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文研論壇104
“北大文研論壇”第一百零四期在線上平臺推出,主題為“民族與政治共同體:歷史與理論的對話”。北京大學教育學院副教授王利平主持,臺灣“中研院”院士、“中研院”史語所特聘研究員王明珂,武漢大學歷史學院教授胡鴻,北京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田耕出席并參與討論。
論壇伊始,王利平老師表示,本次論壇將從理論和歷史對話的角度展開對“民族與政治共同體”問題的討論。首先,王利平老師就 “什么是民族”的問題,提出了一個核心爭論的聚焦點—— 民族究竟是政治共同體,還是以血緣、文化、歷史記憶為基礎的“根基論”意義上的共同體。社會學關于“民族”/“國族”(nation)與“族群”(ethnicity)的爭論背后,引出的是 政治民族和 文化民族的問題。主流的社會科學解釋,將政治民族認同為法國大革命之后的現(xiàn)代民族國家的原型,強調以個體參與和自由意志為基礎的政治認同,能夠跨越基于血緣、種族、語言的族群認同。而批評者認為,民族不是完全抽象的政治身份認同,而是以更具體、綿延、實在的血緣歷史記憶與家族部落作為認同的基礎。這一爭論與東西方民族主義的對立模式的討論密切相關。西方以英國和法國為代表,現(xiàn)代國家形態(tài)更加完備和先進,一方面強調起源于自然法的平等權利,另一方面人民期待解放和提升,民族從這些追求中形成了自己的人格。當政治感覺和個體公民的能量擴散滲透到國家之中,就能將其改造為民族國家。與之相對的東方,以德國和原哈布斯堡之下的東歐國家為原型,包括許多后殖民的民族國家,由于分裂、落后、脆弱或政治形態(tài)與族群邊界不一致等原因,皆沒有非常完備的民族國家形態(tài)與“民族”意義上的政治認同。因此總會存在為民族尋找文化基因與根源的沖動和嘗試。這一對立的論斷實際上并不完備,但今天許多用來考察民族歷史與現(xiàn)狀、族群關系的知識形態(tài)與范式,都不可避免地帶入了這一對立。因此希望通過討論,把這一問題在不同層次上展開,有一些新的探索。
王利平老師提出, 在“根基論”的批評背后,有三個重要的問題。民族的形成與政治制度之間是什么關系?民族,是否或者如何能夠通過政治制度的塑造來塑造?其次,如果要以溯源的方式來彌補僅僅依靠共識性參與和認同塑造民族的不足,那么溯源的動力及根本原因是什么?最后,在現(xiàn)代的標準下,不滿足于文化民族的現(xiàn)狀,具有自我表達的意志而要求成為國家,往往才被視為是“民族”,那么如何理解民族與現(xiàn)代國家之間的關系?
德國歷史學家弗里德里?!み~內克著作《世界主義與民族國家》扉頁,書中對文化民族和政治民族做了經(jīng)典區(qū)分討論。
對此,王明珂老師指出,關于“民族國家”、“族群”等詞匯的定義,涉及歷史與社會縱深的討論背景。 討論歷史縱深還涉及斷代及其背后的意識形態(tài)問題,比如“近代”(modern)的斷代常常忽略全球各地近代變遷的不同人類生態(tài)與歷史經(jīng)驗的背景。因此,我們要從長期的歷史記憶和人類生態(tài)的角度來觀察人類社會現(xiàn)象和變化。
王明珂老師認為, 民族和民族國家是否是一個近代建構物,值得再思考。王明珂老師以“華夏”為例指出,如果把民族國家理解為族群共同體和政治共同體的結合,那么秦漢帝國已經(jīng)完成了一個初步的民族國家的架構。首先,族群認同起源于人類最初與父母、手足共處一室的經(jīng)驗所塑造的群體認同感。 即使當族群擴大到最大范圍“民族”時,仍然使用“同胞”、“母國”、“母語”、“國父”等詞匯,表明人們依然以一種最初的人類情感在凝聚共同體。其次,各層級、各類型的族群共同體,都有一定的組織結構來維持共同體的現(xiàn)實利益。所以, 族群認同一方面要讓成員們有親密的情感聯(lián)系,另一方面仍然要憑借實質的社會組織和制度來保護和追求族群成員們的共同利益。正如在華夏族群認同背后,戰(zhàn)國時期軍事、經(jīng)濟、治國理念等各方面的新嘗試構造了秦漢帝國的根基,使得華夏政治共同體達成了保護、壟斷、擴張共同資源的現(xiàn)實目的。
但是,這種“民族國家”與當代民族國家的區(qū)別仍然相當顯著。在族群層面,戰(zhàn)國時期,炎黃子孫的界定僅限于各國的統(tǒng)治者家族,一般百姓則是由于被統(tǒng)治于華夏之域,才成為了華夏之民。秦漢以后,越來越多處于社會與空間邊緣的家族單元、族群部落都要證明自己是黃帝、炎帝的子孫。中國歷史上血緣譜系的記憶與建構,使得各個家族都間接或直接地成為了炎黃子孫。 近代中國國族、炎黃子孫的建構,其實不過是該長期變遷的一個最新階段。二十世紀前三十年建構的“中華民族”,仍然在試圖假借“炎黃子孫”的概念統(tǒng)合漢滿蒙回藏。只不過,在以顧頡剛為代表的疑古派對科學可信的共同過去的渴求之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透過科學的史學、考古學、體質學、語言學等學科,完成了凝聚“中華民族”所需的古史建構。
王明珂老師著作《華夏邊緣:歷史記憶與族群認同》書影
隨后,胡鴻老師以“民族:在政治體與文化共同體之間”為題進行報告。他認為, 純粹的政治共同體和文化共同體是在思辨中設想出的光譜兩極,大多數(shù)民族都居于兩極之間,同時具有兩種屬性,只是混合比例不同而造就出民族的不同形態(tài)。即使是兩種基本區(qū)分——公民民族主義和族裔民族主義,也存在混合與漸變的狀態(tài)。隨后胡鴻老師主要以古代民族為重進行了討論。
