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宗李治虛心納諫、勤于政事。登基之初,李治就把唐太宗時的三日一朝改為一日一朝,勤勉執(zhí)政。即位之后,重用太宗舊臣李勣、長孫無忌、褚遂良。君臣上下蕭規(guī)曹隨,照太宗時法令執(zhí)行,頗有貞觀之治之遺風。
在政事方面,李治鼓勵大臣多進諫,特別是關于國計民生方面的問題。永徽五年(654),天下大旱,親下詔書命令在京九品以上的文武官員“各進封事,極言闕咎”。九月,他又對五品以上的官員說:“先前我侍奉先帝時,見你們屢屢上書言事,終日不絕,現(xiàn)在為什么無人上書呢?難道真的是天下無事嗎?從今往后,大家仍要勤于進諫,假如無法當面奏聞,可以隨時呈遞文本?!?/p>
唐太宗在貞觀十三年(639)十月以后,因為身體原因,一般是每隔三天才上朝一次見一下文武百官,處理一下日常政務。但是李治每天都堅持上朝,風雨無阻。同時每天都召見十幾個地方刺史,向他們詢問民間的情況,并把這件事作為一項制度,每天執(zhí)行。直至顯慶二年(657)五月,在宰相奏稱天下無事,要求改為隔日上朝理事的情況下,才改為兩日一臨朝。
在官員選舉制度方面,唐高宗李治進一步發(fā)展和鞏固了科舉制度,并對這個國家首要的官員選舉制進行了徹底改造。重新建立科舉制度,選用了一大把通過科舉進入仕途的官員,這是唐高宗李治遠比他的前輩偉大的政績。他統(tǒng)治時期更多地通過科舉制起用官員,而不僅僅是靠世襲的特權選拔。
這個時期,中舉和應試的人數(shù)開始迅速增多,科舉制的影響開始在最高一級官僚機構中表現(xiàn)出來。高宗的幾個宰相都有功名,相當數(shù)量的官員開始以這種方式走上仕途。八世紀盛唐時期實行的選舉制度基本上是高宗時期傳下來的。李治有知人之明,他身邊諸多賢臣如:辛茂將、盧承慶、許圉師、杜正倫、薛元超、韋思謙、戴至、張文瓘、魏元忠等人,大多是自己親自提拔,其中韋思謙曾受褚遂良打擊,杜正倫被唐太宗冷落。李勣是太宗朝的重臣,太宗去世前故意將他外調(diào),并囑咐李治即位后重用李勣,使李勣受新皇之恩而忠誠不二。
李治登基后,即遵父囑。在位期間,多次下詔求賢。即位當年的九月,便頒布了第一道求賢詔,命京官及諸州薦舉賢良。除頻繁頒發(fā)求賢詔令外,他還對那些享有盛名的隱逸之士厚加禮遇。京兆華原人孫思邈醫(yī)術精湛,譽滿海內(nèi),隱居于太白山,絕意仕途。隋文帝楊堅為北周宰相時,曾召他出任國子博士,堅辭不就。李世民召他進京,授以官職,還是堅辭不受。等到李治在位時,孫思邈已是百歲左右的老人了,李治仍把他請到京師,授以諫議大夫之職。后來,孫思邈執(zhí)意辭職,回到隱居之地,李治特地賜給他良馬,并把郡陽公主邑司贈給他居住。
在律法建設方面,唐高宗永徽時期也取得了重大成就。他敕令修訂了《永徽律》?!队阑章伞肥侵袊F(xiàn)存最完整、最古老的一部典型的封建法典,為后世法律的制定提供了參考。
永徽二年(651),以長孫無忌為首的一個由高級官員組成的組織把奉敕修訂好的律、令、格、式的新版本奏報皇上。當年九月詔令向全國頒布新法。新法經(jīng)過全面修訂,成為唐代一系列法律當中最重要和影響最大的法律之一,稱為《永徽律令》。永徽三年(652),唐高宗大量招攬有學識的人,對唐律規(guī)定逐條進行解釋,最后由長孫無忌等人將律文和解釋編撰在一起,編成一部能用于法制教育的詳細的刑法官方注釋。這部形式稍作變動而成為流傳至今的《唐律疏義》,在永徽四年(653)九月完成并被送呈皇帝。它經(jīng)過小的修改后在幾個世紀中一直是刑法的權威性的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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