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靈應(yīng)篇序夫《易》者,性理之學(xué)也。性理,具于人心者也。當(dāng)其方寸湛然,靈臺皎潔,無一毫之干,無一塵之累,斯時(shí)也,性理具在而《易》存吾心,渾然是《易》也,其先天之《易》也。乃夫慮端一起,事根忽萌,物之著心,如云之蔽室,如塵之蒙鏡,斯時(shí)也,汩沒茫昧,而向之《易》存吾心者,泯焉爾。故三要之妙,在于運(yùn)耳、目、心三者之虛靈,俾應(yīng)于事物也,耳之聰,目之明,吾心實(shí)總乎聰明。蓋事根于心,心該乎事,然事之未萌也,雖鬼神莫測其端,而吉兇禍福,無門可入。故先師曰:「思慮未動,鬼神不知;不由乎我,更由乎誰?」故事萌于心,鬼神知之矣。吉兇悔吝有其數(shù),然吾預(yù)知之,何道歟?必曰:「求諸吾心易之妙而已矣?!褂谑羌湃徊粍樱o慮誠存,觀變玩占,運(yùn)乎三要,必使視之不見,吾見之;聽之不聞?wù)撸崧勚蝗缧沃娨?,如音之見告,吾之了然鑒之。則《易》之為卜筮之道,而《易》在吾心矣。三要不虛,而靈應(yīng)之妙斯得也。是道也,寓至精至神之理,百姓日用而不知,安得圓通三昧者,與之論歟!此先師劉先生(江夏人,號湛然子)得之王屋山人高處士云巖。
寶慶四年,仲夏既望,清靈子朱虛拜首序三要靈應(yīng)篇三要者,運(yùn)耳、目、心三者之要也。靈應(yīng)者,靈妙而應(yīng)驗(yàn)也。夫耳之于聽,目之于視,心之于思,三者為人一身之要,而萬物之理不出于視聽之外。占決之際,寂聞澄慮,靜觀萬物,而聽其音,知吉兇,見其形,知善惡,察其理,知禍福,皆可為占卜之驗(yàn)。如谷之應(yīng)聲,如影之隨形,灼然可見也。其理出于《周易》「遠(yuǎn)取諸物,近取諸身」之法。是編則出于先賢先師,采世俗之語為例用之者:鬼谷子、嚴(yán)君平、東方朔、諸葛孔明;繼而得者:邵康節(jié)、邵伯溫、劉伯溫、牛思晦、牛思繼、高處士、劉湛然、富壽子、泰然子、朱清靈子。其年代相傳不一,而不知其姓名者不與焉。
原夫天高地厚,萬物散殊,陰濁陰清,五氣順布,禍福莫逃乎數(shù),吉兇皆有其機(jī)。人為萬物之靈,心乃一身之主,目寓而為形于色,耳得而為音于聲,三要總之,萬物備矣。
此乃天地萬物之靈,而耳、目、心三者之要,故曰三要也。
是以遇吉兆而有吉,見兇識而不免乎兇。物之圓者事成,缺事敗。此理斷然,夫復(fù)何疑?
此乃占物克應(yīng),見吉則吉,遇兇則兇。
是以云開見日,事必增輝;煙霧障空,物當(dāng)失色。忽顛風(fēng)而飄蕩,遇震雷以虛驚。月忽當(dāng)面,宜近清光。雨可沾衣,可蒙恩澤。
此乃仰觀天文,以驗(yàn)人事。
重山為阻隔之際,重澤為浸潤之深。水流而事通,土積而事滯。石乃堅(jiān)心始得,沙乃放手即開。浪激主波濤之驚,坡崩主田土之失。旱沼之旁,心力俱竭,枯林之下,相貌皆衰。
此來俯察地理,以驗(yàn)人事。
適逢人品之來,實(shí)為事體之應(yīng)。故榮宦顯官,宜見其貴;富商匠賈,可問乎財(cái)。兒童哭泣憂子孫,吏卒叫囂忌官訟。二男二女,重婚之義;一seng一道,獨(dú)處之端。婦人笑語,則陰喜相逢;女子牽連,則陰私見累。匠氏,主門庭改換;宰夫,則骨肉分離。逢獵者,得野外之財(cái);見漁者,有水邊之利。見妊婦,則事蔭于內(nèi);遇瞽者,則慮根于心。
此乃人品之應(yīng),以驗(yàn)人事。
至于搖手而莫為,或掉頭而不肯,拭目而噴嚏者方泣;搔首而彈垢者有憂。足動者有行,交臂者有失。屈指者多阻節(jié),噓氣者主悲憂。舌出掉者有是非,背相向者防閃失。偶攘臂者,爭奪乃得;偶下膝者,屈抑而求。
此乃「近取諸身」之應(yīng)。
若逢童子授書,有詞訟之端;主翁笞仆,防責(zé)罰之事。講論經(jīng)史,事體徒間于虛說;語歌詞曲,謀為轉(zhuǎn)見悠揚(yáng)。見博賭,主爭斗之財(cái);遇題寫,主文書之事。偶攜物者,受人提攜;適挽手者,遇事牽連。
此乃人事之應(yīng)。
