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水滸傳》與《金瓶梅》所賜,潘金蓮的故事可謂家喻戶曉,成為中國最著名的一個蕩婦。但是,對潘金蓮背后的歷史知識,你卻未必了解,也許還會誤信傳聞。讓我來問幾個問題吧。
【1】
第一個問題:以武大郞賣“炊餅”(饅頭)的收入,能夠養(yǎng)活潘金蓮這個美女老婆,住著二層小樓房嗎?
從歷史看,宋朝的城市底層市民,不管是當(dāng)傭工,還是做小買賣,日收入一般都是100文~300文錢。那么這個收入水平可以維持怎么樣的生活呢?
按照宋朝的物價,一個二口之家,如果想在宋朝城市過上衣食無憂的生活,每日成本大致如下:口糧與衣料費用40文;肉菜副食費用60文;房租15文;雜費若干。合計約150文。
因此,如果武大郞每日賣饅頭能夠賺150文,就完全租得起二層小樓,養(yǎng)活老婆。如果每日賺100文,也足以養(yǎng)家糊口,只是日子會過得拮據(jù)一點。如果每天賺300文,小日子就可以過得比較舒服了。從宋朝城市小販的史料來看,在街市上叫賣炊餅,完全是有可能做到日收入300文錢的。
【2】
第二個問題:潘金蓮后來與如果潘金蓮并沒毒殺親夫武大郞,只是與西門慶通奸,那按宋朝的法律,會受到什么處罰?
我們看小說、戲劇,總以為古代婦女與人通奸,會被判處什么“騎木驢”、“浸豬籠”之類的酷刑,其實這多出于民間小文人的杜撰。雖然個別地方確實發(fā)生過將奸夫奸婦“騎木驢”、“浸豬籠”的事情,但那不過是落后、封閉之地的私刑而已,既為主流社會所反對,也為法律所禁止;國家正刑中從來沒有什么“騎木驢”、“浸豬籠”。根據(jù)《宋刑統(tǒng)》,“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通奸的男女將被判處一年半的徒刑,如果女方有丈夫,則徒二年。
但實際執(zhí)行的處罰,還要更輕一些。因為宋朝創(chuàng)設(shè)“折杖法”,除了死刑之外,流刑﹑徒刑﹑杖刑﹑笞刑在實際執(zhí)行時均折成杖刑。根據(jù)宋朝“折杖法”,西門慶與潘金蓮?fù)?,如果沒有發(fā)生毒殺武大郞的情節(jié),單按通奸罪量刑的話,二人會被判“徒二年”之刑,折脊杖十七,即打脊背各十七下就可釋放了。
【3】
第三個問題:脊杖十七會不會將潘金蓮與西門慶活活打死?
我們從電視劇畫面看到的水火棍,又粗又長,絕對可能打死人。但宋朝用于行刑的常行杖,其實并沒有這么粗,也沒有那么長,法律規(guī)定常行杖“長三尺五寸,大頭闊不過二寸,厚及小頭徑不得過九分”,重量不得超過十五兩,并且“不得釘飾及加筋膠之類”。行刑的執(zhí)法人員不能停下來歇口氣再打。應(yīng)該說,一般情況下,杖刑是不會致命的,脊杖十七不致要了西門慶與潘金蓮的性命。
宋人自己認(rèn)為,折杖法的推行,是輕刑化的體現(xiàn),一洗五代時期刑法之苛嚴(yán),使“流罪得免遠(yuǎn)徒,徒罪得免役年,笞杖得減決數(shù),而省刑之意,遂冠百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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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蓮,中國古典小說《水滸傳》中的一個女人,是放蕩貪婪的代名詞,和西門慶勾搭成奸,害死親夫武大郎,最后被武松斬殺。
