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公元1380年,也就是中國歷史上的明朝洪武13年,明太祖朱元璋誅殺胡惟庸一黨,還廢除了在中國持續(xù)了長達1600年的丞相制度,這是一個足以改變歷史進程的事件。
本來這次事件針對的人只是胡惟庸,殺掉他的理由也是歷朝歷代慣用的“結(jié)黨營私”,但胡惟庸死后朱元璋顯然意猶未盡,于是開始大開腦洞地給胡惟庸冠上了兩個新罪名,一個是通倭,一個是通虜。這一下胡惟庸就不僅僅是政敵的身份了,而成為了整個漢民族的罪人。那么這是真的嗎?胡惟庸生前有沒有勾結(jié)過日本人和蒙古人呢?
一、胡惟庸的新罪名朱元璋說胡惟庸利用丞相的身份去通倭,實際上指的就是林賢案。林賢這個人的詳細資料在正史上并沒有太多記載,只是說他當時被朱元璋任命為了明州衛(wèi)指揮使。所謂明州就是今天的浙江寧波,林賢的職位相當于現(xiàn)在駐守在江浙一帶的海軍司令官。
林賢不是個低調(diào)的人,在當上指揮使之后好大喜功,所以這也讓胡惟庸很早就盯上了他,準備發(fā)展成自己的黨羽。由此胡惟庸給他下了個套,告訴林賢有一個日本的貢船要經(jīng)過明州的防區(qū),要他當做倭寇去進行打擊,只要官船出動攻打一番,就可以向朝廷匯報抗倭取得了重大勝利。
這件事聽上去就十分不靠譜,可立功心切的林賢也沒有多想,就按照胡惟庸的安排去做了??闪仲t沒想到的是胡惟庸轉(zhuǎn)頭就把他賣了,說這是林賢自導自演的一出鬧劇,目的就是為了邀功。
結(jié)果朱元璋一氣之下把林賢重罰一頓,撤掉了職務,還發(fā)配到了日本。詭異的是,3年之后胡惟庸派人把他接了回來,成為了胡黨成員,還密謀聯(lián)合日本推翻大明,這件事記錄在了《大誥三編》中。
二、我們來推敲
在胡惟庸被誅后,朱元璋還是一直在深挖他的各種罪行,最終皇天不負有心人,朱元璋不僅找到了他通倭的證據(jù),還發(fā)現(xiàn)他曾經(jīng)串通過北元的蒙古人。在洪武23年,也就是胡惟庸被殺的十年后,朱元璋把找到的證據(jù)公布了出來。
元朝的舊臣封績在大獄中招供,說胡惟庸曾經(jīng)讓自己給蒙古人帶信,說可以和胡黨一起里應外合推翻大明,當時候蒙古只需要出兵就可以。這就成為了胡惟庸通虜?shù)淖钪饕C據(jù)。
那么,胡惟庸通倭通虜真的經(jīng)得起推敲嗎?
我們先看一下通倭這件事。當時的日本并非明王朝的藩屬,不可能成為林賢的流放地;另外,在明朝建立初年,日本內(nèi)部尚處在“戰(zhàn)國時代”,根本不可能出兵去里應外合攻擊大明。因此說胡惟庸勾結(jié)日本人企圖造反是很難成立的。
再看一下通虜這件事。經(jīng)過史學家吳晗的考證,這個被下獄招供的封績是江蘇人,他一生都沒有去過北部邊境,但朱元璋卻讓他出來作證說胡惟庸勾結(jié)北元,顯然是不合乎邏輯的。
可能朱元璋后來也發(fā)現(xiàn)了其中的破綻,于是直接把封績的籍貫改到了河南,還讓他有了一個全新的身份——元朝的遺臣。從這兩件事就可以看出,給胡惟庸扣上的這兩頂大帽子是站不住腳的,更像是朱元璋反復修改過的一個劇本,目的就是想把胡惟庸永久性地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可朱元璋為何要這樣做呢?
三、朱元璋為何要這樣做至于朱元璋為什么非要把胡惟庸和日本人以及蒙古人扯在一起,深度挖掘一下史料就可以得知,所謂的通敵賣國,實際上是典型的“一石二鳥”之計。當時胡惟庸在被告發(fā)的時候,據(jù)說他家中的庭院里旌旗招展,可是想一想,不過是一個官員的私家府邸,能夠容納下多少的士兵呢?所以朱元璋最后給他定了個兵變的罪名,多少也有些說不過去。
明朝建立初期,國家四周還是強敵環(huán)伺,領(lǐng)土安全得不到很好的保障,而最大的兩個威脅就是來自北元和日本的,內(nèi)陸和沿海民眾深受這兩方勢力的欺凌擄掠,對他們恨之入骨。
這個時候朱元璋給胡惟庸安排上了這兩個罪名,胡惟庸就成為了人人喊打的賣國賊,是最令世人不齒的民族罪人。朱元璋想要的就是調(diào)動起民族主義情緒,這樣可以打擊胡惟庸一黨,還能讓自己提升為一位“民族英雄”,滅掉了胡惟庸也同樣是取得了“尊王攘夷”的偉大勝利。
結(jié)語:從古到今,宮廷內(nèi)部圍繞著權(quán)力的斗爭都不是我們普通人看上去的那樣簡單,其中充斥了太多的爾虞我詐和不同利益之間的相互轉(zhuǎn)換。不管怎么說,朱元璋的一陣大開殺戒,也的確開啟了一個穩(wěn)定、富強的大明帝國,這也是漢民族在中國歷史上最后的輝煌,僅僅是這一點也算非常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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