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小國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雖有舟車,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民復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注解:
“小國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雖有舟車,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民復結繩而用之?!?/p>
什伯:十、百。器:軍械。徙:遷移。舟車:戰(zhàn)船、戰(zhàn)車。甲兵:披甲戴盔,全副武裝的士兵。
國家要小,人口要少。要立大國,創(chuàng)霸業(yè),必然會發(fā)動戰(zhàn)爭,互相兼并,互相殘殺,給天下人民帶來災難。天下有道,各安本分,國小就小,民少就少,根據各自國情治理?;ゲ磺址?,和諧相處,則不會有戰(zhàn)爭。沒有戰(zhàn)爭,刀槍鎧甲則無有用場。使民各安本分,不貪身外之物,保重自己的生存。不因分外貪求領土以交爭,雖有戰(zhàn)車和戰(zhàn)船,亦無處用,雖有甲兵,亦無所陳。使民享受淳厚素樸的天然之樂,相似于上古結繩記事時代的淳樸之風。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各地根據各自所處的地理、物產,享用自產的糧食就感香甜可口,身穿自制的服裝自覺舒適美好,居于自建的房舍就感心安理得,自處實行自己的風土民俗就感自樂。
這是一種自給自足的自治體,在這種自治體中,沒有貧富之分,沒有貴賤之別,各盡所能,各得其所,人與人之間和睦相處,國與國之際,相安無事,只聞見雞鳴狗叫的自然之音,永無戰(zhàn)馬嘶鳴之聲。天下太平,萬民康樂。
本文地址:http://www.mcys1996.com/ddjy_131/59816.html.
聲明: 我們致力于保護作者版權,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無法核實真實出處,未能及時與作者取得聯系,或有版權異議的,請聯系管理員,我們會立即處理,本站部分文字與圖片資源來自于網絡,轉載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立即通知我們(管理員郵箱:douchuanxin@foxmail.com),情況屬實,我們會第一時間予以刪除,并同時向您表示歉意,謝謝!
上一篇: 盧國龍教授講道德經第十章
下一篇: 任法融道長注解道德經之第七十四章