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給大家準(zhǔn)備了:古代納妾的文章,感興趣的小伙伴們快來看看吧!
中國古代從商周開始就實行一夫一妻制,當(dāng)時的禮法非常嚴(yán)格,上到天子諸侯,下到黎民百姓,能娶多少女人都是有明確規(guī)定的。御妻等合計120人,她們統(tǒng)稱為妾,另外還有婢和姬,妻妾婢姬在地位上有很大的差距,其中妻的地位最高,幾乎與夫相當(dāng)。而妾的地位相對于妻就要差很多了,但也能算是主子。而婢就是仆,婢一般都是身家清白的窮苦人,不得已才賣身為仆。姬是地位最低的一等,通常是罪人的后代,完全被當(dāng)做財產(chǎn)。
戰(zhàn)國時期的諸侯是不能納妾的,所以出現(xiàn)了一種代替納妾的結(jié)婚形式叫做媵妾婚,也就是娶一個妻子會附帶一群陪嫁。這些陪嫁并不是普通的陪嫁丫頭,而是妻子同族姐妹,叫做媵妾,地位僅此于妻。另外當(dāng)時互相交換姬是一種常見的交友手段,這可能就是最早的換妻了。所以當(dāng)時有很多喜當(dāng)?shù)墓适隆?/p>
在中國古代,妾是永遠無法成為正妻,可以說她是一個附屬品的存在,很多家庭都將其視為傳統(tǒng)接待的工具!很多古代電視劇中,經(jīng)常會出現(xiàn)老爺看見一個漂亮女子就會直接納為妾。在古代納妾可是一件十分費錢的事情,并且這妾不是你想納妾多少都可以的?;视H貴族們可以納7到8個妾,官員們依據(jù)品級的高低,納妾的數(shù)量從4個開始逐漸減少。
就算中國古代對于納妾數(shù)量不做規(guī)定,一般人多數(shù)也是納不起妾的。想要納妾,必須有相當(dāng)?shù)慕?jīng)濟實力才行。在明代,如果要贖買一個色藝俱佳的名妓為妾,通常需支付千兩白銀。明末的那些秦淮名妓,恐怕還不止這個價。即使是收婢女為妾也約需白銀50兩,不能不說是一個非常沉重的負擔(dān),與他的生活貧困不能說沒有關(guān)系。要知道,這些費用差不多是當(dāng)時一個七品縣令10年的工資了。
雖然古代官府對男子的性行為有種種限制,但不少人以“妻妾之禮廢,則奸淫之興”為由,想方設(shè)法游說上層,挖空心思娶妾、蓄婢、置別宅婦、嫖娼。如明代,雖然規(guī)定庶人之家不得存養(yǎng)奴婢,但民間還是以找“幫工”等理由蓄留之。而在明后期,據(jù)陳鵬考證,不少男子登科及第后,多易號納妾,時有“換個號,娶個小”一說。另講外,在程朱理學(xué)盛行的宋朝某一時期,一向重男輕壇女的民間,竟然是重女輕男,易生女孩為榮,原因是女孩長大了,給大戶人家老爺做妾,可以賺一大筆彩禮錢。
明代規(guī)定,親王可以有大小老婆11個,世子郡王5個,將軍4個,中尉3個。同時,納妾指標(biāo)也并非可以一次性用完。除了親王可以一次性用完納妾指標(biāo),其他世子、郡王年滿25歲還沒生子,可以提取兩個納妾指標(biāo),假如納后生子,剩余的兩個指標(biāo)作廢。而且即使有納妾指標(biāo),也非什么女人都能納,逃亡的,地位、身份不配的,任職地的民女,都不準(zhǔn)納為妾,尤其是女藝人,否則,60大板伺候,還得離婚。但總體來說,官越大,納妾指標(biāo)才越多,納妾已成為貴族、官員的一項酬庸、福利。
到中國近代社會,都是承認納妾的合法性。在袁世凱時期,納妾之風(fēng)愈演愈烈,袁世凱不僅一人擁有妻妾16人,這其中還有姐妹和姑侄。在國民黨政府的法律里面,它專門有一條解釋,它說納妾不是婚姻,因此納妾不是重婚,這就給這些個國民黨的達官顯貴娶姨太太創(chuàng)造了一個法律的依據(jù)。按照近代有的資料記載,在有些地區(qū),納妾成風(fēng),它把納妾看成了是一個財富的象征。
