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神宗元豐二年七月二十八日,突然到訪的不速之客,把正在湖州任上的蘇軾嚇了一大跳。盡管他早就提前半日從弟弟蘇轍處得到了這個消息,但當(dāng)臺吏拎著反著寒光的鐐銬來逮捕他時,蘇軾還是產(chǎn)生了天昏地暗的感覺。據(jù)記載,當(dāng)時的情形是:"頃刻之間,拉一太守如驅(qū)犬雞。"
蘇軾就這樣,像失去自由的犬雞被帶到了御史臺。御史臺中有柏樹,數(shù)千只野烏鴉棲居其上,所以御史臺也被稱為"烏臺"。由此,"烏臺詩案"的序幕正式開啟。這一案件的起因是蘇軾寫在文章里的一段話,曰:"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yǎng)小民。"
"新進"是宋神宗支持王安石變法所起用的一些新派人物,而蘇軾從一開始就與王安石政見不合,對變法持反對態(tài)度。這四句話,明確表達了蘇軾不與朝廷合作的態(tài)度,并表達了對變法的嚴(yán)重不滿。然而,此時主導(dǎo)變法的早已不是王安石,而變成了宋神宗本人,所以蘇軾的作對對象就是當(dāng)朝皇帝。
朝廷給予的罪名是:"愚弄朝廷,妄自尊大。"指責(zé)皇帝,攻擊朝廷,反對新法,這還得了 況且蘇軾還是文學(xué)界領(lǐng)袖,他的言論對輿論風(fēng)向很是不利。于是,御史臺官員李定、何正臣、舒亶等人一齊上書檢舉蘇軾,才促成了這次詩案的形成。然而,其實早在這次舉報之前,還有一位歷史名人曾公開向皇帝打過蘇軾的小報告。
此人便是大名鼎鼎的沈括。沈括一生致力科學(xué)研究,《宋史》記載他"博學(xué)善文,于天文、方志、律歷、音樂、醫(yī)藥、卜算無所不通,皆有所論著",他將畢生精血凝著于《夢溪筆談》一書,從此名垂青史,被譽"中國科學(xué)史上的里程碑",又被譽為"中國整部科學(xué)史中最卓越的人物"。
光憑這些稱號就知道,沈括的來頭究竟有多大。然而,沈括不僅精于科學(xué),還精通告密。王安石在主持熙寧變法時,對他很是器重,可當(dāng)王安石解甲歸田之后,沈括卻反過來攻訐他。沈括與蘇軾交情也不錯,以至于當(dāng)他向蘇軾求索詩稿時,蘇軾便毫不猶豫地給了他,然而他卻從這些詩稿中找到了舉報蘇軾的證據(jù)。
這件事發(fā)生在熙寧六年,發(fā)生在"烏臺詩案"之前6年,那時沈括作為蘇軾的上司到杭州視察,并將蘇軾的詩稿帶回了京城,舉報其誹謗朝政。不過,神宗沒有重視,蘇軾也沒有受到處罰。沈括找到的詩詞包括《詠檜》、《吳中田婦嘆》、《山村五絕》等。其中在《詠檜》中有這樣兩句:"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唯有蟄龍知。"
九泉是黃泉,蟄龍是皇帝,到九泉處尋蟄龍,這懷的是什么意圖 還有《吳中田婦嘆》中的"龔黃滿朝人更苦,不如卻作河伯婦",變法之后百姓生活更苦了,這不是埋汰朝廷變法嗎 還有《山村五絕》之"豈是聞韻解忘味,邇來三月食無鹽"、"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都是諷刺變法的實證。
而且,這其中有不少都成了后來"烏臺詩案"里的證據(jù)。從時間線上看,沈括是第一個舉報蘇軾的人,也是第一個把蘇軾詩詞拿出來說事兒的人,雖然他的告密未對蘇軾造成實質(zhì)性的傷害,但卻埋下了巨大的隱患??上攵?,若不是沈括起了這個壞頭,后來的詩案就不會上演得如此劇烈。
