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漢就是靠著大秦留下的這些“法”治的天下,而且還治得挺好,前后綿延了近四百年,是不是挺好玩的 說秦朝法律嚴苛的人,考慮沒考慮過漢朝人的感受呢
一、漢承泰制我們知道,漢朝的初創(chuàng)者有文化的不多,那些戰(zhàn)國時期有著豐富管理國家經驗的人都沒能在新建的大漢朝廷做事,即便如張良這樣的韓國丞相之子,也是不親自參與治國的。那大漢怎么治國呢 靠的就是劉邦占了咸陽之后,蕭何從泰丞相、御史府里“搶”來的這些秦朝人留下的法律和制度。
有人可能會說,漢不是以“孝”治天下么 用的不是“黃老之術”么 話倒是沒錯,但是治理一個國家又怎么可能僅憑“思想”呢 用漢宣帝的話說,“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 之,奈何純以德教,用周政乎 ”這里面的“霸道”即為“法治”,而“王道”則為“德治”。
二、漢法不嚴苛么 既然是“漢承泰治”,如果秦法嚴苛的話,那漢法應該也是嚴苛的吧
按照現(xiàn)在的角度來看確實不假。
1、挾書律
這個詞換個稱呼大家就懂了——“焚書令”,沒錯,就是秦始皇被詬病的那個“焚書坑儒”時搞出來的,這條法律在大漢朝又執(zhí)行了十幾年,直到漢惠帝時期才廢除。這段書籍的“真空期”直接在民間培養(yǎng)起一批大儒,他們憑借記憶,開始用自己的理解和分析推廣儒學經典,進而出現(xiàn)像董仲舒這樣的迎合統(tǒng)治者思想的“新儒學”。
2、肉刑
肉刑即肉刑:即黥(面部刻字并著墨)、劓(割掉鼻子)、剕(砍斷雙足)、宮(剜去性器官)、大辟(死刑)五種刑罰。
這個刑法是在漢文帝時期才廢除的,很多相應的刑罰都用“笞刑”所代替了,不過由于起初量刑過重,以至于很多原本受肉刑可不死者,卻死在了“鞭笞”之下。
3、收孥相坐律令
即我們所熟知的連坐,一人犯法,其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兒子,甚至鄰居都要跟著受刑的一條律令,這條律令也是在漢文帝時期被廢除的。
4、夷三族
即對重罪者,處以極刑之外,還要連同他的父母、妻子、兄弟一并處死。
這條律令,被呂后認為過于殘酷,曾一度將其廢除,后來在漢文帝時期,又重新恢復了。
比較有意思的是,在我們的印象當中,呂后一直是那個殘暴的人,而漢文帝則是位仁君,還有,漢初兩大名將——韓信、彭越,實際上都是因為呂后才被處以“夷三族”之刑的。
從上面這幾條例子來看,至少在漢初,秦法中所謂嚴苛的部分可都在漢法當中得以延續(xù)了,這個時間段甚至可以說遠遠超出了大秦帝國持續(xù)的時間,那為什么秦亡而漢存呢
三、罪不在法很顯然,問題不是出在秦法本身,而是在于執(zhí)法者。
1、法雖嚴,但誘發(fā)犯罪的因素少了。
這是秦漢之間最大的區(qū)別。
在秦朝,除了有法家之外,還有兵家。商鞅變法讓秦變強最大的一個因素,就是給予了平民晉升的階梯,而這個階梯即是軍功。但是,這個優(yōu)勢,在秦國大一統(tǒng)之后卻不復存在了,原六國子民不再能像秦人那樣上戰(zhàn)場殺敵,進而加官進爵,他們當中除了一小部分人加入了秦朝政府做吏以外,絕大部分人還要時刻擔心秦人的征發(fā),比如修筑長城和驪山陵墓,再比如鋪設馳道以及戍邊,這其中很多都是有來無回的“買賣”,也是后來秦末動亂的根源。
相反,漢朝卻極為注意這一點,即便是長安城修筑耗費過多勞力,劉邦都會加以指責,更不用說其他基礎建設了。百姓更多地回到故鄉(xiāng),生產作業(yè),有了安定的家園,自然犯法者就少多了。
2、“休養(yǎng)生息”政策
漢初,朝廷給予百姓們一個最大的“福利”——減稅,這無疑對于穩(wěn)定社會環(huán)境是極大的利好。試想一下,經歷了戰(zhàn)國時期的國與國之間的戰(zhàn)爭,再經歷秦末大動亂,普通百姓所想的不就是有一個安穩(wěn)的家么,這時候政府再用“減稅”加以引導,好感度豈能不上升呢
3、執(zhí)法者的輕與重
據(jù)史書記載,秦始皇每天處理的公文重達120斤,這份勤勉在古代帝王之中也是并不多見的,然而,即便如此,依然無法斬斷天下奸邪之事。反觀漢文帝呢,最少的時候,全國才四百個案件,他又怎能不輕松呢 可是,同樣的法律,到了漢武帝時期,巔峰時卻達到了萬余案件,單單一個巫蠱之禍,死亡者就多達數(shù)萬之眾。
可見,國之成敗并不是法律看起來是否嚴苛,而在于執(zhí)政者如何治國,執(zhí)法者如何量刑。秦朝的滅亡自然也絕非是因為秦法嚴苛,而在于民之苦秦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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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選擇嚴刑峻法治天下的原因:
1、商鞅變法,商鞅是法家,以法治國,變法能增強國家的實力,秦始皇必定會堅持以法治國。
2、嚴刑峻法治天下的確能收到成效。在嚴刑峻法下,百姓能做到夜不閉戶,效果理想。
一.秦國創(chuàng)業(yè)之艱難
秦國位卑,諸國鄙秦。自秦孝公贏渠梁起,發(fā)布求賢令,商鞅入秦,大舉變法。商鞅雖死,秦法猶存。秦孝公繼位,按秦律車裂商鞅,秦法使老秦人是"恥于私斗,勇于公戰(zhàn)"。秦國靠近戎狄,素來勇武善戰(zhàn),商鞅變法,徙木立信,震動秦國 ,使秦國訊速成為了"虎狼之國"
從秦孝公始,經六世至秦始皇嬴政,奮六世之余烈,掃清黃宇,一統(tǒng)天下。秦朝成為了第一個中央集權的封建郡縣制國家。
二.滅亡的原因
1.陳勝吳廣在起義之后也不過是一群亡命徒,但是就是這樣的亡命徒在起事之后,以數(shù)百人那么多,就能“攻大澤鄉(xiāng),收而攻蘄。蘄下,乃令符離人葛嬰將兵徇蘄以東。攻铚﹑酂﹑苦﹑柘﹑譙皆下之。行收兵?!庇纱丝梢娗爻\作失效和地方武力的缺乏。
2.秦朝的基本制度是以耕戰(zhàn)立國,力求將全國所有的資源都供給到軍事上,這在六國紛爭的大爭之世非常有效,但卻不適合于統(tǒng)一后的長期發(fā)展。尤其是秦朝在統(tǒng)一后大興土木,修建阿房宮、長城、秦皇陵等耗費巨大的工程。同時秦朝的官吏也殘暴不仁,因此秦朝的普通民眾負擔過大,苦不堪言,心中恨透了秦朝的暴政。
3.陳勝、吳廣起事之時,秦朝的大軍不是在邊疆抵御匈奴的入侵,就是在嶺南一帶,內部的兵力極其空虛。這主要是因為秦皇在收繳了天下武器后,自以為沒有人敢再起兵作亂了,所以放松了對國內的防御,而將目光放到了對外擴張上。
4秦朝是一個以法家理念為治國原則的國家,但是在統(tǒng)一六國之后,原有的制度開始出現(xiàn)僵化,而秦朝卻因循守舊,不思變通。如陳勝、吳廣起義就是因為大雨延誤了戍期,這本是一個自然界的不可抗力,可以免責。但是秦法卻不問經過,只看結果,最終迫使陳勝、吳廣等人揭竿而起。
5秦朝滅亡的最根本原因就是秦始皇的突然暴斃。因為事出倉促,根本來不及安排后事。他完全沒想到奸臣趙高為了自己的利益居然敢篡改遺詔,處死扶蘇和蒙恬,讓昏庸無能的胡亥登上了皇位。
三.深層次的社會矛盾
1.秦朝的耕戰(zhàn)體系已經不適應當時的社會背景,體系制度僵化。
2以法治國思想并沒有在六國百姓中聲入人心,且法律嚴苛,治下森嚴。
治理國家不能只有法治,法治和德治并行才能治理好一個國家,然而秦始皇到死也沒有能夠明白這個道理。秦國從商鞅變法之后,就開始使用嚴苛峻法來約束底層社會人民的行為。李斯成為秦國的宰相之后,更是使用法家的思想來治理國家。底層的人民只要犯了一點點的錯誤,就會受到很大的懲罰。這種嚴苛峻法在戰(zhàn)亂的時代可以使用,但是在和平時期應該采取更為寬松的政策,讓百姓得到一個休養(yǎng)生息的機會。
秦國滅亡的很大一個原因就是他們沒有在戰(zhàn)亂這種角色脫離出來。他們沒有及時改變自己的政策,在和平時期和戰(zhàn)亂時期,應該采取不同程度上的法律。然而秦始皇和李斯都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經過這么多年的戰(zhàn)亂,民眾最期待的就是讓他們能夠自由的發(fā)展,得到一個喘息的機會。秦朝統(tǒng)一天下之后,百姓仍然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雖然秦朝建立的是封建制度,但是他們仍然把子民看作他們的奴隸。
對于一個國家來說,德治和法治應該放在同等的地位。德治和法治就是一枚硬幣的兩面,只有兩面合在一起這枚硬幣才是完整的。忽略了任何一個方面,這個國家都不能得到很多好的治理。
漢朝就吸取了秦朝滅亡的原因。劉邦在建立漢朝之后,就采用了寬松的法律,讓百姓們能夠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他們想做的事情。劉邦采取了黃老之術,讓底層社會的人們自由的發(fā)展。劉邦就是一個合格的政治家,他能夠很快轉變角色,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政策。這樣的國策讓漢朝迅速得到了人們的支持,為大漢王朝打下了牢固的根基,為漢朝的繁榮打下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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