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的思想:韓非繼承和總結(jié)了戰(zhàn)國時期法家的思想和實踐,提出了君主專制中央集權(quán)的理論。他主張“事在四方
,要在中央
;圣人執(zhí)要,四方來效”(《韓非子·物權(quán)》)
,國家的大權(quán)
,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須有權(quán)有勢
,才能治理天下
,“萬乘之主,千乘之君
,所以制天下而征諸侯者
,以其威勢也”(《韓非子·人主》)。為此
,君主應該使用各種手段清除世襲的奴隸主貴族
,“散其黨”“奪其輔”(《韓非子·主道》);同時
,選拔一批經(jīng)過實踐鍛煉的封建官吏來取代他們
,“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將必發(fā)于卒伍”(《韓非子·顯學》)
。韓非還主張改革和實行法治
,要求“廢先王之教”(《韓非子·問田》),“以法為教”(《韓非子·五蠹》)
。他強調(diào)制定了“法”
,就要嚴格執(zhí)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
,做到“法不阿貴”“刑過不避大臣
,賞善不遺匹夫”(《韓非子·有度》)。他還認為只有實行嚴刑重罰,人民才會順從
,社會才能安定
,封建統(tǒng)治才能鞏固。
對于民眾
,他吸收了其老師荀子的“性本惡”理論
,認為民眾的本性是“惡勞而好佚”,要以法來約束民眾
,施刑于民
,才可“禁奸于為萌”。因此他認為施刑法恰恰是愛民的表現(xiàn)
。(《韓非子·心度》)
。容易讓人忽視的是韓非是主張減輕人民的徭役和賦稅的。他認為嚴重的徭役和賦稅只會讓臣下強大起來
,不利于君王統(tǒng)治
。

對于政治,韓非主張改革和實行法治
,要求“廢先王之教”(《韓非子·問田》)
,“以法為教”(《韓非子·五蠹》)。他強調(diào)制定了“法”
,就要嚴格執(zhí)行
,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貴”“刑過不避大臣
,賞善不遺匹夫”(《韓非子·有度》)
。
對于臣下,他認為要去“五蠹”
,防“八奸”
。(《韓非子·八奸》《韓非子·五蠹》)所謂五蠹,就是指:
1
、學者(指儒家)
;
2、言談者(指縱橫家)
;
3
、帶劍者(指游俠);
4
、患御者(指依附貴族并且逃避兵役的人)
;
5、商工之民
。
他認為這些人會擾亂法制
,是無益于耕戰(zhàn)的“邦之蟲”
,必須鏟除。
所謂“八奸”
,就是指:
1“同床”
,指君主妻妾;
2“在旁”
,指俳優(yōu)、侏儒等君主親信侍從
;
3“父兄”
,指君主的叔侄兄弟;
4“養(yǎng)殃”
,指有意討好君主的人
;
5“民萌”,指私自散發(fā)公財取悅民眾的臣下
;
6“流行”
,指搜尋說客辯士收買人心,制造輿論的臣下
;
7“威強”
,指豢養(yǎng)亡命之徒,帶劍門客炫耀自己威風的臣下
;
8“四方”
,指用國庫財力結(jié)交大國培養(yǎng)個人勢力的臣下。
這些人都有良好的條件威脅國家安危
,要像防賊一樣防備他們
。
韓非的這些主張,反映了新興封建地主階級的利益和要
。秦始皇統(tǒng)一中國后采取的許多政治措施
,就是韓非理論的應用和發(fā)展。
韓非子的主要思想
韓非子是法家創(chuàng)始人
,主張依法治國人人平等的原則
。后來法家發(fā)展成霸道思想,與孔孟之道儒家思想演變出的王道思想共同用于現(xiàn)代社會的治理之道
。
法家強調(diào)的是人的行為規(guī)范
,但是我認為,如果真的完全依法治國
,首先無法克服的是你不可能做到規(guī)定出所有的行為規(guī)范
,其次是當法律愈嚴明時人們越不愿意聽從。所謂法無完法所以法家一定要與儒家共同施行才行
。
韓非子簡介
韓非(約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
,戰(zhàn)國時期韓國都城新鄭(今河南省鄭州市新鄭市)人
,杰出的思想家、哲學家和散文家
。韓王之子
,荀子學生,李斯同學
。被譽為最得
老子思想精髓的兩個人之一
,他創(chuàng)立的法家學說,為中國第一個統(tǒng)一專制的中央集權(quán)制國家的誕生提供了理論依據(jù)
。
韓非深愛自己的祖國
,但他并不被韓王所重視,而秦王卻為了得到韓非而出兵攻打韓國
。韓非入秦后陳書秦王弱秦保韓之策
,終不能為秦王所用。韓非因彈劾上卿姚賈
,而招致姚賈報復
,遂入獄。后李斯入獄毒之
。韓非人雖死
,但是其法家思想?yún)s被秦王嬴政所重用,奉《韓非子》為秦國治國經(jīng)要
。幫助秦國富國強兵
,最終統(tǒng)一六國。韓非的思想深邃而又超前
,對后世影響深遠
,是毛主席最佩服的中國古代思想家。毛主席曾經(jīng)說過:中國古代有作為的政治家
,基本都是法家
。
韓非將商鞅的“法”,申不害的“術(shù)”和慎到的“勢”集于一身
,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韓非將老子的辯證法、樸素唯物主義與法融為一體
。著有《韓非子》
,共五十五篇,十萬余字
。在先秦諸子散文中獨樹一幟
,呈現(xiàn)韓非極為重視唯物主義與效益主義思想,積極倡導君主專制主義理論
,目的是為專制君主提供富國強兵的思想
。
《史記》載:秦王見《孤憤》
、《五蠹》之書,曰:“嗟乎
,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