一句話總結(jié):沈括是始作俑者。諷刺的是,沈括不愧是科學(xué)家,敏銳力和洞察力突出,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能力也非常強,竟能從詩詞之中發(fā)掘出別樣的意味。只可惜他的這項發(fā)明專利,卻差點害死了中國史上最會寫詞的人。幸而各界人士紛紛為蘇軾求情,才免去了他的滅頂之災(zā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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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臺詩案,是北宋元豐二年(1079年)發(fā)生的一場文字獄,結(jié)果蘇軾被抓進烏臺,被關(guān)4個月。御史中丞李定、舒亶、何正臣等人摘取蘇軾《湖州謝上表》中語句和此前所作詩句,以謗訕新政的罪名逮捕了蘇軾,蘇軾的詩歌確實有些譏刺時政,包括變法過程中的問題。這案件先由監(jiān)察御史告發(fā),后在御史臺獄受審。所謂“烏臺”,即御史臺,因官署內(nèi)遍植柏樹,又稱“柏臺”。柏樹上常有烏鴉棲息筑巢,乃稱烏臺。所以此案稱為“烏臺詩案”。
烏臺指的是御史臺,漢代時御史臺外柏樹上有很多烏鴉,所以人稱御史臺為烏臺,也戲指御史們都是烏鴉嘴。
北宋神宗年間蘇軾因為反對新法,并在自己的詩文中表露了對新政的不滿。又由于他當(dāng)時是文壇的領(lǐng)袖,任由 蘇軾的詩詞在社會上傳播對新政的推行很不利。所以在神宗的默許下,蘇軾被抓進烏臺,一關(guān)就是4個月。由于宋朝有不殺士大夫的慣例,所以蘇軾免于一死,但被貶為黃州團練。
元豐二年(1079)三月,蘇東坡由徐州調(diào)任太湖濱的湖州。他作《湖州謝上表》,其實只是例行公事,略敘為臣過去無政績可言,再敘皇恩浩蕩,但他在后又夾上幾句牢騷話:
“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yǎng)小民?!?朝廷的公報是固定按期出版的,相當(dāng)于現(xiàn)在的官方報紙,蘇軾的文字照例惹人注意,這次謝恩表,使那些“新進”成了讀者心目中的笑柄。而他們惱羞成怒,必然對蘇軾進行報復(fù),同時也是借新法謀私利、打擊異己的一個步驟。 但單憑《湖州謝上表》里一兩句話是不行的。偏偏湊巧,當(dāng)時出版了《元豐續(xù)添蘇子瞻學(xué)士錢塘集》,給御史臺的新人提供了收集材料的機會。監(jiān)察御史臺里行舒亶(念dǎn)經(jīng)過四月潛心鉆研,找了幾首蘇軾的詩,就上奏彈劾說:
“至于包藏禍心,怨望其上,訕瀆謾罵,而無復(fù)人臣之節(jié)者,未有如軾也。蓋陛下發(fā)錢(指青苗錢)以本業(yè)貧民,則曰‘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課試郡吏,則曰‘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shù)’;陛下興水利,則曰‘東海若知明主意,應(yīng)教斥鹵(鹽堿地)變桑田’;陛下謹(jǐn)鹽禁,則曰‘豈是聞韶解忘味,爾來三月食無鹽’;其他觸物即事,應(yīng)口所言,無一不以譏謗為主?!?
