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 : 上樸消1斤,上芒消1斤,石膏4兩,凝水石2兩。
制法 : 熟沸水5升,漬樸消、芒消令消,澄1宿,旦取澄消安銅器中,粗搗寒水石、石膏納其中,仍納金5兩,微火煎之,頻以筯頭柱看,著筯成凌云,瀉置銅器中,留著水盆中凝1宿皆成凌,停3日以上,皆干也。
功能主治 : 金石熱發(fā)。
用法用量 : 若熱病及石發(fā),皆以蜜水和服半雞子大。
摘錄 : 《千金翼》卷十八
經(jīng)煉丹術(shù)士提煉出來的,并且中國有大量的硝石礦存在。
古代中國利用硝石是很早的,初時寫作“消石”,在戰(zhàn)國時已用做醫(yī)藥。其化學(xué)組成是硝酸鉀。自然界中的硝石往往是土壤中含氮有機(jī)物質(zhì)在細(xì)菌作用下分解、氧化成硝酸后與土壤中的鉀素化合而成的。所以每當(dāng)秋高氣爽的季節(jié),它通常呈皮殼狀或鹽花狀析出來,覆蓋在地面、墻腳,這就是所謂的地霜。特別是在豬圈、馬廄、廁所附近的墻角尤多。
硝民掃取這種含硝的土塊,置于桶內(nèi),加水浸泡。經(jīng)過濾后,將濾液熬煮或曬干,就得到硝石結(jié)晶。此外,在某些巖石表面、洞穴或鹽沼地帶偶爾也會找到它。東漢時成書的《神農(nóng)本草經(jīng)》上所記載的、“能化七十二種石”的“樸消”,根據(jù)它的“化石”性質(zhì),大概就是硝石。
中國煉丹術(shù)興起以后,方士很重視硝石,不斷摸索它的性質(zhì),說它是“感海鹵之氣所生,乃天地至神之物,能使七十二石化而為水,柔潤五金,制煉八石,雖大丹亦不舍此”。在東漢問世的中國早期丹經(jīng)《三十六水法》中,硝石就是主角。
但是在自然界中又相當(dāng)廣泛地存在一種叫做“芒硝”的物質(zhì),化學(xué)組成是Na2SO4·10H2O,在鹽湖周圍會大量析出;或以鈣芒硝、白鈉鎂鹽(即硝板)形式存在;也常從鹽堿地上離析出來,外貌和硝石頗相似。而兩者在我國傳統(tǒng)的醫(yī)藥中,醫(yī)療功能也幾乎完全相同。
所以古人,特別是從先秦到南北朝時期,往往把它們混淆,古書上的記載當(dāng)然也就相當(dāng)混亂,什么是真硝石?長時期中眾說紛紜。所以要對硝石廣泛采集、充分利用并準(zhǔn)確地掌握它的化學(xué)特性,就得摸索到一些區(qū)分它們的方法。
在南北朝時,陶弘景提出了一種鑒定硝石的方法,相當(dāng)科學(xué),他說:“以火燒之,紫青煙起,云是真硝石也。今宕昌(在今甘肅)以北諸山有咸土處皆有之?!本褪钦f,把真硝石放在火焰上一燒,它會使火焰呈紫色,與芒硝不同。我們知道,硫酸鈉則會把火焰染成黃色。這就是近代的焰色檢定法,我國古代的方士早在1500年前就已經(jīng)利用過了。
但是真的運(yùn)用這種方法時,又往往會遇到困難。因?yàn)樵谔烊坏南跏锌倳幸恍┟⑾鹾望}分,而鈉所產(chǎn)生的黃色火焰,其亮度遠(yuǎn)遠(yuǎn)超過鉀的紫色火焰,因此少量鈉雜質(zhì)的存在,這種靠焰色鑒定的方法就大失效力了。及至唐代,煉丹家們發(fā)明了高效的“磺硝法”來制造鉛丹。
其工藝過程是先利用熔化的鉛與硫磺相反應(yīng),使生成硫化鉛,然后加硝石一起炒,很快就會生成赤紅色的鉛丹,而芒硝絕無這種功能,因此這倒不失為一種鑒定硝石的科學(xué)方法。
但在唐代時,煉丹家則更普遍地知道了利用硝石的助燃性可以鑒別它:把一小塊待檢驗(yàn)的硝石投到赤熱的炭上,就會猛烈燃燒起來;而芒硝投火中,則先化成“水”,水蒸發(fā)盡后,變成白色似枯礬的粉末,與硝石迥然不同。因此,唐代的煉丹家對硝石性質(zhì)的認(rèn)識和多方利用就大步前進(jìn)了,他們在這時期發(fā)明了火藥也就不是偶然的了。
拓展資料:
本草綱目-硝石
「釋名」芒硝(《別錄》)、苦硝(甄權(quán))、焰硝(《土宿》)、火硝(《綱目》)、地霜(《蜀本》)、生硝(宋本)、北帝玄珠。
志曰∶以其消化諸石,故名消石。初煎煉時有細(xì)芒,而狀若樸硝,故有芒硝之號。不與樸硝及《別錄》芒硝同類。
宗曰∶硝石是再煎煉時,取去芒硝凝結(jié)在下者,精英既去,但余滓如石而已。入藥功力亦緩,惟能發(fā)煙火。
權(quán)曰∶芒硝,一作苦硝,言其味苦也。
時珍曰∶硝石,丹爐家用制五金八石,銀工家用化金銀,兵家用作烽燧火藥,得火即焰起,故有諸名。狐剛子《粉圖》謂之北帝玄珠?!堕_寶本草》重出生硝、芒硝,今并為一,并詳下文。
「集解」《別錄》曰∶硝石,生益州山谷及武都、隴西、西羌。采無時。
弘景曰∶硝石療病與樸硝相似,《仙經(jīng)》用此消化諸石,今無真識此者?;蛟婆c樸硝同出,所以樸硝一名硝石樸也。又云一名芒硝,今芒硝乃是煉樸硝作之。并未核研其驗(yàn)。有人得一種物,色與樸硝大同小異,如握鹽雪不冰,燒之紫青煙起,云是真硝石也。今宕昌以北諸山有堿土處皆有之。
志曰∶此即地霜也。所在山澤,冬月地上有霜,掃取以水淋汁,后乃煎煉而成,狀如釵腳,好者長五分以來。陶說多端,蓋由不的識之故也。
又曰∶生硝生茂州西山巖石間,形塊大小不定,色青白,采無時。
時珍曰∶硝石,諸鹵地皆產(chǎn)之,而河北慶陽諸縣及蜀中尤多。秋冬間遍地生白,掃取煎煉而成。貨者茍且,多不潔凈,須再以水煎化,傾盆中,一夜結(jié)成。澄在下者,狀如樸硝,又名生硝,謂煉過生出之硝也。結(jié)在上者,或有鋒芒如芒硝,或有圭棱如馬牙硝,故硝石亦有芒硝、牙硝之名,與樸硝之芒、牙同稱,而水火之性則異也。
