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時代距今三、四千年,史料不足徵,探索當時的風俗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目前雖然有甲骨文、金文、考古資料可資利用,但要對夏商風俗史作系統(tǒng)、深入地研究,須在史料的收集、整理與解釋上做大量繁重、細致的工作。同時,研究者還要在出土資料與傳統(tǒng)之間抉擇真?zhèn)巍⑽有{解、互相發(fā)明,取得成果實屬不易。在此種形勢下,社會院研究所宋鎮(zhèn)豪研究員的新作《中國風俗通史·夏商卷》(上海文藝出版社2001年11月第1版,52.7萬字。以下簡稱“宋著”)頗令人矚目。通讀之后感覺該書主要有如下特點。一、結構完整、內容詳實宋著共分十一章,分別探討夏商時代的居住習俗、飲食、服飾、行旅、農業(yè)生產俗尚、婚姻禮俗、人生俗尚(醫(yī)療、衛(wèi)生、尚武等)、喪葬習俗、宗教信仰、甲骨占卜、語言文辭風習。囊括了有關社會生產、生活及思想信仰等各方面風俗的研究,堪稱完備。各章所述事類不同、史料有多有寡,但無論篇幅長短,皆內容詳實,絕少浮言。讀后,不僅使人認識了夏商時代之國土、城邑、宮室、器用、食物、服飾、道路、舟車等靜態(tài)事物,如睹其形狀;又讓人了解到人一生中生、老、婚、病、死各階段之禮儀,及營建、農業(yè)生產、占卜、祭神等種種活動,如臨其境。此外,夏商時代禮俗交融、等級森嚴、宗族強盛等時代特征,宋著在敘述中亦不斷申明。導言中即提出“夏商時代……風俗與所謂‘禮’相交會,彼此難分,相輔相成,形成所謂禮俗?!薄耙远Y對風俗進行調節(jié)與規(guī)范,輔之以刑法,‘上以為政,下以為俗’……可發(fā)揮禮教刑法難能發(fā)揮的功能,因此每每被中國古代統(tǒng)治者據以為社會制度層面的重要補充”。出于這種認識,宋著對夏商風俗的研究不浮于表象,而能闡明其時代特征及社會功能。如揭示“食以體政”、服飾等級制度、貴族政治婚姻、族墓地、上帝神性的形成、商王朝祭祀體系對地方神的納入等等,皆能引導讀者深入夏商社會風俗之中,領會其本質,真正走進當時的日常生活,而非同觀光客那樣走馬觀花,作浮泛之游。又,宋著用一定篇幅追溯了史前風俗,使人明晰了夏商風俗的源頭,看到流動的歷史情境。二、資料豐贍、論述透徹孔子說:“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徵之矣。”今天,我們雖見到了孔子未曾夢見過的甲骨文、金文和眾多的考古遺物、遺跡,但仍有與他類似的感嘆。尤其是夏代尚無地下出土文字可徵,以至國外學者多不相信。又,出土文獻與考古遺物、遺跡雖透露出夏商時代風俗的種種信息,卻如同碎金,需歷史家用其獨到的眼光搜集、排比與解釋。故資料為研究夏商風俗史之一首要難題。然讀宋著,卻感到書中資料異常豐富。(一)作者收集之史料,無論古文字、考古遺物遺跡,還是文獻,都稱贍實。商代史料以考古發(fā)現(xiàn)之實物與遺跡、甲骨金文為主,夏代史料以考古發(fā)現(xiàn)為主,又皆輔以文獻與之相互發(fā)明。無地下可靠資料據以立說之處,則眾采傳世文獻中可照見夏商史影之材料,以備。至于地下材料之取與,亦不局限于王朝中心區(qū),如二里頭、殷墟等地,而盡可能將收集范圍擴充到全國各地,給讀者提供一開闊的歷史空間。(二)作者遴選史料,分類排比,做了精加工和充分解釋,特別是以可靠文獻為參照,遂使原先較為零散單調的古文字、考古資料中蘊含的風俗史的內容凸現(xiàn)出來,故各章節(jié)中稱引論述時,顯得立論有據。以下略舉數(shù)例加以說明。