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百人的大鍋飯
今天帶您吃一回大鍋飯,七百多人的大鍋飯。
宋太宗在位時,江南民間有一戶姓陳的超級大家庭,十三世同堂,七百口人,幾百年來都沒有分過家?!端问贰飞嫌涊d,這七百人每頓飯都要在一起吃,做飯的時候熱火朝天,吃飯的時候更是人歡馬叫,場面大得嚇人。
陳家專門蓋了一所特大號的餐廳,每回開飯,七百人魚貫而入,按照輩分和年齡先后落座,光點個到都得半天。家里的女性輪班做飯、輪班端飯,還要檢查七百人是不是都到齊了,有一個人遲到,所有人都得等著。等一炷香還沒到,就得派人去找。“今天誰沒來?”“七姑奶奶?!薄笆遣皇巧×耍俊薄安豢赡?,昨天晚上還見她呢!她老人家就坐我前邊,一口氣吃了八個包子,比我都能吃?!庇值攘艘混南愎し?,飯都涼了,終于有人來報:“七姑奶奶來不了啦,昨天吃得太多,她老人家年歲又高,撐死啦!”聽到這個不幸的消息,大伙嘩啦啦起身,集體為七姑奶奶默哀。默哀完畢,派幾個人先去給七姑奶奶料理后事,這邊大伙呼啦啦趕緊開飯。人是鐵,飯是鋼,吃飽飯,才有力氣去哭七姑奶奶。
《宋史》描寫陳家七百人共同進(jìn)餐的場景,用了一個非??鋸埖募?xì)節(jié):“每食,必群坐廣堂,未成人者別為一席。有犬百余,亦置一槽共食,一犬不至,群犬亦皆不食?!泵看伍_飯,大伙兒一定要聚在一個大房間里,大人跟大人坐在一塊兒,小朋友跟小朋友坐在一塊兒。這個超級大家庭養(yǎng)了一百多條狗,人吃大鍋飯,狗吃大鍋食,一百多條狗在同一個飼料盆里就餐,如果有一條狗沒來,其他狗就都不吃。這當(dāng)然是夸張,《宋史》想用這個細(xì)節(jié)來證明,陳家人的關(guān)系非常和睦,所有人都嚴(yán)守家規(guī),都彬彬有禮,連狗都受到了感化。
你肯定讀過曹雪芹的《紅樓夢》,讀過老舍的《四世同堂》,讀過巴金的《家》《春》《秋》,這些文學(xué)經(jīng)典講的都是大家族的故事,都涉及大家族的弊端:世代同堂,聚族而居,家庭成員太多,肯定良莠不齊,有人勤儉持家,就有人好吃懶做;有人鞠躬盡瘁做貢獻(xiàn),就有人挖空心思掏墻角;有人占便宜,就有人吃虧。陳家繁衍到七百人,家族內(nèi)部吃大鍋飯,什么東西都平均分配,保不齊就有些人混吃等死,當(dāng)寄生蟲,降低整個家族的產(chǎn)出效率,最后導(dǎo)致這個家族入不敷出,經(jīng)濟(jì)破產(chǎn)。
宋太宗在位時,江南陳家就已經(jīng)破產(chǎn)了,用《宋史》上的話說:“??嗍巢蛔??!比丝谠絹碓蕉?,收入并不見增長,口糧不夠吃,經(jīng)常餓肚子。
其實,如果這個大家族想吃飽飯,只要分家就行了,只要把這個大家庭分成一個個小家庭,每個家庭自負(fù)盈虧,那就能產(chǎn)生動力,逼著懶漢勤奮起來,逼著寄生蟲自力更生。幾十年前搞大鍋飯,很多人都吃不飽,一搞家庭聯(lián)產(chǎn)承包責(zé)任制,農(nóng)民馬上就吃上了白米白面,這是一個道理。
但是宋朝官府并不想讓江南陳家分家,宋太宗把它作為模范家庭來表彰,為了讓這個家庭繼續(xù)維持,宋太宗讓地方政府每年資助兩千石糧食。
“石”是容量單位,歷朝歷代的石都不一樣,宋朝一石在60公升左右,一石糧食大概有100斤,兩千石就是20萬斤。這么多糧食分給陳家七百口人,每人每年能分兩百多斤,這家人就算不種田、不經(jīng)商,男女老少都躺在家里睡大覺,有這么多糧食撐著,也不至于挨餓。
二、大家庭對朝廷的意義
問題是,宋太宗干嗎要白白消耗國家的糧食,來養(yǎng)活這么一大家子寄生蟲呢?因為他想樹立典型、世世代代不分家的典型。
老百姓世世代代不分家,對朝廷來說,那可是意義重大,至少有以下三條好處:
第一,大家庭出身的子民,一般都是懂得克制和愿意吃虧的順民,更容易聽朝廷的話。你想啊,世代同堂,聚族而居,必然格外講究“孝道”“克制”“吃虧是?!?。否則的話,人人都不愿吃虧,妯娌們天天吵嘴,兄弟們天天打架,鬧得雞飛狗跳,當(dāng)家老爺子管不住,用不了三天就得散伙,怎么能堅持十幾代不分家呢?