崔《外丹本草》云∶硝石,陰石也。此非石類,乃堿鹵煎成,今呼焰硝。河北商城及懷、衛(wèi)界,沿河人家,刮鹵淋汁煉就,與樸硝小異,南地不產(chǎn)也。升玄子《伏汞圖》云∶硝石生烏場,其色青白,用白石英炙熱點(diǎn)上,便消入石中者為真。
其石出處,氣極穢惡,飛鳥不能過其上。人或單衣過之,身上諸蟲悉化為水。能消金石,為水服之長生,以形若鵝管者佳。謹(jǐn)按升玄子所說,似與今之硝石不同,而姚寬《西溪叢語》以其說為真正硝石,豈外國所產(chǎn)與中國異耶?抑別一種耶?當(dāng)俟博物者訂正。
「正誤」弘景曰∶《神農(nóng)本經(jīng)》無芒硝,只有硝石,一名芒硝。《名醫(yī)別錄》乃出芒硝,療與硝石同,疑即硝石也。舊出寧州,黃白粒大,味極辛苦。今醫(yī)家多用煮煉作者,色。全白粒細(xì),而味不甚烈?;矢κ堪惭浴脽o樸硝可用硝石。硝石生山之陰,鹽之膽也。取石脾與硝石以水煮之,一斛得三斗,正白如雪,以水投中即消,故名消石。
其味苦無毒,主消渴熱中,止煩滿,三月采于赤山。樸硝者,亦生山之陰,有鹽咸苦之水,則樸硝生于其陽。其味苦無毒,其色黃白,主療熱,腹中飽脹,養(yǎng)胃消谷,去邪氣,亦得水而消,其療與硝石小異。按如此說,是取芒硝合煮,更成為真硝石,但不知石脾是何物也?以樸硝作芒硝者,用暖湯淋汁煮之,著木盆中,經(jīng)宿即成矣。今益州人復(fù)煉礬石作硝石,絕柔白,而味猶是礬爾。
又曰∶樸硝,今出益州北部汶山郡西川、蠶陵二縣界,生山崖上,色多青白,亦雜黑斑。土人擇取白軟者,以當(dāng)硝石用之,當(dāng)燒令汁沸出,狀如礬石也。
藏器曰∶石脾、芒硝、硝石,并出西戎鹵地,堿水結(jié)成。
恭曰∶樸硝有縱理、縵理二種,用之無別。其白軟者,樸硝苗也,虛軟少力。煉為硝石,所得不多;以當(dāng)硝石,功力大劣也。
又曰∶硝石即是芒硝,樸硝一名硝石樸。今煉粗惡樸硝,取汁煎作芒硝,即是硝石。《別錄》復(fù)出芒硝,誤矣。晉宋古方,多用硝石,少用芒硝;近代諸醫(yī),但用芒硝,鮮言硝石。
理既明白,不合重出。
頌曰∶舊說樸硝、芒硝、硝石三物同種。初采得苗,以水淋汁煎成者為樸硝,一名硝石樸。又煉樸硝或地霜而成,堅(jiān)白如石者,為硝石,一名芒硝。又取樸硝淋汁煉煎結(jié)成有細(xì)芒者,為芒硝。雖一體異名,而修煉之法既殊,則主治之功亦別。然《本經(jīng)》所載,疑是二種。
今醫(yī)方所用,亦不能究。但以未煉成塊微青色者為樸硝;煉成盆中、有芒者為芒硝,亦謂之盆硝;芒硝之底澄凝者,為硝石樸。硝力緊,芒硝次之,硝石更緩。
未知孰是?蘇恭言∶晉宋古方,多用硝石,少用芒硝。按張仲景《傷寒論》,承氣、陷胸皆用芒硝。葛洪《肘后方》,傷寒時氣亦多用芒硝,惟治食不化云,無樸硝,用芒硝代之。是晉宋以前通用樸硝、芒硝矣。胡洽方,十棗湯用芒硝,大五飲丸用硝石,并云無硝石用芒硝。
是梁隋間通用芒硝、硝石矣。以此言之,樸硝、硝石為精,芒硝為粗。故陶氏引皇甫士安之言為證,是硝石當(dāng)時已難得其真,故方書通以相代矣。又古方金石凌法,用樸硝、硝石、芒硝、馬牙硝四種相參,次第下之。方出唐世,不知當(dāng)時如何分別也?又南方醫(yī)人著《硝說》云∶本草有樸硝、硝石、芒硝,而無馬牙硝。
諸家所注,三種竟無斷決?;蜓悦⑾?、硝石是一物,不合重出。或言煎煉樸硝,經(jīng)宿盆中有細(xì)芒為芒硝?;蜓择R牙硝自是一物。今諸硝之體各異,理亦易明,而惑乃如此。樸硝味苦而微咸,出蜀郡者,瑩白如冰雪,內(nèi)地者小黑,皆蘇脆易碎,風(fēng)吹之則結(jié)霜,泯泯如粉,熬之烊沸,亦可熔鑄。
以水合甘草、豬膽煮至減半,投大盆中,又下凝水石屑,同漬一宿,則凝結(jié)如白石英者,芒硝也。掃地霜煎煉而成,試竹上如解鹽,而味辛苦,燒之成焰都盡者,硝石也,能消金石,又性畏火,而能制諸石使拒火,亦天地之神物也。牙硝,即是芒硝也。又有生硝,不因煮煉而成,亦出蜀道,類樸硝而小堅(jiān)也。其論雖辨,然與古人所說殊別,亦未可全信也。
好古曰∶硝石者,硝之總名也。但不經(jīng)火者,謂之生硝、樸硝;經(jīng)火者,謂之芒硝、盆硝。
時珍曰∶諸硝,自晉唐以來,諸家皆執(zhí)名而猜,都無定見。惟馬志《開寶本草》,以硝石為地霜煉成,而芒硝、馬牙硝是樸硝煉出者,一言足破諸家之惑矣。諸家蓋因硝石一名芒硝,樸硝一名硝石樸,之名相混,遂致費(fèi)辨不決。
而不知硝有水火二種,形質(zhì)雖同,性氣迥別也。惟《神農(nóng)本經(jīng)》樸硝、硝石二條為正。其《別錄》芒硝、《嘉》馬牙硝、《開寶》生硝,俱系多出,今并歸并之?!渡褶r(nóng)》所列樸硝,即水硝也,有二種,煎煉結(jié)出細(xì)芒者為芒硝;結(jié)出馬牙者,為牙硝;其凝底成塊者通為樸硝,其氣味皆咸而寒。
《神農(nóng)》所列硝石,即火硝也,亦有二種,煎煉結(jié)出細(xì)芒者亦名芒硝,結(jié)出馬牙者,亦名牙硝,又名生硝;其凝底成塊者,通為硝石。其氣味皆辛苦而大溫。二硝皆有芒硝、牙硝之稱,故古方有相代之說。
自唐宋以下,所用芒硝、牙硝,皆是水硝也。南醫(yī)所辨雖明,而以凝水石、豬膽煎成者為芒硝,則誤矣。今通正其誤。其石脾一名硝石者,造成假硝石也。見后石脾下。
「修治」大明曰∶真硝石,柳枝湯煎三周時,如湯少,即加熱者,伏火即止。
曰∶凡使硝石,先研如粉,用雞腸菜、柏子仁共二十五個,和作一處,丸如小帝珠子,以瓷瓶子于五斤火中赤,投硝石四兩于瓶內(nèi),連投藥丸入瓶,自然伏火也。
《抱樸子》曰∶能消柔五金,化七十二石為水。制之須用地蓮子、豬牙皂角、苦參、南星、巴豆、漢防己、晚蠶砂。
時珍曰∶熔化,投甘草入內(nèi),即伏火。
硝石
「氣味」苦,寒,無毒?!秳e錄》曰∶辛,大寒,無毒。普曰∶神農(nóng)∶苦;扁鵲∶甘。權(quán)曰∶咸,有小毒。
