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古以前,我國人民就已經(jīng)知道有些疾病是由于自然界各種邪氣以及蠱毒、病蟲或風所引起,這些邪氣有疫氣,癘氣,毒氣,瘴氣,戾氣等。以后,人們逐步想到如果能避開這些致病的東西,不受它們侵襲,就可以不生病。因此,他們就采取了隔離手段。春秋戰(zhàn)國時期(約公元前5世紀),就已有“人的牛有疾,孔子望之,目牖執(zhí)其手,曰:‘其門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的記載。大約在我國秦代(公元前3世紀),政府當局制定了一些法律,其中就包括指定專門醫(yī)生檢查麻風病人,以及如果發(fā)現(xiàn)了麻風病人,就將病人送到專門場所“癘所”或“癘遷所”。所謂“癘所”就相當于現(xiàn)在專門隔離麻風病人的麻風病院(村),“癘所”是我們目前已知我國最早的傳染病隔離場所。這種傳染病隔離場所,從秦代開始,以后歷代都有所改進和發(fā)展。如漢代元始二年(公元2年),對得了傳染病的老百姓,送到專門收容他們的類似傳染病醫(yī)院的機構中進行隔離與治療。又如晉成帝咸和八年(公元333年)葛洪曾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有個叫趙瞿的,得了傳染病,經(jīng)過好多年也未治好,于是家屬將他送到深山中隔離起來。隋代(公元5~6世紀)已設置了“癘人坊”這種專門收容麻風病人的機構,當時條件已有所改善,男女已分住兩個病房,供給也比較周到。從唐代到清朝,傳染病的隔離場所越來越完備。當然與我們現(xiàn)在的一些隔離場所,如傳染病院、麻風病院比起來要差得多。但我國人民歷代建立的那些傳染病隔離場所,無疑為中國人民祖祖輩輩健康事業(yè)作出了卓越的貢獻。
我國對傳染病隔離制度的建立也很早。我國西晉(約公元3世紀)以前的宮廷里已明文規(guī)定:如果朝廷官員家中有三人同樣染上疫病,雖然表面上看起來這個官員無病,但一百日不準入官。當時當然不可能知道傳染病的發(fā)病規(guī)律,但當時記載“身雖無病”幾個字中,可以看出那時已經(jīng)隱隱約約包含有“帶菌者”的意思。這種科學的傳染病隔離制度的建立,對防止傳染病的傳播起了積極的作用。以后歷代在這個基礎上,對這種傳染病隔離制度不斷作了修正補充。如清朝曾設“查痘章京”這一官職,他的職責是到各地去檢查有否天花病人,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即強行將病人遷往很遠的地方居住。以后又發(fā)展成為海港檢疫制度。解放以后,我國人民的健康水平不斷得到提高。傳染病的隔離制度等管理辦法也逐步完善起來,增添了不少醫(yī)療機構,普及傳染病防治知識,這就使烈性傳染病,如天花,鼠疫等,得到撲滅;某些傳染病,如血吸蟲病,絲蟲病,黑熱病,回歸熱等,也得到了控制;其他一些傳染病,如瘧疾,白喉等的發(fā)病率也大幅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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