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九品中正制”到《人物志》一種陰陽五行的人物分類學說
近些年,傳統(tǒng)的陰陽、五行學說又開始悄悄流行起來。民俗自有它利于社會穩(wěn)定的一面,因此偶然用作日常生活的調(diào)劑倒也無可厚非。然而,也有一些極端的事例。據(jù)說有些企事業(yè)單位的領(lǐng)導對照五行生克關(guān)系,拒絕錄用或者提升與自己相克的人??墒?,依照四柱命理的五行學說,相生的是“印”,相克的是“官”;
有“印”護身固然不錯,可要是沒有了“官”,日后的仕途不就斷送了么?看來,當真對這些問題有興趣,還是應該讀一讀三國時代形名家劉劭撰寫的《人物志》,了解一點五行分類和人物品鑒的精微;明白了“大道”,就不會過分拘泥“小術(shù)”了。
陰陽五行是一門有著輝煌歷史的學說。當初,西漢史學家司馬談平議六家要旨,雖然指出陰陽家“大祥而眾忌諱,使人拘而多所畏”的不足,同時也肯定了“然其序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的成就。戰(zhàn)國以降,陰陽五行之學多所流失,初則滲入道家黃老之學,再則混同于兩漢儒學;從獨立的學統(tǒng)來看,陰陽家固然己不復往日顯赫的舊觀,但經(jīng)由秦、漢儒生、方士的演繹,陰陽五行學說為儒家“大一統(tǒng)”的元氣論所攝用,影響遍及當時文化的各個方面,卻頗有附庸蔚為大國的陣勢。
早在戰(zhàn)國之際,一部屬于道家黃老學派的醫(yī)書《黃帝內(nèi)經(jīng)》,就己經(jīng)開始運用陰陽五行來對個體生命進行功能性的分類。以后,其主體內(nèi)容作為方技的一部分得以保留,且歷代不乏達人君子探賾索隱,闡幽發(fā)微。另外一支則衍為術(shù)數(shù),即是盛行于民間的《麻衣》、《柳莊》諸相法。無論方技抑或術(shù)數(shù),它們共同依據(jù)的原理要歸于陰陽氣化的元氣論,這方面的基本理論在兩漢儒生和方士殫精竭慮的著述中得到了最大程度的系統(tǒng)注釋。從中國文化重視具象感應這一特質(zhì)來看,兩漢儒、道學說在“天人合一”的宗旨下,確實己將陰陽五行的氣化、感通思想發(fā)揮得淋漓盡致了。漢末魏初,社會政治的變動為學術(shù)思想的進一步抽象化提供了條件,尤其是九品中正制度的設立,至少在形式上是對宗族鄉(xiāng)閭的具體品評的補充,遂使一時代的人物品鑒朝向名理學方面發(fā)展,終于有了劉劭《人物志》這樣立足于名理學對人物進行分類的著作。
曹魏政治的特點與“九品中正制”
東漢末年,應世而起的英雄豪杰不少,如袁紹、公孫瓚、劉表等人,皆為一時的名士,但是,這些名士大多出身豪門,權(quán)位既重,儼然如古時的諸侯,在這種自主意識的離心力促使下,無不以一門一族的私利為計,少有健全、宏大之民族、國家理想的。于是,政治局勢朝向分裂割據(jù)一面傾斜。值此王權(quán)崩潰、天下大亂之際,門第卑微的宦官之后曹操,開始顯露出他的雄才大略。據(jù)《三國志?魏書?武帝紀》注引《魏氏春秋》的記載,曹操曾經(jīng)說過“若天命在吾,吾為周文王矣”的話,在其他場合,曹操也曾自比齊桓公、晉文公、周文王。如果因此斷定,曹操早年的雄心壯志是寄托在恢復漢代大一統(tǒng)帝國的理想上的,也不能說是全然無據(jù)。不過,最終取代漢獻帝而奪得東漢天下的,終究還是曹操之子曹丕。無論如何,從曹操“挾天子以令諸侯”起,逐漸強盛的曹魏政權(quán)在政治、經(jīng)濟和文化等各方面均有所革新,由此開創(chuàng)了一代風氣。
