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4年前的今天,1967年2月24日,殺害安妮·弗蘭克的納粹兇手被判死刑。
安妮弗蘭克和她的日記
1967年2月24日,在西德慕尼黑1個法庭上,兩個男人和1個女人終究站到被告席上被判處死刑。第2次世界大戰(zhàn)期間這3個人在第2次世界大戰(zhàn)期間是納粹在荷蘭的秘密警察。曾間接參與殺害140000荷蘭人。被他們用毒氣毒死的人中包括猶太小女孩安妮弗蘭克。
安妮和她的1家從1942年到1944年潛藏在被德軍占據(jù)的阿姆斯特丹市內(nèi),直至他們暴露。安妮于1945年3月死于貝爾森集中營,但她在隱蔽期間所寫的《安妮日記》對戰(zhàn)后世界產(chǎn)生了重要影響,被評為本世紀最有影響的100本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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