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修(1007—1072),字永叔,號醉翁,晚號六一居士,廬陵吉水(今屬江西)人。他是北宋古文運動的倡導(dǎo)者和領(lǐng)袖,著名的散文家,散文說理暢達,抒情委婉,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詞婉麗,承襲南唐余風(fēng),與晏殊較接近,但也有不同處,如他有述懷、詠史、寫民情風(fēng)俗之作,題材較晏殊詞廣泛。詩風(fēng)與其散文近似,語言流暢自然。有《歐陽文忠公集》。
歐陽修生平
歐陽修四歲喪父,隨叔父在現(xiàn)湖北隨州長大,幼年家貧無資,母親鄭氏以荻畫地,教以識字。歐陽修自幼喜愛讀書,常從城南李家借書抄讀,他天資聰穎,又刻苦勤奮,往往書不待抄完,已能成誦;少年習(xí)作詩賦文章,文筆老練,有如成人,其叔由此看到了家族振興的希望,曾對歐陽修的母親說:“嫂無以家貧子幼為念,此奇兒也!不唯起家以大吾門,他日必名重當(dāng)世。”十歲時,歐陽修從李家得唐《昌黎先生文集》六卷,甚愛其文,手不釋卷,這為日后北宋詩文革新運動播下了種子。
仁宗天圣八年(公元1030年)中進士。次年任西京(今洛陽)留守推官,與梅堯臣、尹洙結(jié)為至交,互相切磋詩文。景祐元年(公元1034年),召試學(xué)士院,授任宣德郎,充館閣校勘。三年,范仲淹上章批評時政,被貶饒州。歐陽修為他辯護,被貶為夷陵(今湖北宜昌)縣令。康定元年(公元1040年),歐陽修被召回京,復(fù)任館閣??保幮蕹缥目偰?,后知諫院。慶歷三年(公元1043年),任右正言、知制誥。范仲淹、韓琦、富弼等人推行“慶歷新政”,歐陽修參與革新,提出改革吏治、軍事、貢舉法等主張。五年,范、韓、富等相繼被貶,歐陽修上書分辯,因被貶為滁州(今安徽滁州)太守。后又改知揚州、潁州(今安徽阜陽)、應(yīng)天府(今河南商丘)。
皇祐元年(公元1049年)回朝,先后任翰林學(xué)士、史館修撰等職。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八月,與宋祁同修《新唐書》,又自修《五代史記》(即《新五代史》)。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二月,歐陽修以翰林學(xué)士身份主持進士考試,提倡平實文風(fēng),錄取蘇軾、蘇轍、曾鞏等人,對北宋文風(fēng)轉(zhuǎn)變有很大影響。嘉祐三年六月庚戊,歐陽修以翰林學(xué)士身份兼龍圖閣學(xué)士權(quán)知開封府。五年,拜樞密副使。次年任參知政事。后又相繼任刑部尚書、兵部尚書等職。英宗治平二年(公元1065年),上表請求外任,不準(zhǔn)。此后兩三年間,因被蔣之奇等誣謗,多次辭職,都未允準(zhǔn)。
神宗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實行新法。歐陽修對青苗法有所批評,且未執(zhí)行。三年,除檢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職,堅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縣)。此年改號“六一居士”。四年六月,以太子少師的身份辭職。居潁州(今屬安徽省)。五年閏七月二十三日(公元1072年9月22日),歐陽修卒于家,謚文忠。歐陽修陵園位于河南省新鄭市區(qū)西辛店鎮(zhèn)歐陽寺村。該園環(huán)境優(yōu)美,北依崗阜,丘陵起伏,南臨溝壑,溪流淙淙。陵園肅穆,碑石林立,古柏參天,一片郁郁蔥蔥,雨后初晴,陽光普照,霧氣升騰,如煙似雨,景色壯觀,故有“歐墳煙雨”美稱,為新鄭古代八景之一。
歐陽修文學(xué)造詣
