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兩口,把病喝走!
大家聽到這一句,每個人腦海里也許都浮現(xiàn)了一個相似的畫面。
在各大電視臺、廣播電影臺里,這款藥酒如今也跟著某某愛思眼藥水、某某清華膠囊一樣,成為了耳熟能詳的廣告大戶。
關于這款藥酒的話題這幾天又出現(xiàn)熱搜,廣東一名醫(yī)生在網上發(fā)表一篇文章,質疑這款產品的療效。但卻沒想到自己會因涉嫌“損害商品聲譽罪”而進入大牢。
對于這醫(yī)生的言論是否對該產品有嚴重損害,警方跨省追捕是否也存在民事糾紛刑事化為依據等,咱們還需相關部門的權威調查和確證。
但這個究竟是藥還是酒呢?是OCT藥還是非保健食品?
這款是藥品,它既不是酒,也不是保健品。原因很簡單,因為它有國藥準字Z15020795的批準文號,在說明書上也明確標注了相關的主治功能和禁忌事項。這款藥酒既不是毒藥,更不是神藥。但作為一種非處方中成藥,它卻模糊了藥品和保健品的邊界,讓大多數消費者最終認為喝了這款藥酒,既可以過酒癮也能強身健體。
既然是藥品,那就必須要嚴格的劑量要求,也需要有特定的適用人群。在廣告法有明確規(guī)定,藥品廣告不得有表示安全性斷言和絕對性的保證,但這些“每天兩口,把病喝走”的廣告詞,很明顯就以保健品的廣告模式來宣傳產品,為何卻屢禁不止、屢次發(fā)生呢?
263次廣告廣告違規(guī)記錄,為何一篇科普卻被跨省抓捕呢?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以及其他機構網站可查詢得知,在過去10年間,這款藥酒的廣告就曾被江蘇、山西、湖北等25個省市級食藥監(jiān)部門通報違法,其違法次數高達2630次,其違規(guī)只有一點:擅自擴大藥品功能主治和適應癥范圍,嚴重欺騙或誤導消費者。
讓人無法理解,一邊是這款藥酒的發(fā)布違法廣告卻在各地被查處,而另一邊其銷售量節(jié)節(jié)攀升,絲毫不受影響呢?
俗話說:上帝欲使其滅亡,必先使其瘋狂。這款藥酒一切動作表面,咱們還需要等待回復和真相。但通過這事,咱們必須要知道:每一個廣告平臺和當事企業(yè),都需要擔負著相應的責任,不能逾越法律的紅線。
如今這是一個由善者主導的社會,每一次的商業(yè)變革,每一個新品的爆紅,出發(fā)點都應該是為了滿足人們獲得更好的生活,品牌的存在就是為了建立更好的競爭秩序,想顧客之所想,解顧客之所急。不夸大其詞,準確簡單的傳達品牌的力所能及,就是品牌傳播最大的善。
所以,藥酒不是酒,廣告別亂吹。
品牌一般是產品,一半是人品。
賺錢技巧無數,唯有德者可以其力,
市場變幻莫測,唯有品格可立一生。
小成靠聰明,大贏靠德。
爾虞我詐終究是不會長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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