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7年4月7日 (農(nóng)歷三月初十),明朝南北榜案。南北榜案又稱春夏榜案、劉三吾舞弊案、南北榜之爭、南北榜事件是明初科舉考試中的重大事件。
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二月會試,以翰林學士劉三吾、王府紀善白信蹈主持丁丑科殿試。后發(fā)榜,劉三吾為第一,取錄宋琮等51名,是為春榜。因所錄51名全系南方人,故又稱南榜。北方人一名未取,為歷科所不見。
會試落第的北方舉人聯(lián)名上疏,告考官劉三吾﹑白信蹈偏私南方人。朱元璋命人復閱落第試卷,增錄北方人入仕。
消息傳來,朝堂上下震撼,先后有10多名監(jiān)察御史上書,要求朱元璋徹查,朱元璋的侍讀張信等人,也懷疑此次科舉考試有鬼。朱元璋本人自然惱怒,三月初十(1397年4月7日),朱元璋正式下詔,成立了12人的“調(diào)查小組”,但經(jīng)復閱后上呈的試卷文理不佳,并有犯禁忌之語。有人上告說劉三吾﹑白信蹈暗囑張信等人故意以陋卷進呈。朱元璋大怒,處理了相關官員。六月,朱元璋親自策問,取錄任伯安等六十一名,六月廷試,以韓克忠為第一名﹑王恕為第二名﹑焦勝為第三名,是為夏榜。因所錄六十一人全系北方人,故又稱北榜。
南北榜案以為明朝分南北取士之先例,至朱元璋以后遂成定制。
1397年發(fā)生的“南北榜”之爭。其實并不是一場科舉舞弊和反舞弊事件,而是一場統(tǒng)治者利用科舉來擴大統(tǒng)治基礎、籠絡士人的政治事件。
過程
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二月,三年一度的科舉考試在南京召開。朱元璋任命翰林學士劉三吾、王府紀善白信蹈為考試官。經(jīng)過兩次考試之后,五十一名考生被錄取,陳安阝為第一名、尹昌隆為第二名、劉仕諤為第三名。因為這五十一名考生都是南方人,所以稱“南榜”。
當時南方的經(jīng)濟文化都要比北方發(fā)達,被錄取的南方人多于北方人倒也不奇怪。但是這次科舉竟然沒有一名北方人被錄取,這就難以讓人接受。就在發(fā)榜數(shù)天后,落第的北方舉人聯(lián)名上疏,狀告考官劉三吾﹑白信蹈徇私舞弊。更有數(shù)十名考生在街頭攔住官員轎子,告狀喊冤。因此南京的街頭巷尾,流言紛飛,人心浮動。
侍讀張信以及十余名言官將此事上奏皇帝。朱元璋聽說后大為震驚,立刻成立了以張信為主的十二名飽學官員組成的“調(diào)查小組”?;实勖钏麄儑栏裾{(diào)查涉案的考官和已錄取的考生,并對落第的北方考生進行復試。
當年的四月末,張信等人公布了調(diào)查報告。但讓朱元璋沒想到的是,經(jīng)過張信等調(diào)查:這五十一名南方考生都是憑借憑真才實學被錄取的,考官沒有任何舞弊行為。而北方考生的復試答卷卻是問題眾多,甚至有犯禁之言,都不能被錄取。
報告公布后,立刻引發(fā)了北方考生強烈的反對,很多許多北方籍的官員也站出來支持同鄉(xiāng)。這些北方人要求朱元璋重新選派官員對此案進行調(diào)查,并認為十二人的“調(diào)查組”也存在嚴重問題。此時有人向朱元璋報告:劉三吾﹑白信蹈買通了調(diào)查組的主管張信等人,故意將有問題的北方考卷報告皇帝。