,死不得恨矣!”可知當時秦王的重視
?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俄n非子》也是間接補遺史書對中國先秦時期史料不足的參考重要來源之一,著作中許多當代民間傳說和寓言故事也成為成語典故的出處
。
韓非子的核心思想
韓非的法治思想是以進化的歷史觀作為推行法治的理論基礎
,以建立一個統(tǒng)一的君主集權(quán)的封建國家作為奮斗理想和目標,以“以法治國”作為他思想學說的核心
,以唯物主義的認識論作為他觀察事物和斗爭的武器,它們有機聯(lián)系
,渾然一體
,構(gòu)成了韓非的比較完整的思想體系。
韓非子(戰(zhàn)國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一般指韓非(戰(zhàn)國末期法家代表人物)
。
韓非(約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
,又稱韓非子,戰(zhàn)國末期韓國新鄭(今屬河南)人
。中國古代思想家
、哲學家和散文家,法家學派代表人物
。
韓非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
,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術(shù)”和慎到的“勢”于一身
,將辯證法
、樸素唯物主義與法融為一體,為后世留下了大量言論及著作
。其學說一直是中國封建社會時期統(tǒng)治階級治國的思想基礎
。
韓非的政治理想是建立一個統(tǒng)一的君主集權(quán)的封建國家,他面對戰(zhàn)國末年新舊勢力激烈斗爭和諸侯割據(jù)的局面
,總結(jié)了天子弱小而諸侯強大的歷史教訓
,主張建立統(tǒng)一的君主集權(quán)的封建國家。在他的著作中
,出現(xiàn)像“新圣”“嚴天子”“王資”“帝王之資”“兼天下”之類的詞句就反映了他的這種愿望
;而他在《揚權(quán)》篇中更明確地指出這種統(tǒng)一的君主集權(quán)要做到“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執(zhí)要四方來效”
,以統(tǒng)一代替分裂
,以集權(quán)代替割據(jù)
。
韓非子主要思想
韓非繼承和總結(jié)了戰(zhàn)國時期法家的思想和實踐,提出了君主專制中央集權(quán)的理論
。
他主張“事在四方
,要在中央;圣人執(zhí)要
,四方來效”(《韓非子·物權(quán)》)
,國家的大權(quán),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
,君主必須有權(quán)有勢
,才能治理天下,“萬乘之主
,千乘之君
,所以制天下而征諸侯者,以其威勢也”(《韓非子·人主》)
。為此
,君主應該使用各種手段清除世襲的奴隸主貴族,“散其黨”“奪其輔”(《韓非子·主道》)
;同時
,選拔一批經(jīng)過實踐鍛煉的封建官吏來取代他們,“宰相必起于州部
,猛將必發(fā)于卒伍”(《韓非子·顯學》)
。韓非還主張改革和實行法治,要求“廢先王之教”(《韓非子·問田》)
,“以法為教”(《韓非子·五蠹》)
。他強調(diào)制定了“法”,就要嚴格執(zhí)行
,任何人也不能例外
,做到“法不阿貴”“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韓非子·有度》)
。他還認為只有實行嚴刑重罰
,人民才會順從,社會才能安定
,封建統(tǒng)治才能鞏固
。
對于民眾,他吸收了其老師荀子的“性本惡”理論
,認為民眾的本性是“惡勞而好佚”
,要以法來約束民眾,施刑于民
,才可“禁奸于為萌”
。因此他認為施刑法恰恰是愛民的表現(xiàn)
。(《韓非子·心度》)。容易讓人忽視的是韓非是主張減輕人民的徭役和賦稅的
。他認為嚴重的徭役和賦稅只會讓臣下強大起來
,不利于君王統(tǒng)治。
對于政治
,韓非主張改革和實行法治
,要求“廢先王之教”(《韓非子·問田》),“以法為教”(《韓非子·五蠹》)
。他強調(diào)制定了“法”
,就要嚴格執(zhí)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
,做到“法不阿貴”“刑過不避大臣
,賞善不遺匹夫”(《韓非子·有度》)。
對于臣下
,他認為要去“五蠹”
,防“八奸”。(《韓非子·八奸》《韓非子·五蠹》)所謂五蠹
,就是指:1、學者(指儒家)
;2
、言談者(指縱橫家);3
、帶劍者(指游俠)
;4、患御者(指依附貴族并且逃避兵役的人)
;5
、商工之民。他認為這些人會擾亂法制
,是無益于耕戰(zhàn)的“邦之蟲”
,必須鏟除。所謂“八奸”
,就是指:1“同床”
,指君主妻妾;2“在旁”
,指俳優(yōu)
、侏儒等君主親信侍從;3“父兄”
,指君主的叔侄兄弟
;4“養(yǎng)殃”
,指有意討好君主的人;5“民萌”
,指私自散發(fā)公財取悅民眾的臣下
;6“流行”,指搜尋說客辯士收買人心
,制造輿論的臣下
;7“威強”,指豢養(yǎng)亡命之徒
,帶劍門客炫耀自己威風的臣下
;8“四方”,指用國庫財力結(jié)交大國培養(yǎng)個人勢力的臣下
。這些人都有良好的條件威脅國家安危
,要像防賊一樣防備他們。
韓非的這些主張
,反映了新興封建地主階級的利益和要
。秦始皇統(tǒng)一中國后采取的許多政治措施,就是韓非理論的應用和發(fā)展
。
《韓非子》的思想主張是什么?
