朝,婦人的衣裙是要把身體的每一個部位都包住,最好又不妨礙走路,于是,“衣曳地則覆履,惟見底,故底高?!笨梢姡鞒孕拥牡赘?,不僅僅是為了增高炫美。
明清兩代,裹腳之風盛行,尤其是山西、陜西、甘肅一帶近似瘋狂,“甚至以足之纖巨,重于德之美涼,否則,母以為恥,夫以為辱”。裹腳的婦女也有適合自己腳型的“高跟鞋”。
清朝劉廷璣在《弓足》一文中敘述:“自纏足之后,女子所穿有弓鞋、繡鞋、鳳頭鞋,而于鞋之后跟,鏟木圓小墊高,名曰高底。令足尖自高而下著地,愈顯弓小。”這種“高底”較之前朝的“高底”更接近于現代的“高跟鞋”。
穿著這樣的“高底”,小腳女子的整個身體重量的著力點都在“弓小”的腳尖上,相當痛苦,所以走起路來顫顫巍巍,嬌喘呼吁,所行難遠,但使得女性身材顯得高挑,并且惹人憐愛。女為悅己者容,小腳穿在“高底”里,成了當時的風尚。
清朝統(tǒng)治者對女子纏足極其反感,禁止?jié)M族婦女纏足。滿族婦女也有屬于本民族風格的“高跟鞋”,“八旗婦人履底厚三四寸,圓其前,外衣通長掩足”,其形制是鞋底中間高出數寸,中微細,也叫“高底鞋”。
滿族“高底鞋”的跟的形狀有兩種:一種是鞋跟上敞下斂,呈倒梯形花盆狀,稱為“花盆底”;另一種是鞋跟上細下寬、前平后圓,其外形和落地的印痕像馬蹄印,所以稱為“馬蹄底”。
滿族“高底鞋”的木底高跟一般高度為5-10厘米,最高可達25厘米。這樣的高度,恐怕令現在的“高跟迷”們也驚訝艷羨吧!
清代愛美的滿族婦女除了在“高底鞋”鞋幫上飾以蟬蝶等刺繡紋樣或裝飾片外,木跟不著地的部分也用刺繡或串珠加以裝飾,有的鞋尖處還飾有絲線編成的穗子,長可及地,分外別致。
穿這樣的“高底鞋”的女性多為十三四歲以上的滿族貴族中青年女子,由于鞋子底部厚而且面積小,以及用力的關系,穿鞋的人走路必須慢且穩(wěn)當,反而顯出女性的婀娜多姿、端莊秀美,相當有范兒。這在清中期的宮廷里相當流行,并且逐漸傳至民間。
關于滿族女性為什么穿“高底鞋”有不同說法。一種說法是,滿族自古就有“削木為履”的習俗,古代滿族婦女經常上山采集野果、蘑菇、打柴禾等,為了防止蟲蛇叮咬,就在鞋底綁縛木塊,制作得日益精美,發(fā)展成了后來的“高底鞋”。
另外一種傳說是滿族的先民為了渡過一片泥塘,奪回被敵人占領的城池,便學著白鶴的樣子,在鞋底綁上了高高的樹杈順利渡過泥塘,取得了勝利,達到報仇雪恨的目的。為了“憶苦思甜”,紀念高腳木鞋的功勞,后代滿族婦女們便穿上了這種“高跟鞋”。這個故事把女 *** 美的情思賦予了英雄史詩的壯美,很有趣。
作家亦舒說過:“女人的墮落是從高跟鞋開始的。”愛美嘛,難道有罪?其實,任何時代的女性穿“高底鞋”、高跟鞋等等,無論說法再多,肯定與追求美、拽人眼球有絕大關系。
為了美,古今中外的女子,受罪吃苦,卻趨之若鶩,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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