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從蘇東坡被捕起,
記錄他的審判全過程,
并呈現(xiàn)宋朝的司法運作機制。
不為針砭時事,切勿對號入座。
本文共6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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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1079年的7月28日,浙江的湖州城悶熱難耐。
三個人,風(fēng)塵仆仆,直接沖進了湖州市政府大樓(湖州衙門),他們氣勢洶洶,要抓走一個人。
那個人,其實早已知道自己會被逮捕,(他的朋友通知了他的弟弟,他的弟弟火速派人從商丘趕到湖州通知他)。只是知道又能怎么樣呢?一切還可以改變嗎?還可以逃跑嗎?
他決定,等待,并且直面這一人生的慘劇。他想,既然我都是湖州市長(知州),總得客氣一點吧?只是他沒有想到,自己依然會被無禮地羞辱: 五花大綁押出了市政府大樓。
后來,有人記錄了當(dāng)時的這一切:頃刻之間,拉一太守,如驅(qū)犬雞。什么無罪推定,都是扯淡,一旦有嫌疑,就是 “雞犬不如”。
這個被抓的人,他叫蘇軾。這次牢獄之災(zāi)之后第二年,他給自己取了一個稱號:東坡居士。
很多年后,人們都叫他蘇東坡。
01.
為什么會被抓?
這一年的蘇東坡,已經(jīng)42歲了(按照古代的算法,是44歲),但是他過得很不順: 他的個性太強,又管不住自己的嘴,總是想去批評。
王安石的新法改革,已經(jīng)進入深水期。這一年,連王安石都已被罷相,一個人悶悶不樂呆在南京城里?;实鬯紊褡?,干脆自己主持政務(wù),擔(dān)起了改革的重任。
問題也因為變得復(fù)雜:王安石在時,批評改革可以理解為批評宰相,皇帝還可以心有惻隱,保護批評者;但是一旦皇帝親握大權(quán),皇帝是什么?天子!圣明無比。 你批評改革,就是在批評皇帝本人!
王安石主持,叫“新政”,而皇帝主持,就是“圣政”,批評改革,就是非議“圣政”,就是指斥“乘輿”(皇帝),批評皇帝,針對皇帝,就是對皇帝的不敬,這不是找死嗎?你想想,你批評你們市的環(huán)保政策,市長都會冒火,因為他覺得你在冒犯他。市長如此,何況是皇帝呢?
宋神宗的度量其實不大,他當(dāng)政時,認(rèn)為法律不夠細密,還專門設(shè)局修訂,一個人頒布了90部法典;不僅喜歡立法,還覺得審判不過癮,時不時委派大臣組建臨時法庭,這就是“詔獄”。(后來,王安石都看不下去了,說陛下啊,你判的這些案子,就沒有一件是判得對的。)
這樣的背景下,蘇東坡的批評,怎么能不危險呢? 輕則“尋釁滋事罪”,重則“顛覆國家政權(quán)罪”,他的性格不變,那他的命運在當(dāng)時已被注定。
02.
誰來執(zhí)行?
不能再任由一個大炮在外持續(xù)放炮了,必須得抓起來,殺雞儆猴!那誰去做這事呢?這活兒落在了當(dāng)時的監(jiān)委/檢察院負責(zé)人(御史臺的御史中丞)李定頭上。
那先得搜集線索吧?首先是御史臺的何正臣從蘇東坡寫給皇帝的信(《湖州謝上表》)里,找出了幾句:
風(fēng)俗阜安,在東南號為無事;
山水清遠,本朝廷所以優(yōu)賢。
這什么意思呢?這分明在抱怨, 在腹誹朝廷不給你蘇軾委以重任嘛!你心懷不滿!
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
察其老不生事,或能收養(yǎng)小民。
嘛意思?什么難以追陪新進?陰陽怪氣的, 你在對改革的同志進行人身攻擊!你還說自己“老不生事”,難道朝廷里的人都在惹是生非?
