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東周強行分為春秋戰(zhàn)國,只是我們將東周分為這兩個時代。
所謂春秋時期,是東周前半部分,大概是公元前770年到公元前476年,有300年時間。
戰(zhàn)國時期,則是公元前475年到公元前221年,以秦國消滅周國為結束。
春秋和戰(zhàn)國的區(qū)別,大概是這幾個方面:
第一,國家形態(tài)的區(qū)別。
春秋時期,國家還相當原始。全國往往只有少量的城市,相聚還非常遙遠。城市規(guī)模很小,主要是物資交換中心,出城就是大片的荒野。當時絕大部分人口都是在野外耕種的農民。
春秋時期,人口較少,應該只有幾百萬人,分散在遼闊的地區(qū)。
因此地多人少,今天的所謂中原腹地,還有大片荒野用來放牧。
當時很多人還是以放牧為生,處于農耕和放牧混合時期。
戰(zhàn)國就不同了,戰(zhàn)國中期人口已經高達2500萬到3000萬。此時全國現(xiàn)有土地,大體已經都有人耕種,中原地區(qū)放牧是不太可能了。
此時國家不但有城市,還出現(xiàn)了很多集鎮(zhèn),中原地區(qū)開始變得繁花起來。原本徒步走上半個月,往往都看不到一個人多的地方,現(xiàn)在隨處可見集鎮(zhèn)。
由于人口增加和土地的開發(fā),戰(zhàn)國開始有了明確的國境線,各國不允許別國越境。而春秋時期,由于人少地多,國境線不明確,老百姓也沒有太多國家意識。
第二,軍事制度的不同。
初期時期,周天子對于各國軍隊有著明確的限制,即便是大諸侯國也就只能有三四萬軍隊,周天子則可以有十萬。
春秋時期,居民分為國人和野人。國人類似于公民需要當兵,是義務。野人則不需要當兵,卻要繳納糧食,也沒有什么權力可言,類似于賤民。
而戰(zhàn)國時期,各國已經不理會周天子的限制,一次出兵五六十萬也不稀奇。
同時,國人野人區(qū)別逐步沒有了,所有民眾都要當兵的義務,全民皆兵。
第三,土地制度問題。
春秋時期,當時社會還比較原始,沒有太多土地私有共有的概念。反正當時土地到處都是,耕種也耕不完。
春秋有所謂井田制度,也就是一共9塊田,都是貴族所有,其中8塊交給8戶人耕種,收入歸他們所有。而中間一塊8戶一同耕種,收入歸貴族所有。原則上,普通人沒有私人土地。
同時,其實8戶人不是自己耕種自己的土地,而是一同耕作這9塊土地。
主要是當時農業(yè)技術比較落后,單靠一戶人的勞動力不足以耕種很大面積土地。
但春秋中后期和整個戰(zhàn)國時期,這種制度就沒了。轉而出現(xiàn)了土地私有制度,普通農民設法搞到私人土地,自己精耕細作。大貴族則將土地雇傭工人耕種。
這是因為戰(zhàn)國時期開始大量使用鐵制工具,修建水利工程,讓農業(yè)技術有著本質的提高,即便一戶人家,也可以耕種大片土地了。
第四,官僚制度。
春秋的官僚制度很保守,就是周天子為天,其實就是大貴族的世襲制度,世代為官,階層是固化的,不會改變。
戰(zhàn)國時期,由于世襲貴族很多是酒囊飯袋,各國都開始提拔民間的人才,逐步出現(xiàn)了打破世襲的制度。
商鞅時期干脆以戰(zhàn)功封賞和升官,徹底打破這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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