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詰[1],故混而為一。其上不曒,其下不昧。繩繩兮不可名,復歸于物。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是謂惚恍。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后。執(zhí)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謂道紀。
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請,故復混而為一。
視之而見者,色也,所以見色者,不可見也。聽之而聞者,聲也。所以聞聲者,不可聞也。搏之而得者,觸也,所以得觸者,不可得也。此三者,雖有智者莫能詰也,要必混而歸於一,而后可爾。所謂一者,性也。三者,性之用也。人始有性而已,及其與物構,然后分裂四出,為視為聽為觸,日用而不知反其本,非復混而為一,則日遠矣。若推而廣之,則佛氏所謂六入皆然矣。《首楞嚴》有云:反流全一,六用不行。此之謂也。
其上不繳,其下不昧。
物之有形者,皆麗於陰陽,故上皦下昧,不可逃也。道雖在上而不皦,雖在下而不昧,不可以形數(shù)推也。
繩繩不可名,復歸於無物。
繩繩,運而不絕也。人見其運而不絕,則以為有物矣,不知其卒歸於無也。
是謂無狀之狀,無象之象,是謂惚恍。
狀,其著也。象,其微也。無狀之狀,無象之象,皆非無也。有無不可名,故謂之惚恍。
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后。
道無所不在,故無前后可見。
執(zhí)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謂道紀。
古者,物之所從生也。有者物之今,則無者物之古也。執(zhí)其所從生,則進退疾徐在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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