但是單靠這個內(nèi)容,就定罪,好像還不夠。
御史臺的舒亶又找來蘇軾新出的詩文集 《元豐續(xù)添蘇子瞻學(xué)士錢塘集》,發(fā)現(xiàn)好多詩,都是在批評、譏諷皇帝的新政,都是在侮辱朝廷和皇帝。
比如:
“老翁七十自腰鐮,慚愧春山筍蕨甜。
豈是聞韶解忘味,邇來三月食無鹽”,
這什么意思呢?山中之人,饑貧無食,老了還在采筍蕨充食;鹽法又這樣嚴(yán)峻,偏遠的人,幾個月都沒有鹽可以吃。好慘好慘!我們的社會一片和諧,有什么慘的?這純粹瞎說,污蔑! 而且,這直接詆毀國家法律,就是污蔑皇帝?。?/strong>
比如:
《和述古冬日牡丹四首 其一》:
“一朵妖紅翠欲流,春光回照雪霜羞。
化工只欲呈新巧,不放閑花得少休?!?/p>
嘛意思?你蘇軾的意思,豈不是說皇帝喜歡玩新花樣,“新巧”,不讓老百姓安閑?你這個居心,太惡毒了!
就這樣,御史臺的何正臣、舒亶、李定,以及國子博士李宜之聯(lián)手連番上“彈劾狀”,以 “御史臺檢會送到冊子”,寫明蘇軾的主要罪狀,要求嚴(yán)懲蘇軾。
要多嚴(yán)呢?按照李定的說法: 蘇軾犯四大該誅之罪!這樣的人:
“有譏切時事之言。流俗翕然,爭相傳誦,
忠義之士無不憤惋?!?/strong>
軾萬死不足以謝圣時……
伏望陛下付軾有司論如大不恭,
以戒天下只認(rèn)為人臣子者。”
說得還那么動聽!蘇軾這個壞人,寫的東西,被那么多人看到,傳播很廣,影響很壞,讓我們這些小粉紅們傷心氣憤,必須必須嚴(yán)懲。
于是,監(jiān)委(御史臺)出馬,就有了剛開始的一幕。為什么像監(jiān)委辦案呢?因為也沒有涉嫌的罪名,抓蘇軾的時候,也只是說先革職送京(這等于停職,留置)。
這種莫名的恐懼,在押送回首都的時候,蘇軾也曾對著河,想跳河自盡。
03.
審訊
這一年的8月18日,蘇東坡被送到了御史臺的皇家監(jiān)獄。一場正式而嚴(yán)酷的審問就要開始了。
御史臺不僅僅負責(zé)提出罪名,還由他來負責(zé)審訊。在北宋,當(dāng)時的司法制度也是 “鞫讞分司”,也就是審訊和判決有不同的官署負責(zé):
御史臺負責(zé)“推堪”,也就是如檢察院一樣,對公務(wù)人員進行調(diào)查審訊,然后結(jié)成“供狀”,移送大理寺“檢法”,也就是找到相對應(yīng)的法律,進行判決,出具“判詞”。
當(dāng)年的御史臺,有點像如今的監(jiān)委和檢察院合而為一。而在當(dāng)時,以“供狀”為主要材料,所以審訊是非常重要的。
8月20日,審訊正式開始。
審訊官先問蘇軾,你家五代內(nèi),有沒有誓書鐵劵?誓書鐵劵就是小說里經(jīng)??吹矫馑澜鹋?。為什么這樣問?這是一種審訊死刑犯的方式。這說明,檢察官們一開始就奔著要給蘇軾釘上死刑的方向再走。
然后,你要敘說自己是誰,多少歲。然后敘說世系、籍貫、什么時候考中的科舉,做過什么官職,誰推薦他做的官,做官的時候,有沒有犯過錯。
這樣一路問下來,發(fā)現(xiàn)蘇軾也曾犯過錯,一是當(dāng)年任鳳翔通判時,與上官不和不參加秋季會典,罰過錢;一個是在杭州任職時,下屬挪用公款,他沒及時呈報,也罰過錢。其余的,就沒有了。
怎么辦?必須得問出什么東西啊。檢察官們很積極,不僅將蘇軾的詩文全部收集,還在他家里搜刮一空,然后向各地發(fā)公文,要求交出手中的蘇軾詩文,不得隱瞞。(當(dāng)然,他弟弟蘇轍藏匿了一部分他哥哥給他的詩文,不然也會跟著倒霉)。
一首一首讓蘇軾解釋,這是什么意思?寫的是什么?這個用典是什么目的?有沒有譏諷朝廷和改革的意思?寫了之后,和誰交流?甚至把與和尚的詩,都拿出來當(dāng)罪證。