1.曹魏政權(quán)和形名法術(shù)。湯用彤先生在分析“正始玄風”的起因時曾指出:“魏文帝重法術(shù),明帝獎經(jīng)術(shù),形名家言通于二家亦甚流行于世。然其時道家之學亦漸盛,終成正始玄風?!保ā稖猛畬W術(shù)論文集》,第209頁)可見魏文帝(曹丕)的倡導形名法術(shù),對以后新道家玄學的興起有著直接的關(guān)聯(lián)。不過,細究其風氣的淵源,錯綜復雜,仍須上溯至東漢的政治狀況。
東漢中晚期,隨著朝政的逐漸衰敗,統(tǒng)治集團也開始加劇分化,就當時的政治局勢而言,大體形成兩大壁壘分明的集團:一是內(nèi)廷的宦官,一是外廷的士大夫?;鹿僖幌?,在朝廷中固然勢力顯赫,但查其出身,卻大都來自民間寒族。相比之下,外廷的士大夫,大抵出于豪門望族。這樣,舍兩者的政治傾向不論,單就家族背景來看,已然涇渭分明、判然有別了。進而,落實到思想、學術(shù)的旨趣,宦官一系因為家族中沒有深厚的學術(shù)(經(jīng)學)傳統(tǒng),所以為學既偏重于外在的文辭,為人也相應崇尚形名法術(shù)等注重功利的手段。至于士大夫階層,既然是“累世經(jīng)學”,其學問不外乎是從師受經(jīng)或者游學京師,絕大多數(shù)是歸宗于儒家經(jīng)義,行為方面同樣注重孝友禮法,以合于儒家的道德標準。陳寅恪先生曾精辟點明了這種潛在的家族淵源差異對思想學術(shù)的影響:“……當東漢之季,
其士大夫宗經(jīng)義,而閹宦則尚文辭。士大夫貴仁孝,而閹宦則重智術(shù)。蓋淵源己異,其衍變所致,自大不相同也?!保ā督鹈黟^叢稿初編》,第42頁)
東漢末年,出身宦官家族的曠世梟雄曹操,一舉擊敗了士族豪門的代表人物袁紹,于是乎,從政治思想到學術(shù)旨趣均隨之改觀。這一點,最初反映在曹操于建安十五年、十九年和二十二年相繼下達的求才三詔令中。就當時的特定形勢而論,曹操的三個詔令固然是出于實際政治、軍事斗爭的需要;當創(chuàng)業(yè)之初,為了擴充己方的力量,自然需要想方設法羅致各種類型的人才,詔令所反映出來曹操的度量與見識,確乎高出了同時的一大批豪門貴族。但是,如果站在政治綱領(lǐng)的層面看,“魏武三詔令”中明顯含有摧抑豪門的主張,則不啻是一份宣告兩漢儒家思想破產(chǎn)的宣言。事實上,這三份詔令也確實從政策上規(guī)范了稍后曹魏新政權(quán)“惟才是舉”的法治精神,連帶著,也從學術(shù)思想方面引發(fā)了魏晉間士大夫們對名理問題的興趣。本來,兩漢通行的選拔官吏的標準是經(jīng)明行修;地方的“察舉”和朝廷的“征辟”,所依據(jù)的主要是一個人的德行,因而有所謂“賢良”、“孝廉”等等稱號。從名理學角度看,這種制度暗含了“才性同一”這樣一個重要的預設。換句話說,在兩漢官吏選拔制度中,一個人的才能和德性之間并不存在什么矛盾;如果有矛盾,那么這個矛盾最終也必須在仁孝廉讓的德性中得到解決,“才”和“性”不能也無須分別作單獨的考察。但是,“魏武三詔令”明確宣布了“惟才是舉”的原則,在此原則下,“負污辱之名,見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之術(shù)”者均可察舉。這樣,“才”、“性”己然成為了兩套相對獨立的價值標準,原本樸素的“大一統(tǒng)”價值觀念出現(xiàn)了分裂。這方面政治風氣的轉(zhuǎn)化,隱隱然引導了當時名理學的發(fā)展并促使正始初期傅嘏、李豐、鐘會、王廣等人展開了關(guān)于“才”、“性”同異離合的辯論。
