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宗之死”與“三郤之死”的最大影響是什么
晉厲公平日生活奢侈
,而且他有許多寵臣
。“鄢陵之戰(zhàn)”過后
,晉厲公想要除去現(xiàn)任大夫
,并改立自己的親信
。
胥童就是其中一員。他的父親胥克曾經(jīng)遭到郤缺的罷黜
,因此他對郤氏家族懷恨在心
。胥童最終選擇投靠晉厲公,并且得到了晉厲公的寵信
。

我們都知道
,晉厲公和郤氏家族,乃是對立的兩個陣營
,這也是胥童選擇投靠晉厲公的原因之一
。表面上看,胥童是殺害“三郤”的兇手
,但實際上
,胥童僅僅是“三郤”遭到誅殺的其中一個原因。
另一個原因
,是“三郤”殺害了伯宗
。
《左傳》云:“晉三郤害伯宗
,譖而殺之,及欒弗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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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郤”在晉厲公面前誣陷中傷伯宗,最終將伯宗連同著欒弗忌一并除掉了
。韓厥見到這樣的情況
,說道:“郤氏其不免乎!善人,天地之紀(jì)也
,而驟絕之
,不亡何待?”韓厥認(rèn)為像伯宗、欒弗忌這樣的善人
,是天地綱紀(jì)的代表
,而郤氏家族連這樣的人都能狠心殺害,因此
,郤氏家族必定會滅亡
。
那么,伯宗和欒弗忌是什么人?
欒弗忌因為相關(guān)史料和資料很少的緣故
,現(xiàn)在已經(jīng)不可考了;而伯宗則多次出現(xiàn)于《左傳》的記載
。
晉景公六年楚國伐宋時,晉景公想要出兵救援
,伯宗以“天方授楚
,未可與爭”的理由
,建議晉景公不要出兵救援宋國
,方為上策。
同年
,晉景公想要出兵討伐赤狄
,諸大夫均認(rèn)為不可,此時伯宗卻力排眾議
,支持晉景公出征的計劃
。
晉景公十四年,梁山崩塌
,晉景公十分緊張
,于是召見伯宗。伯宗在路上遇見一位押重車的人
,伯宗將梁山崩塌的事情告知于他
,并向他請教。伯宗根據(jù)押車人的回答
,向晉景公提出了建議
,晉景公欣然接受
。
晉景公十五年,伯宗和夏陽說率軍討伐宋國
。在大軍經(jīng)過衛(wèi)國的時候
,夏陽說企圖偷襲自己的同盟衛(wèi)國,這種不義的想法旋即遭到伯宗的阻止
。
從這些記載看來
,伯宗能夠在晉景公面前直言不諱,晉景公均采納了他的意見
,而且梁山崩塌時
,晉景公為了聽取伯宗的意見,甚至派車接送伯宗
。因此
,伯宗不僅受到晉景公的重用,在晉國諸大夫中
,伯宗也應(yīng)該是屬于“老牌顧問”的角色
。那么,伯宗妻子對伯宗的評價——“子好直言
,必及于難”
,是正確無誤的評價。
然而
,伯宗并不見得是因為自己直言得罪“三郤”
,以致身亡。
我們先來看看“三郤”的情況
。在“誅殺趙同
、趙括事件”中,不難看出晉景公
、欒書
、“三郤”的態(tài)度是一致的,甚至可以說“三郤”始終效忠于晉厲公
。
當(dāng)晉厲公發(fā)動親信攻打“三郤”時
,郤锜得知消息后立即計劃起兵反擊,此舉卻遭到了郤至的反對
。郤至認(rèn)為
,人之所以能夠存在于人世間,靠的是誠信
、智慧
、勇氣。有誠信便不能背叛國君
,有智慧便不會殘害人民
,有勇氣便不會犯上作亂
。如果國君因為臣下有失而殺死他們,此舉對于國君而言也是無可奈何的行為