蘇軾一開始還剛硬,只說有幾首詩只是記載了新法改革的弊端現(xiàn)象,但自己不承認(rèn)其他,畢竟有些用典畢竟隱晦,不是那么容易理解的。
不承認(rèn)就完了? 御史臺的官員們開始辱罵和暴打(刑訊逼供),42歲的蘇東坡何曾受過這個苦,幾近精神崩潰。大詩人也熬不住這樣的胡來。
審訊的第23天,他熬不住了,決定服罪。
他承認(rèn)寫詩譏諷當(dāng)政,而且給朋友寄書也是希望表達這樣的意思。然后一條一條地解釋自己的詩,為什么寫,用什么典故,表達什么意思。
整個審訊,從八月持續(xù)到十一月底,三個多月的審訊,非常詳盡,這讓蘇軾幾乎把他自己寫得詩文,都一一解釋個遍—— 這也許是古往今來,唯一一個詩人自己老老實實解釋自己作品的唯一一人了。(也因為如此,后人對蘇東坡詩文的理解,要比別人更深入和全面)。
比如,他說給駙馬爺王詵的詩,其中一句坐聽“鞭笞環(huán)呻呼”、“救荒無術(shù)歸亡逋”等等,都是說為政貪婪的象征;給朋友李常的詩“灑涕循城拾棄孩”,這都是真的路有餓死骨,確實是不滿新政,等等。
審訊之后怎么辦?檢察官們要將審訊結(jié)果上報, “結(jié)案具狀申奏”。
北宋的司法制度還有一個環(huán)節(jié),就是“錄問”。什么意思呢?就是來確認(rèn)你的供述,是不是本意,如果不是,你還可以翻供。
如果沒有翻供,那“錄問”之后,就是確認(rèn)來“供狀”,要交給大理寺審判了。
那時,冬季已經(jīng)來臨,蘇東坡在監(jiān)獄里心灰意冷: 自己都交代得那么清楚,這次一定慘了!
他沒有想到,這次他遇到了一個了不起的法官!
04.
一審判決
12月初,蘇軾的案件進入判決的階段。
這個大理寺的主要負責(zé)人,大理卿叫崔臺符。請記住這個人,他是一個了不起的法官!
這個人在宋史上的名聲不大好,但是他一直在做很職業(yè)的司法官員。在這個案件的審判過程中,必須說他是本著專業(yè)、獨立的精神來判決的。
崔法官也知道這個案子棘手,幾個御史臺能怎么樣?背后還不是大老板皇帝的意思在其中。真的要判死刑嗎?真的應(yīng)該判死刑嗎?
怎么判呢? 首先,要將“供狀”(起訴書)中的一部分罪證去掉。哪些呢?涉案詩文必須是寫給別人的“往來詩”,自己寫的,不經(jīng)意流出去的不算,寫給弟弟蘇轍的因為是親兄弟聊聊天也不算,寫給和尚道士的也不算。
其次呢,蘇軾算不算自首?當(dāng)時有 “案問欲舉”的制度,也就是在審訊時,如果主動交代,也算自首,可以減罪二等。崔法官認(rèn)為,蘇軾自己解釋自己詩文中的問題,這些交代出來的意思,當(dāng)然屬于犯人主動交代的,要算自首! (這一點,比我們?nèi)缃竦淖允字贫榷家獙挘?
然后呢,一些行為的認(rèn)定,也需要嚴(yán)格一點。比如,御史臺的指控,說蘇軾 “指斥乘輿”,也就是辱罵皇帝,這個刑罪很嚴(yán)重,屬于十惡不赦之罪,判死刑是分分鐘的。但是崔法官認(rèn)為,從實際角度看,如果對任何批評皇帝的言論都這樣定罪,那有悖于大宋朝的法律理論與實際。
于是,綜合下來,嚴(yán)格“以法律為準(zhǔn)繩”,大理寺的判決結(jié)果就出來了, “數(shù)罪并罰”:
當(dāng)徒二年,會赦當(dāng)原!
什么意思呢?本來要有期徒刑2年的,現(xiàn)在因為有大赦的原因,就免了!
這個判決可不得了!人家檢察官、監(jiān)委要搞死的人,你怎么就這樣判決得如此輕,還要馬上放出來了。那如何了得?!