五月,朱元璋突然下詔稱劉三吾、白信等人為“胡藍余黨”,認為他們是“反賊”。包括十二人調(diào)查組在內(nèi)的所有涉案官員,都被判處有罪。劉三吾被發(fā)配西北,張信等官員被凌遲處死??忌系谝幻年惏糙獗卉嚵?,中舉的南方考生全部被罷黜。只有調(diào)查組的戴彝、尹昌隆在復核北方試卷的時候,認為北方考生也有可以錄取之人而被免于處罰。
六月,朱元璋親自主持科舉,錄取了六十一名考生。以黃觀(明朝兩個“連中三元”之一)為第一名、韓克忠為第二名、王恕為第三名。因為這次錄取的六十一人全都是北方人,所以稱“北榜”。
明初這次因科舉“地域差異”而引發(fā)的重大政治事件,被稱為“南北榜”案。此案之后,明朝逐步建立了“南北卷”制度(即南北錄取名額不相同),來解決科舉的“地域差異”問題。
影響
南北榜案在一定程度上體現(xiàn)了全國統(tǒng)一形勢發(fā)展中南北政治平衡的要求,也體現(xiàn)了朱元璋打擊和限制江南地主的一貫政策,此事件開明朝分南北取士之先例,至洪熙以后遂成定制。在一定程度上普及文化教育,提高落后地區(qū)考生的學習積極性,平衡政治關系,乃至維護國家統(tǒng)一,在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推廣科舉制度。但是,朝廷政事多被精于理學的南儒把持,而理事者了了無已,明朝政事逐漸趨向腐敗和混亂。
自“南北榜”劃分之后,明朝官場上的官員關系,除了師生關系外(座師與門生),老鄉(xiāng)關系也呈越演越烈之勢,同期中榜的考生,地域之間的親疏尤其明顯。甚至同榜而出的考生間拉幫結(jié)派,也漸成常態(tài)。明朝萬歷時期大臣邱瞬就曾總結(jié)道:“而今朋黨有三途,同榜而出為其一,座主門生為其二,同年而出為其三。”“鄉(xiāng)黨”關系,反而凌駕于師生關系之上。萬歷末期至天啟初期令后人詬病的“黨爭”,朝中分為“齊黨”、“楚黨”、“浙黨”相互攻擊,“分榜”制度,確是為其溫床之一。
評價
明王朝的科舉制度,經(jīng)過南北榜案這次重大的變革。從此明朝的科舉錄取,不再是“全國統(tǒng)一劃線”,相反分成了“南北榜”,即南北方的學子,按照其所處的地域進行排名,分別錄取出貢生后,再統(tǒng)一參加殿式。這個制度不但此后沿用于整個明清兩朝,與當下高考中的“分區(qū)劃線”,也有異曲同工之意。
朱元璋用“搞平衡”的辦法處理了這次震撼明王朝的科舉大案,但案件背后的謎團依然未曾解開。南北榜案同時在一定程度上體現(xiàn)了全國統(tǒng)一形勢發(fā)展中南北政治平衡的要求,也體現(xiàn)了朱元璋打擊和限制江南地主的政策,此事件開明朝分南北取士之先例,至洪熙帝以后遂成定制。
明代著名的“南北榜案”是什么?史上最差冠軍不到一個月就被處決了!主編會給你提供詳細的相關內(nèi)容。
第一個參加科舉考試的人是袁,第一個參加地方考試的人是,第一個參加會議考試的人是慧遠。宮廷考試第一個奪冠。
當今社會,一年中最活躍的時期可以說是每年高考成績出來之后。全國各省都喜歡談論的話題是誰是高考狀元??梢哉f,高考狀元在當今社會也是莫大的榮譽。
其實這不僅僅是在當今社會。古代學生苦讀十年,就是為了有朝一日成為高中狀元。成為高中的尖子生,就意味著接下來的生活會很富足。
但是,歷史上,有一個冠軍。在他登頂前一個月,他的車被撞得粉碎。他被允許占據(jù)最高的位置,但最后他一頭栽到了地上。這是怎么回事?