及夫舟楫在水,憑其接引而行;車馬登途,藉之負(fù)戴而往。張弓挾矢者,必領(lǐng)薦;有箭無弓者,未可試。持刀執(zhí)刃,須求快利之方。披甲操戈,可斷剛強(qiáng)之柄。繅絲者,事務(wù)繁冗。圍棋者,眼目眾多。妝花刻果,終非結(jié)實(shí)之因。書影描形,皆為裝點(diǎn)之類。絡(luò)繹將成,可以問職。筆墨俱在,可以求文。偶傾蓋者,主退權(quán)。忽臨鏡者,可赴詔。抱貴器者,有非常之用。負(fù)大木者,有不小之財(cái)。升斗宜量料而前,尺剪可裁度以用。見蹴球,有人發(fā)剔。開鎖鑰,遇事疏通。逢補(bǔ)器,終久難堅(jiān)。值磨鏡,再成始得。頑斧磨鋼者,遲鈍得利??斓犊衬菊?,利事傷財(cái)。裁衣服者,破后方成。造瓦器者,成后乃破。奕棋者,取之以計(jì)。張綱者,摸之以空。或持斧鋸恐有傷,或滌壺觴恐有飲?;驌]扇者,有相招之義?;蛭垡抡?,防謀害之侵。
此乃器物之應(yīng),即「遠(yuǎn)取諸物」之意。
雖云草木之無情,亦與卜筮而有應(yīng)。故芝蘭為物之瑞,松柏為壽之堅(jiān)。遇椿檜,則歲久年深;遇苗菰,則朝生暮死。占產(chǎn)占病,得之即死之兆。枝葉飄零當(dāng)萎謝,根核流落主牽連。奇葩端的虛花,嘉果可以結(jié)實(shí)。
此乃草木之應(yīng)。
至于飛走,最有禎祥。故烏鴉報(bào)災(zāi),喜蟲報(bào)喜,鴻雁主朋友之信,蛇虺防毒害之謀。鼠嚙衣,有小口之災(zāi);雀噪檐,有遠(yuǎn)行之至。犬斗恐招盜賊,雞斗主有喧爭。牽羊者,喜慶將臨,騎馬者,出入皆利。猿猴攀木,身心不定;鯉魚出水,變化不凡。繩拴馬,疾病難安;架陷禽,囚人末脫。
此乃禽獸之應(yīng)。
酒乃忘憂之物,藥乃怯病之方。故酒樽忽破,樂極生悲;醫(yī)師道逢,難中有救。藤蘿之類堪依倚,虎豹之象可施威。耕田鋤地者,事勢必翻。破竹剖竿者,事勢必順。春花秋月,雖無實(shí)而關(guān)景,夏綿冬葛,雖有用而背時(shí)。涼扇,多主棄捐;晴傘,漸逢閑廢。泡沙電光,虛幻難信;蛛絲蠶繭,巧計(jì)方成。
此乃雜見觀物之應(yīng)。
若見物形,可知字體。故石逢皮則破;人傍木為休;笠漂水畔,泣字分明。火入山林,焚形可見。三女有奸私之?dāng)_,三牛有奔走之憂。一木兩火,榮耀之光。一水四魚,鰥寡之象。人繼牛倒防失脫,人言犬中憂獄囚。一斗入空門者,斗爭。兩絲掛白木者,樂事。一人立門,諸事有閃。二人夾木,所問必來。
此為拆字之應(yīng)。
復(fù)指物名,以葉音義。如見鹿可以問祿,見蜂可以言封。梨主分別,桃主逃走。見李則問訟得理,逢冠則問名得官。鞋為百事和諧,闔則諸事可合。難以詳備,在于變通。
此即物葉音之義。
及夫在我之身,實(shí)為彼事之應(yīng)。故我心憂者,彼事亦憂;我心樂者,彼事亦樂。我適閑,彼當(dāng)從容;我值忙,彼當(dāng)窘迫。
此即自己之應(yīng),「近取諸身」之義。
欲究觀人之道,須詳系《易》之辭。將叛者,其辭慚;將疑者,其辭支。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誣善之人,其辭游;失其守者,其辭屈。
此一動一靜之應(yīng),「近取諸身」之義。
又推五行,須詳八卦。卦吉而應(yīng)吉終吉,卦兇而應(yīng)兇終兇。卦應(yīng)一吉一兇,事體半吉半兇。明生克之理,察動靜之機(jī),事事相關(guān),物物相合,此五行八卦及克應(yīng)動靜之理。活法更存乎方寸,玄機(jī)又在于師傳??v萬象之紛紜,惟一理而融貫。務(wù)要相機(jī)而發(fā),須要臨事而詳。
此言占卜之理在于變通之妙。
嗟夫,方朔覆射,知事物之隱微。諸葛馬前,定吉兇于頃刻?;矢ψ酥?,淳風(fēng)鳥覺之占,雖所用之有殊,誠此理之無異。
此言三要靈應(yīng)妙處。
可以契鬼神之妙,可以會著龜之靈。然人非三世,莫能造其玄;心非七竅,莫能悟其奧。故得其說者,宜秘;非其人者,莫傳。輕泄天機(jī),重遭陰譴。造之深,可以入道。用之久,可以通神。
此言靈應(yīng)之妙,不可輕傳妄授,宜秘之一人,之以重斯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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