所以,我說人家崔法官,真的了不起。 這就是法律的規(guī)定,老子是專業(yè)法官,又不是你的狗,吃你的口水!( 口水的故事是真實,不過不是崔法官的,是當(dāng)時有個人向丞相王珪請求,王珪說,不管我的事,這是御史臺舒亶他們搞的。那個人說了一句狠話: 亶之唾亦可食乎!也就是,舒亶那王八蛋的口水你也吃嗎?)。
05.
抗訴與再審
御史臺看著大理寺的判決這樣輕,都氣瘋了!怎么辦?馬上抗訴到皇帝那里,但是不談法律適用是否錯誤,只談一個問題:蘇軾 “所懷如此,顧可置而不誅乎”?
蘇軾都這樣了,還不殺,那如何起到懲戒舊黨的效果呢?還是要重判吧。
更扯的是當(dāng)時宰相王珪,拿出蘇軾寫檜柏的詩給皇帝看, 你看,蘇軾不忠,要造反!從來都是飛龍在天,他居然說龍在九泉!這人要殺啊。
凜然相對敢相欺,直干凌空未要奇。
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j蟄龍知。
宋神宗一看這詩,也忍不住笑了。他說的是柏樹,跟我什么關(guān)系呢?!太扯了。
但是這個案子,既然御史臺抗訴了,那還是要給審刑院來復(fù)核吧。
在北宋,審刑院是復(fù)核機關(guān),結(jié)論相當(dāng)于終審。但是,一般而言,還是給皇帝留了一個端口,所謂最后的“圣裁”的權(quán)力。
蘇軾的案件,是北宋審刑院的最后一個案件。因為元豐三年八月,審刑院并歸刑部。
審刑院負責(zé)蘇軾案的法官名字已經(jīng)無人能知,但是他最后的結(jié)案判詞卻非常了不起!他一樣頂住政治壓力,支持了大理寺的判決,并進一步的強調(diào)了赦令的有效性。
犯在熙寧四年九月十日明堂赦、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南郊赦、八年十月十四日赦、十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南郊赦,所犯事在元豐二年十月十五日德音前,準(zhǔn)赦書,官員犯人入己臟不赦,余罪赦除之。其某人合該上項赦恩并德音,原免釋放。
終審法官直接列舉了蘇軾有“犯罪行為”以來,(而不是被捕之后才算),朝廷有過四次赦令,而蘇軾并無收受贓物贓款的行為,沒有不赦的道理。所以,最后依然維持原判:
當(dāng)徒二年,會赦當(dāng)原!
這是北宋法官們,了不起的一個判決!
06.
皇帝最后的意見
但是這樣判決,不僅是不給御史臺的面子,其實連皇帝的面子也沒有給。神宗一看,還是多少有點遺憾,就這樣放了?
但是,總不能堅持判刑吧?要知道,當(dāng)時這案件,來求情的人很多,連蘇軾的政敵王安石兄弟倆都屢次求情;甚至連神宗的母親曹太后臨死的遺言,都是希望赦免蘇軾,因為寫詩被坐牢的,大宋朝都沒這先例!
可是,要是按照這判決,一點影響都沒有,那如何給改革的反對派一點顏色呢?所以,必須得“特責(zé)”一下!
于是,最后“圣裁”的結(jié)果:
奉圣旨:
蘇軾可責(zé)授檢校水部員外郎,
充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
不得簽書公事。
并且頒布敕令,說蘇軾“雖肆宥示恩,朕欲從貸,而奸言亂眾,義所不容。黜置方州,以勵風(fēng)俗,往服輕典,毋忘自新”,說得很清楚,法律原諒你,但是老子覺得道義上無法原諒你!你自己好好在那鬼地方反省吧!
大法官不是說的都“會赦當(dāng)原”嗎?那就不應(yīng)該法外增加處罰,不存在貶職的處罰啊。但是皇帝的“特責(zé)”,卻是在法律之外的額外懲罰。(一般書上,說宋神宗法外開恩,獨憐之,其實是不了解宋朝的法律制度,和對皇帝太寬容了)。
為什么是額外懲罰?
那幾個官名看起來還是官,但是都是有名無實的管轄,沒有權(quán)力,甚至工資也基本沒有!
那個“水部員外郎”是工部第四司的副長官, 前面加一個“檢?!?,意思就是榮譽稱號而已;團練副使呢?這個很扯,因為團練副使是唐代的地方軍事副官,但在北宋就一個官僚的級別,沒有實際職務(wù);而本州安置呢?就是不要亂跑,老實在黃州呆著!