今天,我就給大家講一講歷史上最差的冠軍。這個冠軍是明朝的安辰坎。
明朝皇帝朱元璋,大家應該都不陌生。朱元璋雖然是一個獨力修建大明山的杰出皇帝,但也是一個殺人不眨眼的君王。據(jù)史書記載,很多跟隨朱元璋開國的英雄都是被朱元璋以各種罪名處死的。
1397年,明朝迎來了三年一度的科舉考試。為了選拔新鮮血液,歷代科舉考試者通常由皇帝親自任命。明朝也不例外。經(jīng)過反復權(quán)衡,朱元璋最終決定派85歲的劉三五院士參加考試。
劉三五是當時的大學者。他不僅制定了明代的科舉制度,還撰寫了明初的《刑法大高》序》。他可以說是一個人品、才華、學識都非常優(yōu)秀的考官。
九天四科三門考試結(jié)束后,三六和他的考官團隊立即開始批改試卷。經(jīng)過嚴格的評分程序,包括宋聰在內(nèi)的51名學生被錄取。三月朝廷考,闞第一,尹昌龍第二,劉第三。這是春天的清單。
這個春季名單也被稱為南方名單。這是為什么呢?原來,名單公布后不久,北方的學生發(fā)現(xiàn),被春榜錄取的都是南方人,于是戲稱為南榜。
這個消息在北方的學生中廣泛傳播。北方任何人不得入內(nèi)。北方的學生很不滿意。沒過幾天,北方失敗的學生聯(lián)合起來,向明朝禮部投訴。他們認為考官三六一行一定與南方學生勾結(jié),收受賄賂。他們顯然更喜歡南方的學生批改試卷。甚至一些北方學生在路上大聲抱怨,攔著官員的轎子抱怨。
沒過多久,此事被公之于眾,也傳到了朱元璋的耳朵里。朱元璋勃然大怒,要求徹查此事,于是他命令都史張欣、世說戴彝、右贊善王郡華等人成立12人“調(diào)查組”,徹查此事。
張欣等人知道一切都很重要,不敢大意。首先,調(diào)查組仔細檢查了所有的試卷。最后提交給朱元璋的調(diào)查結(jié)論是,試卷評價沒有問題。來自南方的51名學生都很真誠,有學問,沒有任何問題。
這個結(jié)論引起了人們的爭議。北方學生不能接受調(diào)查結(jié)果,不認可。此外,還有傳言說張欣等人被原考官收買,官員互相包庇。
民間消息自然又傳到了朱元璋的耳朵里。當年五月,朱元璋突然發(fā)函,說科舉主考官劉三五、副主考官白等人是“藍殘”,劉三五是“反賊”。所有涉案官員都受到了嚴懲。
除了考官劉三五因為年老體弱,免了死刑,被發(fā)配到西北。副考官白被執(zhí)行分車。此外,調(diào)查組的張欣也在年底被執(zhí)行死刑。更令人無語的是冠軍安辰坎,他也被剝奪了名譽,并在分組后被處決。
在這種情況下,作者最深的同情是領先的學者安辰坎。他苦讀十年,成為第一個有真才實學的秀才。第一個秀才還沒坐一個月,就被撕了。不僅他的富貴沒有實現(xiàn),他的人生抱負也沒有實現(xiàn),甚至連自己的生命都被犧牲了??梢哉f是中國歷史上最差的冠軍了。
那么這件事的最終結(jié)果是什么呢?
同年6月,朱元璋親自制定了“一號韓科仲,二號王澍,三號焦生,三號夏邦”的政策。因為記錄的61人都是北方人,所以也叫北方幫。
這一事件也成為歷史上著名的南北榜案例。
然而,夏邦被釋放后,南方學生并沒有引起任何麻煩。筆者不得不感嘆,不僅近代,中國古代也講究按“雜”分配。就連朱元璋也受不了這種駭人聽聞的輿論。為了平息這一事件,他下令殺了那么多幕后官員和南方學生。筆者認為,南北轟炸的本質(zhì)是赤裸裸的輿論對法律的劫持。
說到朱元璋的統(tǒng)治,有一個名詞不容回避--殘暴。殘暴的方式,就是屢興大案。
歷史學界,很早就有“洪武四大案”之說。所謂四大案,即空印案、郭恒案、藍玉案、胡惟庸案,簡單的名詞后面,是千萬顆人頭落地。
四大案中,“空印案”和“郭恒案”都是貪污腐敗案,前者因官員使用蓋有官印的空白文書,激起朱元璋?怒,前后株連數(shù)萬人。后者因戶部侍郎郭恒貪污官糧,再次興起大獄,株連上萬官員。“藍玉案”和“胡惟庸案”都是謀反案,受牽連的大多是跟隨朱元璋打天下的功臣,前后十余年,屠戮上萬人。樁樁案件,皆是血雨腥風。