他舉的例子,“贏得”兩句及“豈是”兩句出自《山村五絕》;“東?!眱删涑鲎浴栋嗽率迦湛闯薄罚弧白x書”兩句出自《戲子由》。但經(jīng)斷章取義后,句句上綱上線。
馬上,國子博士李宜之、御史中丞李定前腳后腳殺到,他們歷數(shù)蘇軾的罪行,聲稱必須因其無禮于朝廷而斬首。李定舉了四項理由說明為什么應(yīng)當(dāng)處蘇軾極刑,他說:“蘇軾初無學(xué)術(shù),濫得時名,偶中異科,遂叨儒館。”接著說蘇軾急于獲得高位,在心中不滿之下,乃譏訕權(quán)要。再次,皇帝對他寬容已久,冀其改過自新,但是蘇軾拒不從命。最后,雖然蘇軾所寫詩之荒謬淺薄,但對全國影響甚大,“臣叨預(yù)執(zhí)法,職在糾察,罪有不容,豈敢茍止?伏望陛下斷自天衷,特行典憲,非特沮乖慝之氣,抑亦奮忠良之心,好惡既明,風(fēng)俗自革?!边@位李定正是當(dāng)年因隱瞞母喪而被司馬光稱為“禽獸不如”的家伙,蘇軾也譏他“不孝”。雖然群小都要蘇軾死,但神宗皇帝不愿殺害他,只同意拘捕他,而且不同意蘇軾在進京途中關(guān)入監(jiān)獄過夜。
此時,蘇軾的一個好友王詵,是他印了蘇軾的詩集,聽到這個消息,趕緊派人去給南部的蘇轍送信,蘇轍立刻派人去告訴蘇軾,朝廷派出的皇差皇甫遵也同時出發(fā),但蘇轍的人先到,蘇軾知道消息,立即請假,由祖通判代行太守之職。
皇甫遵到時,太守官衙的人慌做一團,不知會有什么事發(fā)生。蘇軾不敢出來,與通判商量,通判說躲避朝廷使者也無濟于事,最好還是依禮迎接他,應(yīng)當(dāng)以正式官階出現(xiàn)。于是蘇軾穿上官衣官靴,面見官差皇甫遵。
蘇軾首先說話:“臣知多方開罪朝廷,必屬死罪無疑。死不足惜,但請容臣?xì)w與家人一別?!?
皇甫遵淡然道:“并不如此嚴(yán)重?!泵勘蜷_公文一看,原來只是份普通公文,免去蘇軾的太守官位傳喚進京而已,要蘇軾立即啟程。蘇軾歸看家人時,全家大哭。蘇軾笑著說了一個故事安慰他們:
“在宋真宗時代,皇帝要在林泉之間訪求真正大儒。有人推薦楊樸出來。楊樸實在不愿意,但是仍然在護衛(wèi)之下啟程前往京師,晉見皇帝?;实蹎柕溃骸衣犝f你會作詩?’楊樸答道:‘臣不會。’他想掩飾自己的才學(xué),抵死不愿作官?;实塾謫枺骸笥褌兯湍銜r,贈給你幾首詩沒有?’楊樸回答道:‘沒有,只有拙荊作了一首?!实塾謫枺骸鞘裁丛?,可以告訴我嗎?’于是楊樸把臨行時太太做的詩念出來:更休落魄貪酒杯,且末猖狂愛詠詩。今日捉將官里去,這回斷送老頭皮?!?
家人聽了故事,心里稍安。
太守官衙的人全都嚇得手足無措,個個躲躲藏藏,只有王氏兄弟和陳師錫設(shè)酒筵餞別。但老百姓都出來看太守啟程,縣志記載,老百姓都淚如雨下。蘇軾途經(jīng)揚州江面和太湖時,都想跳水自殺。他不知道要判什么罪,并且怕他的案子會牽連好多朋友。等再一想,真跳了水,又會給弟弟招致麻煩。不然,后人就見不到赤壁懷古和赤壁賦了。家里燒了他大部分與友人的通信和手稿,家人到了安徽宿縣,御史臺又派人搜查他們的行李,找蘇軾的詩,書信和別的文件。后來蘇軾發(fā)現(xiàn)自己的手稿殘存者不過三分之一。
蘇軾七月二十八日被逮捕,八月十八日送進御史臺的監(jiān)獄。二十日,被正式提訊。