不過,終于自由了!窮困的自由,也算是自由!
明代畫家丁玉川《后赤壁賦圖》
07.
尾聲
1079年,舊歷的12月29日,除夕前夜,在經(jīng)歷了四個月零二十天的牢獄生活后,蘇軾終于出獄了。
他本以為自己會橫尸法場,成為獄底游魂,在痛苦之下,他給弟弟蘇轍寫過一首訣別詩:
是處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獨傷神;
與君今世為兄弟,又結(jié)來生未了因。
沒成想,自己還有機會生還于皇牢。他走出位于首都東城街北面的監(jiān)獄大門,嗅了嗅冰冷卻滿含生氣的新鮮空氣。
喜鵲在枝頭吵鬧,行人的快馬在奔跑;街邊的燈籠已經(jīng)掛起,門上都貼好了大紅的春聯(lián),開封城里在等待新年, 在一片喜慶與和諧之中,好像從來沒有什么冤獄發(fā)生過一樣。
當(dāng)天晚上,他喝了酒,寫了兩首詩:
百日歸期恰及春,殘生樂事最關(guān)身。
出門便旋風(fēng)吹面,走馬聯(lián)翩鵲啅人。
卻對酒杯渾是夢,試拈詩筆已如神。
此災(zāi)何必深追咎,竊祿從來豈有因。
平生文字為吾累,此去聲名不厭低。
寒上縱歸他日馬,城中不斗少年雞。
休官彭澤貧無酒,隱幾維摩病有妻。
堪笑睢陽老従事,為余投檄向江西。
在傷心自己為文字所累之外,還忍不住又開炮: 城中不斗少年雞。(少年雞的典故,是唐朝有群少年因為陪皇帝斗雞而受重用的故事)。 那幫整我的孫子,不過就是百年后煙消云散的小小弄臣而已,老子不給你們一般見識。
被關(guān)了一百多天的蘇軾,還是那個蘇軾。
監(jiān)獄收拾得了他的肉身,卻很難催折他的氣魄與精神。一樣的疏狂,一樣的瀟灑,一樣的豁達,一樣的光彩照人。
一千多年后,蘇東坡早已墓草久宿,那段被刑求,被關(guān)押,被審判的往事,早已被人忘記。
人們應(yīng)該記得一些人和故事,一個勇敢的詩人,一些勇敢的法官,一些勇敢的個人,我們應(yīng)該銘記,這也是我們傳統(tǒng)中值得紀(jì)念的一部分;
人們也應(yīng)該記得另外一些人和故事,一群御史臺的工作人員,一個因為想改革而愿犧牲一切的皇帝,一個排斥批評意見、排斥司法獨立的體制。我們應(yīng)該銘記,這是我們糟糕歷史的一部分。
這段歷史,這些人與故事,會讓我們更深刻體會,犧牲一個詩人的社會,不是我們期待的社會。
多年后,元朝人編《宋史》,問了一個問題:
蘇軾稍微圓滑一點,他豈非過得更好?但是, “雖然,假令軾以是而易其所為,尚得為軾哉”?
那樣的蘇軾,還是我們熱愛的蘇東坡嗎?