如書中第95至105頁,綜合《尚書·盤庚》、藁城臺西村商代遺址商代諸侯臣屬宅落北院房址、殷墟乙組基址、甲骨文等多種資料進行研究,最后提出晚商王朝建筑儀禮包括相地之宜、卜宅、擇令工官、正位、奠基、置礎、安宅(安門)、落成、遷宅等內容,并可反映出社會財富的聚斂與王權政治的強化。第125至144頁“商時期的食糧”一部分,先分別考察了《尚書·盤庚》、《酒誥》、《史記》、《說文》等文獻,河北邢臺曹演莊、藁城臺西村、殷墟后崗圓形祭祀坑、鄭州白家莊商人遺址,陜西長武碾子坡先周文化遺址,發(fā)現(xiàn)商人糧食有粟、黍、稻、麥,而四土方國如周人的糧食不限于此,或有高粱。接著又依據《周禮》等書提出的“五谷”、“六谷”、“九谷”等概念,規(guī)范了甲骨文中的谷類糧食作物。并提出粟最為普遍,為賤者之食;黍、粱、白粱貴重之說。以上二例,都可說明宋著綜合利用古文字、考古資料與傳統(tǒng)文獻,互相發(fā)明的研究方法、寫作思路。又,第424至429頁細繹甲骨文資料勾勒出商代用舟制度。第237至261頁收集隨葬青銅觚、爵的商代墓葬148例,列表比較其墓室面積、殉人、禮器等隨葬器物,據墓主享有的觚、爵套數(shù),揭示出商代社會金字塔自商王之下,共可分出九大等列。第685至689頁將夏時期考古出土占卜甲骨材料列表作深入分析并指出東方地區(qū)占卜文化較中原地區(qū)高。這都是深入透徹地分析史料,獲得創(chuàng)見的例子。在無地下史料時,宋著也非簡單地排斥文獻中對古史的記載,而是在辨析其可信程度之后,最大程度地加以利用,力圖通過論證把古史傳說中的史影沉淀為史實。如第575頁引《韓詩外傳》“上古醫(yī)茅父”的材料說明巫醫(yī)交合。第438至450頁從五個方面對比《尚書·堯典》與甲骨文材料后,認為前者保留夏代的史影,推知當時人已有與農業(yè)相關的年歲知識。第560至561根據《山海經》病患定名與分類較甲骨文材料所揭原始,提出《山海經》的醫(yī)史材料包括有夏商時代以前的病患知識。宋著資料詳贍及論證細密處尚還不少,這里就不煩徵引了。讀者在閱讀中可自己去發(fā)現(xiàn)與體會。共2頁:12下一頁
主要從事甲骨學、古文字學和中國上古史研究,講有《先秦》等課程。主要論著有:專著《夏商社會生活史》、《中國春秋戰(zhàn)國習俗史》、《中國飲食史·夏商卷》、《中國風俗通史·夏商卷》等,主編《甲骨文獻集成》、《百年甲骨學論著目》,合著《早期奴隸制社會比較研究》、《中國古代文明與國家形成研究》、《甲骨學一百年》等。 主要代表作有:《夏商社會生活史》(專著)、《中國春秋戰(zhàn)國習俗史》(專著)、《中國真跡大觀》(全27卷)、《商代軍事制度研究》(論文)、《商代邑制所反映的社會性質》(論文)等。
本文地址:http://www.mcys1996.com/lishitanjiu/85769.html.
聲明: 我們致力于保護作者版權,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無法核實真實出處,未能及時與作者取得聯(lián)系,或有版權異議的,請聯(lián)系管理員,我們會立即處理,本站部分文字與圖片資源來自于網絡,轉載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立即通知我們(管理員郵箱:douchuanxin@foxmail.com),情況屬實,我們會第一時間予以刪除,并同時向您表示歉意,謝謝!
上一篇: 商王武丁相關問題述略(下)
下一篇: 夏商周斷代工程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