但要論對后世的影響力,“四大案”中不論哪一樁,都有限得很?!昂┯埂薄八{玉”兩案株連無數(shù),朱元璋的本意是為他的后人“接班”掃清障礙,誰知事與愿違,反導致即位的建文帝無將可用,“靖難之役”中敗給了朱棣。至于“空印案”和“郭恒案”的目的,則是為了整頓吏治,掃清腐敗,然而即使在當時?面對貪官屢殺屢不絕的情況,朱元璋本人也曾感到絕望,發(fā)出“朝殺而暮犯”的悲嘆。而后明王朝吏治腐敗,貪污橫行,或許更是朱元璋生前想不到的。
然而卻有這樣一樁案子,論株連人數(shù)和規(guī)模,皆無法與“四大案”相比,但案件產(chǎn)生的影響,卻遠比四大案深遠,不但終明一世,甚至波及今日。這就是發(fā)生在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的“南北榜案”。
南北榜案,又稱劉三吾舞弊案,與四大案“公說公有理”的爭議不同,這樁案子,是一件徹頭徹尾的冤案。
明朝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二月,正籠罩在“藍玉案”血雨腥風中的明王朝,迎來了其三年一度的科舉會試,在這個藍玉案株連甚眾,無數(shù)官員落馬的非常時期,此次科舉的結(jié)果,也無疑將對朝局產(chǎn)生微妙的影響。正因其重要性,在主考官的選擇上,朱元璋煞費苦心,經(jīng)反復斟酌,終圈定了78歲高齡的翰林學士劉三吾為主考。
劉三吾在當時可謂大儒,此人是元朝舊臣,元末時就曾擔任過廣西提學(相當于教育廳廳長),明朝建立后更是多有建樹。明王朝的科舉制度條例就是由他制訂,明初的刑法《大誥》也是由他作序,此外他還主編過《寰宇通志》,這是今天中國人了解當時中國周邊國家的百科全書。他與汪睿、朱善三人并稱為“三老”,《明史》上更說他“為人慷慨,胸中無城府,自號坦坦翁”,可謂是人品才學俱佳的士林領袖。選擇他為主考,既是朱元璋對他本人的認可,也是朱元璋對這次科舉的期望。
然而劉三吾不會想到,他的一世英明乃至身家性命,都會因為這次科舉而葬送,一切,都源于一個誰都不曾想到的“低概率事件”。
洪武三十年二月,會試開始,經(jīng)一月考核,選出貢士51名,又經(jīng)三月初一殿式,點中陳安邸為狀元,尹昌隆為榜眼,劉鶚為探花。然而僅僅6天過后,明朝禮部的大門就差點被告狀的砸破,大批落榜考生跑到明朝禮部鳴冤告狀,南京街頭上,更有數(shù)十名考生沿路喊冤,甚至攔住官員轎子上訪告狀,短短幾日里,整個南京城沸反盈天,一片喧囂。?科場舞弊”,成了南京百姓街頭巷尾津津樂道的話題。
喊冤的原因,很簡單,也很奇特。當年會試中榜的51名貢生,清一色的來自南方各省,竟然沒有一名北方人。因此街頭巷尾各式傳言紛飛,有說主考收了錢的,有說主考搞“地域歧視”的,種種說法,皆是有鼻子有眼,直讓主考們渾身是嘴也說不清楚。
消息傳來,明王朝上下震撼,先后有10多名監(jiān)察御史上書,要求朱元璋徹查,朱元璋的侍讀張信等人,也懷疑此次科舉考試有鬼。朱元璋本人自然惱怒,窮人出身的他,一生最痛恨的就是“貪污腐敗,?私舞弊”。事件發(fā)生僅幾天,三月初十,朱元璋正式下詔,成立了12人的“調(diào)查小組”,這其中有曾經(jīng)懷疑此次科舉舞弊的張信等人,也有以學問著稱的嚴叔載、董貫,還有以“忠直敢言”聞名的周衡、黃章等人。成員的選擇上,可謂是做到了公平公正。
然而調(diào)查小組經(jīng)過數(shù)日的復核,到該年四月末做出的調(diào)查結(jié)論,再次讓朱元璋瞠目結(jié)舌:劉三吾等人的閱卷公平公正,以考生水平判斷,所錄取51人皆是憑才學錄取,無任何問題。
結(jié)論出來,再次引起各界嘩然。落榜的北方學子們自然不干,朝中許多北方籍的官員們更紛紛抨擊,要求再次選派得力官員,對考卷進行重新復核,并嚴查所有涉案官員。然而震怒下的朱元璋,卻做出了一個更加極端的決定。