歐陽修曾與宋祁合修《新唐書》,并獨撰《新五代史》。且又喜收集金石文字,編為《集古錄》。有《歐陽文忠公文集》。宋詞《踏莎行》。并著作著名的《醉翁亭記》。歐陽文忠公近體樂府:詞集名。北宋歐陽修作。三卷。南宋羅泌編次。收入《歐陽文忠公文集》,又有影宋刻單行本。明毛晉《宋六十名家詞》本改題《六一詞》,僅一卷,據(jù)前本而有所刪節(jié)。另有影宋本《醉翁琴趣外編》六卷,多有《近體樂府》未收之詞。公集三代以來金石刻為一千卷。代表作有《醉翁亭記》
歐陽修一生著述繁富,成績斐然。除文學(xué)外,經(jīng)學(xué)研究《詩》、《易》、《春秋》,能不拘守前人之說,有獨到見解;金石學(xué)為開辟之功,編輯和整理了周代至隋唐的金石器物、銘文碑刻上千,并撰寫成《集古錄跋尾》十卷四百多篇,簡稱《集古錄》,是今存最早的金石學(xué)著作;史學(xué)成就尤偉,除了參加修定《新唐書》250卷外,又自撰《五代史記》、(《新五代史》),總結(jié)五代的歷史經(jīng)驗,意在引為鑒戒。
宋史
原文:
歐陽修,字永叔,廬陵人。四歲而孤,母鄭,親誨之學(xué),家貧,至以荻畫地學(xué)書。舉進士,調(diào)西京推官。始從尹洙游,為古文,議論當(dāng)世事,迭相師友,與梅堯臣游,為歌詩相倡和,遂以文章名冠天下。入朝,為館閣???。
范仲淹以言事貶,在廷多論救,司諫高若訥獨以為當(dāng)黜。修貽書責(zé)之,謂其不復(fù)知人間有羞恥事。若訥上其書,坐貶夷陵令,稍徙乾德令、武成節(jié)度判官。久之,復(fù)???,進集賢校理。慶歷三年,知諫院。時仁宗更用大臣,杜衍、富弼、韓琦、范仲淹皆在位,增諫官員,用天下名士,修首在選中。每進見,帝延問執(zhí)政,咨所宜行。既多所張弛,小人翕翕不便。修慮善人必不勝,數(shù)為帝分別言之。初,范仲淹之貶饒州也,修與尹洙、余靖皆以直仲淹見逐,目之曰“黨人”。自是,朋黨之論起,修乃為《朋黨論》以進。其略曰:“君子以同道為朋,小人以同利為朋,此自然之理也。故為君但當(dāng)退小人之偽朋,用君子之真朋,則天下治矣。”
修論事切直,人視之如仇,帝獨獎其敢言,面賜立品服。會保州兵亂,以為龍圖閣直學(xué)士、河北都轉(zhuǎn)運使。陛辭,帝曰:“勿為久留計,有所欲言,言之?!睂υ唬骸俺荚谥G職得論事,今越職而言,罪也。”帝曰:“第言之,毋以中外為間。”
方是時,杜衍等相繼以黨議罷去,修慨然上疏曰:“杜衍、韓琦、范仲淹、富弼,天下皆知其有可用之賢。正士在朝,群邪所忌,謀臣不用,敵國之福也。今此四人一旦罷去,而使群邪相賀于內(nèi),四夷相賀于外,臣為朝廷惜之?!庇谑切包h益忌修,因其孤甥張氏獄傅致以罪,左遷知制誥、知滁州。居二年,徙揚州、潁州。復(fù)學(xué)士,留守南京。小人畏修復(fù)用,有詐為修奏,乞澄汰內(nèi)侍為奸利者。其群皆怨怒,譖之,出知同州,帝納吳充言而止。遷翰林學(xué)士,俾修《唐書》。
熙寧四年,以太子少師致仕。五年,卒,贈太子太師,謚曰文忠。修始在滁州,號醉翁,晚更號六一居士。
譯文:
歐陽修字永叔,廬陵人。四歲時即死了父親,母親鄭氏一直守節(jié)未嫁,在家親自教歐陽修讀書學(xué)習(xí),因家里貧窮,以至于只能以蘆荻作筆,在地上學(xué)習(xí)寫字。后來考中了進士,并被任命為西京推官。此時歐陽修開始結(jié)交尹洙,一起作古文,議論時事,二人互為師友,又結(jié)交梅堯臣,吟詩作歌,相互唱和,從此以文章名揚天下。以后歐陽修回京返朝,升為館閣校勘。
