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銳之,不可長(zhǎng)保。金玉滿堂,莫之能守;富貴而驕,自遺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持而盈之章第九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抱持其器之盈者,必易覆。
揣而銳之,不可長(zhǎng)保。揣摩其物之銳者,不可長(zhǎng)保。金玉滿堂,莫之能守。堂者,虛而受物者也。金玉滿之,則是盈矣,故不能守。
富貴而驕,自遺其咎。夫富貴不期于驕而驕自至,所以遺咎患也。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夫圣人功既成,名既遂,則身退之者矣。此乃天之道也。夫天之道,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易》曰“天道虧盈而益謙”,《書(shū)》又曰“謙受益”、“滿招損”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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