對于潘金蓮在歷史上口碑肯定一直不好,但是近代以來有人為其翻案,認(rèn)為潘金蓮應(yīng)該有權(quán)力離開丑陋無能的武大郎,去尋找真愛西門慶,這叫女性解放,婚姻自由,是當(dāng)時社會的不公逼迫她做出了極端行為,主要責(zé)任不在潘金蓮。
對于此類觀點對錯我們不做評價,我們只對這個話題進(jìn)行推論,看看假如在宋代,潘金蓮這樣的女人有沒有婚姻自由的權(quán)力。
《水滸傳》成書時間大概是元末明初,作者對于書中社會情況的描寫很多是取自自己生活的環(huán)境,然而《水滸傳》畢竟是一部以北宋時代為背景的作品,所以我們要看就要看北宋時代的狀況。
在我們大多數(shù)人印象中,宋代女人社會地位很低,畢竟著名的程朱理學(xué)就是完成于宋代,三綱五常,夫唱婦隨,婦女纏足禁錮的道理貌似也應(yīng)該是那時候開始的。
那么,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事實上,宋代女人的社會地位并不低,雖然宋代貴族女人比不上唐代貴族婦女開放自由,但是從全社會的角度看,宋代的女人社會地位反而比唐代女人社會地位更優(yōu)越一些,這主要反映在宋代的法律條文中。
在宋代的法律中,女人不僅有學(xué)習(xí)生產(chǎn)生活的自由,而且有婚姻自由,可以選擇離婚或再嫁。(當(dāng)然必須要看到,女人主動告自己的丈夫,即便是正確的也是坐幾年牢的)
宋代對于女人離婚,寡居女人再嫁也并不歧視,不少著名的人物都娶了寡婦,不少有名的女人也曾選擇離婚,比如宋代女詞人李清照就狀告丈夫,選擇離婚。
宋代是一個“小政府大社會”型的結(jié)構(gòu),對于基層民眾基本能做到放權(quán),當(dāng)然即便這種權(quán)力僅僅是地主階級能夠享受到。
另外,我們熟悉的程朱理學(xué),三綱五常,夫唱婦隨等理論和風(fēng)俗雖然開端于宋代,但是在的當(dāng)時還沒能形成社會主流,對于當(dāng)時所起的影響也不算太大,我們很多人“印象流”宋代女性受到封建禮教的束縛是不確切的。
所以,假如宋代真有潘金蓮此類人物,那么她也是有選擇離婚再嫁的權(quán)力的,她不需要和西門慶暗中勾搭,完全可以離婚嫁入西門家,按照宋代法律規(guī)定,武大郎甚至要把潘金蓮的嫁妝一并還給她。
《水滸傳》中對于女人刻骨銘心的仇恨不知道是出于當(dāng)時社會的認(rèn)知,還是作者本人的不幸遭遇,總之小說為了反映當(dāng)時社會不公以及武松仗義行俠的特點而塑造了潘金蓮這個蕩婦形象。但是從真實歷史的角度看,潘金蓮這個人物在宋代社會背景下存在一定漏洞,是一個小小的BUG。
《水滸傳》中的武大郎與潘金蓮是歷史上冤枉最離譜的一對,而且還有最離譜的《金瓶梅》中潘金蓮的人設(shè)。在這兩本書中,武大郎就是一個賣燒餅的矮窮矬,為人懦弱窩囊,而潘金蓮也是美貌動人,卻淫蕩惡毒。
潘金蓮
在這兩本書中潘金蓮因家境貧寒而被賣入豪門,后轉(zhuǎn)到地主張大戶家中,因為太過漂亮,夫人不能容忍,就將其下嫁于又矮又丑的武大郎,后來因為王婆搭線,和帥氣富有的西門慶偷情,給武大郎帶上綠帽子,并且最后武大郎也被殺害。而在《金瓶梅》中,潘金蓮更是被描述成淫蕩惡毒的女子,為了爭寵不惜一切。
然而歷史上的潘金蓮真的是這樣的嗎?
據(jù)考證:潘金蓮并不是出身貧寒,而恰恰相反,她是一名千金小姐,是貝州潘知州的女兒,可以說是知書達(dá)理,三從四德的大家閨秀。
武值
他真的是賣燒餅的矮窮矬?當(dāng)然不是,武值雖然家境貧苦,但為人努力上進(jìn),可以說是文韜武略,天資過人,后來考中進(jìn)士,當(dāng)任縣令。在任期間,清正廉明,興利除弊,深受當(dāng)?shù)匕傩諢釔邸?br>
那么為何會有現(xiàn)在這個故事呢?