胡鴻老師指出, 族群或民族劃分的最核心特征是關于“共同血統(tǒng)”和“共同文化”的信念。今天談到民族和族群的學術定義時往往都不再去說血統(tǒng),這讓我們忽略了 在20世紀之前很漫長的歷史階段,血統(tǒng)是進行民族、種族、族群等等劃分時非常重要的因素。如今耳熟能詳?shù)摹胺俏易孱悾湫谋禺悺?,即出于《左傳》。“非我族類”原意為楚與魯異姓而非同一氏族。西晉時期江統(tǒng)的《徙戎論》,則以該句指稱“戎狄”和“華”之間的族類差異,從氏族之間的區(qū)別上升到了族群的高度。今天,人們會不假思索地認為“族類”指的是民族。此外, 古代傾向于將漢族或異族的大規(guī)模政治體,視為某個人的后代。與之相關,對異族的不同支系常常以“種”作為泛稱。而“種”也有“家族”之意,后來發(fā)展出部落的意思,甚至超出部落的范圍,比如“匈奴種”、“鮮卑種”的說法。直至近代,章太炎、孫中山等人也都強調了同一血統(tǒng)的力量。
雖然尋根溯源似乎是人類的心性本能,但是血統(tǒng)的影響力往往隨人群范圍的擴大而減小, 血緣與地緣經(jīng)常不統(tǒng)一,即便在家族層面實際血緣關系和宗法譜系也很難一致。此外,實際的基因傳承狀況是,一個人群和另一個人群的基因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混雜局面。但是,人們通過父系追溯血緣時,通常將一小群人視為一大群人的祖先,而且往往是占據(jù)統(tǒng)治地位的家族或部落的祖先,成為更大范圍人群的祖先,這完全是文化性取舍。 如果血緣譜系建立難度過大,就會化約為祖祖輩輩生活在同一片地域,因而產(chǎn)生了“祖國”一類與政治體關聯(lián)十分明確的詞匯。因此,共同血統(tǒng)的觀念只能是人們自覺加工提升的結果。所以應該思考的問題是,人人都有祖先記憶,但為什么有些祖先記憶被更好地保存了下來?
胡鴻老師進而指出 共同文化的問題。 文化之間的差異是漸變的,中間地帶是模糊的,而且按照不同文化標準可以做不同的劃界,所以關鍵在于劃界行為的實施者是哪些人。當劃界涉及政治體之間的對立時,往往表現(xiàn)為文化共同體之間的對立,比如漢和匈奴。對立背后,通常在提取文化的理想型,而忽略大型政治體內部多元的文化差異。這部分是由于古人認為華夏世界共享著“根基性的共同文化”。但是,這些文化是原生的還是被國家教化的?它是大傳統(tǒng)還是小傳統(tǒng)?實際上, 共同文化背后存在政治性,一方面是政治體在文化塑造中的作用,比如教化、移風易俗;另一方面是政治體在其觀察和記錄的范圍內對周邊人群所具有的劃界權。
按二十世紀以來民族史的標準,古代史書四夷傳所記錄的對象都被天然地轉換成古代民族或族群。事實上,其中有一些是正在成為族群的政治體;另一些是被誤當作族群的政治體;還有一些只是被外部政治體及其知識精英粗略分類,它們尚無共同血統(tǒng)觀念和共同文化認同,并非政治體或族群。
所以存在基于共同血統(tǒng)、共同文化或共同政治的三種共同體。 人們原有的思維認為,共同血統(tǒng)帶來共同文化,共同文化帶來共同政治,但歷史的大多數(shù)現(xiàn)實是,首先有共同的政治體,在共同政治體內推行共同的文化,繼而在共同文化中逐漸形成一種共同血統(tǒng)的概念。胡鴻老師總結道,三種共同體應該各自劃界。刻意追求血緣共同體和文化共同體全等,會帶來種族主義;追求文化共同體和政治體的范圍全等,帶來激進的民族主義;追求政治體和文化共同體的全等,則帶來過度的文化同化。三個共同體之間,應該破除必須“全等”的想法。
胡鴻老師著作《能夏則大與漸慕華風》書影
田耕老師接續(xù)胡鴻老師發(fā)言中所提到的 “非我族類”的問題展開發(fā)言。 “族”原本指政治化的種姓,到后期成為“華夷之辯”的文明對抗的觀念。我們該如何理解這其中發(fā)生的轉變?在《左傳》中,家姓有血統(tǒng)(lineage)的含義,而血統(tǒng)始建于周的分封,因此通過家姓的譜系推演直至分封的祖先,被視為正統(tǒng)的做法。 “非我族類”之爭,除了氏族的分別,也有歷史的縱貫,即指在周封建的政治譜系里能找到的位置。在清末的政治論說中,章太炎某種程度上借用了這個政治正統(tǒng),只不過轉換成以黃帝為祖先。因此 以“家”來建立民族或族群,在中國的歷史中帶有很強的政治化動機。與之相對照的,受摩爾根的影響,十九世紀的人類學實踐使用親屬關系(kinship)類推祖先的方法來重建種族(race)。也許,我們可以對共祖的問題在中國古史研究和經(jīng)典人類學研究中做一些比較。
田耕老師進而提出第二個觀點—— 影響中國學者20世紀上半葉的民族理論有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起源于家姓或者部落的具體民族;第二個層次是民族集團說,即胡鴻老師談及的“種”的問題。在學術史的考察中,無論是民族集團說,還是芮逸夫、凌純聲等學者的研究,都聚焦于第二層次的問題——擴大了的民族集團之間的關系如何構成中國民族的起源。例如,馬長壽基本按照民族集團推演中國古代的歷史;二十世紀中葉的西南民族開始希望擺脫漢民族附庸的身份時,首選方案也是集團化身份。 因此,“種”在現(xiàn)代中國學術脈絡里一直發(fā)揮著重要的作用。
第三個層次涉及中華國族。文明觀,和公民民族主義(civic nationalism)中所指的公民身份或公民(共和)觀有一定差別?!癈ivic”的本意是“公民法”(civil law),它既有“民法”的含義,指生活在同樣高階的政治制度里的人,為自己的城邦或國家立法;也有“文明法”的含義,指城邦法不適用于城邦之外,這個說法本身其實也蘊含著比較文明的意義。因此,馬林諾夫斯基強烈反對用“公民法”標定文明進化尺度,而主張恢復其最原初的含義——任何政體中指稱適用于自己人的法律就應該稱為公民法。由此,文明觀附著了作為政治對抗手段的含義。而近代中國章太炎和康、梁論戰(zhàn)“華夷之辯”的焦點不同。 在是否以歷史起源來討論分界的問題上,康、梁認為,認可國教作為最高原則的人不能夠被排除在外;但是章太炎認為,不能以是否服從國教或者儒家來作為身份辨別的標準。上述說法都不是公民民族主義所能涵蓋的。
摩爾根《古代社會》書影
