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有著濃厚的“清官情結”。朝廷對于清官,一般也給予了較大的寬容度。可是明朝時期有一位清官,不得沒有得到朝廷的嘉獎,還被朱元璋下令處以宮刑。
這個倒霉的明朝清官叫曾秉正。
根據(jù)《明史》記載,曾秉正是江西南昌人,在洪武初年(1368年)進入官場,第一份職務是海州學正,級別為正九品,相當于現(xiàn)在區(qū)縣教育局的局長。
洪武九年(1376年),這一年發(fā)生了多起自然災害。古人不懂自然科學,以為這是上天對人間的懲罰。朱元璋趕緊下詔,讓大臣們上書言事。曾秉正也寫了一份疏折,洋洋灑灑幾千言,正好說中了朱元璋的心坎上。朱元璋立馬將曾秉正提拔為思文監(jiān)丞。不久,升遷為刑部主事。洪武十年(1377年),曾秉正奉命出任陜西參政。參政隸屬于承宣布政使司,為從三品。很快,曾秉正又被提拔為正三品的通政使。
曾秉正在短短兩年不到的時間,就從正九品提拔到正三品,由此可見朱元璋對他的器重。
當然,“伴君如伴虎”,皇帝的心情是變幻莫測的。就在大家以為曾秉正將會繼續(xù)在朝廷里高歌猛進時,他卻因為違背了朱元璋的旨意,被革除職務,趕回老家。
曾秉正是一個清官,清官總是與“貧窮”兩個字掛鉤的。曾秉正家里不是一般的窮,而是特別窮——他連回家的路費都湊不齊,不得不賣掉了4歲的女兒。
朱元璋聽說這事后,勃然大怒,下令將他處以宮刑。此后,曾秉正不知道去了哪里,史書上也不曾記載,似乎人間消失了一樣。
有人認為,曾秉正賣掉女兒來湊路費,是在裝窮。因為一個正三品高官(相當于現(xiàn)在的副部級干部),怎么可能連路費都拿不出來呢?朱元璋英明神武,明察秋毫,一眼就看出曾秉正在裝窮,果斷將他拿下,戳穿了他的虛偽面具。高,實在是高!
然而,曾秉正有沒有可能是真的窮得連路費都拿不出來呢?如果我們認真研究一下明朝的官員俸祿制度,就會發(fā)現(xiàn),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的。
朱元璋是一個平民出身的皇帝,曾經吃夠了元朝貪官污吏的苦頭。當他創(chuàng)建了明朝后,一方面重拳出擊,嚴厲打擊貪官污吏;另一方面又實行低俸祿制度。
在古代,官員俸祿比較低的王朝有兩個,一個是漢朝,一個是明朝。明朝官員俸祿的水平,比漢朝還低。
洪武四年(1371年),朱元璋命令命中書省、戶部制定了文武官員的俸祿標準,上至正一品,下至從九品,共分為18個等級。最高的正一品,俸祿為900石糧食;最低的從九品,俸祿為50石糧食。明朝的1石米約重153.5斤.這個斤不是現(xiàn)在500克的斤,而是明朝594.6克的一斤。50石糧食約5476公斤。
5476公斤糧食,看起來也不少了,可在肉食、蔬菜極度缺乏的明朝,這些糧食僅夠5口之家日常食用。
更何況,這時候官員只有祿米,沒有年俸,不發(fā)銀兩。曾秉正不想點辦法利用職權“賺外快”,老老實實地做官,還真是有可能窮得拿不出路費。
官員貧窮,在明朝是一個普遍狀態(tài)。
海瑞在浙江淳安做知縣時,由于俸祿太低,日子過得相當窘迫。為了省錢,海瑞在官府后院開辟了一個菜園子,由老仆人種菜來吃,實行自給自足。有一年,海瑞的母親過70大壽,向來孝順的海瑞考慮到讓母親“打牙祭”,破例買了兩斤肉。
海瑞家竟然吃了肉!這件事被當成特大新聞傳得到處都是,還傳到了浙江總督胡宗憲耳里,胡宗憲又鄭重其事地轉告給別人:“昨聞海令為母壽,市肉二斤矣!”
明朝重文輕武,知縣級別不高,卻也是掌管一方行政、司法大權的地方長官,卻窮得連豬肉都吃不起,遑論其他人?
其實,我倒覺得朱元璋之所以雷霆大怒,嚴懲曾秉正,并非因為曾秉正“偽裝清廉”,而是他賣了自己的女兒。朱元璋從小父母雙亡,與哥哥、嫂嫂相依為命,非常重視親情。他當皇帝后,對昔日出生入死的戰(zhàn)友們刻薄寡恩,卻對自己的親人寬厚有加。
顯而易見,在朱元璋看來,曾秉正為籌措路費,賣了4歲的女兒,是一種毫無人倫的做法,絕對不能效仿,因而予以嚴懲。朱元璋沒有判處其他懲罰方式,而是選擇了宮刑,自然也是意味深長的。
因為朱元璋對于他做的事情太上火了,他不相信做官這么多年會有那么窮,非要賣自己的女兒來換錢。
我們都知道朱元璋的出身,是一個放牛娃,曾經還要過飯、做過和尚、最后在機緣巧合下開創(chuàng)了大明朝,做了君王。就是因為自己出身和人生經歷的問題,導致朱元璋特別的痛恨貪官污吏。還專門成立了錦衣衛(wèi)來暗查貪官污吏,那個時期的官風都比較正派,很多的人都是不敢或者是私下進行交易。
當時有一個清官叫做曾秉正,由于苦讀詩書,成功進入官場,后來被分派到海州出任學正,在這個位置上任職七八年。后來因為過于嘮叨,被朱元璋貶為庶民,而他也沒有了收入只好收拾行李回家,而自己做官這么些年都是非常清廉,自己是沒有攢下半點銀兩。
為了能夠回到老家,曾秉正沒辦法只好將自己的女兒賣掉,來換取一點路費。沒想到這件事情被朱元璋知道,朱元璋知道后非常生氣,朱元璋認為曾秉正是一個朝廷三品官員,但是居然做出這種賣掉親生女兒的舉動。如果不加以嚴懲的話,怎么可能平息百姓們的憤怒呢?