據(jù)說是一名武值的故人(曾經(jīng)資助過武值),來投奔武值,想讓武值給他謀個一官半職的,但是武值不是這樣的人,以權(quán)謀私他是不會做了,所以就好吃好喝供著,絲毫不提做官的事情。那故人待了很久,就很生氣,認(rèn)為武值是忘恩負(fù)義的人,于是就回家,在回家路上,寫了很多污蔑武值的故事,并四處流傳,導(dǎo)致武值名聲盡毀。后來故人到家,發(fā)現(xiàn)武值為他建好房屋,置好田地,就非常后悔,可以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這些故事一傳再傳,有些人在借題發(fā)揮了一下,這故事就越來越離譜了。
西門慶是否真的存在?
歷史上的西門慶可不是高富帥,他是個混混,因為犯事,被武值懲罰,于是懷恨在心,就將這些故事添油加醋!
不管如何,蒙冤的還是武值與潘金蓮,施耐庵的后人對此也很內(nèi)疚,竭力改變這一切,并屢次向武潘道歉,還在武值畫像上配詩:
杜撰水滸施耐庵,武潘無端蒙沉冤。
施家文章施家畫,貶褒迄今數(shù)百年。
累世因緣今終報,正容重塑展人間。
武氏祠堂斷公案,施姓欠賬施姓還
尊重歷史,方能以史為鑒,進(jìn)而正己!
因為潘金蓮不想嫁給她的主人,所以被主人給嫁給了武大郎。
潘金蓮生于宋哲宗元符元年2月4日,卒于宋徽宗宣和二年4月8日,屬虎,在清河縣的一個大戶人家當(dāng)侍女,娘家姓潘,小名喚做金蓮,二十余歲,因為姿色美艷,長得眉目如畫,通體雪艷,是個美人胚子,被主人看上,想納為妾。
潘金蓮便向夫人告狀。于是主人在一氣之下,將潘金蓮白白嫁給相貌丑陋、頭腦可笑的武大郎,甚至倒賠些妝奩,不向武大郎要任何錢。時年二十二歲,年輕美貌、如花似玉的潘金蓮并不甘心嫁給武大而白白糟蹋一生。
潘金蓮嫁給武大郎以后的故事:
潘金蓮嫁給武大郎以后過了一段寧靜的生活后,一日,潘金蓮在門前收拾簾子時,手上叉竿一滑,不小心打到從門前經(jīng)過的西門慶,西門慶定神一看潘金蓮妖艷輕佻,驚為天人。
西門慶發(fā)現(xiàn)武大郎家隔壁剛好就是他認(rèn)識的王婆家,后來便時常借故到王婆家兜轉(zhuǎn)。西門慶請托王婆幫他物色美女,潘金蓮在清河也稱得上是有名的大美女,王婆知道他看上潘金蓮的美色,因為貪愛西門慶的錢財,所以答應(yīng)幫忙撮合。
某日,王婆假意請潘金蓮到他家中幫忙縫制壽衣,中午就留潘金蓮用飯,打扮得光鮮亮麗的西門慶此時依計又來串門,潘金蓮便一起陪著飲酒。
潘金蓮本來就是一個水性楊花,風(fēng)流淫蕩的女人,在加上正值青春年華,按捺不住寂寞,西門慶又不時以花言巧語討潘金蓮歡心,王婆見潘金蓮已經(jīng)上勾,故意出門買酒,制造他們二人幽會的機(jī)會。西門慶此時更加大膽,在一次肌膚挑逗后,西門慶欲火焚身,潘金蓮春心蕩漾。
兩人眉來眼去,郎有情妹有意的二人便在王婆房里偷雞摸狗的云雨。完事后,如膠似漆,王婆故意闖入,一方面指責(zé)潘金蓮?fù)登椋笈私鹕徣蘸蟊仨殨r時赴約與西門慶幽會。
不然就要向潘金蓮的丈夫武大郎揭發(fā)他們私通之穢事,另一方面趁此機(jī)會向西門慶催索酬謝,以免西門慶過河拆橋,不到半個月,街坊鄰舍都曉得西門慶和潘金蓮淫亂的丑事,只是一直瞞著武大郎。
1、潘金蓮是北宋的。水滸傳的故事是發(fā)生在北宋的。
2、楔子(即故事的印子)“張?zhí)鞄熎盱烈吆樘菊`走妖魔”起于仁宗嘉佑三年三月三日,即公元1058年。終于第一百二十回“宋公明神聚蓼兒徽宗帝夢游梁山泊”,其間有段文字“宋江到任以來,將及半載,時是宣和六年首夏初旬”,即宋江到任楚州安撫使兼兵馬都總管是宋徽宗宣和六年,即公元11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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