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為大家?guī)砹艘黄P(guān)于王朝恩的文章,歡迎閱讀哦~
康熙三年(1664),湖廣分省而治。原為管理湖南西部的偏沅巡撫移駐長沙。至雍正二年(1724),將其改為湖南巡撫。
第一任湖南巡撫是遼寧人,姓王名朝恩。原為浙江布政使。他到任之后,于十一月初四呈奏折一封,標(biāo)題是——
恭奉圣訓(xùn)實心勉力折。
他寫到——
自十月初一抵任以來,辦理公事與相待屬員悉遵圣訓(xùn),誠實為先,不欲自欺欺人。贄儀節(jié)禮概不收受,所以到任彌月,虛張文告不肯套行一紙,考察官方不敢混劾一人,必期事事訪實察確然后施行。至湖南火耗業(yè)經(jīng)督臣楊宗仁厘定加一,酌派州縣以至司道養(yǎng)廉分?jǐn)?shù)奏明飭遵。臣無庸再為置議,倘各屬員中仍有陽奉陰違,容臣密察另行糾參。
從此奏折我們可以讀出幾件事。
其一,出京前雍正曾召見他,要他辦事誠實為先,不要自欺欺人,不得收受各級官員的禮物。
其二,清查湖南火耗。
何謂火耗?
火耗起于明朝萬歷年間。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賦稅以銀征收,上交國庫。百姓交的都是碎銀子,因此要鑄成銀錠。中間必有損耗啊,誰來承受?皇家不愿,那就百姓背唄。實際上,真正熔化銀子時的損耗,比理論上的小。也就是說,征得多,耗得少,中間的差額,就成為官員們的活動資金。導(dǎo)致百姓的負(fù)擔(dān)越來越重。雍正為解決此事,很下了力氣,“力圖整飭吏治,強(qiáng)化財政,于是實行‘火耗’歸公和向官員發(fā)放養(yǎng)廉銀”。
王朝恩到了湖南,認(rèn)為湖廣總督楊宗仁已整好了,不必再議。如果有人不按規(guī)執(zhí)行,我會查清彈劾。
接到奏折之后,雍正批了幾句——
只不走聲氣,不迎合權(quán)要,一己之費能幾何?自然就容易了……其余私腸貪婪之輩,何苦將自己功名身家性命為他人填無厭之壑也?即隆科多、年羹堯亦不能為汝致禍福也。二人就著實在朕前奏汝不可用也。只要你掙挫,全朕獨用你之顏面,不要令人笑了。勉為之。邀朕恩為己力的無恥人盡有,不要被人愚了,只信此數(shù)行朱諭好。
意思很清楚,就是要他正直做官,別被那些壞家伙拉下水了。有些人拿著雞毛當(dāng)令箭,把我對他們的信任,化成對下級的壓迫。此絕非我的本意,你的眼睛要睜大點,不要被他們騙了。我之所以讓你當(dāng)湖南巡撫,自然是對你寄予厚望。還告訴你個秘密,隆科多、年羹堯這兩個“紅人”,可是找我說過你不行呀。你要努力,別讓我失望,別讓我被人笑話。
可以說,雍正對王朝恩,簡直是推心置腹了。把隆科多、年羹堯進(jìn)讒言都告訴他。這如何不使王朝恩感恩戴德呢?
因此,他確實如自己奏折里說的,在任上,“事事訪實察確然后施行”,很得雍正信任,基本上一路高升。
據(jù)《雍正實錄》載:
他做了一年多湖南巡撫,即升為內(nèi)閣學(xué)士,盛京戶部侍郎,“掌盛京地區(qū)財賦,征收官莊、旗地租賦等事”。
雍正五年,兼任奉天府府尹。
后來又做了盛京刑部侍郎,至雍正十年,升為直隸河道總督。
前面我們說到,他“事事訪實”,才到湖南的時候,就發(fā)生了一件大事。
《雍正實錄》里提及——
王朝恩上奏:岳州衛(wèi)所屬地方旱災(zāi),雖據(jù)詳報,但臣履任伊始,未經(jīng)確查,事關(guān)蠲免錢糧動支倉谷,請俟勘明分?jǐn)?shù)題請賑濟(jì)。
雍正批示,應(yīng)散賑者,即行散賑。應(yīng)免錢糧者,即行奏聞。如俟再加確查,始行散賑,被災(zāi)之民,寧可待乎。若謂錢糧緊要,民命尤屬緊要。有民始有錢糧,所奏甚屬錯謬。此事已經(jīng)遲誤,嗣后再如此遲誤,定行治罪。
不得不說,雍正有幾句講得十分有道理,那就是,老百姓的命,比府庫的錢糧重要多了。
問題是,他這是給自己立牌坊,讓人覺得,他是個愛民如子的好皇帝,事都是手下人沒做好。可如果王朝恩不把災(zāi)害查實就開倉放糧,會不會犯下更大的罪?擅動皇家的東西,還要命嗎?
從上面的資料,我們可以看出,王朝恩確實做到了實事求是,不瞎整,不亂搞??晒僮鼍昧耍换实坌湃斡屑恿?,就有傲嬌怠惰的時候。
雍正十一年,直隸大雨,到處受災(zāi),山洪暴發(fā),河道崩塌,一片大亂。
皇帝諭令內(nèi)閣——
直隸河渠水利,關(guān)系國計民生。朕悉心經(jīng)理,開浚河道,修筑堤工,務(wù)令宣洩有資,閭閻獲福。又特設(shè)正副總河,董率其事,以專責(zé)成。因王朝恩久歷外任,且受朕深恩,是以用為總河……聞王朝恩自到任以來,性好安逸,不耐煩勞,僅于運河一路,坐船勘驗工程。其他各處,從未親歷,以致緊要之處,堤岸殘缺,水道壅淤……月堤潰決,并不奏聞,希圖隱諱。似此有忝職守,深負(fù)朕恩。著革職,仍留該地方,所有今年應(yīng)賠工程銀兩,悉于王朝恩名下追出還項。
從湖南巡撫任上的“事事訪實”到河道總督的“性好安逸,不耐煩勞”,王朝恩終被革職,還要拿自己的錢補(bǔ)工程款。
之后,《雍正實錄》里沒再出現(xiàn)他的名字,《乾隆實錄》里也沒有。
大概,就這樣一擼到底,再未被起用了吧。
王朝恩如果能夠始終如一,也不會如此下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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