討論環(huán)節(jié),王利平老師提出, 在以根基論來建立華夏認同的歷史中,邊緣和下層的人群不斷攀附華夏文明,實現(xiàn)了華夏根基論認同的擴散與下沉;在其他文明帝國中,這一過程被描述為更高級的政治形態(tài)將其他部族的人吸納進來的文明化過程。然而,近代民族主義的興起和運動具有很強的去除文明化的傾向。比如土耳其民族主義,在尋找土耳其自身原本的根基性認同時,著力去除上層奧斯曼主義的宮廷文化所代表的文明形態(tài),這是與前者不同的運動方向。
王明珂老師首先作出澄清, 其實邊緣人群的攀附背后,是由于被認為不具備文明化身份而遭到歧視,為避免被歧視才借由擬態(tài)(mimesis)將自己隱于主流群體之中,也就是同化。其次,在國族化(或民族化) 過程中,國族主義者常在偏遠鄉(xiāng)村找尋一些文化要素,將其作為本民族文化,以此排除或邊緣化外來者。
胡鴻老師也表示, 二十世紀初對“中華民族”的討論,有兩種論證方向。一種觀點認為,漢滿蒙藏回的族系由于長期共處在中華帝國的統(tǒng)治之下,文化與血統(tǒng)共通,就是西歐意義上的一個民族,所以合幾大族建立的近代國家仍然是一個民族國家;另一觀點認為,西歐的民族國家不適用于中國。因為近代中國由帝國轉換而來,帝國內部一定有多元的族群。按照民族國家的原則,帝國轉換成現(xiàn)代國家是否必須像歐洲的帝國一樣被拆分?如果想保存統(tǒng)一的國家,就必須在學理和意識形態(tài)上對這個問題做出回應。純粹的政治民族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解這個問題,但它又會帶來抹平國內現(xiàn)存族際認同與文化差別的問題。
田耕老師接著指出, 一戰(zhàn)后東方的民族化任務包含對本民族歷史傳統(tǒng)的重新界定,一定程度上在“老帝國”當中有去除文明化包袱的傾向。但在西歐,自法國大革命明確提出公民民族主義以來,直到二戰(zhàn)結束才真正在現(xiàn)實中建立。在這期間,一方面,法國人認為其歷史來自于不論出身、宗教、血緣、語言的公民共和主義;另一方面其政治勢力又由現(xiàn)代殖民帝國的形態(tài)所確定。真正的民族國家其實是在反殖民浪潮中實現(xiàn)的。由此可見, 東西兩端成立民族國家有不同的文明的任務,東方是要拋開歷史的包袱,西方則是要終結殖民主義代表的文明觀。
東方帝國奧斯曼土耳其的多元構成
王利平老師進一步指出,眾多非西歐國家對于西歐的民族國家形態(tài)有著強烈反思。 西歐國家的理念充斥著“力”(power)的因素。比如梯利研究現(xiàn)代民族國家的形成,就以戰(zhàn)爭動員、財政、國家力量為線索。所以西歐的民族與代表國家意志和權力的政治形態(tài)綁在一起。而在德國,“根基論”的民族理念之所以重要,是因為他們不認同西歐這種形式的國家。這一問題在康、梁和章太炎的論戰(zhàn)中亦有所體現(xiàn)。 康、梁認為,中國面臨著復雜的國際形勢,必須形成以國家為核心的、具有強大政治力量的“民族”,成為強有力的民族國家。反之,章太炎對于以政治力的角度塑造的國家有所疑問,所以他會強調血緣、譜系等。
胡鴻老師補充道,20世紀的許多前殖民地國家認識到,唯有同樣以“民族”的方式進行組織和動員,通過根基性的聯(lián)系使人們將民族作為最高價值形態(tài)進行自我犧牲,才能具備與歐洲國家相抗衡的政治力量。 因此,帶有根基論色彩的人群組合的想象,具備如此強大的動員能力,這是理解民族本質的一個關鍵。
王明珂老師就政治民族的議題補充道, 盡管法國宣稱是以民主自由的政治理念集結而成的公民民族主義,但名畫“自由引導人民”核心的女性形象,以及革命之母瑪麗安娜等符號都表明,西歐的公民民族主義無論是邊界還是起源都蘊含了許多根基論的內容。現(xiàn)今中東與北非的許多國家,僅僅依據(jù)英法軍官們在地圖上量畫的線條確定了邊界。這種以人的理性建構國家的方式,與尊重本地原有的習俗分界而形成國家邊界的方式,都非常值得思考。胡鴻老師對此補充道,東南亞、非洲等地的許多現(xiàn)代國家疆界都是殖民時期政治劃界的結果。但是,經(jīng)過一定時段,跨界民族在兩個國家內的面貌卻會非常不同,彼此獨立地形成了兩類文化性共同點,最后在國家的邊界內分別成為兩個民族,也是一種常見形態(tài)。
美國漢學家、蒙古學家歐文·拉鐵摩爾,1967年
王利平老師指出,不同民族集團,有的政治形態(tài)長期而穩(wěn)定地傳遞下來,有的則比較分散,或在歷史上短暫地出現(xiàn)。胡鴻老師接著談到,這涉及到原生聯(lián)系究竟在何種條件下可以凝固、延續(xù),并升級為更加自覺和固定的聯(lián)系,即民族或族群生成的問題。 一個族群延續(xù)的時間、內部的結構與互動、外部的環(huán)境都會對內部文化同質程度產(chǎn)生影響。如果一個強大的外部力量持續(xù)傾向于以同樣的政策對待不同的族群,最后可能會使他們形成同一族群的認同。
田耕老師則認為, 政治譜系或族群身份很可能是通過史書,以及持久的戰(zhàn)略部署和政治標記“書寫”出來的。然而,既然古代政治往往拒絕在部族之外建立更高的身份認同,那么為什么有些部落可以結成部落聯(lián)盟以實現(xiàn)強大的征服力?田耕老師進而提出, 拉鐵摩爾(Owen Lattimore)認為,只要現(xiàn)代工業(yè)不改變生態(tài)狀況,滿洲勢必成為征服王朝的搖籃,這個“戰(zhàn)略大搖籃”的重要性不由誰主宰哪里決定。王明珂老師也認為,森林草原包含了多元化的環(huán)境和人類生態(tài),此處出現(xiàn)的部落非常具有彈性(flexible)。他們不僅建立仿漢政權,還能同草原人群結盟,在不斷的適應與變化中征服了中原。關于游牧社會政治體的群體認同,則涉及到他們歷史記憶的模式。比如,一種 “兩弟兄祖先” 的譜系記憶模式在阿拉伯世界中非常顯著,兩個兄弟部落可以團結地對抗共同敵人,一旦共同敵人被消滅,兄弟就成為敵人,代表著更強烈的內在斗爭與分離。