時珍曰∶辛、苦、微咸,有小毒,陰中之陽也。得陳皮,性疏爽。
之才曰∶火為之使,惡苦參、苦菜,畏女菀、杏仁、竹葉。
「主治」五臟積熱,胃脹閉,滌去蓄結(jié)飲食,推陳致新,除邪氣。煉之如膏,久服輕身(《本經(jīng)》)。
療五臟十二經(jīng)脈中百二十疾,暴傷寒,腹中大熱,止煩滿消渴,利小便,及蝕瘡。天地至神之物,能化七十二種石(《別錄》)。破積散堅(jiān),治腹脹,破血,下瘰,瀉得根出(甄權(quán))。含咽,治喉閉(大明)。治伏暑傷冷,霍亂吐利,五種淋疾,女勞黑疸,心腸痛,赤眼,頭痛,牙痛(時珍)。
資料來源于:李時珍《本草綱目》
唐代宗大歷七年壬子(772)
香山白公是年正月二十日生于鄭州新鄭縣,公祖鍠縣府君所居也。生六、七月,乳母抱立屏下指“之”、“無”二字,百試不差。
大歷十二年丁巳(777)
公年六歲,便學(xué)為詩。
唐德宗建中元年庚申(780)
公年九歲,始識聲韻。
貞元十年甲戌(794)
五月,襄州府君卒于襄陽官舍。公年二十三歲。
貞元十五年已卯(799)
公年二十八歲。其兄幼文任浮梁主簿。是年秋始舉進(jìn)士,為宣城守試《射中鵠賦》。
貞元十六年庚辰(800)
公拔萃甲科中春官第。由是《性習(xí)相近遠(yuǎn)》、《求玄珠》、《斬白蛇》等賦及百道判新進(jìn)士,競相傳于京師。
貞元十七年辛巳(801)
是年,公在徐州符離。
貞元十八年壬午(802)
是年,左丞相珣瑜領(lǐng)選部,公試判拔萃科,及第。
貞元十九年癸未(803)
公三十二歲。寫《養(yǎng)竹記》。是年春,授校書郎。始居于長安,得常樂里故關(guān)相國之東亭而處之。選 制以十一月為期至三月畢,故也。
貞元二十年甲申(804)
公為校書郎,移家秦中,卜居渭上。
唐憲宗元和元年丙戌(806)
是年,公罷校書郎,四月應(yīng)才識兼茂明于體用科,策入四等,授盩厔尉。
元和二年丁亥(807)
公試進(jìn)士。試畢,為集賢院校理。十一月,召入翰林院試文。十二月,授翰林院學(xué)士。
元和三年戊子(808)
公年三十七歲。四月二十八日,為制策考官,除左拾遺。上疏論王鍔賂謀宰相。
元和四年已丑(809)
閏三月,天久旱,公乞免江淮兩域賦以救荒瘠。上悉從之,制下而雨。又論《裴均違制進(jìn)奉銀器一千五百余兩》、平盧節(jié)度使李師道,請以私錢六百萬為魏徵贖故第。公奏言:事關(guān)激勸,宜出朝廷。而師道不當(dāng)掠美。又論承璀中使不當(dāng)為制將統(tǒng)領(lǐng)。
元和五年庚寅(810)
公上疏救元稹,左降不報。是年當(dāng)改官,詔自擇,公乞如姜公輔奉養(yǎng)例,遂除京兆府戶曹參軍。
元和六年辛卯(811)
是年四月五日,太夫人陳氏卒。公退位渭上。始公祖鍠卒長安窆下邑里,祖母薛氏窆新鄭,襄州府君窆襄陽,小弟幼美窆徐州符離。至是皆遷護(hù)于下邽。以十一月初八日襄事。而陳夫人附焉。七年、八年公居渭村。
元和九年甲午(814)
公是年四十三歲,秋八月公入朝,拜太子左贊善大夫。
元和十年乙未(815)
公上疏請捕刺武相賊。宰相以宮官不當(dāng)先諫官言事,會誣公者,言其母看花墜井死而作賞花及新井詩。奏貶江州司馬。裴晉公后驗(yàn)此詩是公之在盩厔尉時所作,隔官三政不同時,方信無看花墜井事。后奏除河南尹、刑部侍郎事皆晉公所擬。
元和十二年丁酉(817)
公在江州,于香爐峰下筑草堂。年四十六歲,是年,公兄幼文卒。
元和十三年戊戌(818)
是年十二月二十日,除忠州刺史。至十四年三月謝表云:臣以去年十二月二十日伏奉敕旨,授臣忠州刺史,以今月二十八日到本州。當(dāng)日上訖。
元和十四年己亥(819)
春,自潯陽浮江上峽。三月舟至夷陵。會元稹自通州轉(zhuǎn)虢州長史,于峽州西二十里黃牛峽口石洞中置酒賦詩,三日別去。
元和十五年庚子(820)
夏,公為南賓太守,在西南隅建置荔枝樓。是年冬,自忠州詔選,拜尚書司門員外郎。十二月二十八日,轉(zhuǎn)主客郎中、知制誥。
穆宗長慶元年辛丑(821)
公是年加朝散大夫,著緋,又轉(zhuǎn)上柱國。四月,充考試進(jìn)士官。與錢徵主試下及第鄭郎等一十四人,李宗閔婿、楊汝士弟皆及第。李德裕、元稹與宗閔有隙,因同李紳言于上,以為不公。是時詔公同中書舍人王起重試。自此,裕、閔各分朋黨。是年秋,公奉命宣諭魏博軍。田布遺絹五百,公不受。十月,轉(zhuǎn)中書舍人。是年,公弟行簡授拾遺,從弟敏中及第。
長慶二年壬寅(822)
公年五十一歲。時國事日荒,賞罰不平,河朔又亂,公連上疏言軍事及時政,皆不見用。始求外任官。七月,授杭州刺史。時汴河未通,取襄陽路赴任。水陸七千里,十月至杭州。
長慶四年甲辰(824)
公在杭州筑堤捍湖,浚李泌六井,民始得汲。是年秩滿,以五月去杭州,授右庶子賓客分司東都,居洛中履道里,得常侍楊憑宅。
敬宗寶歷元年乙巳(825)
三月初四日,除蘇州刺史,五月初五日至任。
寶歷二年丙午(826)
公年五十五歲,以病免郡事。行舟而歸,老幼哭送,不忍別去。是年冬,公弟行簡卒。
文宗大和元年丁未(827)
詔為秘書監(jiān),賜紫金魚袋。十月上誕節(jié),詔公與安國寺沙門義竹、太清宮道士楊弘元,三教對御講論,在麟德殿中。
大和二年戊申(828)
正月,授刑部侍郎。是歲大有年詔出城觀稼。
大和三年己酉(829)
春,公以病免官,授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是年生子阿崔。公年五十八歲。
大和四年庚戌(830)
十二月除河南尹。
大和五年辛亥(831)