第二,跟小家庭比起來,朝廷對大家庭的管理成本更低。古代官府統(tǒng)計人口、征收賦稅、分派勞役,甚至包括抄家滅門,都是以家庭為單位進(jìn)行的。小門小戶就像一盤散沙,朝廷抓得太緊了,沙子自然會從指頭縫里漏下去,攏共就那么幾口人,抱起孩子,背上鋪蓋卷兒,說逃就逃了;而大家族則是一棵大樹,樹大根深,不容易移動,官府想讓這個家族做什么,它就得做什么,輕易不敢反抗,因為反抗成本太高,敢跟朝廷過不去,那就是滾湯潑老鼠,一窩都是死,七百口人一鍋端。
第三,大家庭的自救能力更強(qiáng),家庭成員的內(nèi)部矛盾不用經(jīng)官動府,家族里輩分最高的老太爺一發(fā)話就解決了。平常搞個基礎(chǔ)建設(shè),修個橋啊、補(bǔ)個路啊,用不著官府花錢,大家族為了自家生活方便,就把這些事兒給辦了。
大家庭肯定也有難管的時候。人多,勢力就大,勢力大,為非作歹的空間就大。假設(shè)某個超級大家庭的領(lǐng)頭人不是忠厚長者,而是地主惡霸,他就有可能把家族成員變成打手。有些大家庭本來該作表率,尊師重道,敬老愛幼,舍己為人,克己復(fù)禮,結(jié)果呢?仗著人多勢眾、法不責(zé)眾,魚肉鄉(xiāng)里,恃強(qiáng)凌弱,欺男霸女,成了地方上的地頭蛇。漢朝、三國、魏晉、隋唐,都有過這樣恃強(qiáng)凌弱的大家庭,歷史上稱為“地方豪強(qiáng)”。特別是在漢朝和魏晉南北朝,豪強(qiáng)遍地都是,敢跟官府分庭抗禮,官員到一個地方上任,首先得向當(dāng)?shù)睾缽?qiáng)拜碼頭,不然就干不下去。那時候的豪強(qiáng),可比現(xiàn)在的村霸厲害多了。
但是,經(jīng)過了隋唐帝國對豪強(qiáng)的不斷打擊,又經(jīng)過五代十國的連年戰(zhàn)亂,不但豪強(qiáng)數(shù)量銳減,連江南陳家這樣的大家庭也非常少見?!端问贰ば⒘x列傳》對世代同堂的大家庭大書特書,除了十三世同堂的江南陳家,還有十世同堂的山西董家、八世同堂的河北趙家、七世同堂的中州張家、六世同堂的滄州崔家……攏共加起來,這些大家庭不到一百家,跟兩宋三百年歷史、巔峰時期的上億人口相比,超級大家庭在整個宋朝占的比例根本不值一提,所以宋朝極力提倡和扶持大家庭,限制老百姓隨便分家。
宋太祖曾下過一道圣旨:“察民有父母在而別籍異財者,其罪死?!备改高€活著,兄弟們鬧分家,那是死罪。宋太宗對這個規(guī)定做了一點改進(jìn):若祖父母、父母令別籍異財者,明其無罪。如果祖父母或者父母發(fā)了話,讓兒孫們分家,那就可以分。
大多數(shù)時候,宋朝官員處理老百姓的分家糾紛,都遵照了宋太祖和宋太宗的精神:原則上不許分家,除非家里的長輩明確說了讓分家。但是有些時候,地方官還會鼓勵治下的老百姓分家,甚至逼著他們分家,這又是為什么呢?原因很簡單,為了多征稅。咱就拿南宋前期來說吧,因為跟金國打仗,軍餉緊張,地方官就想方設(shè)法從老百姓身上榨錢,要求每家每戶必須從國營酒廠里買多少多少酒,只有把大家庭拆分成小家庭,政府才能賣掉更多的酒。如果不拆分的話,有些大家庭不但不買酒,還會偷偷地自己釀酒,直接影響到官府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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