胡鴻老師進一步聯(lián)想到草原族群的集結模式:一名善戰(zhàn)的首領身邊集結了一批來自各個氏族部落的追隨者,不斷取得軍事勝利之后建立起打破原有部族結構的新的政治體。這一政治體是超越部族的結合,但最終要穩(wěn)定地存在下去,則必須由最高首領的后代世襲各個部落的首領。 現(xiàn)在我們天然當作“族”的人群,古人可能只是將其作為一個政治體單位來記述的。并且它存在的過程中,可能也并沒有將自身凝聚為共同血緣群體的傾向,很大程度上是現(xiàn)代民族史學傾向于理解為族群性結合。此外,中國北部的農(nóng)牧結合地帶也有多元生態(tài),但東北更容易產(chǎn)生征服王朝,可能是由于它處于農(nóng)牧對抗的邊緣位置,而不是晉陜北部首當其沖的邊境地帶,發(fā)展空間相對較大。
最后,王利平老師提出,生態(tài)或地理對于民族形成的重要性到底在哪里?比如不同群體從各個地方遷移到同一個特定的地理空間,盡管族群源頭不同,相同的地理環(huán)境卻會將這些人群塑造為某一類典型的民族。王明珂老師非常認可這一思考方向。一般認為,獵人與采集者的政治組織最為簡單,很難產(chǎn)生集中化、階序化的社會。那么歷史上的女真人為何能集結成強大軍事力量及中央化王權?其背后建立在階級剝削上的人類生態(tài)體系又是如何建立的?對此,胡鴻老師補充道,王明珂老師提出的“人類生態(tài)體系”的概念綜合了地理因素、人類經(jīng)濟生計形態(tài)和社會組織,極具解釋力。 生態(tài)環(huán)境不同,經(jīng)濟與人的組織方式不同,所以政治體和族群之中人的凝聚組織方式也不同。這可能是未來民族學研究要著重注意的內容。
一、政治的含義
(一)有代表性的非馬克思主義政治觀
1.價值論的解釋:認為政治是一種社會價值追
求,是一種規(guī)范性的道德。
2.神學論的解釋:政治是一種超自然、超社會
力量的體現(xiàn)和外化。
3.權力論解釋:認為政治是圍繞著權力展開的
活動,包括對于權力的追求、運用和維護,
對于政治含義的這種理解被稱之為權力政
治觀。
4.管理論解釋:認為政治是公共管理活動。這
是現(xiàn)代的政治觀念。
5.決策論的解釋:認為政治是對于社會價值的
權威性分配的決策活動。
(二)馬克思主義政治觀
1.政治是一種具有公共性的社會關系;
2.政治是經(jīng)濟的集中體現(xiàn);
3.政治的根本問題是政治權力,也就是國家政權問題;
4.政治是有規(guī)律的社會現(xiàn)象,是科學,也是藝術。
(三)政治的含義
政治指的是人們在特定的經(jīng)濟基礎上,通過奪取或者運用公共權力而實現(xiàn)和維護特定階級和社會利益要求,處理和協(xié)調各種社會利益要求的社會關系。對于政治的這一定義,可以從三個方面來理解:(1)它強調政治是一種社會關系,并且指明這種社會關系本質上是一定經(jīng)濟基礎形成的利益關系。因此,政治關系涵蓋階級、民族、社會集團、階層等之間的關系,涵蓋了對立階級之間、非對立的階級之間和特定階級內部的關系;(2)它強調一切借助于社會公共權力來維護、實現(xiàn)和協(xié)調的社會利益要求和社會關系,才具有政治性,這就區(qū)分了政治現(xiàn)象與非政治現(xiàn)象;(3)它從經(jīng)濟關系基礎上形成的利益關系這一社會聯(lián)系的本質出發(fā),揭示政治的含義,這就在人們的基本需求的意義上保證了政治定義的深刻性。
二、中國傳統(tǒng)政治研究的基本特點
在中國政治研究的歷史中,儒家思想居于主導地位。儒家的政治思想以研究君主的“治國之道”為核心,以處理君臣關系、君民關系為線索,形成了一套將政治研究與倫理道德相結合的研究思路:即所謂“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倫理與政治不分,正是儒家思想的特色”。
首先,從研究方法與研究體系的角度看,中國人注重研究“天人之際”的學問,即把天地、宇宙、自然、社會、人生視為一體,政治研究實際上就是將社會視為一個整體(系統(tǒng))的綜合研究。
其次,就研究內容而言,從居于主導地位的儒家思想來看,中國傳統(tǒng)政治研究特點似可概括為“倫理政治學”。格物、致知、正心、誠意、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稱為“大學八目”,這大體上說是對中國政治學理論的最好概括。中國政治學強調正確認識世界,注重精神文明建設和遠大政治理想,小到個人修身養(yǎng)性,中到家庭/單位治理,大到地區(qū)和國家發(fā)展,治國之道包含天人合一、圣賢政治、等級秩序、家庭倫理、忠孝觀念、重民愛民等廣泛內容。三綱五常,被視為維持一個等級尊卑關系的穩(wěn)定和睦的統(tǒng)治秩序的基本原則。因此,中國傳統(tǒng)的政治學理論其實就是一個有關華夏文明建設的宏大理論。在這個宏大理論中,“家”的特征明顯,且具有重要政治意義:統(tǒng)治者被設定為一個“大家長”,這個家長要在道德上為全國臣民做出表率;家長要愛臣民,臣民要尊重和服從家長統(tǒng)治。這與以“國”為特征和單位的西方政治學說也形成明顯對照。在那里,存在著角色和利益不同的人;不同的利益所在,要求權力的互相制約;在這種利益和權力結構中,君主并不被看成是自然的家長,而是行政管理者。
最后,從具體的研究角度和成果來看,中國傳統(tǒng)政治研究在以下方面形成了理論要素和理論觀點:
1、君權神授說:解釋權力來源與權力監(jiān)督的最終力量。
2、圣賢政治觀:一種古代的精英政治理論——君主是圣人,大臣是賢才,民眾是愚民。
3、倫理政治與尊君思想:用家庭倫理觀念來規(guī)范社會政治秩序,君主是大家長。
4、重民養(yǎng)民教民思想:從防民的角度出發(fā),讓老百姓安居樂業(yè),服從統(tǒng)治。在如何對待臣民的問題上,道家明確提出愚民主張,儒家則強調教民,教民服從,熱愛君主,熱愛大家庭,熱愛等級秩序。中國傳統(tǒng)的愚民和教化政策由此而來。