公為河南尹,封公為晉陽開國男,食邑三百戶。是年公子阿崔亡。
大和六年壬子(832)
是年,公為河南尹。狀薦李晏及伊闕山平原處士韋楚。前為元稹墓志,以謝文之物價值七、八十萬錢,義不受,于八月一日重修龍門香山寺。
大和七年癸丑(833)
四月,以病免河南尹,再授賓客分司。
大和九年乙卯(835)
九月,除同州刺史,辭病不拜,十月,改授太子少傅,分司東都,進(jìn)封馮翊開國侯、上柱國。公年六十四歲。
開成四年己未(839)
公年六十八歲,十月,得瘋疾枕席累月。有歌妓一名樊素,一名小蠻,善歌善舞。自此皆放而去之。
武宗會昌元年辛酉(841)
是年春,取弟行簡次子景受為嗣。幼文長子景回字阿隆,次子景衍曰阿保;行簡長子道味小字阿英,次子景受曰阿龜,三子晦之曰阿護(hù);幼文小字阿章,行簡曰阿憐,公小字阿誰。時人謂白氏八阿。是年敏中授戶部員外郎。
會昌二年壬戌(842)
公年七十一歲,請罷太子少傅,以刑部尚書致仕。
會昌三年癸亥(843)
公年七十二歲。八月,以敏中為翰林學(xué)士。上聞白居易,欲相之。以問李德裕。德裕素惡居易,乃言:居易衰病不任朝政。其從弟敏中辭學(xué)不減居易,且有器識,故有是命。
會昌四年甲子(844)
伊闕東有八節(jié)灘,九峭石,舟筏不得過。大寒之月,裸跳水中,哭聲聞于中夜。公憐之,乃捐已財,鑿以作通津。有詩刻石載集。是年引流、種樹、構(gòu)石樓。
會昌五年乙丑(845)
三月二十四日,與洛中胡杲年八十九、吉皎年八十六、劉真年八十二、鄭據(jù)年八十四、盧貞年八十二、張渾年七十四、公年七十四,為七老會。夏,又合如滿僧人年九十五,李元爽年一百三十六為九老會。
會昌六年丙寅(846)
公是年八月十四日卒于第宅,年七十五歲。十一月六日,葬于龍門東山、雙塔寺北琵琶山巔,周圍五里,俱系護(hù)墳地。
宣宗大中元年丁卯(847)
正月十六日,上(李忱)以詩吊之, 吊詩云:“綴玉聯(lián)珠六十年,誰教冥路作詩仙?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無為字樂天。童子解吟長恨曲,胡兒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滿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愴然。”公著文七十五卷,號曰《白氏文集》,又有《經(jīng)史事類》三十卷并行于世。自號香山居士,又自稱醉吟先生。贈尚書右仆射,謚號曰:“文”,世稱白文公。
大中三年,李商隱作墓志銘;河南尹盧貞刻《醉吟先生傳》,立石于白公墓側(cè)。
原載(清)道光十三年(1833)木刻本《白氏宗譜》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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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宗大歷七年壬子(公元772年) �
正月二十日,白居易生于鄭州新鄭縣(今河南新鄭縣)東郭宅。始生六、七月,諳識“之”“無”二字。時父季庚四十四歲。母陳氏十八歲。�
大歷八年癸丑(773) �
白居易二歲。五月,祖父(鞏縣令)鍠卒于長安。年六十八。�
大歷十一年丙辰(776) �
白居易五歲。自五、六歲,便學(xué)為詩。弟行簡生。�
大歷十二年丁巳(777) �
白居易六歲。六月,祖母薛氏卒于新鄭縣,年七十。�
德宗建中元年庚申(780) �
白居易九歲,諳識聲韻。父季庚由宋州司戶參軍授徐州彭城縣(今江蘇銅山縣)令。�
建中二年辛酉(781)
�白居易十歲。是時,兩河藩鎮(zhèn)多叛唐獨(dú)立。正月,唐發(fā)軍討成德節(jié)度使李惟岳、魏博節(jié)度使田悅。二月,討襄陽節(jié)度使梁崇義;八月,崇義敗,死。平盧留后李納以軍助田悅;九月,討李納。白季庚與徐州刺史李洧堅(jiān)守徐州,拒李納;以功,授徐州別駕,充徐泗觀察判官。�
建中三年壬戌(782) �
白居易十一歲,時兩河用兵,乃離家(時居河南滎陽)避難于越中(今浙江一帶地),約始于本年。�
建中四年癸亥(783) �
白居易十二歲。幼弟金剛奴(幼美)生。�
德宗貞元元年乙丑(785)
�白居易十四歲。時旅居蘇、杭二州。父季庚加檢校大理少卿,依前徐州別駕、當(dāng)?shù)缊F(tuán)練判官,仍知州事。�
貞元二年丙寅(786)
�白居易十五歲。仍在越中。作《江南送北客因憑寄徐州兄弟書》;為今存白氏最早之作。�
貞元三年丁卯(787)
�白居易十六歲。自云:“十五六,始知有進(jìn)士,苦節(jié)讀書。”�
貞元四年戊辰(788) �
白居易十七歲。有《王昭君》詩二首。�
貞元五年己巳(789)
�白居易十八歲。在長安,“就賓貢之列”;獻(xiàn)《中和節(jié)頌》。有《病中作》詩。唐、宋人記載,居易袖文謁著作郎吳人顧況,況見《賦得古原草送別》:“野火燒不盡,春風(fēng)吹又生”句,為之嘆服、延譽(yù)。其事當(dāng)在去、今兩年內(nèi),非如《舊唐書》本傳所云“年十五六”,蓋已十七八矣。按:顧況為著作郎在貞元三年六月至五年三月后不久;且以“長安物貴,‘居’大不‘易’”為謔,明為兩人同在長安之證。故以謁顧況事系于本年。�
貞元七年辛未(791) �
白居易二十歲。自云:“二十已來,晝課賦,夜課書,間又課詩,不遑寢息矣。以至于口舌成瘡,手肘成胝。既壯而膚革不豐盈,未老而齒發(fā)早衰白,瞥瞥然如飛蠅垂珠在眸子中也,動以萬數(shù)?!本有熘莘x縣(今江蘇宿縣符離集),與劉翕習(xí)、張仲遠(yuǎn)、張美退、賈握中、賈沅犀等聯(lián)句,游宴。弟幼美夭于符離,年九歲。�
貞元八年壬申(792)
�白居易二十一歲。陸贄主試下,韓愈、李絳、崔群、馮宿、庾承宣等中進(jìn)士第,后皆與居易為友。�
貞元九年癸酉(793)
�白居易二十二歲。父季庚除襄州(今湖北襄陽)別駕,約在此一、二年內(nèi)。�
貞元十年甲戌(794)
�白居易二十三歲。在襄陽;《游襄陽懷孟浩然》詩,約作于此時。五月,父季庚卒于襄州別駕任,年六十六歲。�
貞元十四年戊寅(798) �
白居易二十七歲。方從鄉(xiāng)試。�
貞元十五年己卯(799) �
白居易二十八歲。秋,在宣州(今安徽宣城縣)試《射中正鵠賦》、《窗中列遠(yuǎn)岫詩》,為宣歙觀察使、宣州刺史崔衍所貢(送往長安應(yīng)進(jìn)士考試)。在宣州識楊虞卿。自兄幼文浮梁(今江西浮梁縣)主簿任所,回洛陽省母。有《傷遠(yuǎn)行賦》。《李白墓》詩約作于本年。�
貞元十六年庚辰(800) �
白居易二十九歲。二月十四日,中書舍人領(lǐng)禮部貢舉高郢主試下,試《性習(xí)相近遠(yuǎn)賦》、《玉水記方流詩》,以第四名中進(jìn)士第。同中第者有陳權(quán)、吳丹、鄭俞、戴叔倫、李□、王鑒、杜元穎、陳昌言、陸□、崔玄亮等共十九(一云十七)人。及第后東歸省親。有《與陳給事(京)書》(試前,請其鑒訂詩文)、《箴言》、《哀二良文》及《及第后歸覲留別諸同年》、《敘德書情四十韻上宣歙崔中丞(衍)》、《及第后憶舊山》諸詩?!蹲院幽辖?jīng)亂關(guān)內(nèi)阻饑兄弟離散各在一處因望月有感聊書所懷寄浮梁大兄於潛七兄烏江十五兄兼示符離下邽弟妹》約作于本年。四月,外祖母白陳氏卒于徐州古豐縣官舍,年七十。
貞元十七年辛巳(801) �
白居易三十歲。春,在符離。秋,在宣州。旋歸洛陽。于滑州李翱家識唐衢,約在今年前后。有《祭符離六兄文》、《祭烏江十五兄文》及《和鄭方及第后歸洛下閑居》、《東都冬日會諸同年宴鄭家林亭》諸詩?!丁醭潜遍T文》約作于去、今兩年,為濠州刺史杜兼作。符離主簿六兄某卒,年四十馀。烏江主簿從祖兄十五兄某卒,年三十馀。
貞元十八年壬午(802) �
白居易三十一歲。冬,吏部侍郎鄭珣瑜主試下,試書判拔萃科,及第。同及第者有元稹、李復(fù)禮、呂頻、哥舒恒、崔玄亮及王起、呂炅等八人。有《書判》百道。元稹二十四歲。元、白訂交,約始于此時。�
貞元十九年癸未(803) �
白居易三十二歲。春,授校書郎。始假(租)居長安常樂里。冬十月,在許昌。有《養(yǎng)竹記》、《記畫》、《許昌縣令新廳壁記》及《常樂里閑居偶題十六韻兼寄劉十五公輿王十一起呂二炅呂四頻崔十八玄亮元九稹劉三十二敦質(zhì)張十五仲元時為校書郎》、《酬哥舒大見贈》、《早春獨(dú)游曲江》、《思?xì)w》諸詩?!缎訄@中棗樹》約作本年。�
貞元二十年甲申(804) �
白居易三十三歲。時為校書郎。二月,在洛陽。本年春,始徙家于秦,卜居渭上,距長安約百里。有《泛渭賦》、《八漸偈》?!段髟硗吩娂s作于本年。�
順宗永貞元年乙酉(805) �
白居易三十四歲。為校書郎。有《為人上宰相(韋執(zhí)誼)書》(勸執(zhí)誼速行改革)及《感時》、《首夏同諸校正游開元觀因宿玩月》、《永崇觀里居》諸詩。《寓意詩五首》約作于今、明年。�
憲宗元和元年丙戌(806) �
白居易三十五歲。罷校書郎。與元稹居華陽觀,閉戶累月,揣摩時事,成《策林》七十五篇。四月,應(yīng)“才識兼茂明于體用科”,與元稹、韋敦 (處厚)、獨(dú)孤郁、曹景伯、韋慶復(fù)、崔綰 、羅讓、崔護(hù)、薛存慶、韋珩、李瑀、元修、沈傳師、蕭俛、柴宿及“達(dá)于吏理、可使從政科”,陳岵、蕭睦等同及第。居易以對策語直,入四等(乙等),授周至縣(今陜西周至縣)尉。七月,權(quán)攝昭應(yīng)縣。在周至識陳鴻(《長恨歌傳》作者)、王質(zhì)夫,時同出游、唱和。有《騶虞畫贊》及《春題華陽觀》、《華陽觀桃花時招李六(諒)拾遺飲》、《春中與盧四周諒華陽觀同居》、《華陽觀中八月十五日夜招友玩月》、《招王質(zhì)夫》、《只癨役駱口驛喜蕭侍御書至兼睹新詩吟諷通宵因寄八韻》、《周至縣北樓望山(等首)》、《長恨歌》諸詩�
元和二年丁亥(807) �
白居易三十六歲。由周至尉調(diào)充京兆府考官,試畢,帖集賢院校理。十一月五日,由集賢院召試制書等五道,授翰林學(xué)士。娶楊虞卿從妹為妻。有《試進(jìn)士策問五道》、《奉勅試制書詔批答詩等五首》、《唐河南元府君夫人滎陽鄭氏(元稹之母)墓志銘》及《觀刈麥》、《京兆府新栽蓮》、《戲題新栽薔薇》、《宿楊家》、《醉中留別楊六(汝士)兄弟》、《醉中歸周至》、《寄題周至廳前雙松》、《再因公事到駱口驛》、《曲江早秋》諸詩?!队卧凭铀沦浤氯刂鳌芳s作于本年。弟行簡中進(jìn)士第。�
元和三年戊子(808) �
白居易三十七歲。與裴垍、王涯等同為制策覆考官。四月二十八日,授左拾遺,仍充翰林學(xué)士。有《初授拾遺獻(xiàn)書》、《論制科人狀》、《祭楊夫人文》及《初授拾遺》、《松齋自題》、《贈內(nèi)》諸詩。《惜牡丹花二首》、《李都尉古劍》約作于此一、二年內(nèi)。四月,策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牛僧孺、皇甫湜 、李宗閔、李正封、賈□、王起等十一人及第;“軍謀宏達(dá)材任將帥科”,樊宗師及第。僧孺、湜、宗閔三人對策中譏刺時政,忤犯權(quán)幸,裴均、李吉甫因此構(gòu)嫌,深惡三人,皆不如常例授官,各出為幕職;并貶考策官楊於陵、韋貫之、王涯等為外官;裴垍、盧坦等亦解要職。居易上《論制科人狀》,極言諸人不當(dāng)貶黜;并云:如覆策不當(dāng),則本人也應(yīng)黜責(zé),言甚直切。其后吉甫子德裕與宗閔、僧孺等“黨爭”(世稱“牛、李”黨)數(shù)十年,相互傾軋,此起彼伏,即種因于此。而德裕始終排擠居易,甚至不欲觀其詩文,當(dāng)亦與此事有關(guān)。九月,淮南節(jié)度使王鍔入朝,多進(jìn)奉,賂宦官,謀為宰相。居易上《論王鍔欲除官事宜狀》,言王鍔在淮南惟務(wù)差稅,百計誅求;力諫不可與宰相。事遂未果。�
元和四年己丑(809) �
白居易三十八歲。屢陳時政,請降系囚,蠲租稅,放宮人,絕進(jìn)奉,禁掠賣良人等,皆從之。又論“裴均違制進(jìn)奉銀器一千五百余兩”、“于□不應(yīng)暗進(jìn)愛妾”、“宦官吐突承璀不當(dāng)為制將統(tǒng)領(lǐng)”等事,多見聽。因而頗遭權(quán)幸者之忌。女金鑾子生。弟行時為校書郎?!缎聵犯肺迨资甲饔诖藭r。(居易平生為文之旨——“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使下人之病苦聞于上”,即體現(xiàn)于此類“諷諭詩”中。)有《奏請加德音中節(jié)目》、《論于□、裴均狀》、《論吐突承璀職名狀》、《論和糴狀》、《故京兆賢妃韋氏墓志銘》及《題海圖屏風(fēng)》、《賀雨》、《同李十一(建)醉憶元九(稹)》、《酬和元九東川路詩十二首》諸詩?!端拮祥w山北村》、《雜興三首》、《兇宅》約作于本年前后。�
元和五年庚寅(810) �
白居易三十九歲。上疏請罷討王承宗兵,論元稹不當(dāng)貶,均不聽。左拾遺任期滿,五月,改官京兆府戶曹參軍,仍充翰林學(xué)士。有《請罷兵第二狀》、《請罷兵第三狀》、《論元稹第三狀》、《奏陳情狀》、《謝官狀》、《故會王墓志銘》及《初與元九別后忽夢見之及寤而書適至兼寄桐花詩悵然感懷因以此寄》、《和答詩十首》、《酬元九對新栽竹有懷見寄》、《登樂游園望》、《哭孔戡》、《初除戶曹喜而言志》、《高仆射》、《曲江感秋》、《代書一百韻寄微之》、《金鑾子晬日》諸詩?!肚刂幸魇住贰ⅰ都奶粕?、《感鶴》、《欲與元八(宗簡)卜鄰先有是贈》,約作于本年前后。�
吐突承璀討王承宗軍,師久無功,果如居易之言。七月,復(fù)承宗官,還其二州;罷諸道征討軍。降承璀為軍器使。�
元和六年辛卯(811) �
白居易四十歲。四月,母陳氏卒于宣平里第,年五十七。居易罷官丁憂居渭村。女金鑾子夭。十月,遷葬祖鍠、祖母薛氏、父季庚并葬母于下邽義津鄉(xiāng)。居渭村三年馀,頗貧?。辉r分俸濟(jì)其困乏。崔群、錢徽、李建等亦時有書問饋贈。有《太原白氏家狀二道》及《春雪》、《白發(fā)》、《沐浴》、《自覺》、《重到渭上舊居》、《遣懷》、《渭上偶釣》、《病中哭金鑾子》、《寄內(nèi)》諸詩?!秱漆椤芳s在此一、二年內(nèi)作。�
元和七年壬辰(812) �
白居易四十一歲。居渭村,營農(nóng)耕。有《歸田三首》、《自吟拙什因有懷》、《秋日》諸詩?!洞逡埂?、《采地黃者》、《溪中早春》約作于本年前后。�
元和八年癸巳(813) �
白居易四十二歲。夏,服除;仍居渭村,未補(bǔ)官。遷葬弟幼美于下邽義津原。有《唐太原白氏之殤(幼美)墓銘》、《祭小弟(幼美)文》、《唐故坊州鄜城縣尉陳府君夫人白氏(居易之外祖母)墓志銘》及《效陶潛體十六首》、《村居苦寒》、《薛中丞(存誠)》諸詩。�
元和九年甲午(814) �
白居易四十三歲。居渭村。夏,弟行簡參東川節(jié)度使盧坦幕。冬,授太子左贊善大夫。有《記異》及《夏旱》、《別行簡》、《九日寄行簡》、《游悟真寺一百韻》、《雨夜有念》、《渭村退居寄禮部崔侍郎(群)翰林錢舍人(徽)》、《酬張十八(籍)訪宿》、《酬盧秘書(拱)二十韻》、《初授贊善大夫早朝寄李二十(紳)助教》、《寄楊六(汝士)》諸詩。�
元和十年乙未(815) �
白居易四十四歲。居昭國里。六月,首上疏請急捕刺殺宰相武元衡之賊,以雪國恥。宰相(張弘靖、韋貫之)惡居易以宮官(太子左贊善大夫?yàn)閷m官)而先諫官言事;忌之者(權(quán)豪貴近及掌軍權(quán)之宦官等,素為居易詩中所譏刺揭露之輩)復(fù)誣言居易母看花墜井死,而作賞花及新井詩,有傷名教,遂貶為州刺史。中書舍人王涯復(fù)上言:“所犯狀跡,不宜治郡?!蹦俗吩t改授江州司馬。自此以后,居易避禍遠(yuǎn)嫌,居官常引病自免,不復(fù)諤諤直言。作詩態(tài)度,亦有所轉(zhuǎn)變,“諷諭”之作漸少。十二月,與元稹書,暢論詩歌當(dāng)繼承國風(fēng)、陳子昂、杜甫傳統(tǒng),以揭露民生疾苦為主旨,而不以嘲風(fēng)雪、弄花草為能事。自編詩集一十五卷。有《自誨》、《與元九書》及《昭國里閑居》、《朝歸書事寄元八》、《贈友五首》、《贈杓直》、《得微之到官后備知通州之事悵然有感因成四章》、《別李十一后重寄》、《初貶官過望秦嶺(等首)》、《藍(lán)橋驛見元九詩》、《登郢州白雪樓》、《襄陽舟夜》、《再到襄陽訪問舊居》、《舟中讀元九詩》、《舟行》、《寄微之三首》、《放言五首》、《盧侍御與崔評事于黃鶴樓致宴宴罷同望》、《夜聞歌者》、《望江州》、《初到江州寄翰林張(仲素)李(肇)杜(元穎)三學(xué)士》、《謫居》、《江樓聞?wù)琛贰ⅰ朵云衷缍?、《放旅雁》、《編集拙詩成一十五卷因題卷末戲贈元九李二十》、《江州雪》、《夜雪》、《讀李杜集后因題卷后》、《寄行簡》諸詩。�
元和十一年丙申(816) �
白居易四十五歲。在江州司馬任。夏,兄幼文自宿州攜弟妹六、七人至。有《與楊虞卿書》、《答戶部崔侍郎(群)書》及《送春歸》、《憶微之傷仲遠(yuǎn)》、《四十五》、《訪陶公舊宅》、《西樓》、《琵琶行》、《送幼史》、《泛湓水》、《上香爐峰》、《登香爐峰頂》、《詠意》、《夜宿江浦聞元八改官因寄此什》、《聞李十一(建)出牧澧州崔二十二(韶)出牧果州因寄絕句》、《東南行一百韻寄通州元九侍御澧州李十一舍人果州崔二十二使君開州韋大(處厚)庾三十二(敬休)杜十四(元穎)李二十(紳)助教員外竇七(鞏)校書》諸詩。�
元和十二年丁酉(817) �
白居易四十六歲。在江州司馬任春,在廬山香爐峰、遺愛寺之間建草堂成,三月二十七日遷居之。四月九日,與元集虛、張?jiān)手小埳钪皷|西二林寺長老湊 、朗、滿、晦、堅(jiān)等凡二十二人聚于草堂。是日,游大林寺。女阿羅生。閏五月,兄幼文卒。有《祭匡山文》、《祭廬山文》、《草堂記》、《游大林寺序》、《祭浮梁大兄文》、《與微之書》、《代書》、《唐興果寺大德湊公(神湊 )塔碣銘》及《元和十二年淮寇未平詔停歲仗憤然有感率爾成章》、《潯陽春三首》、《南湖早春》、《憶微之》、《雨夜贈元十八》、《香爐峰下新卜山居草堂初成偶題東壁五首》、《大林寺桃花》、《遺愛寺》、《山中與元九書因題書后》、《寄李相公( 絳 )崔侍郎(群)錢舍人(徽)》、《問劉十九(軻)》、《山中酬江州崔使君(能)見寄》、《劉十九同宿》、《早秋晚望呈韋侍御(詞)》、《夢微之》、《秋日懷杓直(李建)》、《夢亡友劉太白(敦質(zhì))同游彰敬寺》、《興果上人歿時題此訣別兼簡二林僧社》、《登西樓憶行簡》、《題詩屏風(fēng)絕句》、《題舊寫真圖》、《十二年冬江西溫暖喜元八寄金石凌到因題此詩》、《得行簡書聞欲下峽先以此寄》諸詩。�
元和三十年戊戌(818) �
白居易四十七歲。在江州司馬任。春,弟行簡自東川至。十二月,遷忠州刺史(明年三月,到忠州任)。有《上弘和尚石塔碑銘》、《江州司馬廳記》及《浩歌行》、《自到潯陽生三女子因詮真理用遣妄懷》、《清明日送韋侍御(綬)貶虔州》、《聞李尚書(夷簡)拜相因以長句寄賀微之》、《對酒示行簡》、《九日醉吟》、《自江州司馬授忠州刺史仰荷圣澤聊書鄙誠》、《除忠州刺史寄謝崔相公(群)》、《初除官蒙裴常侍(次元)贈鶻銜瑞草緋魚袋因謝惠貺兼抒離情》、《初著刺史緋答友人見贈》、《又答賀客》、《別草堂三絕句》諸詩。元和十四年己亥(819) �
白居易四十八歲。春,自江州啟程赴忠州,行簡同行。時元稹自通州司馬遷虢州長史,三月十一日(一作十日),相遇于峽口,停舟夷陵(今湖北宜昌),留三日而別。二十八日,抵忠州任。有《東林寺經(jīng)藏西廊記》、《三游洞序》、《忠州刺史謝上表》、《賀平淄青(李師道)表》、《賀上尊號后大赦天下表》及《鐘陵餞送》、《潯陽宴別》、《戲贈戶部李巡官》、《行次夏口先寄李大夫(程)》、《重贈李大夫》、《江州赴忠州至江陵已來舟中示舍弟五十韻》、《題岳陽樓》、《入峽次巴東》、《十年三月三十日別微之澧上十四年三月十一日夜遇微之于峽中停舟夷陵三宿而別言不盡者以詩終之因賦七言十七韻以贈且欲寄所遇之地與相見之時為他年會話張本也》、《題峽中石上》、《夜入瞿唐峽》、《初到忠州贈李六(景儉)》、《贈康叟(洽)》、《初到忠州登東樓寄萬州楊八(歸厚)使君》、《木蓮樹三首》、《畫木蓮花圖寄元郎中(宗簡)》、《竹枝詞》、《寄微之》、《郡齋暇日憶廬山草堂兼寄二林僧社三十韻皆敘貶官以來出處之意》、《京使回累得南省諸公書因以長句詩寄謝蕭五(佑 )劉二元八(宗簡)吳十一(上矩)韋大(處厚)陸□郎中崔二十二(韶)牛二(僧孺)李七(宗閔)庾三十二(敬休)李六(景儉)李十(渤)楊三(嗣復(fù))樊大(宗師)楊十二(巨源)員外》、《和李澧州題韋開州經(jīng)藏詩》、《九日題涂溪》、《九日登巴臺》、《征秋稅畢題郡南亭》、《桐花》、《冬至夜》、《歲晚》、《負(fù)冬日》、《除夜》諸詩。
元和十五年庚子(820) �
白居易四十九歲。夏,自忠州召還,拜尚書司門員外郎。十二月,充重考訂科目官。二十八日,由司門員外郎遷主客郎中、知制誥(代牛僧孺)。有《荔枝圖序》、《續(xù)虞人箴》、《論重考訂科目人狀》及《奉酬李相公見示絕句》、《喜山石榴花開》、《和行簡望郡南山》、《東坡種花》、《三月三日》、《寒日夜》、《代州民問》、《答州民》、《步東坡》、《初除尚書郎脫刺史緋》、《留題開元寺上方》、《別種東坡花樹兩絕》、《別橋上竹》、《宿溪翁》、《發(fā)白狗峽次黃牛峽登高寺卻望忠州》、《自蜀江至洞庭湖口有感而作》、《商山路有感》、《棣華驛見楊八題兄弟詩》、《商山路驛桐樹昔與微之前后題名處》、《重過壽泉驛與楊九別時因題店壁》、《惻惻吟》、《曲江亭晚望》、《初除主客郎中知制誥與王十一李七元九三舍人中書同宿話舊感賦》諸詩。�
穆宗長慶元年辛丑(821) �
白居易五十歲。在主客郎中知制誥任。夏,加朝散大夫,始著緋。又轉(zhuǎn)上柱國。妻楊氏封弘農(nóng)郡君。四月,充重考試進(jìn)士官,復(fù)試禮部侍郎錢徽主試下及第進(jìn)士鄭朗等十四人。——時李宗閔婿、楊汝士弟皆及第。李德裕、元稹與宗閔有隙,因同李紳上言,以為不公。詔居易與王起重試,黜朗等十人;徽、宗閔、汝士皆遠(yuǎn)貶。自是,二李各分朋黨,相傾軋,垂四十年。秋,田布起復(fù),拜魏博節(jié)度使,命居易持節(jié)宣諭,布贈
攀髯的詞語解釋是:傳說黃帝鑄鼎于荊山下_鼎成_有龍下迎_黃帝乘之升天_群臣后宮從上者七十馀人。馀小臣不得上龍身_乃持龍髯_而龍髯拔落_并墮黃帝之弓。百姓遂抱其弓與龍髯而號哭。事見《史記.封禪書》。后用為追隨皇帝或哀悼皇帝去世的典故。