范仲淹因著文指陳時弊而被貶謫,在朝官員大多上章為他解救,只有左司諫高若訥認為應(yīng)當(dāng)黜除。對此歐陽修寫信對高若訥進行譴責(zé),說他簡直不知道人間還有羞恥一事。高若訥將歐陽修的信交給皇帝,以致歐陽修被貶出為夷陵縣令,不久又遷任乾德縣令、武成節(jié)度判官。過了很久,歐陽修復(fù)任為館閣??保院笥指娜螢榧t校理。慶歷三年(1043) ,兼掌諫院。當(dāng)時仁宗對在朝大臣進行人事更動,杜衍、富弼、韓琦、范仲淹都參與執(zhí)政,增加諫官,任用天下有名之士,歐陽修最先入選。歐陽修每次進見皇上,仁宗都詢問他以治國執(zhí)政之事,看哪些是可以做的。因其時國家政事之許多方面都在從事改革,一些小人遂勢焰昌熾,大肆攻訐。歐陽修擔(dān)心從事改革的一些好人難以獲勝,便也多次分別就有關(guān)問題向仁宗上書進言。當(dāng)初范仲淹之被貶去饒州,歐陽修與尹洙、余靖都因范仲淹之事而被斥退,世人都視他們?yōu)椤包h人”。從此,朋黨的議論便產(chǎn)生了,歐陽修于是作《朋黨論》一文以進呈仁宗。在文中他議論道:“君子以志同道合結(jié)為朋黨,小人因有共同的利益結(jié)為朋黨,這是很自然的道理。所以作為一國之君,應(yīng)當(dāng)摒退小人的偽朋黨,而多多提攜君子的真朋黨,這樣,天下就可以達到大治了。”
歐陽修論事切直了當(dāng),因此有些人把他看作仇敵一樣,唯獨仁宗勉勵他敢于說話,當(dāng)面賜給他五品官的服飾。適逢保州發(fā)生了兵變,因此又任命他為龍圖閣直學(xué)士、河北都轉(zhuǎn)運使。在告別皇上時,仁宗對他說:“到那里去不要作久留的打算,想要說什么,就隨時講吧?!睔W陽修回答說:“我做諫官時可以直接論事,現(xiàn)在論事就超過我職務(wù)的范圍了,是有罪的?!比首谡f:“只管說好了,不要區(qū)別在朝還是在地方?!?br> 正當(dāng)這個時候,杜衍等人因被誣陷私結(jié)朋黨而相繼罷去,歐陽修慨然上疏說:“杜衍、韓琦、范仲淹、富弼四人,天下人都知曉他們有治國的賢能,正直之士在朝,是邪惡者之大忌,謀臣置而不用,乃是敵人的福份啊?,F(xiàn)在這四個人一旦被罷除,而讓在朝奸邪之徒彈冠相慶,四鄰蠻夷之?dāng)痴癖酆炔剩枷挛艺鏋槌⒏械酵锵а?。”從此奸邪之徒更加忌恨歐陽修,并借歐陽修外甥女張氏犯罪下獄之事羅織他的罪狀,致使他降職為知制誥、滁州知州。到任二年又徙遷揚州、潁州。恢復(fù)龍圖閣直學(xué)士官職,兼南京留守司事。小人皆恐懼歐陽修的重新起用,有人就偽造他的奏章,請求清洗宦官中作奸謀利的人。那些宦官都非常怨恨,他們聯(lián)合起來陷害歐陽修,使得歐陽修出京為同州知州,皇上聽取了吳充的意見后才取消了這一道命令。升遷翰林學(xué)士,讓他修撰《唐書》。
歐陽修當(dāng)初在滁州時, 別號醉翁, 晚年改號為六一居士。
歐陽修一生著述繁富,成績斐然。下面是我整理的歐陽修個人簡介,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歐陽修(1007—1072),字永叔,號醉翁,晚號六一居士,廬陵吉水(今屬江西)人。他是北宋古文運動的倡導(dǎo)者和領(lǐng)袖,著名的.散文家,散文說理暢達,抒情委婉,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詞婉麗,承襲南唐余風(fēng),與晏殊較接近,但也有不同處,如他有述懷、詠史、寫民情風(fēng)俗之作,題材較晏殊詞廣泛。詩風(fēng)與其散文近似,語言流暢自然。有《歐陽文忠公集》。
生平
歐陽修四歲喪父,隨叔父在現(xiàn)湖北隨州長大,幼年家貧無資,母親鄭氏以荻畫地,教以識字。歐陽修自幼喜愛讀書,常從城南李家借書抄讀,他天資聰穎,又刻苦勤奮,往往書不待抄完,已能成誦;少年習(xí)作詩賦文章,文筆老練,有如成人,其叔由此看到了家族振興的希望,曾對歐陽修的母親說:“嫂無以家貧子幼為念,此奇兒也!不唯起家以大吾門,他日必名重當(dāng)世?!笔畾q時,歐陽修從李家得唐《昌黎先生文集》六卷,甚愛其文,手不釋卷,這為日后北宋詩文x革新運動播下了種子。