蘇軾先報上年齡,世系,籍貫,科舉考中的年月,再敘歷任的官職和有他推薦為官的人。他說,自為官始,他曾有兩次記過記錄。一次是任鳳祥通判時,因與上官不和而未出席秋季官方儀典,被罰紅銅八斤。另一次是在杭州任內(nèi),因小吏挪用公款,他未報呈,也被罰紅銅八斤。“此外,別無不良記錄”。
最初,蘇軾承認(rèn),他游杭州附近村莊所作的《山村五絕》里“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是諷刺青苗法的,“豈是聞韶解忘味,邇來三月食無鹽”是諷刺鹽法的。除此之外,其余文字均與時事無關(guān)。
到二十二日,御史臺審問他《八月十五日看潮》里“東海若知明主意,應(yīng)教斥鹵變桑田”兩句的用意,他拖到二十四日,才被逼按舒亶定的調(diào)子,說是“諷刺朝廷水利之難成”。至于《戲子由》詩違抗“朝廷新興律”的主旨,直到二十八日才作了交代。
到九月份,御史臺已從四面八方抄獲蘇軾寄贈他人的大量詩詞。有一百多首在審問時呈閱,有三十九人受到牽連,其中官位最高的是司馬光。王安石罷相的次年(1077年),蘇軾寄贈司馬光一首《獨樂園》:“先生獨何事,四方望陶冶,兒童誦君實,走卒知司馬。撫掌笑先生,年來效喑啞。”實為司馬光重登相位大造輿論。御史臺說這詩諷刺新法,蘇軾供認(rèn)不諱:“此詩云四海蒼生望司馬光執(zhí)政,陶冶天下,以譏諷見任執(zhí)政不得其人。又言兒童走卒,皆知其姓字,終當(dāng)進用......又言光卻喑啞不言,意望依前上言攻擊新法也?!?
雖然“罪名成立”,但當(dāng)時新法已廢,憑此罪名不能判重刑,于是御史臺又找。找了痛斥“新進”的《和韻答黃庭堅二首》,抨擊“生事”的《湯村開運河,雨中督役》詩。前者是與黃庭堅唱和的,后者寄贈好友王詵。
《和韻》詩云:“嘉谷臥風(fēng)雨,莨莠等我場。陣前漫方丈,玉食慘無光。”蘇軾自己解釋說,前四句以譏今之小人輕君子,如莨莠之奪嘉谷也,后面意言君子小人各自有時,如夏月蚊虻縱橫,至秋自息,言黃庭堅如“蟠桃”,進用必遲;自比“苦李”,以無用全生。又取《詩》(詩經(jīng))云:“憂心悄悄,慍于群小。”皆以譏諷當(dāng)今進用之人為小人也。蘇詩巧用“悄悄”、“慍”等詞,暗藏“群小”之意。要不是作者解釋,還沒多少人知其中奧妙。
《湯村》詩云:“居官不任事,蕭散羨長卿。胡不歸去來,留滯愧淵明。鹽事星火急,誰能恤農(nóng)耕?薨薨曉鼓動,萬指羅溝坑。天雨助官政,泫然淋衣纓。人如鴨與豬,投泥相濺驚。下馬荒堤上,四顧但湖泓。線路不容足,又與牛羊爭。歸田雖*辱,豈失泥中行?寄語故山友,慎毋厭藜羹。”蘇軾也供認(rèn)自己確有對鹽官在湯村一帶開運鹽河的不滿,“農(nóng)田未了,有妨農(nóng)事”,“又其河中間有涌沙數(shù)里”不宜開河,“非農(nóng)事而役農(nóng)民”,“役人在泥中,辛苦無異鴨和豬”等等。*人指控之下,仗義執(zhí)言也是罪行。
這些贈黃庭堅、王詵等人的詩文,一時成為轟動朝野的新聞,舒亶等人趁機落井下石,慫恿副相王檢舉蘇軾的《王復(fù)秀才所居雙檜》詩。詩云:“凜然相對敢相欺,直干凌空未要奇。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蟄龍知?!蓖酰ㄍ凉纾┱_告說:“陛下飛龍在天,軾以為不知己,而求之地下之蟄龍,非不臣而何?”神宗冷靜地回答:“詩人之詞,安可如此論?彼自詠檜,何預(yù)朕事?”不久,獄吏問蘇軾詠檜一事,蘇軾巧妙答道:“王安石詩‘天下蒼生望霖雨,不知龍向此中蟠’,此龍是也。”獄吏會心而笑,那些自稱擁護王安石變法的人,連王安石說過“蟠龍”也忘記了。