5、德刑兼重:儒家重德,法家重刑,統(tǒng)治者兼而用之。依照孔子的說法,乃“寬猛相濟”。
6、法、術、勢統(tǒng)治術:這是法家的思想,是統(tǒng)治者的必修課。
7、重農(nóng)抑商思想:中國的思想家認為太富有的人容易為非作歹,商人易于致富,所以要抑制。證之西方歷史,正是如此,商人發(fā)展成資產(chǎn)階級,同封建貴族斗爭。相比之下,中國的思想家聰明絕頂。重農(nóng)抑商政策使得老百姓中間產(chǎn)生不了強大的力量來同政府相抗衡,消除了來自經(jīng)濟力量的威脅。
8、天朝大國理想:在中國人的國際政治觀念中,中國是世界中心,中華文明是世界之歸依。
9、忠孝觀念,三綱五常:主張統(tǒng)治教化從小做起,使人接受服從觀念,尊卑觀念習以為常,覺得天經(jīng)地義。在這樣的思想觀念中,追求奇裝異服不被允許,追求個性化也得不到認同,發(fā)明“奇技淫巧”更要受到懲罰。
10、等級制度,即人際關系上的尊卑觀念:春秋大義,名分制度。每個人在制度結構中有一個恰當?shù)奈恢?,不能有非分之想?br>11、守舊傳統(tǒng),祖宗法制不可更改:這表現(xiàn)在以上各個方面的原則之中,也表現(xiàn)在政治制度的安排之中。清朝的制度可為這些原則的最佳表現(xiàn),體現(xiàn)在中央集權、君主專制、思想統(tǒng)治、行政監(jiān)察、民族政策等方面。
12、“湯武革命,應天順人”:上述各項理論和原則足以保證國家統(tǒng)治的長治久安,但“變故”也是常有的。社會出現(xiàn)重大變數(shù),改朝換代之后,一切都可以重來。
三、政治權力及其的特性
根據(jù)有關權力的一般理論,政治權力是一種政治能力,也是一種政治工具,它反映的是一種政治關系,即支配與服從、控制與被控制的關系。政治權力在政治生活中還更多的表現(xiàn)為國家權力,反映了國家權力機構實現(xiàn)公共利益的行為能力。
政治權力的特性
1、權威性,政治權力的行使要得到全體公民的認可,得到法律的授權,因此,政治權力帶有一定的權威性;
2、支配性,政治權力是一種支配力量,掌握了政治權力,也就掌握了社會的支配力量。掌握了社會的支配力量,也就意味著在社會價值和利益分配中處于優(yōu)勢地位。正由于此,政治權力才成為社會勢力展開角逐和斗爭的焦點;
3、強制性,政治權力也是一種要求政治服從的強制力量。它一般通過嚴密的組織,以行政的、經(jīng)濟的、法律的、軍事的等多種手段作為備用,獎勵和懲罰是它的基本原則。為了實現(xiàn)政治服從,暴力往往是后盾;
4、擴張性,政治權力具有自我擴張和膨脹的能力,它的應用邊際直到遇到阻力和反彈而不能前進為止。而且,有權力的人總是傾向于濫用權力,所以,“絕對的權力意味著絕對的腐化”;
5、排他性,政治權力作為一種支配力量,傾向于排除其他權力的介入。
政治權力作為一種力量,它具有積極和消極兩個方面的作用。從積極的角度講,它是組織社會、維持秩序、實現(xiàn)公共政策目標不可缺少的手段。從消極的方面講,它也是實施專制和暴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工具。因此,它也可以說是一種“必要的惡”。這就要求我們在肯定和發(fā)揮其積極作用的同時,還要對它保持高度戒備,限制和約束它行使的范圍和方式。
四、政府的特性
作為履行國家權力的組織和機關,一般具有以下基本特性:
1、階級性。政府的階級性是國家的階級性在政府基本特性方面的體現(xiàn)。政府的階級性決定了它本質上是統(tǒng)治階級實行階級統(tǒng)治的工具,政府活動是按照統(tǒng)治階級的利益和要求,對于社會進行政治統(tǒng)治和政治管理。這是馬克思主義特別強調的。
2、公共性。政府也是公共權力機關,必須以形式上的中立者和公共利益的代表者的面貌出現(xiàn),它屬于“公共部門”,因此,它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公務員”。政府的公共性主要體現(xiàn)在:政府是公共組織和公共部門;政府受到公共財政的支持;政府只能代表和追求公共利益,并向公眾負責;政府制定公共政策,解決社會所面臨的公共問題。
3、權威性。政府是一種公共權威。政府的權威性表現(xiàn)在:政府通過其嚴密的組織、嚴格的法律和法令以及暴力等一系列手段,協(xié)調社會矛盾,解決社會糾紛,維護公共秩序。公民和社會組織有義務服從政府機關制定的法律法規(guī)、決策決議、公共管理,否則,將依法受到制裁。
4、有機組織性。各政府機關按照一定的原則和程序結成有機聯(lián)系的整體系統(tǒng),共同運行和協(xié)調發(fā)生作用,以保證統(tǒng)治階級意志的完整統(tǒng)一的貫徹實行。
5、特定的職能規(guī)定性。從總體上來看,政府執(zhí)行著國家的對內和對外的政治統(tǒng)治和政治管理的基本職能,但是,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不同的社會經(jīng)濟背景下,各個不同的國家的政府的職能在其范圍、內容和行使方式等方面,都有其特定的內容。
五、憲法與國家組織原則
1、人民主權原則
人民主權原則是現(xiàn)代憲法為國家組織規(guī)定的第一個基本原則,它主要闡明了國家權力的來源和歸屬的問題。
首先,人民主權原則明確指出主權屬于人民,國家機關的權力來自人民,因此國家機關的建立應該經(jīng)人民的同意,國家機關的權力應該受人民的監(jiān)督,一切政治權力應該屬于人民。人民主權是最后的、固有的和不可剝奪的,它表現(xiàn)為一種人民對主權的所有權,在國家機關與人民的關系中,人民是主人,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只是受托者。這是人民主權原則的核心。正是根據(jù)這一原則,國家政權機關必須經(jīng)由公民普選產(chǎn)生和更換這一法定程序,任何非經(jīng)公民普選而產(chǎn)生的國家機關的更換均被視作非法。
