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高桂滋[1]的信(一九三六年夏)
培五師長閣下: 馬志明同志回,述閣下贊同敝方國防政府、抗日聯(lián)軍之提議,甚感甚感。時至今日,全國即將陷于淪亡慘境,凡屬食毛踐土之倫,實舍救國無急務,舍抗日無工作。敝軍間關南北,克抵三秦,所務者救中國,所求者抗日本。任何個人、團體、黨派、軍隊,凡與此旨合者則聯(lián)合之,凡與此旨背者則攻擊之。其聯(lián)之者,為民族革命增義旗也。其攻之者,謂其是真正之漢奸賣國賊,為四萬萬同胞誅妖孽也。閣下率領之數(shù)千健兒,與于一九二七年大革命之役,復與于四年前抗日之役,光榮歷史,國人同佩。與紅軍為敵,諒出于賣國賊首蔣介石之驅(qū)迫,轉(zhuǎn)旆擊賊,則前事消忘。從此抗日討賣國賊之革命聯(lián)合戰(zhàn)線上,有廣大民眾,有紅軍,復有閣下之義師,無疑將更有無數(shù)之義師續(xù)續(xù)涌出于炎黃華胃之域,出中國于危亡,實為此之是賴。為使猜疑去之務盡,誠信孚于金石,就閣下對馬同志所示及敝方所見,列為數(shù)條,借求明察: (一)兩軍各守原防,互不相犯。 (二)抗日討賣國賊大計,從長計議,務出盡善,并使貴軍處于安全地位,有任何賣國賊加貴軍以危害者,敝方愿以實力共擊之。 (三)在貴軍尚未至能取公開行動之時機,敝方愿將雙方關系及一切信使往還保守絕對秘密。 (四)貴軍未至公開行動之時機,當敝方攻擊賣國賊軍隊(如井岳秀[2])時,務望采取消極態(tài)度,即對敝方之敵不作任何援助舉動。 (五)清澗貴部糧襪柴火,既屬友軍,自當盡力接濟。但請閣下對敝方所需之物(如西藥、布匹等)亦量為接濟。 (六)互派代表在共同基礎上訂立初步的抗日討賣國賊協(xié)定。 (七)互相建立最機密之通訊聯(lián)絡(交換密碼)。 (八)保證雙方代表及來往人員之安全。 以上各項,不論閣下所能同意者為全部或一部,敝方均愿與閣下開始實際之談判。當此國亡無日關頭,鄙人等決不因小節(jié)而忘大難。區(qū)區(qū)救國之誠,諒蒙賢者深察。抑更有進者,居今日而言,抗日討賣國賊,非有廣大之聯(lián)合戰(zhàn)線不為功,此不但在國內(nèi)者為然,即在國際者亦然。環(huán)西北數(shù)省而軍者非盡漢奸賣國賊,其中盡多愛國有志之人,告之以亡國滅種之禍,陳之以聯(lián)合救國之謀,動之以漢奸賣國賊之蠢與危,必有能感發(fā)興起者,閣下曷盡力圖之乎 其在國際則聯(lián)合一切與日本為敵之國家與民族,實為抗日討賣國賊重要綱領之一,遠者姑勿具論,近在西北,則有偉大強立之蘇維埃聯(lián)邦。是國也,有與我共同反侵略目標,有援助中國反帝運動之深長歷史,引以為友,實無損而有益,鄙人等當盡力以圖之。附上敝黨中央之政治決議及文告多種,借供參考。嚶其鳴矣,求其友聲,暴虎入門,儒夫奮臂,誰謂秦無人而曰甘受亡國奴之辱乎 寇深情急,竭意進言,惟閣下熟思而審圖之。專此。 順頌勛祺 中國抗日紅軍西北革命軍事委員會 主席 毛澤東 副主席 周恩來 彭德懷 根據(jù)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三年出版的 《毛澤東書信選集》刊印。 注釋 [1]高桂滋(一八九一——一九五九),字培五,陜西定邊人。當時任國民黨軍第八十四師師長。 [2]井岳秀(一八七九——一九三六),陜西蒲城人。當時任國民黨軍第八十六師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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