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不管是現(xiàn)代還是古代歷朝皇帝制,都會有法律的存在,畢竟要維護(hù)人民公共秩序,正常情況下,法律就是為了能夠維護(hù)社會和平以及有一些教育警示的作用.
比如說是枷鎖就是其中的一種。其實(shí)在古代的犯人都會使用枷鎖。為了能夠?qū)⒎缸锶藛T進(jìn)行一個很好的運(yùn)輸。但是到了朱元璋的手中之后,簡直就是非常的屈辱。因?yàn)榈搅酥煸八褂玫募湘i,重達(dá)35斤。所以說帶著簡直就是累贅。一直到上衙門進(jìn)行定罪,都要一直帶著,其實(shí)這根本就不是押送犯人。而是一種殺雞儆猴的作用,當(dāng)然,隨著時間的流逝,它的重量越來越重,到了劉瑾的時候直接重到了150斤。
最終有些犯人直接承受不起,最終被壓死。而到了清朝也不同,那么重量也會不同,因?yàn)榉傅淖锊煌?,那么重量也會不同,比如說有25斤的,有35斤的,也有70斤的。后來,這種刑罰又上升了一個層次,變成了一種囚車,上面非常窄,僅僅可以讓人伸出脖子,下面相對來說還是比較寬的,這種方式是通過腳離地面的高度來判斷的,可以想象一下,頭被上面夾著,腳要是著地的話還是不太痛苦的,但是要是腳下面騰空的話,感覺跟上吊的感覺差不多,呼吸都不太順暢,你要是老實(shí)交代的話,可能會稍微少受點(diǎn)苦,但是要是抵死不從的話,那可能就會一直這樣,直到被折磨死。
還有一種就是戴著枷鎖讓你生活一段時間,懲罰時間的長短是通過犯罪的嚴(yán)重程度來判斷的,受枷者脖子被緊緊夾住,木枷又長又重,罪犯的雙手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所以,罪犯的飲食和方便都成了極大的問題。若罪犯有些親戚朋友倒還好說,可以由他們來照顧起居,若是孤身一人那就只好默默承受了,官差們只在早晚能喂些粗劣食物和清水給罪犯。犯人扛著烈日酷暑,吃著最惡劣的伙食,還得受路人唾棄,可謂凄慘之極。這樣的酷刑幾乎持續(xù)了整個清朝時期,光緒二十九年后,這項(xiàng)刑罰才逐漸被廢止。
不管哪種懲罰方式,對于人來說都是一種精神上的折磨,有的甚至上升到人格方面,幸好,這種懲罰方式慢慢的消失了,在當(dāng)今社會,雖然也有懲罰方式,但是不像古代那么痛苦,也不像古代那么隨意,但是目的都是為了讓人安全的生活在這個世界,防止他人惡意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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