很普遍!多數(shù)人都是一夫一妻的,能納妾的必須有一定的家產(chǎn)。別信現(xiàn)代人的一些說法,中國古代也是主張一夫一妻制的,不鼓勵納妾。尤其古代的讀書人,即使再有錢再有地位,只要妻子生有兒子,道義上也是不允許納妾的。例如曾國藩這個人,當(dāng)大官后曾經(jīng)也想納妾,迫于輿論壓力,到底沒敢做。當(dāng)然,飽暖思淫欲,人性就這樣,有錢人都好這口。
在古代,有錢人納妾有什么儀式,有婚禮嗎,拜天地嗎?妾不可以入宗譜嗎?宋朝規(guī)定了結(jié)婚年齡為“男十五,女十三,并聽婚嫁”,宋朝還規(guī)定如果丈夫三年不回,六年沒有音信那么妻子可以離婚和改嫁,但是“妻擅走者徙三年,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減一等”,相前世而比妻子地位相對提高,但男尊女卑現(xiàn)象仍然存在。
明清是中國古代婚姻制度的最終形態(tài),較前比婚姻等級觀念稍所下降,而且在《大明律 戸律 婚姻》中甚至規(guī)定在訂婚中要告訴婚姻身體情況等,這頗有后世優(yōu)生學(xué)思想。
二:娶妻納妾的形式與內(nèi)容
古時娶妻不僅是為了延續(xù)血脈,更是處于顯示倫理綱常,而且為合兩家之好,所以禮制在娶妻過程中極為明顯,按儒家《禮記》記載這一過程可以分為六部,即“六禮”。
“納采”,男方請媒人到女方家提親,得到允許后送上禮物——雁(雁為隨陽之鳥,是為了象征妻從夫這一原則)。
“問名”,媒人問女方姓氏,這是為了了解對方是否與自己同姓,因為古人通過觀察得知“男女同姓,其生不藩”。
“納吉”,男方得知女子姓氏后占卜如果得到吉兆就回報女家。
“納徵”,即訂婚,納徵要送帛,鹿皮等禮物給女方。
“請期”,男方擇定迎親的日期。
“親迎”,即男方在指定日期親自到女方家迎娶。
六禮的制度過于繁復(fù),宋代被簡化為納采、納幣、親迎三種禮,而且送“雁”后來也被變?yōu)樗脱颉⒕坪筒叔?,這對野生動物保護也是一大進步。
納妾,相對娶妻則極為簡單,“納”這個字相對“娶”來說有低位的感覺,而且妾也可以用買。鄭玄在《禮記》的箋注里曾經(jīng)注釋到“妾合買者,以其賤同于公物也”,可見妾的地位是極為卑下的。一般來說妾的納娶需要妻的同意,多為妻老年無子,但納妾也可能是從嫁、私奔、贈送、官配等,其中從嫁即為“媵”,在《尸子》中曾推測娥皇女英嫁于堯即為媵制。從納妾的制度來看,妾與妻的地位也是無法比擬的,而且妾的宗族與夫也不為秦晉之好,相對來說更像是商人與顧客的關(guān)系。
三:婚姻之義
婚為妻之父,姻為夫之父,從字面來看,婚姻確實為雙方父母的一次聯(lián)姻,納妾相對來說草率的多,其意義也基本局限于延續(xù)血脈,所以無法與娶妻相提并論。縱觀中國古代娶妻納妾史,基本來說充滿了父母包辦與男女不公,研究古代娶妻納妾制度對后世夫妻家庭關(guān)系有重要的作用。同時通過對以我國為代表的儒家世界夫妻關(guān)系和西方基督教世界的夫妻關(guān)系對比來研究對世界女權(quán)運動也有積極影響。因此,研究中國古代娶妻納妾制度是有重要意義的。
追問:
那有沒有規(guī)定納妾不得著大紅色?
回答:
妻是大紅,妾一般都 是粉色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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