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書和正史上都說岳飛是死于秦檜的陷害。秦檜嫉妒岳飛屢建大功,于是慫恿皇帝連下十二道金牌召岳飛回軍,然后誣陷岳飛要造反,把他害死在監(jiān)獄里。當時另一個元帥韓世忠曾經去問秦檜岳飛到底犯了什么罪,秦檜說:“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
莫須有,也就是也許有,可能有的意思,換句話說也就是沒有什么證據。韓世忠聽了以后當然不服,說:“‘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這里就有點兒奇怪了。秦檜要置岳飛于死地,肯定和岳飛仇深似海,為什么不編造點兒證據出來呢?“莫須有”三個字連韓世忠這樣的武夫都騙不過去,怎么能取信于天下?常言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那秦檜是狀元出身,滿肚子典故的人,要捏造出點兒證據來整岳飛還不是小菜一碟?為什么偏偏要說出個“莫須有”的千古笑話來?
1141年(紹興十一年),金國在無力攻滅南宋的情況下,準備重新與宋議和。宋廷乘機開始打壓手握重兵的將領,尤其是堅決主張抗金的岳飛、韓世忠二人。完顏兀術在給秦檜的書信中說“必殺岳飛,而后和可成”。
四月,張俊、韓世忠、岳飛三大將被調離軍隊,到臨安樞密院供職。
五月,張俊在和岳飛巡視楚州韓世忠的軍隊時,暗中挑唆岳飛,欲一同分解此軍,卻遭飛嚴肅回絕。秦檜又欲陷害韓世忠,飛再次保全了韓。岳飛回朝后,即遭秦檜黨羽萬俟卨(音mò qí xiè)、羅汝楫的彈劾,誣蔑飛援淮西“逗留不進”、主張“棄守楚州”,請罷飛樞密副使之職。八月九日,岳飛被罷樞密副使,充“萬壽觀使”的閑職,飛自請回到江州舊居賦閑。
岳飛此時已無兵無權,但對他的迫害卻仍在步步緊逼。在秦檜授意下,張俊利用岳家軍內部矛盾,威逼利誘都統(tǒng)制王貴、副統(tǒng)制王俊先出面首告張憲“謀反”,繼而牽連岳飛。
張俊私設公堂,向張憲嚴刑逼供,毫無結果之下,竟捏造張憲口供“為收岳飛處文字謀反”。岳飛在江州居留,為時甚短,就接到宋廷命令,召他回“行在”臨安府。十月十三日,岳飛被投入大理寺(原址在今杭州小車橋附近)獄中,此前其長子岳云也已下獄。
岳飛義正詞嚴地面對審訊,并袒露出背上舊刺“盡忠報國”四大字,主審官何鑄見此,亦為之動容。鑄調查發(fā)現岳案證據不足,實為冤案,如實稟告秦檜。秦檜卻說:“此上(高宗)意也!”改命萬俟卨主審此案。
卨用盡手段,也無法使岳飛三人屈招一字。飛寧死不自誣,乃至以絕食抗爭,經其子岳雷照顧,才勉強支撐下來。
十一月初七日,宋金“紹興和議”達成:由宋向金稱臣,將淮河以北的土地全部劃歸金國,并每年向金貢奉銀絹各二十五萬兩匹。
和議雖已達成,但岳飛始終未能被釋放。萬俟卨等逼供不成,為了坐實冤獄,又為岳飛羅織搜剔了所謂“指斥乘輿”、“坐觀勝負”等數條罪名,欲將飛一舉定為死罪。
大理寺丞李若樸、何彥猷以飛為無罪,與萬俟卨竭力爭議,均遭罷官處分。布衣劉允升上書為飛申冤,被下大理寺處死。已賦閑的韓世忠因岳飛入獄之事質問秦檜,檜回答:“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笔乐曳奕坏溃骸跋喙?,‘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十二月廿九日(1142年1月27日),宋高宗下達命令:
“岳飛特賜死。張憲、岳云并依軍法施行,令楊沂中監(jiān)斬,仍多差兵將防護。”
岳飛在大理寺獄中被殺害(宋代史料并無“風波亭”的記載),時年39歲;岳云和張憲被斬首。岳飛的供狀上只留下八個絕筆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岳飛的死訊傳出,百姓們都為之哭泣;消息傳到金國,金國大臣們?yōu)榇俗镁茟c賀,并說:“和議自此堅矣!”
岳飛被害后,獄卒隗順冒險將岳飛遺體背出杭州城,埋在錢塘門外九曲叢祠旁。隗順臨終前,始將此事告知其子。1162年(紹興三十二年)宋孝宗即位,岳飛冤獄終于平反。隗順之子告以前情,乃將飛以禮改葬在西湖棲霞嶺。1178年,謚岳飛為“武穆”,宋寧宗時追封為鄂王,理宗時改謚忠武。
岳飛雖然被殺害了,但他的業(yè)績不可磨滅。岳飛表達了被侵犯民族的要求,堅持崇高的民族氣節(jié),堅持了抗金的正義斗爭,為漢民族的文明綿延起了中流砥柱的作用!岳飛聯(lián)合抗金軍民一道,保住了南宋半壁河山,使南中國人民免遭金人的蹂躪,從而保住了高度發(fā)展的中國經濟和文化,并使之得以繼續(xù)向前發(fā)展。
無關秦檜:岳飛必然被冤死的幾條理由
1142年初的隆冬季節(jié),宋將岳飛遇害于風波亭。這一悲劇使他本人成為漢民族主義的高度象征之一,在身后贏得了僅次于關羽的戰(zhàn)神般的地位,并塑造了牢不可破的忠奸對立斗爭的神話。這給很多人一種感覺:假如當初朝廷公正,這樣的悲劇本來是可以避免的。不過事實也許恰恰相反,岳飛之死之所以成為悲劇,乃是因為它不可避免。
南宋初年的軍事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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