。如果“三郤”真的有罪的話
, 現(xiàn)在死也算是夠晚的了?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叭S”受了國君的俸祿
,因此有能力聚集宗族。如果用宗族對抗國君
,這罪過就更大了
。
正因如此,“三郤”失去了反抗的機會
,三人在第一時間全數(shù)受戮
。
然而,郤至臨死前所言
,與《左傳》先前記載的郤至
,簡直是判若兩人。這就能解釋為何杜預(yù)會說:“傳言郤至無反心”
。
其實不僅如此
,郤至乃至郤锜、郤犨始終都是忠于晉國公室的
,他們并沒有因為自己跋扈驕傲就視晉國公室于無物
,也就是說,他們的性格缺點并沒有影響他們對晉國國君的忠誠
。
因此
,我們就能推論出——“伯宗之死事件”,與晉厲公企圖除掉諸大夫
,兩者之間是絕對有關(guān)聯(lián)的
。
《左傳》中多次記載晉厲公平日生活奢侈
。在伯宗服侍晉厲公的父親晉景公時
,晉景公尚且對伯宗敬重有加,而且伯宗在諸大夫中的地位和聲望必定不同于其他人
,再加上伯宗個性好直言
,史書雖然并未明確記載,但是可以判斷出——伯宗必定曾經(jīng)多次勸諫晉厲公
,并且造成了晉厲公的不滿
。
但是晉厲公并不想讓自己背負(fù)殺害賢良老臣的罪名,因此
,他想要假借“三郤”之手除掉伯宗
。也正因如此
,“三郤”才能有在晉厲公面前誣陷中傷伯宗的機會。
既然“伯宗之死”
,乃是晉厲公授意
,那么“三郤之死”,實際上與殺伯宗和欒弗忌無關(guān)
。整個事件其實都是晉厲公一人策劃的
,而“三郤”則成了無辜的替罪羔羊。
三郤的千夫所指
①前578年
,晉厲公決定伐秦
,派郤锜去通知魯國,并請求魯國也派兵協(xié)助晉國
,但郤锜處理事情很不恭敬
。事后,孟獻子說道:“郤氏其亡乎
!禮
,身之干也。敬
,身之基也
。郤子無基。且先君之嗣卿
,受命以求師
,將社稷是衛(wèi),而惰
,棄君命也
。不亡何為?”
②前577年
,晉厲公調(diào)和衛(wèi)定公與其大臣孫文子孫林父之間的關(guān)系
。衛(wèi)定公設(shè)宴招待郤犨,寧惠子寧植作陪
,郤犨態(tài)度傲慢
。寧惠子預(yù)言道:“苦成家其亡乎!古之為享食也
,以觀威儀
,省禍福也。故《詩》曰:‘兕觵其觩
,旨酒思柔
,彼交匪傲,萬福來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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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穹蜃影?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取禍之道也”
③鄢陵之戰(zhàn)后,晉厲公派郤至去周王室獻俘
。郤至在與單襄公談話中多次提到自己的功勞
。單襄公事后說道:“溫季其亡乎!位七人之下
,而求掩其上
。怨之所聚,亂之本也
。多怨而階亂
,何以在位?《夏書》曰:‘怨豈在明
?不見是圖
。’將慎其細(xì)也
。今而明之
,其可乎?”
④前576年
,三郤清理門戶
,陷害伯宗。韓厥嘆曰:“郤氏其不免乎
!善人
,天地之紀(jì),而驟絕之
,不亡何待
?(郤氏恐怕不免于滅亡吧!善人是天地之綱紀(jì)
,而多次殺害
,如不滅亡,還等什么呢
?)”