其次,既然國家機關的權力來自人民,人民就有權要求國家機關為人民服務。只有通過人民全體的默契或表示,國家才能獲得權力,也只有在為了全體人民的利益時,權力才能給予國家。因此,權力總是歸屬于人民,總是服務于人民。
再次,人民通過選舉等方式將主權委托給國家機關,從而使國家機關擁有了治權,但人民始終掌握著“最后權力”,當國家機關違背人民的整體利益和意志時,人民可以起來更換它。
最后,憲法還通過規(guī)定公民的權利和自由來體現(xiàn)人民主權,一方面通過規(guī)定人民的委托表現(xiàn)為國家機關的權力,有關國家機關因此取得了派生的權力主體地位,另一方面,則規(guī)定公民享有政治、經(jīng)濟和文化生活中廣泛的權利和自由,這是憲法實現(xiàn)人民主權原則的重要途徑。
2、權力制約原則
權力制約原則是指憲法規(guī)定了國家權力的各部分之間相互監(jiān)督、彼此牽制,以保障公民權利的原則。權力制約原則在資本主義國家的憲法中主要表現(xiàn)為分權原則,在社會主義國家的憲法中主要表現(xiàn)為監(jiān)督原則。
具體說來,在資本主義國家的憲法中,權力制約的原則主要表現(xiàn)為分權原則,在社會主義國家的憲法中,權力制約原則主要表現(xiàn)為監(jiān)督原則。分權原則又稱為分權制衡原則,是指資本主義國家把國家權力分成幾個不同的部分,分別由不同的國家機關獨立行使,這些國家機關在行使權力的過程中,保持一種相互牽制和相互平衡的關系。由巴黎公社首創(chuàng)、經(jīng)馬克思主義經(jīng)典作家闡述與強調的監(jiān)督原則,則在社會主義國家的憲法中得到了明確體現(xiàn),并成為權力制約原則在社會主義憲法中的具體形式。首先,在人民與代表、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關系方面,一般都規(guī)定人民代表(議員)都由民主選舉產(chǎn)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jiān)督,人民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都可提出批評、意見和建議。其次,在不同國家機關之間的關系問題上,一般都規(guī)定了有關監(jiān)督方面的內容。
3、 法治原則
法治也稱“法的統(tǒng)治”,是指按照民主要求把國家事務法律化、制度化,并嚴格依法進行管理的一種國家組織原則。其核心內容是:依法組織和治理國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對任何機關、組織和個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權。與法治對立的主要是人治。凡是法律權威高于個人權威的都是法治,而法律權威屈從于個人權威的則是人治,法治和人治絕不可能結合起來的。法治一詞并不意味著只是單純的法律存在,它是要創(chuàng)造一種法律的統(tǒng)治而非人的統(tǒng)治,也就是說,法的權威高于人的權威,由法律支配權力才是法治的根本。
縱觀各國的憲法,在體現(xiàn)法治原則時一般都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憲法至上:憲法是國家的最高法律,其他任何法律、法令不得與之相抵觸,一切機關、組織和個人都必須以之為根本的活動原則;
第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就要求國家平等對待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同時任何政治主體,包括國家機關自己,一旦違反法律,必將受到法律規(guī)定的懲罰;
第三,依法保護公民權利:國家制定的法律必須是良法,也即保護公民權利的法律,未經(jīng)正當法律程序,不得剝奪任何人的權利和自由;
第四,依法治國:各國家機關的權力必須由憲法和法律授予,國家機關的構建、改組和解散,都必須依照有關法律的規(guī)范和程序。同時,權力必須依法行使,國家機關政治治理以及自身的運作均應依照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
第五,司法獨立:要求國家司法機關在整個國家政權體系中保持相對獨立和超然的地位,以作為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的基本保障。
總結:三大原則構成了憲法精神的統(tǒng)一體,成為現(xiàn)代國家政權建構的基本指導原則。具體說來,人民主權是國家產(chǎn)生的邏輯起點,權力制約是國家運行的基本方式,法治則是國家治理的根本保障。
六、國家政權組織形式
就剝削階級國家政體來看,在奴隸制國家、封建制國家和資本主義國家中,主要實行過君主制和共和制兩種政體。
1、君主制是指以世襲和終身任職的君主(國王、皇帝、沙皇、大公、蘇丹)等為國家元首,并由君主全部或部分、實際或形式地執(zhí)掌國家最高權力的國家管理形式。按照君主所實際享有的權限,君主制派生出各種具體的形式,主要有專制君主制和立憲君主制兩種。
2、專制君主制是指國家的最高權力為君主個人獨攬,君主不受任何法律和機關的監(jiān)督和限制,擁有超然于一切法律和機構之上的最高的個人權力,君主的意志就是國家的意志和法律,君主的權位由世襲而來,一經(jīng)擁有即終身占有,國家權力的運行以君主為中心,圍繞君主權力形成并且為之服務的政治軍事官僚機器統(tǒng)轄全國,臣民們服務和忠誠的對象是君主個人。
