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 : 骷髏骨燒灰末。
功能主治 : 狂犬咬人,及諸犬咬瘡不愈,吐白沫者,為毒攻入心,令人煩亂,喚叫作犬聲者。
用法用量 : 以東流水和服方寸匕,以活止。凡狂犬咋人,7日輒應(yīng)一發(fā),過3-7不發(fā),則免也,要過百日,乃為大免,每至7日,輒當(dāng)搗薤(一作韭)汁飲2-3升。
注意 : 當(dāng)終身禁食犬肉、蠶蛹。若食此發(fā)則不可救之。瘡未愈之間,亦忌食生物,諸肥膩肉,及諸冷食,但于飯下蒸生魚,及就膩器中食便發(fā)。不宜飲酒,能過一年乃佳。
摘錄 : 《普濟(jì)方》卷三○六引《肘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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