仁宗天圣八年(公元1030年)中進士。次年任西京(今洛陽)留守推官,與梅堯臣、尹洙結(jié)為至交,互相切磋詩文。景祐元年(公元1034年),召試學(xué)士院,授任宣德郎,充館閣???。三年,范仲淹上章批評時政,被貶饒州。歐陽修為他辯護,被貶為夷陵(今湖北宜昌)縣令。康定元年(公元1040年),歐陽修被召回京,復(fù)任館閣??保幮蕹缥目偰?,后知諫院。慶歷三年(公元1043年),任右正言、知制誥。范仲淹、韓琦、富弼等人推行“慶歷新政”,歐陽修參與革新,提出改革吏治、軍事、貢舉法等主張。五年,范、韓、富等相繼被貶,歐陽修上書分辯,因被貶為滁州(今安徽滁州)太守。后又改知揚州、潁州(今安徽阜陽)、應(yīng)天府(今河南商丘)。
皇祐元年(公元1049年)回朝,先后任翰林學(xué)士、史館修撰等職。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八月, 與宋祁同修《新唐書》,又自修《五代史記》(即《新五代史》)。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二月,歐陽修以翰林學(xué)士身份主持進士考試,提倡平實文風(fēng),錄取蘇軾、蘇轍、曾鞏等人,對北宋文風(fēng)轉(zhuǎn)變有很大影響。嘉祐三年六月庚戊,歐陽修以翰林學(xué)士身份兼龍圖閣學(xué)士權(quán)知開封府。五年,拜樞密副使。次年任參知政事。后又相繼任刑部尚書、兵部尚書等職。英宗治平二年(公元1065年),上表請求外任,不準(zhǔn)。此后兩三年間,因被蔣之奇等誣謗,多次辭職,都未允準(zhǔn)。
神宗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實行新法。歐陽修對青苗法有所批評,且未執(zhí)行。三年,除檢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職,堅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縣)。此年改號“六一居士”。四年六月,以太子少師的身份辭職。居潁州(今屬安徽省)。五年閏七月二十三日(公元1072年9月22日),歐陽修卒于家,謚文忠。歐陽修陵園位于河南省新鄭市區(qū)西辛店鎮(zhèn)歐陽寺村。該園環(huán)境優(yōu)美,北依崗阜,丘陵起伏,南臨溝壑,溪流淙淙。陵園肅穆,碑石林立,古柏參天,一片郁郁蔥蔥,雨后初晴,陽光普照,霧氣升騰,如煙似雨,景色壯觀,故有“歐墳煙雨”美稱,為新鄭古代八景之一。
文學(xué)造詣
歐陽修曾與宋祁合修《新唐書》,并獨撰《新五代史》。且又喜收集金石文字,編為《集古錄》。有《歐陽文忠公文集》。宋詞《踏莎行》。并著作著名的《醉翁亭記》。歐陽文忠公近體樂府:詞集名。北宋歐陽修作。三卷。南宋羅泌編次。收入《歐陽文忠公文集》,又有影宋刻單行本。明毛晉《宋六十名家詞》本改題《六一詞》,僅一卷,據(jù)前本而有所刪節(jié)。另有影宋本《醉翁琴趣外編》六卷,多有《近體樂府》未收之詞。公集三代以來金石刻為一千卷。代表作有《醉翁亭記》
歐陽修一生著述繁富,成績斐然。除文學(xué)外,經(jīng)學(xué)研究《詩》、《易》、《春秋》,能不拘守前人之說,有獨到見解;金石學(xué)為開辟之功,編輯和整理了周代至隋唐的金石器物、銘文碑刻上千,并撰寫成《集古錄跋尾》十卷四百多篇,簡稱《集古錄》,是今存最早的金石學(xué)著作;史學(xué)成就尤偉,除了參加修定《新唐書》250卷外,又自撰《五代史記》、(《新五代史》),總結(jié)五代的歷史經(jīng)驗,意在引為鑒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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