對蘇軾的指控,有的十分牽強,剛才的詠檜詩就是一例。還有蘇軾任密州太守期間作的《后杞菊賦》的序言里曾提到吃杞菊的苦種籽,御史認(rèn)為作者是在直接諷刺全境百姓的貧窮,尤其指朝廷對官吏薪俸的微薄?!吧ふ卟蛔R日”是諷刺科舉考生的淺陋無知,諷刺考生不通儒學(xué),只知道王安石在《三經(jīng)新義》里對經(jīng)書的注釋。
蘇軾對大部分指控,都坦白承認(rèn)在詩中批評新政。
在給王詵的詩里,有一行是坐聽“鞭笞環(huán)呻吟”,又說,“救荒無術(shù)歸亡逋”,他也提到“虎難摩”是為政貪婪的象征,給李常的詩里,他確是說在密州“灑涕循城拾棄孩”,見到男尸、女尸、嬰尸餓死在路邊,當(dāng)時確是“為郡鮮歡”。在給孫覺的詩里,有一行說二人相約不談?wù)?,是真在一次宴席上約定,誰談?wù)尉土P酒一杯。給曾鞏的詩里說他厭惡那些“聒耳如蜩蟬”的小政客。給張方平的詩里把朝廷比作“荒林蜩蚻(zhá)亂”和“廢沼蛙幗淫”,又說自己“遂欲掩兩耳”。給范鎮(zhèn)的詩里,他直言“小人”,給周邠
(bīn)的詩里把當(dāng)權(quán)者暗比作“夜梟”。好友劉恕罷官出京時,蘇軾寫了兩首詩給他:
“敢向清時怨不容,直嗟吾道與君東,坐談足使淮南懼,歸向方知冀北空,獨鶴不須驚夜旦,群鳥未可辨雌雄?!?
“仁義大捷徑,詩書一旅亭。相夸綬若若,猶誦麥青青。腐鼠何老嚇,高鴻本自冥。顛狂不用喚,酒盡漸須醒?!?
前一首最后一句取自詩經(jīng)“俱曰予圣,誰識鳥之雌雄”,等于說朝廷上只有一群烏鴉,好壞難辨。后一首表達自己對小人的爭權(quán)爭位不屑一顧。這些無疑會激怒御史臺群小,加上他們本就是來迫害蘇軾的,所以后者的獄中日子不會好過。
蘇軾寫《獄中寄子由》說“夢繞云山心似鹿,魂飛湯火命如雞”,無比凄慘。審訊者常對他通宵辱罵。巨大精神壓力下,蘇軾寫下了“與君世世為兄弟,再結(jié)來生未了因”的悲慘詩句。蘇軾下獄后未卜生死,一日數(shù)驚。在等待最后判決的時候,其子蘇邁每天去監(jiān)獄給他送飯。由于父子不能見面,所以早在暗中約好:平時只送蔬菜和肉食,如果有死刑判決的壞消息,就改送魚,以便心里早做準(zhǔn)備。一日,蘇邁因銀錢用盡,需出京去借,便將為蘇軾送飯一事委托朋友代勞,卻忘記告訴朋友暗中約定之事。偏巧那個朋友那天送飯時,給蘇軾送去了一條熏魚。蘇軾一見大驚,以為自己兇多吉少,便以極度悲傷之心,為弟蘇轍寫下訣別詩兩首,其一:“圣主如天萬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百年未滿先償債,十口無歸更累人。是處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獨傷神。與君世世為兄弟,更結(jié)來生未了因?!逼涠骸鞍嘏_霜氣夜凄凄,風(fēng)動瑯珰月向低。夢繞云山心似鹿,魂飛湯火命如雞。額中犀角真君子,身后牛衣愧老妻。百歲神游定何處?桐鄉(xiāng)應(yīng)在浙江西?!?詩作完成后,獄吏按照規(guī)矩,將詩篇呈交神宗皇帝。宋神宗本就欣賞蘇軾的才華,并沒有將其處死的意思,只是想借此挫挫蘇軾的銳氣。讀到蘇軾的這兩首絕命詩,感動之余,也不禁為如此才華所折服。加上當(dāng)朝多人為蘇軾求情,王安石也勸神宗說:圣朝不宜誅名士,神宗遂下令對蘇軾從輕發(fā)落,貶其為黃州團練副使。轟動一時的“烏臺詩案”就此銷結(jié),而蘇軾的這兩首“絕命詩”也廣為流傳開來。