…………
宗親部·卷十原文_翻譯及賞析
宗親部·卷十 李昉
○夫妻
《釋名》曰:夫妻
,匹敵之義也。
又曰:士庶人曰妻
,妻
,齊也
;夫賤不足以尊稱
,故齊等言也。
《易·家人卦》曰:夫夫婦婦
,而家道正
。
又《序卦》曰:有天地然后有萬物
,有萬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婦
。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
,故受之以《恒》。恒者
,久也
。
《毛詩·衡門》曰:豈其食魚,必河之魴
;豈其娶妻
,必齊之姜;豈其食魚
,必河之鯉
;豈其取妻,必宋之子
。(何必大國之女然后可妻
,亦取貞順而已。)
又《草蟲》
,大夫妻能以禮自防也
。喓々草蟲,趯趯阜螽
。(興也
。喓々,聲也
。草蟲
,常羊也。趯趯
,躍也
。阜螽,蠜也
。卿大夫之妻待禮而行
,隨從君子。)未見君子
,憂心忡忡
。(忡忡猶沖沖也。婦人雖適人
,有歸宗之義
。)亦既見止,亦既覯止,我心則降
。
又《采蘋》曰:《采蘋》
,大夫妻能循法度也。能循法度
,則可以承先祖
、共祭祀矣。(女子十年不出
,姆教婉娩聽從
,執(zhí)麻枲,治絲繭
,織纴組紃
,學(xué)女事,以共衣服
。觀于祭祀
,納酒漿籩豆、菹醢
,禮相助奠
。十有五而笄,二十而嫁
。此言能循法度者
,今既嫁為大夫妻,能循其為女人時所學(xué)之事以為法度也
。)于以采蘋
?南澗之濱。于以采藻
?于彼行潦
。于以奠之?宗室牖下
。誰其尸之
?有齊季女。(尸
,主也
。齊,敬也
。季
,少也。)
又《碩人》曰:碩人其頎
,衣錦褧衣
,齊侯之子
,衛(wèi)侯之妻。
又《氓》曰:女也不爽
,士貳其行
。士也罔極
,二三其德
。三歲為婦,靡室勞矣
。夙興夜寐
,靡有朝矣。
又《棠棣》曰:妻子好合
,如鼓瑟琴
;(好合,志意合也
。合者如琴瑟之聲相應(yīng)和也
。)兄弟既翕,和樂且湛
;宜爾室家
,樂爾妻孥;是究是圖
,亶其然乎
?
又《南山》曰:藝麻如之何?橫縱其畝
。取妻如之何
?必告父母。(娶妻之禮議于生者
,卜于死者
,此之謂名。)析薪如之何
?匪斧不克
。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此言娶妻必待媒乃得也
。)
又《韓弈》曰:韓侯取妻,汾王之甥
,蹶父之子
。韓侯迎止,于蹶之里
。百兩彭彭
,八鸞鏘鏘
,不顯其光。諸娣從之
,祁祁如云
。韓侯顧之,爛其盈門
。(如云
,言眾多也。諸侯一娶九女
,三國媵女
。諸娣,眾妾也
。顧之
,曲顧道義也。)
又《思齊》曰:刑于寡妻
,至于兄弟
,以御于家邦。(言文王以禮法接待其妻
,至于宗族
。又能為政治于家邦也。)
《禮記》曰:天子之妃曰后
,諸侯曰夫人
,大夫曰孺人,士曰婦人
,(婦之言服也
。)庶人曰妻。(妻之言齊也
。)
又《內(nèi)則》曰:子甚宜其妻
,父母不說,出
。(宜猶善也
。)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
,子行夫婦之禮焉
,沒身不衰。"
又曰:女子二十而嫁
,有故二十三而嫁
。(故謂父母喪。)聘則為妻
,(聘
,問也
。妻之言齊。以禮見問
,則得與夫敵恥
。)奔則為妾。
又《坊記》曰:取妻不取同姓
,(為其近禽獸也
。)所以附遠厚別也。
《左傳·隱公》曰:鄭公子忽如陳
,逆婦媯
。辛亥
,以媯氏歸
。甲寅,入于鄭
。陳針子送女