黃庭堅夸獎蘇東坡的寒食詩
參考資料:
林語堂《蘇東坡傳》、康震《康震講蘇東坡》
古柏《蘇東坡年譜》、朱剛《蘇軾十講》
宋史全書、孔平仲《孔氏談苑》
朋萬九《東坡烏臺詩案》、《續(xù)資治通鑒長編》
眉山書生陳慥(字季常)懼內(nèi),其妻柳氏悍妒。陳慥以探父友、求功名為名去京城,淹留多日,沉醉歌舞,結(jié)識了同鄉(xiāng)蘇東坡。柳氏在家中聞此事,氣極,寫信誆陳慥回家,說已代他娶下四個美人在家中。陳慥急急歸家,見四個“美人”丑不可看,啼笑皆非,陳慥自此只得在家中侍奉妻子。柳氏對他管束益發(fā)嚴(yán)厲。東坡被貶黃州,邀陳同去賞花。柳氏疑心同行必有妓女,不允。陳慥苦苦哀告,說若有妓女,甘受責(zé)罰,柳氏方才放行。柳氏又派蒼頭去打探,果有妓女。陳回家被罰跪池邊。蘇東坡放心不下,前來探望,見狀頗不平,與柳氏評理,反被柳氏推出門去,陳慥亦遭杖責(zé)。柳氏以為陳慥借朋友之力來壓服他,心中氣憤,拉他去見官。審判官同情陳慥,欲處罰柳氏,卻遭到老婆的痛打。告到土地祠,土地公公同情陳慥和審判官,又遭到土地娘娘的責(zé)打,官司只得作罷。東坡?lián)年悜V無嗣,將侍兒秀英贈給他做妾。陳慥只能將秀英置于附近別業(yè)中,瞞過柳氏,暗中來往。陳慥與東坡等同游赤壁,逾時方歸,柳氏遂不許他出門。陳慥偷偷溜溜出與秀英相會,被柳氏發(fā)覺納妾之事。柳氏妒火中燒,用繩子系于陳慥的腳上,終日監(jiān)視。陳慥求助巫婆,巫婆設(shè)計,使柳氏誤以為祖宗動怒陳慥變作了羊。陳逃出三日后歸家。柳氏怕陳慥再變作羊,只得同意納妾。陳慥把秀英接回家中。但幾天后,柳氏舊病復(fù)發(fā),把家中鬧得雞犬不寧,自己也氣病了。閻王因柳罪孽太重,差牛頭馬面攝去生魂,嚴(yán)刑拷打,幸禪師佛印把她度回陽間,放回后,柳氏盡改前非,從此一家和睦。
在中國的宋朝,發(fā)生了一個著名的文學(xué)監(jiān)獄。這個文字獄的被告是中國宋代著名的文學(xué)家、作詞家。他一生創(chuàng)作了許多膾炙人口的作品,深受人民的喜愛。這個人就是蘇東坡,唐宋八大家之一。這座文學(xué)監(jiān)獄也被稱為烏臺詩案。說到烏臺詩案的始作俑者,幾乎所有人都會想到丁力等人,卻很少有人會想到沈括。那么沈括和烏臺詩案有什么聯(lián)系,沈括在烏臺詩案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烏臺詩案沈括
沈括是我國著名的科學(xué)家、地理學(xué)家、物理學(xué)家、數(shù)學(xué)家和天文學(xué)家。在一定程度上,他可以說是一個全方位的多面手。這樣的全才和蘇軾有什么關(guān)系?接下來,我將從以下兩個角度來分析它們之間的關(guān)系。
首先,從陣營來看。沈括和蘇軾屬于不同的陣營,沈括是新派,支持王安石并受到王安石的重視和重用。另一方面,蘇軾是守舊的,不不支持王安石激進的改革。他和司馬光屬于同一個陣營。
其次,從成績來看。蘇軾是大文豪,天賦異稟,曾在朝廷史館任職,沈括也不遜色。他考上進士后,也有在史館工作的經(jīng)歷,兩人一度成為短期同事。
1071年,皇帝派沈括訪問浙江。作為一名來訪的官員,蘇軾與沈括又有了接觸。除了官方討論之外,他們還在文學(xué)上進行交流。沈括回京后,臨摹蘇軾成為丁力等人誣告蘇軾的證據(jù)??梢哉f,沈括是蘇軾的文學(xué)禁錮。
揭露烏臺詩案的受害者是誰?
眾所周知,我國宋代發(fā)生了一次大型的文字獄,史稱烏臺詩案。烏臺詩案的具體時間是公元1079年,整個案史將近半年,涉及的人很多。那么烏臺詩案的受害者是誰,受害者受到了怎樣的傷害?如何認(rèn)定烏臺詩案的被害人,有什么證據(jù)可以證明?作為烏臺詩案的受害者,最后結(jié)局如何?