攀髯的詞語解釋是:傳說黃帝鑄鼎于荊山下_鼎成_有龍下迎_黃帝乘之升天_群臣后宮從上者七十馀人。馀小臣不得上龍身_乃持龍髯_而龍髯拔落_并墮黃帝之弓。百姓遂抱其弓與龍髯而號哭。事見《史記.封禪書》。后用為追隨皇帝或哀悼皇帝去世的典故。結(jié)構(gòu)是:攀(上下結(jié)構(gòu))髯(上下結(jié)構(gòu))。注音是:ㄆㄢㄖㄢ_。拼音是:pānr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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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證解釋【點(diǎn)此查看計劃詳細(xì)內(nèi)容】
⒈傳說黃帝鑄鼎于荊山下,鼎成,有龍下迎,黃帝乘之升天,群臣后宮從上者七十馀人。馀小臣不得上龍身,乃持龍髯,而龍髯拔落,并墮黃帝之弓。百姓遂抱其弓與龍髯而號哭。事見《史記·封禪書》。后用為追隨皇帝或哀悼皇帝去世的典故。引唐元稹《為令狐相國謝賜金石凌紅雪狀》:“臣職司_上,戀切攀髯,方當(dāng)匍匐而前,敢有赫曦之懼。”宋歐陽修《辭特轉(zhuǎn)吏部侍郎表》:“犬馬未報,但虞填壑之有時;弓劍忽遺,遽嘆攀髯之莫及?!鼻邋X德震《送白學(xué)士祭告孝陵及南岳》詩:“攀髯千古事,歸胙百官情?!币嘧鳌芭数垺?、“攀胡”。晉陶潛《命子》詩之三:“於赫愍侯,運(yùn)當(dāng)攀龍。撫劍風(fēng)邁,顯茲武功。”《舊唐書·哀帝紀(jì)》:“皇太后義深鳴鳳,痛切攀龍,亦欲專奉靈輿,躬及園寢,兼進(jìn)追摧之道,用終克盡之儀?!彼螝W陽修《辭覃恩轉(zhuǎn)左丞表》:“國恩未報,但虞填壑以遺羞;金鼎已成,豈謂攀胡之莫及?!?br>二、網(wǎng)絡(luò)解釋
攀髯攀髯,典故名,典出《史記》卷二十八〈封禪書〉。傳說黃帝鑄鼎于荊山下,鼎成,有龍下迎,黃帝乘之升天,群臣后宮從上者七十馀人。馀小臣不得上龍身,乃持龍髯,而龍髯拔落,并墮黃帝之弓。百姓遂抱其弓與龍髯而號哭。后用“攀髯”等為追隨皇帝或哀悼皇帝去世的典故。
關(guān)于攀髯的詩句
萬姓攀髯髯墮地萬姓攀髯髯墮地攀髯空抱遺臣憾
關(guān)于攀髯的成語
朝攀暮折蒼髯如戟鶴骨霜髯龍髯攀泣須髯若神獰髯張目龍攀鳳附駝背羊髯血竭髯枯須髯如戟
關(guān)于攀髯的詞語
須髯如戟攀親托熟血竭髯枯龍髯攀泣駝背羊髯折柳攀花蒼髯如戟龍攀鳳附朝攀暮折鶴骨霜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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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髯的讀音是:pānrán。
攀髯的拼音是:pānrán。結(jié)構(gòu)是:攀(上下結(jié)構(gòu))髯(上下結(jié)構(gòu))。注音是:ㄆㄢㄖㄢ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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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詞語解釋【點(diǎn)此查看計劃詳細(xì)內(nèi)容】
傳說黃帝鑄鼎于荊山下_鼎成_有龍下迎_黃帝乘之升天_群臣后宮從上者七十馀人。馀小臣不得上龍身_乃持龍髯_而龍髯拔落_并墮黃帝之弓。百姓遂抱其弓與龍髯而號哭。事見《史記.封禪書》。后用為追隨皇帝或哀悼皇帝去世的典故。
二、引證解釋
⒈傳說黃帝鑄鼎于荊山下,鼎成,有龍下迎,黃帝乘之升天,群臣后宮從上者七十馀人。馀小臣不得上龍身,乃持龍髯,而龍髯拔落,并墮黃帝之弓。百姓遂抱其弓與龍髯而號哭。事見《史記·封禪書》。后用為追隨皇帝或哀悼皇帝去世的典故。引唐元稹《為令狐相國謝賜金石凌紅雪狀》:“臣職司_上,戀切攀髯,方當(dāng)匍匐而前,敢有赫曦之懼?!彼螝W陽修《辭特轉(zhuǎn)吏部侍郎表》:“犬馬未報,但虞填壑之有時;弓劍忽遺,遽嘆攀髯之莫及?!鼻邋X德震《送白學(xué)士祭告孝陵及南岳》詩:“攀髯千古事,歸胙百官情?!币嘧鳌芭数垺?、“攀胡”。晉陶潛《命子》詩之三:“於赫愍侯,運(yùn)當(dāng)攀龍。撫劍風(fēng)邁,顯茲武功。”《舊唐書·哀帝紀(jì)》:“皇太后義深鳴鳳,痛切攀龍,亦欲專奉靈輿,躬及園寢,兼進(jìn)追摧之道,用終克盡之儀。”宋歐陽修《辭覃恩轉(zhuǎn)左丞表》:“國恩未報,但虞填壑以遺羞;金鼎已成,豈謂攀胡之莫及?!?br>三、網(wǎng)絡(luò)解釋
攀髯攀髯,典故名,典出《史記》卷二十八〈封禪書〉。傳說黃帝鑄鼎于荊山下,鼎成,有龍下迎,黃帝乘之升天,群臣后宮從上者七十馀人。馀小臣不得上龍身,乃持龍髯,而龍髯拔落,并墮黃帝之弓。百姓遂抱其弓與龍髯而號哭。后用“攀髯”等為追隨皇帝或哀悼皇帝去世的典故。
關(guān)于攀髯的詩句
萬姓攀髯髯墮地攀髯初失夢攀髯空抱遺臣憾
關(guān)于攀髯的成語
獰髯張目駝背羊髯蒼髯如戟須髯若神龍攀鳳附鶴骨霜髯龍髯攀泣朝攀暮折血竭髯枯須髯如戟
關(guān)于攀髯的詞語
須髯若神血竭髯枯揚(yáng)眉奮髯紫髯如戟獰髯張目駝背羊髯龍攀鳳附須髯如戟折柳攀花龍髯攀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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