,先配而后祖。針子曰:"是不為夫婦
,誣其祖矣
。非禮也,何以能育
?"(禮
,逆婦必先告祖廟而后行。鄭忽逆婦而后告廟
,故曰:"先配而后祖"
。)
又曰:《桓公》曰:鄭祭仲專,鄭伯患之
,使其婿雍糾殺之
,將享諸郊。雍姬知之
,謂其母曰:"父與夫孰親
?"其母曰:"人盡夫也,父一而已
,胡可比焉
?"(婦人在室則天父,出則天夫
。女以為疑
,故母以所出為本解之。)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將享子于郊
,吾惑之
,以告
。"祭仲殺雍糾,尸諸周氏之汪
。公載以出
,曰:"謀及婦人,宜其死也
。"
又《莊公》曰:初
,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
。是謂鳳凰于飛
,和鳴鏘鏘;有媯之后
,將育于姜
;五世其昌,并為正卿
;八世之后
,莫之與京。"
又《僖中》曰:狄人伐廧咎如
,(赤狄之別種
。)獲其二女叔隗、季隗
,納諸晉公子
。公子以叔隗妻趙衰,生盾
。文公取季隗
,生伯儵。后以妻趙衰
,生原同
、屏括、樓嬰
。(原
、屏、樓
,三子之邑也
。)趙姬逆盾與其母,(趙姬
,文公女也
。盾,狄女叔隗之子也
。)子余辭
,(子余
,趙衰字也。)姬曰:"得寵而忘舊
,何以使人
?必逆之!"固請
,許之
。來以盾為才,固請于公
,以為嫡子
,而使其三子下之;以叔隗為內(nèi)子
,而己下之
。(卿之嫡妻為內(nèi)子。)
又《昭元》曰:鄭徐吾犯之妹美
,公孫楚聘之矣
,(楚
,子南
,穆公孫也。)公孫黑又強使委禽焉
。(禽
,雁也。納采用雁
。)犯懼
,告子產(chǎn)。子產(chǎn)曰:"是國無政
,非子之患也
。惟所欲與。"犯請于二子
,請使女擇焉
。皆許之。子晳盛飾而入
,布幣而出
;(子暫,公孫黑也
。)子南戎服而入
,左右射,超乘而出
。女自房觀之
,曰:"子晳信美矣
,抑子南,夫也
。夫夫婦婦
,所謂順也。"適子南氏
。
又《莊公》曰:宋華父督見孔父之妻于路
,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艷
。"
又曰:楚子滅息
,以息媯歸,生堵敖及成王焉
。未言
,(未與王言。)楚子問之
,對曰:"吾一婦人而事二夫
,縱不能死,其又奚言
?"
又《成下》曰:晉三郤害伯宗
,譖而殺之。初
,伯宗每朝
,其妻必戒之曰:"盜憎主人,民惡其上
,子好直言
,必及于難。"
又《襄四》曰:齊棠公之妻
,東郭偃之姊也
。東郭偃臣崔武子。棠公死
,偃御武子以吊焉
,見棠姜而美之,(美其色也
。)使偃取之
。(為己取也。)偃曰:"男女辨姓
,今君出自丁
,臣出自桓,不可。"武子筮之
,遇《困》之《大過》
。以示陳文子,文子曰:"夫從風(fēng)
,風(fēng)隕妻
,不可娶也。且其《繇》曰:'困于石
,據(jù)于蒺藜
,入于其宮,不見其妻
,兇
。'崔子曰:"嫠也,何害
?先夫當(dāng)之矣
。"遂取之。
又《僖下》曰:初
,臼季使過冀
,見冀缺耨,其妻馌之敬
,相待如賓
。與之歸,言諸文公曰:"敬
,德之聚也
。能敬必有德
,德以治民,請君用之
。"文公以為下軍大夫
。
又《昭七》曰:晉叔向適鄭
,鬷蔑惡,欲觀叔向
,從使之收器者而往
,立于堂下,一言而善
。叔向聞之曰:"必鬷明也
。"下執(zhí)其手以上曰:"昔賈大夫惡,取妻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