3、立憲君主制,也稱君主立憲制。在實行這種政體制度的國家,君主名義上為國家元首,是整個國家的最高權力,實際上君主的權力受到憲法和議會、政府等機關的限制。近代以來,君主立憲制存在于資本主義國家,是資產(chǎn)階級與封建勢力相妥協(xié)的產(chǎn)物。由于各君主立憲制國家的資產(chǎn)階級和封建勢力的力量對比不同,所以同樣實行君主立憲制國家,君主的實際地位和權限有較大的差距。
4、共和制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和國家元首都由選舉產(chǎn)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國家政體形式,它是當今資本主義國家普遍實行的政體。
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實行共和制的國家元首和最高權力機關(議會)都由選舉產(chǎn)生。但是,這兩種機構產(chǎn)生的程序、任期、職權以及相互關系在各國有所不同。根據(jù)元首、議會、政府三者的職權和關系狀況,資產(chǎn)階級共和制分為議會共和制和總統(tǒng)共和制兩種基本類型。
5、議會共和制。這種制度中的國家最高權力由議會執(zhí)掌,通過選舉產(chǎn)生的總統(tǒng)一般是權力的象征,而不掌握實際權力,是“虛位”國家元首。政府由議會中占多數(shù)席位的政黨或政黨聯(lián)盟組成,并對議會負責,一旦議會通過對政府的不信任案,政府必須辭職或者請求總統(tǒng)解散議會,重新舉行大選。采取議會共和制的國家主要有意大利、德國、加拿大等國。
6、總統(tǒng)共和制。在實行這種制度的國家,總統(tǒng)與議會均由選舉產(chǎn)生,總統(tǒng)與議會分享實際權力??偨y(tǒng)既是國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腦,直接領導政府,掌管最高行政權。政府成員由總統(tǒng)提名并經(jīng)議會通過后產(chǎn)生,對總統(tǒng)負責。議會掌握立法權,但不能選舉產(chǎn)生總統(tǒng),也不能對政府表示不信任。同時,總統(tǒng)也無權解散議會。總統(tǒng)與議會之間存在權力制衡關系。美國、墨西哥、拉丁美洲的大多數(shù)國家以及亞洲、非洲的一些國家都實行總統(tǒng)共和制。
另外,實行共和制的國家還有一些特殊的形式。如法國實行的“半總統(tǒng)制”,介于總統(tǒng)共和制和議會共和制之間,兼具二者的特征;又如瑞士實行的委員會制,具有自己的特征。
七、市民社會的含義及其對于國家權力體系民主化的意義
(一)市民社會的含義
從廣義而言,市民社會是指一個國家或政治共同體內的一種介于“國家”和“個人”之間的廣闊領域,它由相對獨立而存在的各種各樣的組織和團體所構成,這些組織和團體包括政黨組織、家庭組織、宗教團體、工會、商會、學會、學校團體、社區(qū)和村社組織、各種娛樂組織和俱樂部、各種聯(lián)合會和互助協(xié)會等等。
(二)市民社會的發(fā)展對于國家權力體系的民主化的意義:
1、多元的市民社會是“多元民主”的社會載體;
2、健康的市民社會是國家權威和個人自由之間的緩沖地帶;
3、自治社會是民主力量生成發(fā)展的良好基地;
4、多重組織的社會是民主發(fā)展的平衡砝碼。
八、政黨的含義及其特性
政黨就是指人們?yōu)榱送ㄟ^選舉或其他手段贏得政府權力而組織的政治團體。政黨區(qū)別于一般社會組織和利益集團的特性是:
1、政黨的目標是通過競取政府職位而贏得政府權力;
2、政黨是一個擁有正式會員的較為穩(wěn)定的組織機構;
3、政黨對政府政策的每一個問題都給以廣泛的關注;
4、政黨以一定程度的共同政治偏好和意識形態(tài)為基礎。
九、政黨的基本功能
1、實現(xiàn)利益聚集和表達的途徑;
2、形成和培養(yǎng)政治精英的渠道;
3、實現(xiàn)社會化和政治動員的途徑;
4、組織政府的手段。
十、政黨制度
政黨制度,就是指由國家法律所確定或在實際政治生活中所形成的關于政黨的地位和作用、政黨之間相互關系、政黨執(zhí)掌政權或參與政治的方式、方法、程序的制度性規(guī)則或規(guī)定。
1、一黨制:一黨制是指國家政權完全由一個政黨單獨掌握,在法律上和事實上都不允許其他競爭性政黨存在的制度。實行一黨制的國家有兩種類型,一種是極權主義國家,另一種是民族主義國家。
2、兩黨制:兩黨制是由兩個主要政黨占據(jù)統(tǒng)治地位并互相競取政府權力的政黨制度。兩黨制的主要特點是:
(1)在政治體系中,盡管也有著一些小黨存在,但是,只有兩個主要的政黨真正擁有選舉和立法的有效實力,具有贏得政府權力的現(xiàn)實可能性。
(2)以選舉為基礎,兩黨中贏得選舉的政黨(多數(shù)黨)一般可以單獨執(zhí)政,而另一個在選舉中失敗的政黨(少數(shù)黨)則成為反對黨。
政府權力在兩黨之間輪流交替,二者都可以通過選舉上臺,一方執(zhí)政,另一方就成為在野政府。
3、多黨制:多黨制是指兩個以上競爭性政黨并立角逐政府權力的政黨制度。多黨制的存在降低了一黨執(zhí)政的可能性,增加了聯(lián)合執(zhí)政的機會。當今世界上,大多數(shù)國家都實行多黨制。
4、一黨居優(yōu)制:一黨居優(yōu)制是在多黨競爭局面下一黨長期居于統(tǒng)治地位的政黨制度。20世紀90年代以前的日本被認為是一黨居優(yōu)制的典型。一黨居優(yōu)制下居于統(tǒng)治地位的政黨內部一般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派別分化。政府權力實際上在這些不同派別之間進行分配。一黨居優(yōu)制被認為是一種不很健康的體制。一黨長期執(zhí)政往往與政治的腐敗相聯(lián)系。
十一、政治社團及其特點