結(jié)果
十月十五日,御史臺申報蘇軾詩案的審理情況,其中輯集蘇軾數(shù)萬字的交代材料,查清收藏蘇軾譏諷文字的人物名單,計有司馬光、范鎮(zhèn)、張方平、王詵、蘇轍、黃庭堅等二十九位大臣名士。李定、舒亶、王(土圭)等欲置蘇軾于死地而后快,但神宗一時舉棋不定,太祖早有誓約,除叛逆謀反罪外,一概不殺大臣。
同時,正直人士也仗義相救。宰相吳充直言:“陛下以堯舜為法,薄魏武固宜,然魏武猜忌如此,猶能容禰衡,陛下不能容一蘇軾何也?”已罷相退居金陵的王安石上書說:“安有圣世而殺才士乎?”連身患重病的曹太后也出面干預(yù):“昔仁宗策賢良?xì)w,喜甚,曰:‘吾今又為吾子孫得太平宰相兩人’,蓋軾、轍也,而殺之可乎?”蘇軾未判重罪,這些幕前幕后相救的人功不可沒,否則,中國會失去一位光照千古,集詞人、詩人、畫家、書法家于一身的藝術(shù)天才。
但是,御史臺的人也在瘋狂行動,他們準(zhǔn)備把新法反對派一網(wǎng)打盡。李定奏上一本,要求太后國喪時不赦免涉案人員,舒亶更狠,他奏請將司馬光、范鎮(zhèn)、張方平、李常和蘇軾另外五個朋友一律處死。
十二月二十九日,圣諭下發(fā),蘇軾貶往黃州,充團練副使,但不準(zhǔn)擅離該地區(qū),并無權(quán)簽署公文。這樣的結(jié)果,李定等人自是大失所望。
元豐三年(1080年)二月,蘇軾因“烏臺詩案”貶謫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職位相當(dāng)于今之縣武裝部副部長,無“簽單權(quán)”,精神寂寞,窮愁潦倒。第三年四月,蘇軾撰詩并書《寒食帖》,發(fā)人生之嘆,寫蒼涼之情,表惆悵孤獨之懷,通篇書法起伏跌宕,光異彩,勢奔放,無荒率筆,被稱“天下第三行書”,墨跡素箋本,現(xiàn)藏臺灣故宮博物院。
受害人
受到牽連的人中,三個人的處罰較重。駙馬王詵因泄露機密給蘇軾,而且時常與他交往,調(diào)查時不及時交出蘇軾的詩文,被削除一切官爵。其次是王鞏,被御史附帶處置,發(fā)配西北。第三個是子由,他曾奏請朝廷赦免兄長,自己愿意納還一切官位為兄長贖罪,他并沒有收到什么嚴(yán)重的毀謗詩,但由于家庭連帶關(guān)系,仍遭受降職處分,調(diào)到高安,任筠州酒監(jiān)。
其他人,張方平與其他大官都是罰紅銅三十斤,司馬光和范鎮(zhèn)及蘇軾的十八個別的朋友,都各罰紅銅二十斤。
詩案總算了結(jié)了。蘇軾出獄當(dāng)天又寫了兩首詩,其中一首是:“平生文字為吾累,此去聲名不厭低。塞上縱歸他日馬,城東不斗少年雞?!币怯捎放_的人檢查起來,他又犯了對帝王大不敬之罪,“少年雞”指的是賈昌,賈昌年老時告訴人他在少年時曾因斗雞而獲得唐天子的寵愛,而任宮廷的弄臣和伶人,這一點可引申而指朝廷當(dāng)政的小人是宮廷中的弄臣和優(yōu)伶,又是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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