烏臺詩案被害人蘇軾
烏臺詩案是御史舉報,然后在御史審判。整個案件是這樣的。蘇軾的仕途,朝廷正在推行王安石美國的政治改革,舊的和新的派系面對了很長一段時間。斗爭很激烈。蘇軾為守舊派辯護,不贊成變法,多次給宋神宗寫信表明態(tài)度。宋神宗沒有給蘇軾任何答復(fù),而是一次又一次地將蘇軾從徐州轉(zhuǎn)移到湖州,直到1079年3月。蘇軾在信中寫道,他可以看看自己的晚年是謀生還是養(yǎng)庶人。這句話被審查者大做文章,認(rèn)為蘇軾是在諷刺朝廷,狂妄自大。為了找出更多指控蘇軾的證據(jù),審查人員翻遍了蘇軾的作品,然后用它們來列舉蘇軾的罪行,并堅持要將蘇軾斬首。
蘇軾夏侯_的好朋友王詵知道了這件事,他通知了蘇軾的弟弟蘇轍在接連來信。蘇轍提前派人通知了弟弟,但蘇軾怕弟弟逃不掉。1079年8月,蘇軾被送進御史臺監(jiān)獄,同月正式接受審訊。這個案子一直持續(xù)到1079年底,蘇軾在眾人的支持下被釋放。
在烏臺詩案中,主要受害者是王詵、蘇軾和蘇轍、蘇軾他的弟弟。王詵被革除一切官職,蘇軾無緣無故鋃鐺入獄,再次被貶為黃州盟練副使,蘇軾的弟弟蘇轍也被降職。
秘密為什么叫烏臺詩案?
作為古今著名的烏臺詩案,與秦朝的焚書坑儒、清朝的文字獄,本質(zhì)上沒有太大區(qū)別。那么為什么叫烏臺詩案呢?烏臺詩案是一個怎樣的案件?從史料中了解為什么叫烏臺詩案,進而有助于更清楚地認(rèn)識這個案件。從為什么我
烏臺詩案也是基于文字的案件。這個案件的大背景是蘇軾被貶湖州。為了表達自己郁悶的心情,同時也是為了排解自己的委屈,他寫了一份自己知道自己生不逢時,很難跟得上新來的人的訴狀。這一言論直接得罪了新派勢力,新派勢力順勢指責(zé)蘇軾諷刺朝廷,不滿新法,要求朝廷嚴(yán)肅處理,使他聲名大噪。
五臺詩案,史籍以地名命名。那么中國有沒有叫五臺的地方呢?翻看中國地圖,根本沒有五臺這個地方。那么烏臺詩案的名字有錯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這里的五臺是個比喻,指的是御史臺。那么為什么御史臺又叫五臺呢?原因是宋朝皇宮里種的大樹幾乎只有一種,就是柏樹。烏鴉非常喜歡柏樹,經(jīng)常在上面筑巢。久而久之,人們用五臺代替故宮。蘇軾因書寫引起的冤案是在內(nèi)廷舉行的審判,所以蘇軾文字獄又稱烏臺詩案。
有情才子總被無情拋,蘇軾曾詩曰:“春蘭如美人,不采羞自獻?!逼鋵?,他的一生,便得到了三位如詩中所述般春蘭美人的陪伴,即他的三位妻子:王弗、王潤之、王朝云。
王弗與蘇軾是少年夫妻。十六歲的進士之女王弗,嫁給了十九歲的蘇軾,性格“敏而謹(jǐn),慧而謙”,一開始并沒有向夫君夸耀自己通曉詩書,每當(dāng)蘇軾讀書時,她都在一旁站立伺候,蘇軾只以為是新婦黏人,并未多想。
一次蘇軾背誦《漢書》某篇,思維卡殼,結(jié)結(jié)巴巴背不下來,王弗在一旁輕輕提點了一句,令蘇軾大吃一驚。蘇軾又問她其它書中問題,連考數(shù)書,她都能從容作答,可見其涉獵甚廣。蘇軾又驚又喜,對妻子刮目相看。蘇軾為人率直天真,對人從不設(shè)防,即使掉入陷阱也不自知。他與訪客交往時,王弗常常立在屏風(fēng)后側(cè)耳聆聽,客人離開后,她一針見血地指出其人性情與真?zhèn)?,結(jié)果無不言中,可謂是蘇軾絕佳的賢內(nèi)助。
王弗在美麗年華,急病離世??v然過了十年時間,蘇軾未能釋懷,在這一年的正月二十日,王弗入夢與蘇軾相會,他醒后淚仍沾襟,心仍哀慟,情不自禁地寫下了《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記夢》:
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
千里孤墳,無處話凄涼。