2.九品中正制度。九品中正制度是曹魏時期創(chuàng)設的一種選舉制度,以后歷朝歷代均沿用不變,直到隋朝時才被廢除。所謂“九品中正”,即在州郡置“中正”(一種官職),由本地賢良且有識鑒者擔任。中正的主要任務是評定人物,以備政府用人時的根據(jù),其區(qū)別人物依次定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共“九品”。據(jù)《三國志?魏志?陳群傳》記載,九品中正制是在咸康元年(公元220年)由曹丕建立的。不過,沈約在《宋書?恩倖傳序》中稱:“漢末喪亂,魏武始基,軍中倉卒,權(quán)立九品,蓋以論人才優(yōu)劣,非謂世族高卑?!彼坪踉缭诓懿贂r,“九品中正”就己有了初步的規(guī)模。從一個方面看,九品中正制度的創(chuàng)設,是對兩漢盛行的鄉(xiāng)閭評議方法的補充。因為經(jīng)過了東漢末年的黃巾起義,人士流移己是相當普遍的現(xiàn)象,政府選用人才意欲查考鄉(xiāng)閭的批評,事實上己不可能,然而又不能一下子全然放棄早己習用的方法,“因此一方面顧全鄉(xiāng)閭評定的舊傳統(tǒng),另一方面適應人士流移的新環(huán)境,就本鄉(xiāng)之中選擇一個適當?shù)娜藖碇鞒衷u定的任務。這一個人在本鄉(xiāng)負有聲望,又熟習士人的行動,吏部可以從他的報告中得到依據(jù),這樣就不至于無從查考了”(唐長孺:《魏晉南北朝史論叢》,第86?87頁)。但是,就政治傾向而論,類似制度的創(chuàng)設,又同曹操、曹丕乃至曹睿一貫的抑止浮華、限制朋黨清議的主張有關(guān)。早在建安十年(公元205年),曹操便己發(fā)布過一道破朋黨的命令,以為“阿黨比周,先圣所疾”,并表明了自己意欲“整齊風俗”的態(tài)度(《三國志?魏志?武帝紀》)。以后,素尚通達的曹丕也對朋黨浮華進行了激烈的批評:“桓靈之際,閹寺專命于上,布衣橫議于下,干祿者殫貨以奉貴,要名者傾身以事勢,位成于私門,名定于橫巷,由是戶異議,人殊論,論無常檢,事無定價,長愛惡,興朋黨?!保ā兑饬帧肪砦逡兜湔摗罚┲劣诓茴?,更是直接下過一道詔令,針對當時名士游談道家玄理的風氣,要以經(jīng)學考試來求得人才,“其浮華不務道本者”皆予以罷黜,并且曹睿本人還有“都官考課法”的創(chuàng)立。
由此可見,九品中正制度的創(chuàng)設,至少從現(xiàn)象上看,幾乎同后來興盛的玄風正相反對;前者要求建立制度來保證“綜核名實”的可靠性,后者則倡導“玄遠”、“無名”進而衍為使氣任性,近于曹氏三世所斥的“浮華”一路。因此,論及這一時期政治制度對于玄風的影響,尚須超出特定的政治現(xiàn)象,從其思想的內(nèi)在邏輯理路方面求一更深的理解。
從東漢末年起,政治上的“綜核名實”就被看作是社會太平的基礎。王符便曾提出過這方面的理論,認為“有號則必稱于典,名理者必效于實,則官無廢職,位無非人”(《潛夫論?考績》)。稍后,徐從“名”、“實”問題出發(fā),也有過深入的探究,主張“正名’’須據(jù)“實”以立“名”;“名”為“實”之“名”,貴“名”的實質(zhì)乃是貴“實”。如前所述,九品中正制度的設立,從現(xiàn)實上講是為了補充兩漢盛行的鄉(xiāng)閭品評的不足。但在客觀上,實際己是超出了慣常的鄉(xiāng)閭查考的具體性;其品評人物的標準需有一個較為統(tǒng)一因而也是較為抽象的理論系統(tǒng),這就將政治措施上的具體問題導向了頗為抽象的名理學上去了。湯用彤先生對這一制度、風氣方面的變化與玄學興起的關(guān)系嘗作有清晰的梳理,以為“魏晉名家之用,本為品評人物,然辯名實之理,則引起言不盡意之說,而歸宗于無名無形。夫綜核名實,本屬名家,而其推及無名,則通于道家。而且言意之別,名家者流因識鑒人倫而加以援用,玄學中人則因精研本體而更有所悟?!谑敲麑W之原則遂變而為玄學家首要之方法”(《湯用彤學術(shù)文集》,第216頁)。到了劉劭撰寫成《人物志》一書,系統(tǒng)建立了品鑒、識別人物的標準后,上述“名”、“實”概念得到了名理學方面的進一步抽象,從而不期然地將時代的思想興趣引向了“玄遠”的路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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