《韓非子》一書
,重點宣揚了韓非法
、術(shù)、勢相結(jié)合的法治理論
,主要反映在《難勢》
、《難三》、《定法》
、《揚權(quán)》
、《有度》等篇中。在韓非看來
,商鞅治秦只講“法”
,不講“術(shù)”;申不害只講“術(shù)”
,不擅“法”
;慎到片面強調(diào)“勢”,這都是不全面的
,“皆未盡善也”
。只有把“法”、“術(shù)”、“勢”三者有機地結(jié)合起來
,才是切實可行的
。
在“法”、“術(shù)”
、“勢”三者之間
,“法”是根本,“勢”是基本前提
,“術(shù)”是執(zhí)行“法”的必要方法
。他列舉“千鈞得船則浮,錙銖失船則沉”說明“勢”的重要
,又列舉“棄隱栝之法
,去度量之數(shù),使奚仲為車
,不能成一輪”
,“無慶賞之功,刑罰之威
,釋勢委法
,堯舜不能治三家”作例子,說明“法”的重要
,“法”
、“術(shù)”、“勢”三者缺一不可
,相輔為用
。韓非“法”、“術(shù)”
、“勢”相結(jié)合的理論,達到了先秦法家理論的最高峰
,為秦統(tǒng)一六國提供了理論武器
,同時,也為以后的封建專制制度提供了理論根據(jù)
。
韓非的哲學思想
,主要反映在《解老》、《喻老》兩篇中
。
韓非借解釋道家《老子》一書
,對《老子》哲學體系的核心“道”,進行了唯物主義的改造
,賦予了客觀物質(zhì)性的內(nèi)容
。他說:“道者,萬物之所然也,萬理之所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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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痹谶@里,韓非又第一次提出了“理”的概念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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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馈笔恰袄怼钡囊罁?jù),“理”是“道”的體現(xiàn)
。各種事物所以客觀存在
,都是由它的特殊規(guī)律即“理”決定的,而各種事物的特殊規(guī)律即“理”又必然受總規(guī)律即“道”的支配
。各種特殊規(guī)律即“理”的總和
,就構(gòu)成了總規(guī)律的“道”。
韓非對《老子》的“德”也作了唯物主義的改造
。德是事物內(nèi)在的本質(zhì)
,事物內(nèi)在的本質(zhì)決定了事物的性質(zhì)。在“道”和“德”的關系問題上
,韓非主張“德”是“道”的功效
。他說:“道有積而德有功,德者道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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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钡朗歉镜模率堑赖墓π?div id="d48novz" class="flower left">
,兩者不能割裂
。韓非對道和德的解釋,涉及了一般和特殊這對哲學范疇
,它標志著人們的抽象思維水平又有了飛躍
,對客觀規(guī)律性的認識更加深刻了。
在認識論方面
,韓非受荀況的影響最大
。他認為,人們的認識都必須依賴于感覺器官
,人的眼睛能看東西
,耳朵能聽聲音,心能思考問題
,這都是人具有的自然屬性
,所以他稱之為“天明”、“天聰”
、“天智”
。他清楚地說明了人的感覺和思維器官與認識對象的關系,堅持了唯物主義的認識路線。在認識方法上
,韓非主張“去喜去惡”
,切忌主觀偏見和先入為主的成見來左右人們的認識。檢驗認識的標準上
,則提出了“參驗”的方法
。韓非所說的“參驗”,就是對各種情況在進行排列分類的基礎上
,進行比較分析
,然后檢查驗證認識的正確與否。他認為只有按認識的規(guī)律辦事
,才能“得事理則必成功”
。反之,就是主觀的妄想和臆測
,這樣就必然失敗
。韓非的認識論,雖然還屬于樸素唯物論的范疇
,但它的理論思維水平
,無疑是先秦思想家中最高的。
韓非的樸素辯證法思想也比較突出
,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學說
,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說明“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