政治社團組織就是在社會政治生活中,按照特定的利益或價值取向集合在一起,有組織地參與、影響政治事務和政府決策的社會組織或團體,可能包括各種形式的行業(yè)協(xié)會、商會、工會、俱樂部、興趣愛好者協(xié)會、利益集團等等。
政治社團的特征:
1、政治社團是利益和目標較為單一具體的政治組織;
2、政治社團是社會成員按照特定規(guī)則形成的政治組織;
3、政治社團是旨在影響政府政策制定和實施過程的政治組織;
4、政治社團是群眾性政治組織。
十二、政治秩序的含義
政治秩序是指社會中人們依據(jù)基本的政治共識與法律制度展開政治實踐的一種狀態(tài)。在這一概念中,包含幾個關鍵的要素:
第一,政治秩序是一種政治生活狀態(tài),用來描述政治生活的有序性、穩(wěn)定性以及連續(xù)性;
第二,政治秩序的核心是政治合法性或政治共識的存在;
第三,政治秩序意味著有效的政治治理。
十三、政治參與的涵義和特征
政治參與是普通公民通過各種合法方式參加政治生活,并影響政治體系的構成、運行方式、運行規(guī)則和政策過程的行為。
政治參與的基本特征:
(1)從政治參與的主體來看,政治參與是普通公民的政治行為;
(2)從政治參與的本質上看,政治參與是公民對于國家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關系;
(3)從政治參與的外延來看,政治參與只局限于以合法手段影響政府的活動,而不包括非法的行為;
(4)從政治參與的目標與對象來看,它不只是囿于政府決策,而是包括所有直接或間接同政府活動相關的公共政治生活。
十四、政治參與的作用
1、政治參與促有助于進政治民主發(fā)展
2、政治參與有助于經(jīng)濟發(fā)展
3、政治參與有助于實現(xiàn)社會公平
十五、政治文化的含義與功能
政治文化是一國國民長期形成的相對穩(wěn)定的對于生活其中的政治體系和所承擔政治角色的認知、情感和態(tài)度,它與政府、政治組織等制度性結構相對應,成為政治體系的主觀要素。政治文化作為政治體系觀念形態(tài)的東西,包含著廣泛的內容。政治思想和政治意識形態(tài)可以看作是一個國家政治文化較為系統(tǒng)和理性的表述。在日常生活中,政治文化一般以一定的政治認知或意識、政治價值觀念、政治信念、政治情感、政治態(tài)度等形式表現(xiàn)出來。
1、影響社會政治體系
2、影響人們的政治行為
3、影響社會的政治發(fā)展
十六、現(xiàn)代化過程中不穩(wěn)定的原因
政治穩(wěn)定是指一國政治體系的連續(xù)性和有序性,它包括國家政權體系的穩(wěn)定、權力結構的穩(wěn)定、政治過程的有序狀態(tài)。政治不穩(wěn)定的原因:
1、現(xiàn)代化過程中的利益沖突加劇,導致政治不穩(wěn)定
2、新舊價值觀念的沖突
3、人們的社會期望以及參與意識的提高而導致政治不穩(wěn)定
4、政府的執(zhí)行危機
5、此外,對于那些后期現(xiàn)代化國家來說,由于國際勢力的影響也往往造成了很大的不穩(wěn)定因素
十七、在我國當代,憲政建設的主要內容
1、擴大公民基本權利的保障范圍,并且通過立法的完善,形成法制體系化的權利保障網(wǎng)絡;
2、完善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使之真正體現(xiàn)人民民主的憲政政治理念,成為社會中各種利益集團解決政治紛爭的主要渠道和場所;
3、實現(xiàn)黨的領導與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統(tǒng)一;
4、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
十八、全球化及其對國家政治的影響
全球化,它是指人類社會生活跨越國家和地區(qū)界限,在全球范圍內展現(xiàn)的全方位的溝通、聯(lián)系、相互影響的客觀歷史進程與趨勢。
1、全球化使國家主權受到一定的制約;
2、全球化對政府的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全球化推動世界范圍內的民主化;
4、全球化對后發(fā)展國家的政治文化造成了雙重影響。
十九、民主與民主化的含義
民主是一種政治制度,在這種制度中,全體公民有權并且能夠直接或間接地,積極或消極地參與公共事務的決策過程。
民主化就是社會政治體系擺脫傳統(tǒng)特性,以民主核心價值為基礎,建立和推行現(xiàn)代民主憲政的過程。
二十、民主的和平轉變需要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經(jīng)濟市場化:在一個溫飽不能保障的國家,在一個政府對社會主要資源即經(jīng)濟資源實行高度控制的國家,在一個連經(jīng)濟自由都無從談起的國家,保障政治自由的民主憲政不可能得到成長。
2、文化世俗化:在一個宗教觀念主導人們思想,人們總在非理性地尋求和證明自己的“正統(tǒng)”,而把其他持有不同信念的人視為“異教狂徒”的地方,民主不能得到成長。
3、政治文明化:在一個政治沒有得到“馴服”的“自然狀態(tài)”下,在一個動不動拔刀相見、崇尚武力的國度,民主也不能得到成長;在一個沒有“給政治家和反對派以出路”的地方,民主轉變也不會通過采用和平手段得到實現(xiàn)。
4、政治領導人和執(zhí)政黨開明化,精英在政治轉變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具有現(xiàn)代化和民主意識的政治領導人及執(zhí)政黨的存在,對于民主的和平轉變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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