縱使相逢應(yīng)不識,塵滿面,鬢如霜。
夜來幽夢忽還鄉(xiāng)。小軒窗,正梳妝。
相顧無言,惟有淚千行。
料得年年腸斷處,明月夜,短松岡。
蘇軾第二個妻子是王弗的堂妹王閏之。閏之質(zhì)樸賢惠,伴隨蘇軾度過了他人生最困難的歲月,尤其是“烏臺詩案”,蘇軾被捕,在牢獄里接受審判,王閏之帶著孩子,在家里無助地等待蘇軾被審判的結(jié)果,一百多天里,她戰(zhàn)戰(zhàn)兢兢地度日如年。也就是在這個艱難日子里,王閏之在驚恐中焚燒了蘇軾存放在家里的全部詩稿。我們可以想象,一個賢惠的妻子,把丈夫最愛的詩稿焚燒殆盡時的心境是何等感受。那應(yīng)該是又驚又怕,又不舍的吧!她一定是痛哭流淚,又驚魂未定地在為丈夫消除“罪責(zé)”??墒?,對于愛詩詞,愛創(chuàng)作的蘇軾,以及現(xiàn)在喜歡蘇軾作品的讀者,都是一種不可挽回的損失。
烏臺詩案,蘇軾雖然遭到陷害,卻也有人在為他講話,營救于他,包括當(dāng)時皇太后都在為他解脫,求皇上放過他。他終于被釋放出獄,最終被貶黃州。王閏之始終陪伴在蘇軾身邊,患難夫妻,總是會分外情深。然而,不幸的是,王閏之也先于蘇軾而去。再失愛妻,蘇軾肝腸寸斷,仰天長泣。
不僅如此,這個時期里,蘇軾還廣納姬妾。南懷瑾先生曾這么評述他:一生姬妾眾多,風(fēng)流韻事層出不窮,而他對這些姬妾的態(tài)度,則完全如宗法制度而無情無義。我們都知道他對妻子王氏一往情深,然而他對待婢妾的態(tài)度,卻足以讓現(xiàn)代人瞠目結(jié)舌。如其在貶官之時,將身邊的姬妾一律送人,其中有兩妾已經(jīng)身懷有孕。
有個相當(dāng)有名的故事,似可佐證。蘇軾被貶黃州之時,準(zhǔn)備將一個叫春娘的侍妾送回娘家,當(dāng)時有朋友來為蘇軾送行,看到了春娘,想用一匹好馬和蘇軾交換春娘,蘇軾答應(yīng)得很爽快。這個朋友為此寫詩道:“不惜霜毛雨雪蹄,等閑分付贖娥眉,雖無金勤嘶明月,卻有佳人捧玉卮?!碧K軾回贈了一首詩:“春娘此去太匆匆,不敢啼嘆懊恨中。只為山行多險陰,故將紅粉換追風(fēng)?!贝耗镆虮惶K軾拋棄,羞憤難當(dāng),當(dāng)即跑下臺階,一頭撞死在了槐樹上。
這里,我不得不著重提一下王朝云這個蘇軾一輩子里最重要的女人。王朝云出身行院,十二歲時被蘇軾買回家,做了蘇軾的侍妾,和蘇軾生活了二十三年,三十四歲去世。蘇軾愛他極深,為她而作的詩最多,最著名的一首懷念朝云的詞,還是要數(shù)《西江月。梅》:玉骨哪愁瘴霧,冰姿自有仙風(fēng)。 海仙時遣探芳叢, 倒掛綠毛幺鳳。素面常嫌粉涴,洗妝不褪唇紅。 高情已逐曉云空, 不與梨花同夢。
安慰吧!后來朝云還給蘇軾生了一個兒子,是蘇軾的第四個孩子,取名蘇遁,然而,蘇遁不幸夭折。
王朝云陪伴蘇軾23年,三十五歲病故。病故時,蘇軾為她誦讀金剛金,送她遠行。
自此,蘇東坡一直鰥居未娶。明代何絳有詩《朝云墓》,寫給王朝云,評價十分妥當(dāng)。
試上山頭奠桂漿,朝云艷骨有余香。
宋朝陵墓俱零落,嫁得才人勝帝王。
蘇軾與王弗是恩愛夫妻,與王閏之是患難夫妻,而與王朝云是濡沫夫妻。盡管他們的一生充滿了“悲歡離合”、“陰晴圓缺”,但是他們給世人留下的不僅是美好的佳話,更是一筆關(guān)于人生、關(guān)于愛情和關(guān)于忠誠、關(guān)于善良的長久的精神財富。
東坡先生一生仕途坎坷,連逢不幸,卻能成為流芳千古的大文豪,洋溢著“一蓑風(fēng)雨任平生”的灑脫與淡泊氣質(zhì),與身邊三位春蘭知己的先后陪伴密切相關(guān)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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