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叛通敵罪;2.作亂、不上宿罪;3.破壞作戰(zhàn)秩序罪。包括:失期;作戰(zhàn)不力、擅離職守;譽敵以恐眾心;違反職責規(guī)定;擅入軍營;4.破壞軍用物資設備罪。包括:稟卒兵不完繕;修筑城墻不合要求;軍事訓練不如律;冒領、倒賣軍糧;奪中卒傳;募馬不勝任;5.違犯兵役制度和軍功賞罰規(gu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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