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9年4月,蘇軾從徐州移知湖州(浙江吳興)。正當他雄心勃勃,準備大展拳腳的時候,一場突如其來的政治風暴瞬間朝他襲來,在湖州任職僅僅3個月,就被朝廷下令逮捕了。原來,因不滿王安石新法,蘇軾在《湖州謝上表》中發(fā)了幾句牢騷,就被御史中丞李定、監(jiān)察御史里行舒亶作為攻擊、陷害的口實,對其進行彈劾。
當時的副相王璉還采用牽強附會、捕風捉影的卑劣手法,死死抓住蘇軾《王復秀才所居雙檜》中“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蟄龍知“兩句描寫兩株檜樹挺拔不曲的雄姿,抒發(fā)自己不為權貴折服的豪邁感情的詩句,作為指控蘇軾對神宗”不臣“的依據。
王珪對神宗說:“陛下飛龍在天,軾以為不知己,而求地下之蟄龍,非不臣而何?”
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神宗對此很是無奈:“詩人之詞,安可如此論。彼自詠檜。何預朕事?”
但神宗最后經受不住這班無恥之尤的搖唇鼓舌,最終還是命令御史臺派人將蘇軾拘捕入京審問。
就這樣,作為一代文豪的蘇軾,竟莫名其妙地鋃鐺入獄。昨日還是堂堂的太守,頃刻之間卻成了階下之囚。因舊時稱御史臺為“烏臺”,所以歷史上把這一事件稱之為“烏臺詩案”。
烏臺詩案的發(fā)生,有著極為復雜的社會背景,它是北宋神宗熙寧和元豐初年變法派與反對派圍繞王安石變法問題長期激烈爭斗的結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北宋政治斗爭的方向。
蘇軾之所以成為斗爭處理的對象,是因為他的政治立場。他不僅對王安石新法中的某些內容堅持反對,而且對以司馬光為首的反對派的某些做法也表示異議,這樣就使他遭到了變法派與反對派的共同反對。長期處于兩派的夾擊之中,以致朝廷沒有立足之地,不得不多次要求外放。
所以,從一定意義上講,蘇軾是兩派斗爭的犧牲品。
當然,在攻擊、陷害蘇軾的朝臣中,有的是出于政治上的原因,有的還夾雜著私人的仇怨而挾嫌報復。御史中丞李定:“不服母喪,子瞻以為不孝,作詩抵之。定以為恨,劾子瞻作詩謗訕,遂下御史獄,謫居黃州?!?/p>
就這樣,李定挾私報復,成為了烏臺詩案中迫害蘇軾的急先鋒。
烏臺詩案在朝野上引起了強烈反響。朝廷內外政治上同情蘇軾和文學上崇拜蘇軾的人都設法營救他。蘇軾的弟弟蘇轍,希望用自己的官職為蘇軾贖罪,以求免兄一死。
宰相吳充對神宗說,曹操那么專橫,尚能容忍禰衡,陛下乃堯舜之君,為什么就不能容一蘇軾呢?
王安石的弟弟王安禮也說:“自古大度之主,不以言語罪人?!比魵⑻K軾,“恐后世謂陛下不能容才”。
王安石與蘇軾雖然政見不合,但在文學上卻也有共同語言。王安石在烏臺詩案發(fā)生時已經罷相退居金陵,他也向神宗上書,求神宗網開一面,對蘇軾從寬處理。
神宗本人對烏臺詩案采取了比較慎重的態(tài)度。一方面,他看到新法的推行還沒有取得積極的成果,遭到不少朝臣的非議,特別是像蘇軾這樣在文壇影響力巨大的人物,居然也以文字但對新法進行攻擊,這使神宗對其十分惱怒。
為了新法能繼續(xù)貫徹執(zhí)行,也是韋了能鞏固以他為首的封建政權的統(tǒng)治,神宗相對蘇軾進行嚴懲,以儆效尤。
但另外一方面,神宗也不能不看到,當時主張營救蘇軾的人理由是重鑄的,如果殺了蘇軾,不但有悖于情理,而且會引起一部分朝臣的不滿。
最終對蘇軾的處理結果,神宗在看到蘇軾在獄中看到其寫給蘇轍的訣別詩后,順水推舟,將其貶為黃州團練副使。
“圣主如天萬物春,小臣愚暗自忘身。百年未滿先償債,十口無歸更累人。是處青山可藏骨,他年夜雨獨傷神。與君今世為兄弟,更結來生未了因?!?/p>
烏臺詩案從1079年7月28日蘇軾被御史臺逮捕入獄,到同年12月29日結案,歷時五個月。作為此案的主要受害者蘇軾絕處逢生,只作了降職處分。
但烏臺詩案的影響所及,遠遠不止蘇軾一個人。據統(tǒng)計,受此案株連的多大70余人,甚至連死者也不能幸免。駙馬都尉王詵,因為與蘇軾交往甚密,結果收到貶官處分。蘇轍因上書營救其兄弟,結果被謫監(jiān)筠州酒稅,保守派大佬司馬光也因此被處于罰金。
縱觀烏臺詩案的全過程,可以看到當時北宋朝廷在王安石變法問題上持不同政見的兩派之間的激烈斗爭的一幕,說一句黨同伐異也不為過,也由此開始到北宋滅亡,新舊黨爭越演越烈,最終將宋朝葬送在了金軍的鐵蹄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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