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馬同學:道德經第六十四章
【原文】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泮,其微易散。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亂。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層之臺,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為者敗之,執(zhí)者失之。是以圣人無為故無敗,無執(zhí)故無失。民之從事,常于幾成而敗之。慎終如始,則無敗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復眾人之所過,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
圖片僅作為配圖使用,與原對話場景無關
【注釋】1、其脆易泮:泮,散,解。物品脆弱就容易消解。
2、毫末:細小的萌芽。
3、累土:堆土。
4、為者敗之,執(zhí)者失之:一說是二十九章錯簡于此。
5、是以圣人無為故無敗,無執(zhí)故無失:此句仍疑為二十九章錯簡于本章。
6、學:這里指辦事有錯的教訓。
7、而不敢為:此句也疑為錯簡。
【大意】局面安定時容易保持和維護,事變沒有出現跡象時容易圖謀;事物脆弱時容易消解;事物細微時容易散失;做事情要在它尚未發(fā)生以前就處理妥當;
治理國政,要在禍亂沒有產生以前就早做準備。合抱的大樹,生長于細小的萌芽;九層的高臺,筑起于每一堆泥土;千里的遠行,是從腳下第一步開始走出來的。
有所作為的將會招致失敗,有所執(zhí)著的將會遭受損害。因此圣人無所作為所以也不會招致失敗,無所執(zhí)著所以也不遭受損害。人們做事情,總是在快要成功時失敗,所以當事情快要完成的時候,也要像開始時那樣慎重,就沒有辦不成的事情。
因此,有道的圣人追求人所不追求的,不稀罕難以得到的貨物,學習別人所不學習的,補救眾人所經常犯的過錯。這樣遵循萬物的自然本性而不會妄加干預。
黃老師答:《道德經》第六十四章無為法的關鍵在于“慎始”。重視并把握好事物發(fā)展的初始階段,把基礎做好,甚至把終點也當成開始。如何把握“始”?無執(zhí)是也。此章以涌泉穴為始終之地,以無為之“觀”為采取先天一炁之手段,以慧劍為堤防,以“不欲”“不貴”“不學”“復(補救)過”為內在心法,層層遞進而又無層次可言,充分體現了無為法“以無法為有法”“以一法涵萬法”的特征。
本章可以與大成凈土法的雌雄慧劍合參。
春風化雨:@太易先生黃紫檀?老師上面是說內視涌泉就可以采先天一炁嗎?
黃老師答:不是。嚴格來說,《道德經》并沒有立法。
春風化雨:@太易先生黃紫檀?涌泉為始終之地指的什么?
黃老師答:只是把81章里面無為法的“理”說清楚,用了很多比喻,都是為了說清楚。
涌泉為始終之地――指開始時下手在這里,終極一步的了手也在這里。
春風化雨: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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