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為大家?guī)砹艘黄P于朱常洵的文章,歡迎閱讀哦~
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即萬歷帝)朱翊鈞的第三子,因其生母鄭貴妃被神宗寵愛,繼而受寵。而神宗長子朱常洛為神宗偶幸宮女王氏所生,因而母子兩人都不受神宗待見。因此,神宗就想違祖制,越過朱常洛,立朱常洵為太子,繼而引發(fā)了“國本之爭”。
這場爭論一直持續(xù)了15年之久,神宗最終也沒能如愿。不過因為這件事,倒是導致了神宗(萬歷)此后幾十年不上朝,用以表示對大臣們的抗議。
朱常洵雖然沒能成為太子,卻不影響神宗對他的疼愛。朱常洛被冊封為太子的同一年,朱常洵也被冊封為了福王。
原本藩王成年就要去封國就藩,由于神宗的疼愛,朱常洵一直到29歲,才就藩洛陽。就藩時,神宗賞賜了福王莊田四萬頃,最后雖然減了一半,但據(jù)《明史》記載,“中州腴土不足,取山東、湖廣田益之”。河南肥沃的土地還是不夠賞賜的數(shù)量,于是又將山東、湖廣的肥沃土地全都給了福王。
不知道朱太祖知道了這事,會作何感想。
在神宗的百般關愛之下,朱常洵結(jié)婚時,花費了三十萬金;營造洛陽府邸,又花費了二十八萬金,都是常制的十倍以上。而神宗時期,大肆派遣稅吏、礦使,收繳了很多額外的稅賦到內(nèi)庫(皇帝的私人小金庫),數(shù)額達億萬計。萬歷真是肥的流油呀。這些征來的錢,除了一部分用于“萬歷三大征”的軍費之外,神宗將大部分都資助了福王。
一個王朝的興衰,絕對是有跡象可循的。很多人說大明亡于萬歷,是有一定道理的。
福王也是明朝末年諸藩王的一個范本,通過土地兼并,大量占有了本應屬于民間的良田。同時,他們還大肆搜刮地方財富,一個個都富可敵國,而老百姓卻是越來越窮困。正所謂是“耗天下以肥王,洛陽富于大內(nèi)”,除了洛陽福王之外,蜀中等地的藩王,也都一樣。
這跟朱元璋的初衷,已經(jīng)大相徑庭了。崇禎也是活該被窮死,天下的錢糧都跑到藩王、外戚、權臣手中了。而大明滅于李自成的農(nóng)民起義軍,也就合乎天理了。不能不說,滿清真的是個撿漏王。
根據(jù)諸如《明史》、《明季北略》、《明史紀事本末》、《寄園寄所寄》等等諸多史料的記載,李自成在攻破洛陽城后,俘獲了逃跑中的福王朱常洵,并將福王的肉雜以鹿肉,一起煮了,做成了所謂的“福祿酒(福祿宴)”給吃掉了。
這件事是不是真的呢?真實的可能性遠遠大于編造的可能性。我們來根據(jù)史料分析一下,就很容易明白了。
一、福王肥胖的可信度非常高
《明史》記載,福王就藩后,“日閉閣飲醇酒,所好惟婦女倡樂”,這就是一個被寵壞了的衣食無憂的公子哥。因此,野史中所說朱常洵“體肥,重三百余筋”,可信度非常高。
福王肥胖,還有一個佐證,多本野史都記載,“福王及世子由崧縋城走,王以體肥不能遠去,賊得而殺之”。王世子朱由崧就是后來的南明弘光帝。他們父子一起逃走,朱由崧都跑了出去,而福王因為體胖,行動不便被抓,可信度也是非常高的。
當時,遍地都是饑民,而福王卻這么肥胖,讓饑民看到后,作何感想?野史中記載:“賊中持刀撫肌,垂涎咸叫‘一塊好肉’遂殺焉?!?/p>
唉,對比太強烈呀,真的是“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呀。
二、李自成的農(nóng)民軍不忌諱吃人肉
《明史》記載,在關中流賊(李自成等起義軍)大起之時,“河南大旱蝗,人相食,民間藉藉”。河南等地區(qū)的百姓早已經(jīng)沒有糧食可吃了,已經(jīng)到了人吃人的地步。
李自成起義軍的絕大部分,就是這些饑民。所以,李自成的手下把福王給剁了,割下肉跟鹿肉一起煮了吃,不足為奇。
三、福王并不是整個人被扔進鍋里烹掉
《明史》載:“自成兵汋王血,雜鹿醢嘗之,名‘福祿酒’”,李自成是用鹿肉蘸福王的血一起吃。
野史中也都說是“以王為俎”、“王之血肉”、“臠分股割”、“薦王于俎”、“臠分肢割”,這是把福王給切割了之后,拿血和肉,再去混著鹿肉一起煮著吃掉的。
這并非像秦漢時期的烹刑,把整個人扔進大鍋給煮了。那也沒法吃呀,腸肚沒洗呀?,F(xiàn)代有些人寫文夸張的太離譜,說是洗凈了肚腸,還能不死,還可以在鍋中翻滾嚎叫,這才讓人不相信了。
至少,從明末清初的史料中,沒有發(fā)現(xiàn)如此夸張的記載。整個人活煮,基本上可以斷定是現(xiàn)代人編造的,不是真的。
四、福王有尸骸留下
正因為福王只是被割去了部分血肉,大部分遺骸尚在,才能被明臣承奉冒死向義軍求得了一具桐木棺,將遺骸裝殮。這才讓福王得以安葬。
五、弘光帝朱由崧為尊者諱
1986年,河南孟津地區(qū),出現(xiàn)了一塊明福王朱常洵壙志,據(jù)說該志出土于1924年。壙志中記載了福王死前的事跡:“王獨挺身抗節(jié),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還有什么“剛腸浩氣”、“雖死猶生”之類的溢美之詞。
嗯,這個么,朱由崧可是朱常洵的兒子,如果他真的在他爹的壙志上直接寫被“臠分肢割,和鹿肉煮而被食”,可信度必然是百分之百。但是,即使這是事實,朱由崧好意思寫么?所以,以壙志為憑,來推翻福王不是被煮食之事,明顯站不住腳。
六、清朝最初難以干預偽造事實
比如《明季北略》等多本史料,都是私人所著,根本沒有得到清廷許可。所以,才被稱為野史。這些史料最初也沒有公開刊印,所以,著書者沒必要去拍清廷的馬屁,去污蔑李自成起義軍。
綜合起來,福王遇害后,被取血割肉,煮成了肉湯,是非??尚诺?。
而福王,即無功于大明,也無益于百姓,反而是因為他的奢靡享樂,與民爭利,促進了大明的滅亡。所以,他被饑餓的起義軍給煮成肉湯吃了,不足為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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