是年五月,朱元璋突然下詔,指斥本次科舉的主考劉三吾和副主考紀善、白信3人為“藍玉余黨”,尤其是抓住了劉三吾10多年前曾上書為胡惟庸鳴冤的舊賬,認定劉三吾為“反賊”,結(jié)果涉案諸官員皆?到嚴懲,劉三吾被發(fā)配西北。曾質(zhì)疑劉三吾的張信更慘,因他被告發(fā)說曾得到劉三吾授意,落了個凌遲處死的下場。其余諸人也被發(fā)配流放,只有戴彝、尹昌隆二人免罪。此二人得免的原因,是他們在復核試卷后,開列出的中榜名單上有北方士子。六月份,朱元璋親自復核試卷,開出了一個更令人瞠目結(jié)舌的錄取名單:51名中榜貢士,竟然清一色是北方人,無一名南方人。
該事件以后,明王朝的科舉制度,發(fā)生了一次重大的變革。從此明朝的科舉錄取,不再是“全國統(tǒng)一劃線”,相反分成了“南北榜”,即南北方的學子,按照其所處?地域進行排名,分別錄取出貢生后,再統(tǒng)一參加殿式。這個制度不但此后沿用于整個明清兩朝,與今天高考中的“分區(qū)劃線”,也有異曲同工之意。
朱元璋用“搞平衡”的辦法處理了這次震撼明王朝的科舉大案,但案件背后的謎團,依然值得深究。
深究南北榜案,第一個疑團是:為什么經(jīng)過兩次復查,中榜的依然清一色是南方人,究竟是舞弊,還是“巧合”?
解答這個問題,就不得不面對一個現(xiàn)象--中國經(jīng)濟文化中心的南移。
這個現(xiàn)象,從唐王朝安史之亂時就已開始,到南宋時期則進一步擴大。北宋滅亡后,大批的北方文化精英南逃,使南方文化開始了長足發(fā)展。南宋滅亡后,元王朝一度廢除了科舉制,雖然在后期重開科舉,但漢人的錄取比例極其少,科舉出身的官員,在元王朝政府中的地位也極低。長江以北的中原地區(qū),在歷經(jīng)了金朝、元朝幾百年的異族統(tǒng)治后,無論經(jīng)濟還是文化,早已大大落后于南方。
在元王朝的科舉中,中榜的漢人,也多來自安徽與江南地區(qū)。朱元璋起兵平天下的年代里,彼時中國文化界最富盛名的人物,更是來自于浙江的“浙東四才子”--吳征、劉基、章溢、宋濂。早期創(chuàng)業(yè)的朱元璋,也正是因為籠絡到了大量的江南文化界名人,才得以迅速壯大實力。朱元璋的謀士朱升、李善長等人,同樣都是來自安徽與江南等地的才俊。
明朝以前,中國南北方文化教育的先天差距是巨大的,明朝建立后實行的教育體制和考試制度,非但沒有彌合這個差距,相反則繼續(xù)拉大。先說教育體制,明王朝的教育體制,早在朱元璋打天下時就確立了,各地的府學、州學、縣學,最早都設立于朱元璋早期的占領地,如安徽、江蘇、江南地區(qū),北方大規(guī)模重設學府,普及教育,多是在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朱元璋北伐元朝之后,無論從師資水平還是開展程度,比起南方都相去甚遠。當然北方并非無人才,山東、山西兩省一直為教育大省。但朱元璋厲行文化專制,明朝早期,北方士子對新政權(quán)多持懷觀望態(tài)度。朱元璋的幾度文字獄,遇害者大多是北方文人,因此許多名士們隱居山林,對明王朝采取“不合作”的態(tài)度。如此境況,明朝早期北方教育遠落后于南方,似是情有可原。
明朝科舉,以“八股文”取士,這種考試方式本身就給南方學子提供了優(yōu)勢。今人說八股文,多以為是明王朝首創(chuàng),其實八股文取士,開始于北宋王安石變法,當時王安石革新科舉制度,提出以“經(jīng)義之學”取士,但對文體無特殊要求,這是八股文的開始。隨著時間推移,對八股文的要求越發(fā)細化,其風格特點也日益明朗。明朝科舉的實際制定者,正是“浙東四子”中的劉基和宋濂,其考試規(guī)范、考試范圍、考試要求,更適合江南學子。每次開科,南方學子自然“駕輕就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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