于是朱元璋下令將曾秉正處以腐刑,腐刑就是閹割的意思,可憐的增秉正不但被罷官了,還遭受到了社會譴責,自己的命根子也被無情的奪走了,算是倒霉到家了。這下是無論如何都回不了自己的故鄉(xiāng)了,是和竇娥一樣的冤屈呀!
幼時小編看包青天海瑞的時候,心里崇敬之情猶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又有如黃河泛濫、一發(fā)不可收拾??梢娗骞倨鋵嵤歉掀帐纼r值觀的。但是歷史上偏偏有這么一位,為官多年,不僅連回鄉(xiāng)的盤纏也沒有。還賣了自己的骨肉至親換了盤纏返鄉(xiāng),這個人就是曾秉正。
乍聽之下似乎有些悲涼,但是就是這樣一位清廉至極的官員,卻被朱元璋命令直接賜了宮刑。不但沒有得到美名,反而一轉身就與自己的親人和“血肉”永別……這又是為什么呢?怕是要從我華夏數(shù)千年來文人的“風骨”說起。
史上多數(shù)成名的名臣良將,要么是戰(zhàn)場功勛卓著要么是政績斐然史書留名。但是太平年間想要出頭,除了時不時給當朝統(tǒng)治者來點麻煩顯示自身的諍臣本色以外。似乎便沒有了更好的途徑。畢竟,在沒什么戰(zhàn)場才能的文人眼里。史書留名被后人千古傳誦可能就是最大的追求。這也算得上是大部分文人的最高追求了。
而曾秉正便是這樣一位,還在任時因為對朱元璋時不時的勸諫也算小有名氣。但是這位明顯覺得就這樣離任不夠出彩。竟然在離開之前親自將自己的女兒賣了換盤纏。世人聞言,對其廉潔的一生自然是大加贊賞,他倒是覺得滿足了。
不過朱元璋不干了,雖說你想求名。但是這樣不是赤裸裸打我的臉么?再說了以你曾秉正的官職俸祿,不可能需要靠賣女兒來返鄉(xiāng)。為了自己的名聲陷朱元璋于不義,不整你整誰?再說了,自己骨肉都賣。那么你命根子想來也是沒有留下來的必要了。所以,美名固然重要,性命和健康,其實更重要。
因為他不僅惹怒了朱元璋,還賣掉了自己年幼的女兒。
歷史上的朱元璋只能用一個狠字來形容,他能夠靠一只破碗起家建立一個帝國,在執(zhí)政期間勤勤懇懇工作大年初三就上班,積極總結前朝失敗的教訓并且從中獲取經驗,多次懲治貪官污吏給百姓一個安穩(wěn)的家,如此優(yōu)秀的男人就只有一個缺點就是文化低,但也無傷大雅,畢竟權力在手天下我有。而曾秉正則是一個實實在在的大清官加老古板,一心一意為自己的領導效勞,從來沒有多要一分錢的工資,這樣的態(tài)度讓領導非常滿意,所以就將重要的任務交給了他。
刑部無論在任何一個朝代都是國家比較重要的執(zhí)法部門,無論是貪官污吏還是普通職員對他們都既敬畏又恐懼,而成為這個部門的負責人則是天大的榮耀,即便是工資少干的也特別起勁。而曾秉正成為行部主事之后并沒有因此而驕傲,工作反而更加努力了,為了彰顯自己的工作效率,他甚至開始尋找自己領導身上的缺點。朱元璋這個人除了生性多疑之外就是脾氣暴躁,并且對自己的出身非常在意,那些曾經和他一起吃白菜幫的朋友早就已經被他秘密處理掉了。而曾秉正居然敢揭領導的老底,明擺著就是在太歲頭上動土,所以朱元璋一怒之下撤掉了他的官職。
而最終惹怒朱元璋的則是因為曾炳正親手賣掉了自己年幼的女兒,朱元璋本身就是從社會底層出家的,他深知底層人民的痛苦,所以曾秉正這樣的行為讓領導覺得他這個人極其殘忍,連自己親生骨肉都舍得賣掉,這根本就不是一個正常人應該有的行為。并且朱元璋自認為從來都沒有苛待過自己身邊的有功之臣,對曾秉正也沒有過抄家的行為,就算他的手下再窮也不至于要賣女兒湊路費的地步,這不就是明晃晃在打領導的臉嘛,所以朱元璋決定對曾秉正實行宮刑,讓他再也沒有做父親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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